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鄂尔多斯一男子持玩具掱***抢劫金店一审被判12年6个月
6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对达拉特旗“12.26”金店抢劫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洇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案件回顾:2019年12月26日9时30分许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某金店发生一起抢劫案,被告人刘某掱持一把斧头及玩具手***进入该金店后持***恐吓店员并用斧头砸烂展柜玻璃抢走4个100克金手镯多粗、4条金手链被抢8件金首饰共计价值人民幣104551元。2019年12月31日公安民警在锡林浩特市将被告人刘某抓获。2020年1月8日公安机关将扣押在案的8件黄金首饰发还被害人某金店。
本案被告人刘某手持斧头、玩具手***恐吓店员并用斧头砸烂展柜玻璃抢劫黄金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抢劫的黄金价值10万余元,已达到抢劫数额巨大嘚标准
来源:达旗人民法院微信(ID:dqfa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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