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市人员入唐采取措施等相关政策由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至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各县市区领导尛组负责辖区人员管控措施的具体实施具体执行应由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辖区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建议咨询唐山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80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