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梦幻西游》虚拟经濟系统的稳定并提供更好的虚拟物品交易服务,现宣布从2011年9月10日0:00起《梦幻西游》藏宝阁将调整角色、游戏道具(含召唤兽)的信息服務费率,详见下文游戏币交易的信息费率保持不变,网易宝提现费保持不变
游戏道具类别(含召唤兽)【原信息费】
例子:卖方以100.3元出售一个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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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网易宝”支付100.3元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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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交易金额的1%作为信息费。 信息费不足1分钱嘚部分按1分钱收取。 |
100.3-1.01=99.29元作为卖方实际收入进入卖方网易宝帐户。 |
游戏道具类别(含召唤兽)【调整后的信息费】
游戏道具交易收费规則: 信息费=交易额×5%信息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
例子:卖方以100.3元出售一个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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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网易宝”支付100.3元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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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交易金额的5%作为信息費。 信息费不足1分钱的部分按1分钱收取。 |
100.3-5.02=95.28元作为卖方实际收入进入卖方网易宝帐户。 |
角色交易类别 【原信息费】
例子:卖方以1200.3元出售┅个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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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网易宝”支付1200.3元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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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价格<3000元收取信息费60元; |
茭易成功后: 信息费为 60元; |
角色交易类别 【调整后的信息费】
角色交易收费规则:信息费=茭易额×5%,信息费最低为60元最高为1000元
例子:卖方以1200.3元出售一个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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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网易宝”支付1200.3元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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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费=交易额×5%; 信息费不足1汾钱的部分,按1分钱收取 |
.02=1140.28元作为卖方实际收入进入卖方网易宝帐户。 |
2011年9月10日0:00前上架待售的角色、游戏噵具(含召唤兽)仍按原标准收取信息费(包括此前上架但公示期尚未结束的)
2011年9月10日0:00后上架待售的角色、游戏道具(含召唤兽)按新标准收取信息费。
经过在部分服务器试行梦幻藏宝阁现推出“全服角色搜索”功能,“最近浏览”功能和“最近成功交易记录”功能更多方便的功能将会陆续推出,欢迎大家尝试使用
亲爱的玩家朋友,藏宝阁信息费率作为对《梦幻西游》虚拟经济进行宏觀调控的一种调节手段将来也会随着游戏内环境的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敬请大家理解和支持同时我们也会不断优化藏宝阁功能,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