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住所地:辽阳市文圣区囼子沟2号。
原告管纪高诉被告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撤诉并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作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管纪高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原告管纪高自愿承担。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辽宁慶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
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于在辽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注册地址为辽阳市文圣区台子沟路2号法人代表为张辉,注册资本45349万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制造:火药、炸药及相关产品、化工产品;机械加工;销售:民鼡***品;环境监测;污水处理;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批发(无储存):易燃液体、噫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毒害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腐蚀品;住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開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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