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运城亿豪客双飞700市陆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芮城项目部
地址:芮城县洞宾西街。
负责人:贾柯楠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左建勇男,1969年3月18日生汉族,住XX省XX市XX路X号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芮城县亿豪客网咖
地址:芮城县洞宾西街。
法定代表人:王蕾系该网咖负责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运城亿豪客双飛700市陆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芮城项目部与被告芮城县亿豪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4月17日立案。原告运城亿豪客双飞700市陆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芮城项目部于2019年5月10日以已于被告私下解决为由,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在诉讼中以上述理甴自愿申请撤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诉讼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运城亿豪客双飞700市陆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芮城项目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50元,减半收取325元由原告运城亿豪客双飞700市陆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芮城项目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