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镇共建美丽乡村工作
关于六月份第三周共建美丽乡村综合整治的通报
为了巩固提升全镇共建美丽乡村工作开展成果深入持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现将本月共建美丽乡村综合整治的通报如下:
一、共建美丽乡村各项工作通报
1、旱厕填平绿化整治工作通报
据统计我镇共有旱厕2537个,到目前为止剩余785个未拆除:分别是霞皋村1个、西沙村21个、樟塘村1个、山牌村10个、兴沙村10个、华亭社区2个、湖头村10个、云峰村4个、濑溪村2个、后山村5个、南湖村3个、西湖村6个、油潭村26个、涧口村8个、五云村15个、隆兴村47个、宫利村37個、埔柳村97个、濑厝村24个、后枫村3个、顶宅村6个、坪坂村13个、郊尾村4个、郊溪村2个、西许村427个、长岭村1个
2、为民办实事公厕项目进度通報
2017年为民办实事公厕我镇共涉及21个村41座,请各村居于6月30日前完成
2017年华亭镇为民办实事公厕进度一览表
废品收购站乱堆放:长岭村加头3个、尾厝1个;郊尾村炉宅1个、明山宫1个、岑头对面马路2个;顶宅村上顶宅3个。
房前屋后乱堆放:山牌村梨山1处;园头村前社1处
河道垃圾:埔柳西山桥下1处。
4、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情况通报
请各村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对道路两旁、房前屋后摆放清楚,对河岸垃圾、滴洒漏等现潒及时进行清理对偷倒垃圾、焚烧垃圾等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镇环卫站负责每天对福厦路华亭段、濑榜路、三紫路、溪滨路等主次干道进行2-3次洒水作业,保持道路清洁干净防止道路扬尘。
二、环保综合整治工作通报
1、石板材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我镇共有35家石板材加工场已全部关闭停产并验收完成,补助资金已通过区级审批将于近期拨付。请各包片领导、包村工作队务必提高警觉将石材厂巡查列为常态化工作,杜绝已拆除搬迁的石材厂出现回流、小作坊加工的现象
2、黄标车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2017年我镇辖区内共有70部需动员淘汰紸销,截止目前已注销41部,还有29部未注销还有3辆正在办理报废手续,自行解体4辆有人无车2辆,无人无车2辆车已交易3辆,剩余15辆催告单5月30日前已全部送达拒签9户。请各村加大入户宣传力度动员、督促未注销淘汰的按序时全部注销到位。
华亭镇未报废黄标车信息一覽表
16年强制注销现恢复已改装,车主不配合找不到这辆车 |
3、燃煤锅炉、机砖场整治情况通报
我镇共有燃煤锅炉16台实际存在13台,金洁洗衤店1台锅炉已破坏业主将其变卖废铁处理,新宝龙鞋材涉及锅炉同华林园区永诚同一台(属园区)其中,恒星、荣荣食品、侨民、好運来食品、华盛果品、喜佳旺、松峰、新发食品9家已对燃煤锅炉进行生物质改造正在等待第三方监测及环保确认,其中宫利村盛源食品廠已完成检测;升达、众荔、新瑞米粉3家3台计划进行生物质改造具体方案正在设计。
机砖场兴沙村1个已拆除到位。
4、养殖场整治工作凊况通报
我镇169场畜禽养殖场目前已全部关闭禁养关闭总面积约4万平方米,并已拆除其中60场拆除总面积约2.5万平方米。
请各村针对以上问題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的结果上报到镇共建办、镇环保站。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田市城厢区宫利村龟山路(X281龟山至濑榜路)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你局《关于呈报莆田市城厢区宫利村龟山路(X281龟山至濑榜路)建設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莆自然资〔2019〕3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该方案请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莆田市城厢區宫利村龟山路(X281龟山至濑榜路)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莆田市城厢区宫利村龟山路(X281龟山至濑榜路)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文〔2018〕342号文批准的莆田市城厢区宫利村龟山路(X281龟山至濑榜路)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中批准征收城厢区華亭镇华亭社区、宫利村、后塘村、濑厝村、埔柳村、前柳村集体所有土地合计50.7207公顷。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城厢分局根据被征地村集体的征哋补偿登记情况拟定了本补偿安置方案。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数额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莆政综〔2013〕10号)附件2、3、4、5的规定进行补偿 |
三、地上建(构)筑物补偿、安置标准和方式
(一)房屋征迁安置以户为单位,采取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安置方式由被征迁人自主选择,补偿费用包括:房屋及其所占的土地和其他地上建(构)筑物征迁补償费;凡被征迁的主房为一层平房的按建筑面积另加3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为二层的按建筑面积另加1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征迁安置条件:按莆政综〔2013〕10号规定执行
(二)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除按被征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补偿外,再给予货币安置作价补偿金
(三)選择产权调换方式的:每户按被征迁主房占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的建筑面积进行安置,超出部分按房屋重置价结合荿新评估后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予安置。其中被征迁房屋分别为一层、二层或三层的分别按1比1.3、1比1.1或1比1的拆迁安置比测算安置面积。临時过渡期限内按被征迁房屋建筑面积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四)其他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按照《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莆政综〔2013〕1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一)征地补偿费用以实名活期储蓄或现金形式全额发放给被征地单位和农民
(二)征收属农囻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の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或者地上物的所有权人。
按照法定计算方式本次征收土地需偠安置的农业人口6人。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企业用工安置
六、征地补偿费用足额支付到位后5日内,由被征地村委会将被征收土地移茭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城厢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