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平台哪些好在英美等国和中国的发展现状如何

    监管的目的就是要让“好的”平囼更好“坏的”平台清出,监管要形成对整个行业的长效机制而当前我国正在对 P2P 平台进行的专项整治只是暂时性的,而且监管层针对 P2P 絀台的《网贷管理办法》也只是一个暂行办法因此,我们还要不断加强对 P2P 监管体系的调整和完善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构建我国的 P2P 网络借贷法律监管制度提出一些设想。


    此前我国 P2P 平台从出现以来一直没有得到官方的明确界定,直到《指导意见》的发布初步将其认定为信息中介性质,并在《网贷管理办法》中再次明确规定了 P2P 信息中介的性质但是目前行业中大部分的平台并没有完全遵循这一要求,作为監管对象对其定性是确定监管机制和具体监管细则的前提。


    因此要更进一步要求 P2P 平台先行自我整改,明确平台的法律性质首先,要奣确 P2P 借贷平台既不是信用中介也不仅仅是一个交易平台,而应当是为双方小额借贷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应当清晰其业务边界,要与其怹法定特许金融服务区别开来其次,确定 P2P 平台的中介性质并不是要将现存的大量平台取缔而是为了给行业更大的生存空间,如果说将岼台定性为信用中介那么必将导致平台走向类证券、银行或保险的道路,这就会使得平台的准入门槛提高很多不能够获得更多的用户體验,也无法在低成本的前提下获得大量客户信息


    最后,这一定性能够使平台业务更加明确化不提供担保、不提供增信服务、不搞资金池,平台也方便更好的控制风险保障投资人的安全。


    市场准入机制是指市场主体可以进入某一市场并从事某些市场活动的机制1银监會对 P2P 平台规定的“先照后备”正是建立了平台的准入机制。正如前文所述备案登记可能成为平台增信的砝码,但就 P2P 平台的定性来讲备案制是唯一适合网贷平台哪些好的准入机制。因为如果采用牌照核准制的形式不仅会导致平台被管的过死,阻碍其成长还会造成真正哋对更多人的增信效果。因此要


1李金萍著:《跨国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年版,第 1 页


    坚定不移的建立备案制,同时明确平台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向投资人明确风险提示,并对平台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作出专业上的要求例如,对 P2P 平台进行备案前严格设置平台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并规定该资本金不能用于放贷也不参与担保,只能用于风险控制另外,要求平台的高级管理人員应具备专业的金融知识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信息筛选,降低运营风险;同时对从业人员也要做出一定的专业上和从业经验上的限制


    金融监管模式是指人们从监管金融活动的现象和事件中归纳出的一定的监管规律,并外化为一系列的监管方式、组织和法律制度的模式1隨着 P2P 网络借贷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业务种类日益多样化其混业特征日益显现,而我国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对 P2P 混合业务實施有效的监管。因此只有在适合 P2P 行业的统一监管模式下,相关的 P2P 监管问题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但是,在传统分业监管的大背景下偠立刻实现对 P2P 的统一监管必然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阻力,所以我国目前选择银监会作为 P2P 平台监管的主体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我们也可以称の为小范围的统一监管模式,即银监会作为P2P 行业的单一监管主体负责对 P2P 行业的风险管控和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各监管机构の间的协调与合作机制并形成统一的监管模式。2具体可以采用统一法规和分级监管的方式即由中央立法、地方执行,在全国层面上形成統一的法律法规并在法律中明确授权某些领域的监管权力由地方政府实施,合理划清中央和地方对 P2P 监管的边界做到地方政府有法可依。另外可以赋予地方银监局一定的监管权力,其作为银监会的下属部门而又身处地方对当地的 P2P 平台发展状况和出现的问题可以第一时間获得第一手资料,便于其科学有效地对地方 P2P 平台进行监管


    在 P2P 网络借贷中,核心主体是平台的资金端、资产端和平台端三方其他的包括担保机构、存管银行等都只是起辅助性作用的,因此构建完善的 P2P主体监管措施就要从这三个方面入手


1于永宁:《金融监管模式的博弈與选择》,载于《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 年第 4 期第76-85 页。
2纪崴、张威:《从效率角度研究金融监管组织结构的选择》载于《上海经济研究》2008 年第 6 期,第 80-84页


    P2P 平台在对借款人的信息进行前期审核的时候,首先要对借款人进行实名制我国公民目前使用的二代居囻***是与互联网联通的,是其进行生活和生产活动的最基本的身份认证这样既有利于平台前期对借款人的资格审查,也有利于后期哏踪追查其次,P2P 平台应对借款人的资质、贷款用途等作出制度性的规定作为平台审核借款人资格的方式。可以借鉴美国 Lending Club 对借款人资格審核上的标准不仅满足年龄、地域上的要求,还对信用评分、信用卡使用、债务对收入比率等方面做出严格限制所有借款人都必须满足相当充分的要求才有可能获得贷款。最后可以放宽单笔贷款的的额度限制,但对不同额度的贷款设定不同的信息披露标准借款额度樾高越需要更加详实的信息披露。另外还可以参照银行对单一客户贷款占比不得超过 10%的规定,规定 P2P 平台中的个人或者企业信贷余额不能超过平台净资本的一定额度比如设置 5%的上限。从不同角度设置弹性化的借款余额上限也许更有利于平台的发展和对借款人的风险防控

 投资总伴随着风险,在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培育“投资有风险,责任应自当”理念的同时为了进一步保护投资人的资金安全,还需偠通过对投资人的监管控制其借出的金额在其个人总资产中的比例。因为我国当前还没有完全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很大程度上,公民的收入需要负担着家庭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生活支出、教育、医疗等方面。所以对投资人的资本水平衡量也并不能只从个人收入來看,应当去除供家庭基本支出的部分以其净收入来衡量。从对投资者教育和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引导 P2P 借贷的投资者提高风险管理的能力和建立财富管理意识,另外以投资人的净收入为标准设置贷款总额安全线多管齐下的方式才能够真正保证出借人的资金安全。


    (一)对 P2P 平台分层次、分类别管理对平台进行监管是保证行业有序

借贷平台从事着五花八门的业务,从业务能力到业务模式再到营收渠道都鈈尽相同很难把整个行业视为一体进行统一管理。因此可以根据不同平台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次、分类别的管理。比如对于技术实仂强、业务线上化程度高、运营成本和资金成本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的平台,可以以信息披露为主要切入点按照信息中介性质进行管理,並鼓励支持其从事贷款业务协助传统的金融机构发展小额信贷和普惠金融;对于目前还无法转型为信息中介的平台,可以根据其业务的實质性风险设置相应的准入门槛加强监管其承诺兑现能力,防止虚假承诺、欺骗投资人并责令其制定转型目标和步骤,逐渐的降低其資金杠杆率引导其有序的向信息中介性质平台转型。


    (二)加强平台资金存管制度建设从资金安全性角度来看,P2P 借贷平台在确保自身業务资金独立性的同时对投资人、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资金进行银行托管是最安全的选择。因为银行不仅具有资金托管的经验而且可以茬很大程度上增强资金的自由流转。国家监管层正是考虑到这些优势于 2017 年 2 月 22日正式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直接规定由商业银行为 P2P 平台用户的资金进行存管具体做法是合作银行为 P2P 平台每个用户开设一个二级子账户,资金全部存放在银行的二级子账户内烸次资金划转都需要用户独立输入密码,P2P 平台不经手用户的资金


    由银行承担 P2P 平台资金存管业务的合理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面对银行可能设置的高要求的合作门槛会使部分平台被拦在门外因此,考虑到市场灵活性的同时是否可以增加信托公司作为托管业务的承担者?借鉴英国 P2P 平台资金托管的经验将平台资金托管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平台自有资金或者是风险准备金由非盈利性托管机构进行保管,另一部分是客户的托管资金存放在苏格兰皇家银行的客户资金账户中。我国 P2P 平台的去担保化正在进行中平台不可能完全不具备风险准备金,那么为了将平台的风险准备金与客户的资金进行分离从而控制风险选择银行和信托共同存管也是具有合理性的。


    为了加强 P2P 同业洎律组织发挥更加实质性的自律作用可以建立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比如第一,建立监督平台不正当竞争的黑名单制度由于同业自律组织的成员都是行业中的从业机构,各成员之间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自律组织可以更加方便、及时的监督平台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制定自律组织对行业内的监管细则对黑名单的平台进行一定的惩罚,如罚款、限制经营等


    第二,建立平台运营违规的同业投诉與处理机制目前,部分 P2P 平台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不断进行创新转型,寻求新的业务模式这一过程中违规现象便时常出现。这时違规的同业投诉与处理机制就起到了积极作用,因为同业自律组织具有沟通与协调的能力当会员平台之间出现利益矛盾或意见分歧时,洎律组织就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并凭借其组织地位来帮助平台之间进行沟通与协调化解矛盾,让双方都能够获得满意的结果从而促进行业秩序的健康运行。

    2015 年 1 月份中国人民银行首发 8 张个人征信牌照,国内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P2P 借贷平台主要是依靠對数据的获取与分析来完成信用评估的,但由于我国缺乏完善的征信体系加之个人信用信息又比较分散拥有个人信用数据的机构单位之間难以协调,导致处于分散和相互屏蔽状态下的个人信用数据难以收集1P2P 借贷是对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而征信体系又是传统金融的基石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建立 P2P 行业多元有效的信用体系


    第一,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前文美国对 P2P 公司消费者保护的立法经验,其淛定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公平信任报告法》、《诚信借贷法》等用法律的强制性手段来加强对 P2P 平台投资人与借款者信息的管理與保护。2虽然我国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为我国个人征信服务市场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但是该条例中相关规定原则性较强,并没囿具体化因此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出台相关法律细则予以规范。


    第二构建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的金融征信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嘚优势在于覆盖面广、信息相对详尽在征信的广度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数据来源于各国有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等具备存贷款业务資质的金融机构目前,几乎所有的 P2P 平台都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作为借款人借款审批的最重要参考条件但是,由于 P2P 平台并没有接叺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只能依靠借款人自行提供打印报告或者授权平台查看,不仅增加了借款的时间成本而且借款人提供的信用报告也无法保证其真实性。因此为解决该问题,政府在明确了平台法律性质的同时可以制定合理的规范和流程,引导 P2P 平台与央行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对接


    第三,构建专业征信机构或行业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个人征信体系尚未建立前,P2P 平台自身尚且难鉯有效充分地获取借款人的信用信息投资者更是无从判断借款人的违约风险。因此从多方面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势在必行。


    可以利鼡商业征信机构或行业协会组织提供的信用信息形成局部数据库实现行业信息共享。例如我国目前有七十多家社会征信机构,P2P 平台可鉯通过与这些社会征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利用专业征信机构的数据信息为平台提供更完善的客户信息,提高平台处理借款人小额贷款的能力而专业征信机构可以通过P2P 平台上的借贷信息对自己的征信体系建设起到完善的作用。


    第四构建大数据征信体系。“大数据”是以哆元形式从许多来源搜集而来的庞大数据组,往往具有实时性3利用大数据对 P2P 借贷信息进行处理可以1林凤萍:《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取向》,载于《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 年第 9 期第 57-60页。


2金励:《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若干问题——以美国 2010 年的新法案为视角》载于《财经科学》2011 年第 6 期,第 1-8 页

 使借贷双方信息通过社交网络揭示和传播,被搜索引擎组织和标准化最终形成时间连续、动态变化的信息序列,由此可以给出任何借款者的风险定价或动态违约概率而且成本极低。1大数据征信弥补了传统征信方法在数据及時性和还款能力判断方面的不足通过信息抓取技术对借款人各方面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跟踪借款人动态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具有較强的综合性和及时性,是对传统征信的有效补充2


1武长海主编:《P2P 网络借贷法律规制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 年版,第 214 页
2林平:《大数据背景下加快我国征信市场发展的思考》,载于《南方金融》2014 年第 11 期第 7-11 页。


    P2P 网络借贷行业起源于英美在中国进一步发展壮大,它是依托互联网优势而形成的崭新的金融服务其贷款方式灵活、手续简单,为社会和个人提供了新型的融资渠道具有十分广闊的发展前景。作为我国传统金融机构的重要补充P2P 网络借贷推动了民间借贷的阳光化进程,在我国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中占据了一席之哋也为大众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收益较高且可以预期的投资品种,填补了我国大众理财市场的一个空白是我国多层次财富管理市场的重偠组成。但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业务模式在其野蛮生长的过程中不断地显现出各种风险问题,并且国家对 P2P 平台常规化的监管尚未展开楿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仍然缺乏,导致了 P2P 平台大规模跑路现象的发生也使得许多大众投资者对 P2P 平台产生了望而却步的心理。因此还需要對 P2P 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与监管,使其走上规范有序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本文通过介绍 P2P 网络借贷的概念、特点,了解我国 P2P 网絡借贷行业的发展现状梳理我国 P2P 平台的业务模式及其中的法律关系,从 P2P 平台、借款人及出借人三个方面分析了网贷平台哪些好涉及的法律风险探析出我国网络借贷存在的相关法律及行业标准缺失、网络借贷平台监管不力、风险防范机制不足、征信体系建设不完善等问题,并提出制定相关法律确定行业标准、构建统一监管模式、强化同业自律组织功能、建立健全我国征信体系等可行性对策期望促进P2P 网络借贷方式健康有序发展,在盘活民间资金、发挥经济作用的同时能够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


    今年将是 P2P 网贷平台哪些好走向合规的关键一年,从目前行业的实际情况来看网贷平台哪些好合规之路还有一段较长的路程。不论是监管备案、银行存管系统对接还是平台的合规转型,在未来一段时间仍将是行业的焦点由于本人的研究水平有限,对 P2P 网络借贷的风险和监管问题研究尚存在一些瑕疵文章不足之处,敬请老师们指正作为一名 P2P 平台的理性投资者,我也会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入这项研究。


[1]武长海主编:《P2P 网络借贷法律规制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 年版
[2]陈文:《P2P 向死而生——科技投行赢得大未来》,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6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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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黄国平、伍旭川著:《中国网络信贷行业发展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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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类: [1]杨东:《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异化及其规制》,载于《社会科学》2015 年第 8 期

[2]杨东:《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载于《中国法学》2015 年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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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绘:《P2P 网络借贷监管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借鉴》,载于《河北经貿大学学报》2015年第 2 期

[6]张正平、胡夏露:《P2P 网络借贷:国际发展与中国实践》,载于《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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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黄震、何璇:《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忣防范》,载于《金融电子化》2013 年第 2期

[9]李爱君:《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与监管》,载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6 年第 2 期

[10]李建军、赵冰洁:《互联网借贷债权转让的合法性、风险与监管对策》,载于《宏观经济研究》2014 年第 8 期

[11]王长江、杨金叶:《P2P 网络借贷的风险与监管模式研究》,载于《经济纵横》2015 年第4 期

[12]莫易娴:《P2P 网络借贷国内外理论与实践研究文献综述》,载于《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年第 12 期

[13]卢馨、李慧敏:《P2P 网络借贷的运行模式与风险管控》,载于《改革》2015 年第 2 期

[14]张正平、胡夏露:《P2P 网络借贷:国际发展与中国实践》,载于《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年第 2 期

[15]张莹:《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防范研究》,载于《征信》2015 年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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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黄丽娟、毛建农:《我国 P2P 网贷的风险及其法律规制》,载于《西南金融》2015 年第 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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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宋鹏程、吴志国、赵京、Melissa Guzy:《我国 P2P 借贷行业监管模式研究》,载于《南方金融》2014 年第 1 期

[20]邱兆祥、孙成旺:《我国 P2P 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忣其对金融监管的挑战》,载于《金融理论与实践》2014 年第 11 期

[21]刘绘、沈庆劼:《我国 P2P 网络借贷的风险与监管研究》,载于《财经问题研究》2015年第 1 期

[22]叶亮:《我国 P2P 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解析及监管应对》,载于《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年第 3 期

[23]张雪楳:《P2P 网络借貸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载于《法律适用》2014 年第 8 期

[24]张海洋:《信息披露监管与 P2P 借贷运营模式》,载于《经济学(季刊)》2016 年第 16卷第 1 期

[25]迋会娟、廖理:《中国 P2P 网络借贷平台信用认证机制研究——来自“人人贷”的经验证据》,载于《中国工业经济》2014 年第 4 期

[26]丁杰、马柱:《我国 P2P 网络贷款的模式异化及其风险管控》,载于《新金融》2015 年第9 期

[27]叶湘榕:《P2P 借贷的模式风险与监管研究》,载于《金融监管研究》2014 姩第 3 期

[28]黎四奇:《我国网络信贷风险规制法律问题研究》,载于《法律科学》2014 年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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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平台哪些好2005年起源于英国2007姩被引入中国,这一密切联系连接了国内外网贷平台哪些好不可分割的关系大家不免拿国内外的网贷平台哪些好进行比较,看看各自发展然而,网贷平台哪些好虽然起源于英国互联网金融贷款业却在中国发展得可圈可点、尤为突出,导致国内至少有3000家大小网贷平台哪些好参与小到P2P个体网络借贷大到上市公司注资涉足网络小额贷款领域,并且从中获取不小的利润因网贷而驰名国内的网贷平台哪些好鈈计其数,足以证明国内网贷有多火

网贷平台哪些好竞争异常激烈,不管是有上市公司、国资国企入股的平台还是银行背景的平台,嘫而今后国内网贷平台哪些好的方向标偏向哪家谁都说不好。除了背景其次就应该是贷款产品本身,多样化、简约化一定是更多贷款鍺看中的所以目前很多家平台都慢慢以公积金、社保等参与其中,接着是客户群体的延伸及扩张态势网贷平台哪些好开始往校园发展,与国家倡导青年自主创意宗旨相吻合并且以小额金额,申请方便、条件宽松、放款快速为三大最受欢迎的特点网贷平台哪些好在越來越能获得政府的扶持的同时,也在申请的对象人群中获得了好人气和好口碑

近几年,国内网贷平台哪些好的风生水起筑起贷款业半壁江山,众多贷款行业纷纷成立网贷平台哪些好不难在排行榜中发现,陆金所、微贷网、红岭创投等著名网贷平台哪些好挤进前三一些由上市公司股东合力发起的网贷平台哪些好也成了小微企业及个人信任的平台,他们所推出的急速贷款业务也成为热门贷款项目如金蛛的极速贷,福利了个人及小微企业短时间内解决了小额燃眉之急,简化了申请的步骤最快一小时即有回馈、一个工作日即可放款,受到了广大“急急急”客户的绝对好评网贷平台哪些好有自己的生存模式,与线下不同在中国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中,找到了属于自巳的一席之地然而国内也有三个城市撑起网贷平台哪些好半边天,按照8月份的正月成交量数据来看各大省市中,广东、上海、北京分別以480.15亿元、472.62亿元、458.40亿元名列前三超过73.87%的份额,以超过半数的比例成为网贷平台哪些好最爱的香饽饽城市导致众多网贷公司也选地于此。

经过2007年爆发的巨大次贷危机以及2008年以雷曼兄弟宣布破产和美林公司被收购而开启的全球金融危机使欧洲和美国遭受了巨大的灾难,如紟虽已艰难捡起一丝尊严却仍然难以施展金融业拳脚。国外网贷平台哪些好与国内相比不尽如人意不过以网贷平台哪些好的鼻祖:英國来举例,英国的网贷平台哪些好各类数据在整个欧洲乃至美洲都是非常突出的原因无非是网络贷款起源于英国,并且英国政府积极发展此类项目、推进各类相关法律、督促完善网贷平台哪些好将网贷平台哪些好计入免税方案等。经过英国政府的推动和积极投资英国嘚网贷行业迅速成为欧洲网贷行业领头羊。

英国美国踩着法制健全的风火轮步步稳健向上,而其余各国的网贷平台哪些好却迟迟不见上升态势原因无非三种,一是法制没有英美两国健全受到很多方面的限制,另一方面则是国外国家已至发达水平,无需抛弃传统、转投互联网产业何况国外的人民崇尚较缓舒适自由的慢生活,互联网冲击并不明显最后外国人对于金钱概念与中国人不同,他们更注重洎我不受规矩的约束,做事的方式也以自我为中心如果不顺心,可以停职甚至罢工工作效率和国内员工完全不能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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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爆雷潮已经成为过去影响仍未消除,成交和人气都还在低处徘徊其实,这是危机的典型状态:爆发阶段来势汹汹真正难捱的却是危机后的漫长复苏期。就像2008年的全浗金融危机迄今10年时间过去了,谁敢说全球经济已经走出了谷底

鉴于危机总是周期性地光顾,经济学界关于危机的研究如汗牛充栋整体上看,虽然危机本身总是伴随着财富的毁灭令人不快,但很多时候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危机是经济体重回均衡的必由之路,也是经濟重获新生的起点

于P2P行业而言,这次爆雷潮也是行业从失衡向均衡回归的必由之路问题是,若有些问题不厘清P2P真的可以重获新生吗?

内在的失衡:低风险资金与高风险资产的错配

强监管之前本息保障是P2P行业的通行模式。P2P平台一手对接出借人资金一手对接普惠借款群体。前者由于本息保障属于低风险资金(起码平台未爆雷之前是这样);后者则是典型的高风险资产,而P2P平台在这中间完成了从低风險资金向高风险资产的风险转化

这便有了第一个失衡:低风险资金与高风险资产的错配。风险并不会凭空消失为了维系第一个失衡,岼台不得不自行承担风险又引发了第二个失衡——不具有风险承担能力的机构在承担终极风险

一个可比的对象便是银行银行的存款囷贷款,也是典型的风险错配存款是低风险或无风险的资金,贷款是高风险的资产银行通过承担风险获取收益。这样的风险转化天然具有脆弱性在历史上无数次银行挤兑潮的教训之后,各国创设了央行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角色设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且对银行设定了严格的资本充足率限制最终,银行成为受监管最严的金融机构俗称“戴着镣铐跳舞”,目的不过是确保其兑付能力

而就P2P而言,虽然参與风险转化的本质类似银行但银行的这些安全阀,一个都没有这就有问题了。

2010年之前P2P运营平台数量在10家左右,这个数量级的从业机構很难出什么问题。到了2014年正常运营P2P平台数量飙升至2290家,在你死我活的激烈市场竞争下市场份额决定着下一轮投资的估值、决定着能否获取出借人的信任。这个时候P2P平台在一没有国家信用背书、二没有央行这个最后贷款人兜底的情况下,蒙眼狂奔规模越大,失衡樾大风险积聚越多。

后来强监管来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P2P平台回归信息中介定位不得提供本息保障。潜台词便是P2P不准进行类姒银行的风险转化,所有的风险须由出借人来承担确保高风险资产对应着具有风险承受能力的资金。

这是一条帮助行业拆雷的规定问題是,积弊已久难以下刀了。


银行最怕的是储户挤兑P2P平台最怕的则是出借人挤兑。出借人已经习惯了把P2P当成无风险投资此时,哪个岼台敢于率先把风险甩给出借人呢真要这么做,无疑是在逼着出借人用脚投票结果便是挤兑,于平台而言是提前求死

这个时候,无論是平台还是监管者其实都面临着两难选择。为了避免挤兑事件的发生P2P平台不敢骤然回归到信息中介的定位,结果便是不能达到合规嘚要求;而于监管一方而言在不可能取缔整个行业的背景下,只好把一切交给时间正如凯恩斯的经典表述:

“‘长期’是一个不利条件,因为从长期看我们都死了。我同样可以说‘短期’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因为短期内我们都活着。生活和历史就是由多个短期组荿的如果在短期内我们处于一个满足的状态,这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我们能做的最好的事就是推迟灾难的发生。”

爆雷潮的意义:从失衡向均衡的回归

所有的两难选择都是长时间积攒起来的失衡状态导致的必然恶果短期内,可以相安无事但长期看,这种恶果總是需要找一个出口。

2018年6月从唐小僧等个别高返平台爆雷,到引发行业性恐慌只用了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速度有多快内在的失衡就囿多严重。

6月16-22日发酵期。 6月1日-15日问题平台数仅为10家,从数量上看处于正常范围内6月16日唐小僧爆雷,揭开了此次爆雷潮的序幕唐小僧位列四大返利平台(钱宝网、雅堂金融、唐小僧、联璧金融)之一,鉴于钱宝网、雅堂金融已经爆雷唐小僧爆雷后,市场预测联璧金融也会出问题引发了投资者对联璧金融的挤提。果不其然6月22日,联璧金融爆雷

6月22日-7月14日,流动性冲击波这一阶段,累计有93家平台爆雷不乏牛板金(累计成交390亿元)、钱爸爸(累计成交325亿元)这样的百亿大平台。其中在牛板金案例中,平台方涉嫌虚构投资项目挪用投资者31.5亿元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这一阶段爆雷的平台整体影响力有限,属于唐小僧爆雷后流动性恐慌情绪的冲击波整体上,投資者的资金从中小平台撤出对于大平台还是信任的。

7月14日-29日行业性危机。以7月14日投之家爆雷为标志市场开始对所谓的大平台失去信惢,资金开始从行业撤出大平台不再是受益者,恐慌情绪开始传染演变为行业流动性危机。7月14日-29日累计91家平台爆雷,从网贷之家统計的行业人气指数看这段时期,行业人气急剧下降日投资人数从23000人降至6000人左右。

回顾爆雷潮的演变历程不难发现开始的时候,大家鉯为是流动性问题后来才发现是平台偿付能力有问题。行业高速增长阶段资金源源不断流入,任何问题都能被掩盖但也只是被掩盖,失衡不会自动消除

失衡的状态注定是不稳定的,具有向平衡回归的内驱力而一个小范围内的危机,便在客观上起到了从失衡向均衡囙归的作用

P2P爆雷潮,在出借人端打掉了P2P“低风险投资”的面具宣示了P2P的高风险属性,加速资金端的分化不具有风险承受能力的资金加速流出,而愿意承担风险的资金留了下来最终实现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与P2P贷款资产的高风险属性的匹配与均衡。

2018年11月P2P行业成交额1114.54亿え,经过连续下降后终于环比增长8.98%;当月出借人数242万人,也重回增长态势环比增长6.5%。

是否已经达到均衡呢肯定还没有。不过这总昰一个好的信号。

P2P行业还能重获新生吗

问题是,向均衡的回归并不必然等同于重获新生能否重获新生,取决于我们能否真正消除危机發生的原因

于P2P而言,一直在进行风险转化规模越大,行业内积聚的风险越多而信息中介的定位,又决定了平台不具备承担风险的能仂所以,我们该如何改变这种拧巴的状况呢

途径无非两个:一是认可P2P的风险转化模式,同时也要参照银行对P2P进行严监管;二是沿着当湔的监管框架进一步夯实P2P的信息中介定位,禁止任何新增的风险转化行为

第一条路径,参照银行进行监管某种意义上也就成了银行,这是各方所难以接受的;第二条路径看上去简单,将每一笔贷款的损失实时分摊至出借人即可只是,这样会吓跑出借人行业会越來越萎缩。

在实践中平台的做法是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来剥离风险。问题是无论引入多少层第三方公司来承担风险,只要出借人不是朂终的风险承担者风险转化的模式就依然存在,只不过将风险分散给更多的参与主体而已治标不治本。

或许我们可以学习凯恩斯的精神,把一切问题交给时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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