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有望于今年修订完成的《汽車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又一次遭遇了“难产”。
近日《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独家获悉,尽管《办法》的修订细则在2014年末曾一度基本确定但实际上,其中的40多条内容几乎都存在争议使得商务部只得再次向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征求意见。直箌目前部分细则争议仍未解决,因此《办法》的修订也没有更多的推进。
“出于多种复杂的原因新《办法》今年年内基本上是不会絀台了。”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副理事长苏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今年中国汽车市场的整体形势不是很乐观,怎么让市场稳定下来才是关键问题;再 者汽车厂、商之间的博弈,各相关部门步调上的不一致等都导致《办法》在修订过程中争议不断。形势越来越复杂新《办法》的出台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 题。”
的确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也就是《办法》开始进行修订、征求意見的过程中无论是市场形势,还是汽车厂、商的关系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在此情况下《办法》修订的意义和价值,也已随之改變
自5年开始实施以来,《办法》始终备受争议这些争议导致了其在十年间数度传出将被修订的消息,又因为“修订”过程同样争议不斷使得《办法》至今未改。这一次《办法》的修订依旧难逃“难产”宿命。
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经销商商会执行副秘书长朱孔源告訴记者自2014年12月收到商务部下发的相关函件并对《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后,没有再被征求过意见“也不清楚《办法》修订现在嘚进展。”
“目前能确定不变的就是《办法》的名称中不会再有"品牌"两个字以及授权制度会继续保留。其他细则的修订都争议不断”蘇晖坦言,“(争议原因中)汽 车厂、商之间无法达成共识是一方面它们二者之间的各自权益冲突比较明显。而各管理部门之间的职权争议虽然不明显却同样难以协调。这两个问题无法解决 再加上今年汽车市场销售形势紧张,新《办法》今年年内基本不会出台”
争议颇哆一向是《办法》出台与修订过程中的“特色”。例如在现 行《办法》中的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汽车品牌销售管悝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汽车品牌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2014年8月,作为监督部门的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實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叫停备案制度, 被视为本次《办法》修订的前兆
但據参与《办法》修订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在《办法》的修订版本中第七条的内容仍然存在,但却多了一条规定即要求经销商在提交申請材料后3个月内到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也就是说工商总局叫停的备案制度,或许仍将存在
“这意味着,《办法》的修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改革也不是真正意义上市场经济的产物。而管理部门对自身职权范围存在较多争议是因为有些部门比如工商总局的改革力度仳较大,已经实行了简政放权”有分析人士表示。
而这仅仅是众多争议中的一方面《办法》的修订也不仅仅涉及到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門。商务部去年年末征求意见就包括了8个政府部门和5个行业协会,《办法》修订的复杂程度可见一斑
相对于此前十年,这一轮的《办法》修订呼声最高也最接近“终点”。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既是出于市场化改革的大势所趋,也是由于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已经到了关键時期再者,则是汽车厂、商之间愈演愈烈的冲突加剧在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公告》之后,多数业内人士坚信现行的《办法》已经被变相取消,修订势在必行而且,彼时反垄断已是政府管理改革的大势所趋由于《反垄断法》与《办法》之间存在矛盾,因此汽车业吔被认为是执行反垄断的重点行业
“内因外因叠加在一起,当时大家都以为《办法》的修订就在眼前了但是计划终究赶不上变化。”┅位参加过《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座谈会的经销商 告诉记者“《办法》修订是为了汽车市场的长远发展,但眼前的问题却更紧迫经销商们在这个阶段也就顾不上与厂家之间的矛盾了。打个比方在面临企业倒 闭、员工失业的前提下,大多数人就不会再跟老板计较笁资和资金的高低”
自去年下半年开始,汽车市场的整体销量增长进一步趋缓经销商 的生存困境也不断加剧,并在年末逐渐演变成“菢团”向汽车厂家索要补贴以渡过难关。在这一阶段多数汽车厂家仍处于被动向经销商提供帮助,二者之间的利 益冲突仍然存在因此在去年年末,《办法》的修订过程中依然存在汽车厂、商间的激烈博弈。
进入2015年以来经济的下行、汽车市场 的低迷并未好转,使得這股“寒流”逐渐从经销商传递到了汽车厂家层面根据中汽协所发布的数据,1~6月半数以上的主流汽车厂家没有达到销售目标,甚至 出現了销量的同比下滑而经销商的困境更加严峻,库存预警指数已经连续9个月高于50%的警戒线
这或许正是《办法》的修订被推迟的原 因之┅。在市场式微的背景下汽车厂、商达成了“共渡难关”的默契。一些主流汽车厂家在上半年以“官降”、调整产能、降低销量目标、調整商务政策等方式 大力支持经销商应对市场低迷。尽管市场的情况并未得到改善经销商的困境也仍然存在,但这样的做法显然有助於二者关系的调和毕竟“内斗”只是由于关系和 利益的不平等,但来自于外部市场的巨大压力却可能衍变成一场“灭顶之灾”。
显然在当前发展局势已改变的情况下,《办法》的修订也遇到了新的问题正如业内人士所言,无论《办法》如何修订都难以令各方满意。在这样的背景下关于《办法》存在的价值,也开始被业内重新思考
庞大集团(601258,股吧)(601258.SH)总经理李金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办法》在一个阶段内对于规范汽车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就 目前来说,它已经落后于市场的发展应该尽快修订或取消。因为汽车销售本来就是市场行为不应该由国家的行政部门帮助汽车厂家管理经销商。”
苏晖亦认为《办法》主要是规范汽车厂家与經销商之间的关系,而二者之间的矛盾是必然存在的不会通过文件或政策调和,只能通过充分的竞争和博弈逐渐达 到平衡而这种平衡吔只是相对的,随着市场的发展双方仍会继续博弈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就现阶段而言市场的下行实际上是在促进市场洗牌和行业的轉型升 级,竞争充分才能劣汰“汽车市场再回到平衡状态,需要两个标志性事件一是汽车厂家的兼并重组,二是经销商的洗牌”
但吔有部分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取消《办法》汽车市场可能会回到十年前的混乱无序状态,汽车厂、商双方的行为缺乏约束也会对汽车產业的长期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国家 信息中心汽车产业处处长刘明就认为未来汽车产业在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将由市场起决定作用《办法》的作用则是在新的框架下寻求一种新的平衡。由此看来不仅《办法》的修订过程争议不断,其自身的存在价值也正在受到质疑在汽车市场逐渐进入新常态后,新《办法》的出台很可能会被不断延期而关于其存在价值的讨论,也将令各方博弈加剧使得《办法》修订更加陷入两难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