此外草案二审稿第854条提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30ㄖ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吕薇建议进一步延长离婚的冷静期根据現在离婚案,30天过程太短反而会增加离婚成本,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就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另一方可能就会提出到法院去判。建议将这里“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修改为“双方都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夏伟东委员也建议延长离婚冷静期,“建议将30日改为60日或者90日”夏伟东认为,要给离婚的双方一定的调整时期防止因一时冲动或者考虑不周全轻率离婚。此外他认為应适当增加离婚难度。“当前社会中靠强制来增加离婚难度可能做不到但应看到,现在闪婚和闪离的现象比较突出适当增加时间的延续性,可以从客观上给轻率闪婚又离婚的人制造一些约束条件”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原标题:委员建议降低结婚年龄 婚龄定为男18歲女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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