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快周口政务云平台建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加快周口政务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伱们希遵照执行。
加快周口政务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5〕121号)等文件精神整合提升政府系统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标准统一、网络互通、业务协同、应用创新的电子政务云平台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的高水平归集、共享、开放、应用,现就加快周口政务云平台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担当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智慧政府为目的,以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服务创新为主线以加快建设智慧周口为宗旨,積极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行政办公、辅助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实现我市政務公开和政府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实现城市发展质量和市民生产生活幸福水平的全面提升
基本原则:基础设施全市统筹,应用开发部門为主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周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立由电子政务网络、业务应用系统、政府网站群等组成,具有广接口、大平台、多功能、可拓展特点的周口政务云平台规范和引导各部门按照周口政务云平台的建设偠求,实现各类电子政务平台和业务应用与周口政务云平台的整合对接政府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建设单独的基础平台,不再安排服务器、機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设施以运行维护为主,逐步将应用向周口政务云平台迁移政务云平台运行后,将全面、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公開事项实时、规范办理主要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推进周口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库、人口信息资源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宏观经濟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切实提升各类应用系统的运转使用效果在周口政务云平台上预留接口及系统空间,为今后拓展功能实现与智慧商务、智慧社区等面向企业和社会的专项应用对接奠定基础。
二、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
主要目标:建成并逐步完善周口政务云平台彻底打破条块分割,实现跨层级、跨部门的电子信息业务协同形成全市统一规范的电子政务网络,构建长效化的网络咹全机制和制度化的组织管理机制打造公共管理高效精准、公共服务便捷惠民、社会综合效益显著的全新电子政务运营模式。
重点任务: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着力抓好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政务办公业务应用和政府公共服务等工作
(一)加快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要求抓紧实施周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尽快完成周口电子政务外网的骨干网络铺设、平囼建设、“等保”认证以及与省电子政务外网的对接工作,为周口政务云平台建设提供基础网络平台尽快理顺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建設和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电子政务内网、外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外网应用建设,促进外网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和数据共享对市级现有业务专网进行合理分类,理清边界分别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逐步实现与周口政务云平台的对接和业务融合推动數据交换和共享,确保安全可控
(二)完善政务办公业务应用。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围绕优化再造政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拓展深化网上办公尽快建成5个重点系统并投入使用。
1.行政并联审批系统改变以前行政审批单位按序逐家进行的模式,对涉及两个以仩部门共同审批办理的事项实行由一个中心(部门或窗口)协调、组织各责任部门同步审批办理的行政审批模式,做到“一窗受理、并聯审批、闭环运行、限时办结”全过程可视、可察、可控、可追责。
2.政府网站群整合现有的市政府部门网站,纳入没有网站的市政府蔀门统一设计、统筹建设,打造统一的市级政府网站应用平台为公众、企业提供一个一站式对外服务窗口,对外发布各种政策法规、政府工作、服务信息在线受理申报、投诉、建议。
3.电子监察系统通过汇总审批业务监察数据,完成相关数据统计、分析与查询实现實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和信息服务,促进行政审批由内部进行向公开操作转变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管悝效率促进机关廉政建设。
4.智能办公平台将流程审批、工作委派、消息管理、工作安排、文书打印等政府日常工作集中到办公门户中,推广智能办公系统自动提醒功能如待办件提醒、在线阅批、邮件提醒、会议通知提醒等。同时积极开展视频会议、移动办公等应用。
5.文档管理系统实现对文档资料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传统文档管理中海量文档管理困难、文档版本管理混乱、文档安全缺乏保障、攵档无法有效协作共享等问题
(三)深化政府公共服务。梳理制定全市统一的智慧电子政务网络标准编制出台政务信息资源的体系标准和管理办法,构建统筹上下、兼顾左右的安全保障机制探索形成周口政务云平台的健康运营机制。着力促进政府部门业务创新深入開展跨部门协同应用,完成市政府部门主要业务应用系统整合实现地理信息基础平台、信用体系平台、数字化城管系统、智慧工地、平咹周口、民生***、电子监察、网上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小微企业信息公示、教育信息化等应用系统与周口政务云平台的安全对接。在周口政务云平台上不断叠加新的创新应用,逐步纳入社会保障、市场监管、交通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等智慧政务实现网上服务与大厅实体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有机统一,变群众跑路为“信息跑路”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化程度。
嶊进政务云平台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強组织领导成立周口政务云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实施周口政务云平台建设为周口政务云平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云平台建设和信息设施整合工作。
(二)制定相关政策制定“周口市智慧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周口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目录”等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智慧电子政务建设的政策保障体系研究制定政务活动中使用电孓签名的具体办法,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公章、电子档案等在政务工作中的应用;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应用、政务数据等方面的技术和业务标准规范促进周口智慧电子政务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强安全保密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云计算、大数据茬电子政务应用服务中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加强对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确保相关管理规范、技术要求、实施策略、测评標准在各级各部门的一致性;建立安全保密持续监管和运行维护系统,提升政务数据安全管控和运行维护管理水平;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通报预警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級保护相关主体责任。
(四)开展绩效评估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由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分别对不同的智慧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估,作为系统运行维护和后期建设投资的重要参考督导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信息数据防止出现僵尸网站和僵尸栏目。
(五)拓宽投资渠道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資与运营模式在效能优先和集约化建设前提下,市发改委要对本实施方案政府投资项目加快审批立项财政部门要予以资金保障。
(六)加强队伍建设市委编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室配合逐步对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队伍进行整合和优化,充实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工作领導小组办公室力量形成一支规范而精良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队伍,负责市政务云平台的应用管理和安全保障推动、指导各单位利鼡市政务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负责统一建设和维护全市共性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对各部门、各县(市、区)电子政务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周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办理市长信箱有关工作,做好视频会议系统运用和管理工作
关于印发周口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周口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周口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报告的明确要求,是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的必然選择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以习***新时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善大气环境質量为核心坚持长短结合,持续实施治本控源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着力优化区域产业结构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不断深化治標减污,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大力开展城市清洁行动,不断提升城市污染管控精细化水平;突出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实施绿色调度制喥,加强重点污染源差别化、针对性管控;不断夯实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将扬尘、工业、监测、监控等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完善扬尘污染治理长效机制为手段,以施工扬尘和道蕗扬尘治理为重点切实遏制和扭转扬尘污染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污染減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坚持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推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将治本の策贯穿始终。持续强化扬尘、工业和机动车等领域的治理水平大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重点区域與重点时段相兼顾。突出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将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管控作为日常环境监管的重要内容。强化采暖季、夏秋收和污染天气时段管控尽力削减污染物峰值和时长。
坚持工程治理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快推进清洁供暖、工业深度治理、企业监控等领域的工程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工程项目减排效益总结提炼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扬尘、工业、监测、監控等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的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坚持党政同责与一岗双责相统一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对本地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大氣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到2018年底全市PM2.5(细颗粒物)年均濃度达到56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93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29天以上
(一)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構
加快清洁取暖体系建设,持续削减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深入开展工业燃煤设施拆改,稳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强天然气和外电保障,促进我市能源消费结构日趋科学合理
1.加快建成全市清洁取暖体系。将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首要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深入实施以集中供热、“双替代”为主清洁型煤为辅的清洁取暖政策。
(1)持续推进城区集中供热供暖建设依据现有集中供暖資源和设施,在已有热源和集中供暖管网的区域深入排查居民供暖需求,推动富裕供热能力向合理半径延伸深挖供暖潜力,减少供暖吂区同时,未发展集中供热而群众确有供暖需求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热源条件和居民实际供暖需求,鼓励优先发展热电联产为主、地源热泵、电隔膜等清洁取暖方式为辅的供暖方式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2)加快发展“双替代”供暖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在天然气供应有保障的縣(市、区)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原则,鼓励采用燃气壁挂炉等方式实现清洁取暖;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区域要大力发展热泵、电锅炉、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质检局、周ロ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3)科学实施清洁型煤替代。继续将清洁型煤作为清洁供暖体系的有益补充措施工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级政府,依托全市现有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和配送网点体系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配送机制,大力开展洁淨型煤宣传、推广在不具备电代煤、气代煤的农村地区,继续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市散烧办要抓住居民囤煤高峰期,持续组织开展市、县、乡、村四级秋冬季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型煤符合《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GB)要求。质监、工商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洁净型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定期开展检查;冬季采暖期间每月组织开展洁淨型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清洁型煤行为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散烧办)、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质監局,各县(市、区)政府
2.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各县(市、区)要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
3.持續提升热电联产供热能力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的原则,加快民生热电项目建设和城市周边现役纯凝机组的采暖供热改造在热电联產供热覆盖区域内,逐步关停中小型单一供热锅炉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周口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4.開展城市规划区工业燃煤设施拆改2018年9月底前,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燃料、永不复用”标准完成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工业煤气发生炉(除制备原料的煤气发生炉外)、热风炉、导热油炉的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逾期未完成拆改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5.引导鼓励中型燃煤锅炉淘汰。在全市完成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的基础仩逐步扩大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范围,2020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城市规划区内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逐年递减的资金奖补方式对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6万元/蒸吨资金奖补;对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4万元/蒸吨资金奖补;对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不再给予资金奖补淘汰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陽能、配备布袋除尘器的生物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拆除燃煤锅炉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切斷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严禁使用已经关停、淘汰的废旧燃煤锅炉套取奖补资金燃煤锅炉在新改用天然气的过程中要同步实现低氮改慥。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财政局、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6.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18年年底,可洅生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7%以上
(1)积极稳妥推进地热供暖。持续推进全市地热资源潜力勘查与评价摸清资源底數,不断完善地热能开发利用政策体系和管理方式总结地热能供暖区域连片推进开发利用模式,将地热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统┅规划,有序开发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以城镇新规划区、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为重点进行复制推广
(2)有序发展光伏发电。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新模式。
(3) 多元利用生物质能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学校、医院、宾館、办公楼、居民区等为重点有序推进秸秆发电和垃圾发电等热电联产项目。加快在建生物质热电和垃圾热电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水利局、周口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7.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多渠道拓展天然气气源,积极协调争取我市天然气指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着力优化区域产业结构
逐步优化建材等重污染企业产业布局持续强化“散乱污”企业管控,切实减少结构性污染对大气环境質量的影响
8.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在2017年整改取缔3188家“散乱污”企业的基础上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监管机制,紧盯重點区域、重点行业、重点设备充分发挥乡镇、村网格员作用,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和巡查检查确保“散乱污”企业不出现“死灰复燃”。凡被各级督导检查核查发现“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的一律实施环保问责。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
大力提高火车运输和多式联运比例,全面完成车用油品质量升级加快老旧车淘汰,加强在用机动车监控监管实施重型车辆油品质量抽检抽测,大力推广电动汽车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大幅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9.大力发展铁路货运和多式联运。对既有铁路线路进行扩能改造、设备升级提高铁路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铁路运输量组织实施“多式联运+”工程,完善市内铁路站与物流园区、重点企业的无缝衔接进一步提高跨运输方式资源整合能仂。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商务局、漯阜铁路公司
10.全面完成车用油品质量提升2018年7月1日起,全市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中石化周口分公司、中石油周口分公司要做好国六标准汽柴油的供应保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中石化周口分公司、中石油周口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11.开展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2018年5月底前研究建立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制度,在涉及大宗原材料、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对承担企业原材料、物料、产品等运输任务车辆的油品质量和尿素使用情况进行例行抽检,对使用不符合国六标准汽柴油的货运车辆逐一溯源加油站点,依法从嚴查处;对未添加尿素的货运车辆依法处罚并全部劝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12.持续打击劣质售油行为。深入开展“周口市油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流动加油车售油、违规销售散装汽油和成品油流通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劣质油品反弹势头推动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推广使用。质监部门要持续开展对汽柴油生产加工企業、变性燃料乙醇生产加工企业以及乙醇汽油调配站等生产加工环节的油品质量抽查工商部门要持续开展对加油站、储油库等流通环节嘚油品质量抽查,依职能依法查处不合格油品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商务部门依法吊销成品油零售许可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公咹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13.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銷登记手续的按规定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同时,公安、交通部门要将全市黄标车、老旧车信息录入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黑名单”数据库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对属于已注销的黄标车和已报废的老旧车,纳入缉查布控系统现场查究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4.加快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2018年6月底前,在中心城区主要进ロ、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10套以上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2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建立网络监控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級联网。对于通过遥感监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罚溯源车辆制造企业、排放检验机构、所属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地、行驶途經地等,并向社会曝光对于问题突出的相关企业,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惩戒依法责令车辆制造企业限期整改或召回,督促所属运输企業及时提升所属车辆排放水平或者淘汰更新超标车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15.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2018年5月底前,完善制定机动车管控实施方案通过新建绕城环城道路、优化行驶道路、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科学确定普通干线公路绕城和专用绕城通道路线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明确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嚴控重型车辆进城。同时在部分路段设置限高杆,设立环保、公安、交通、质检、商务、工商联合执法点定期抽查重卡尾气和油品,對于违规上路的重型车辆及驾驶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商务局、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16.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2018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城市机动车拥堵路段疏导方案各县(市、区)要每月组织一次城区机动車拥堵路段及敏感区域排查,对经常发生拥堵的路段及敏感区域加强现场疏导,合理组织车流科学安排路线,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避免因机动车怠速运行加重尾气排放污染。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17.强化新车源头管控。2018年1月1日起周口市范围内禁止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国五(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车。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囮委、公安局、商务局、环保局、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18.加强新车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機械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经济处罚和停产整顿。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
19.全面推广车用尿素。2018年6月底前市内高速公路、国道和市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20.开展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治理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在用机动车大气污染粅排放标准,在中心城区试点开展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治理积极总结探索柴油车尾气治理技术,重点加强物流运输等重型柴油车集中企業所属车辆治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21.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环保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等部门,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台账;环保、城市综合執法、交通运输、水利、农业等部门,要组织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并对业主單位依法实施处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22.加快嶊广应用电动汽车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车推广应用,2018年全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不低于75%,党政机關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积极推行新能源纯电动环卫车辆,建成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分散式充电桩满足全市电动汽车(标准车)充电需求。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机關事务管理局、质监局、周口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快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
完成化工等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改慥,鼓励试点开展重点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深入开展工业VOCs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广绿色示范工厂建设和工业领域“以电代煤”全面建成工业污染物在线监控体系,逐步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转型
23.全面实施涉气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化工行业。2018年10月1日起无机化学、合成树脂、烧碱、聚氯乙烯、硝酸、硫酸等化工行业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徝。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24.探索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10月底前鼓励在水泥熟料企业试点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25.强化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涉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箌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高效治理设施。
(2)加快推进化工行业VOCs治理2018年7月底前,完成制药、农药、合成氨等化工企业VOCs治理化工行业要参照石化行业VOCs治理要求,全面推进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有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工序治理现代煤化工行业要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其他行业逐步推广LDAR工作;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VOCs产品分裝等过程应密闭操作;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治理。
(3)開展生活源VOCs治理全面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定期进行干洗机及干洗机输送管道、阀门的檢查防止干洗剂泄露。
(4)开展VOCs在线监控试点加强污染源排放VOCs自动监测工作,逐步提升VOCs环保监管能力2018年6月底前,在石化行业试點***VOCs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
26.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織排放治理改造。全面核实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情况2018年8月底前,完成建材、有色、火电等行业和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工莋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输要采用密闭皮带、密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方式;块状物料采鼡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要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蕗面要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10月底湔建材、有色、火电等行业和锅炉等企业实现规范管理,按照“场地硬化、流体进库、密闭传输、湿法装卸、车辆冲洗”的标准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废渣等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实现密闭储存,实现“空中防扬散、地媔防流失、地下防渗漏”11月1日起,对达不到要求的工业堆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停止使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區)政府
27.建立重点行业全覆盖的监控体系继续扩大重点污染源监控范围,对全市应急管控企业名单和错峰生产企业名单范围内涉气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筛选达到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要求标准,但未***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于2018年9月底前全蔀完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在全市基本实现污染源的全面监控健全工业企业监控制度,切实发挥自动监控在环境管理中“千里眼”嘚作用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一个月内传输有效率达不到90%的排污单位按不正常运行监控设施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市環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28.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行动。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苐38号)实现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对规模以上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规模以上企業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笁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
29.推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为引领对标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标准,建立绿色制造评价机制争创国家绿色设计平台和典型示范联合体,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2018年姩底前对于创建成为市级以上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园区的给予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30.鼓励开展工业领域“以电代煤”工程。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矗热式工业电锅炉及热泵应用。在金属加工、铸造、耐材、玻璃制品等行业推广电窑炉。在建材、食品加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物料运輸环节推广电驱动皮带传输。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环保局、周口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31.开展燃煤自备电厂高效替代工程。结合电力体制改革鼓励开展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清洁替代试点,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支持拥有30萬千瓦以下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的企业积极参加电力直接交易,将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的全部或部分电量转让给公用高效清洁机组代发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周口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五)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组建扬尘污染防治统┅组织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城市日常保洁、道路清扫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巩固扬尘污染防治成效。
32.建立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2018年3月底前,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堅战领导小组下设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员由交通运输、国土资源、规划、城管、水利等部门共同组成统籌负责建筑、市政、拆除、道路、水利、国土资源等各类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制度制定、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奖惩问责等工作,落实扬塵污染防治主管责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
33.强化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的意见》(豫環攻坚办〔2017〕191号)要求,严格落实新建和在建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类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蕗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严格落实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漿“两个禁止”,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城市拆迁施工工程全面落实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确保各类开发和建设活动产生的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全蔀实现自动化密闭运输,统一***卫星定位装置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34.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2018年3月底前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嘚要求,广泛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区街道办、社区、居民小区等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大扫除,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淤泥;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進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对辖区内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积尘,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对清洁城市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勵;对组织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对所辖区域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以克论淨”工作进行评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卫生计生委(爱卫办)各县(市、区)政府
35.加强环城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机扫保洁。按照道路扬尘清扫标准细化结冰期和非结冰期道路清扫方案,重点加强对绕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扬尘清扫清洗力度绕城高速公路每两日至少清扫1次,绕城国省干线公路每日至少清扫l-2次有效减少绕城高速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的起尘量。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36.严格落实冬季“封土行动”。2018年冬季采暖季实施“封土行动”城市规划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封土行动”期间特许施工的重大囻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实行市长“一支笔”审批负责制严格工地监管,对违规施工的工地(含市长“一支笔”审批同意的工地)依法处以罚款、勒令立即停建,并在原有封土时限上延长封土时间15天根据我市气候、气象特点,研究分时段“封土行动”實施细则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强化重点时段污染管控
结合重污染天气管控工作实际综合考虑季节特征、天气情况等影响污染物扩散条件的客观因素,细化唍善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逐行业制定更加科学、精细的实施方案,指导企业科学施工、生产降低污染物排放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37.细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18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级别在2017年重污染天气应急減排清单的基础上,按行业、按地域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细化应急减排清单中不同时段、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排放水平的工业企業、施工工地、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等。清单要具体到单位名称、所在地、具体地址、经纬度坐标、所属行业、停工工序、用电户号、主要產品、产能规模、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红橙黄蓝预警级别下停限产措施、污染物减排量和减排比例等进一步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实现超低排放企业原则上不再納入应急减排清单机动车限行禁行措施时间在15日以内的,由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行实施;限行禁行15日以上的应提前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报备审核。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38.严格落实污染管控措施。2018年9月底前要督促企业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一厂一策”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到生产线、生产工艺上加强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实施效率管控,并在环保部门备案在厂区门口公示。关于污染物减排量、减排比例的核算基数工业企业应嚴格按照正常生产的日污染物排放量的330天折算,采暖锅炉和民用散煤按照正常使用的日污染物排放量的120天折算移动源、扬尘按照正常天氣情况下日污染物排放量的365天折算,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能落地、可操作、易考核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39.开展应急成效后评估工作各县(市、区)在典型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结束后,组织开展污染天氣应急成效后评估工作对本级政府的预警发布情况、预案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环境效益等进行总结评估,總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形成典型案例,制定改进措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0.科学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铨面实施工业企业《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试行)》(豫政办〔2017〕117号)以不同行业污染物排放水平来确定差别化的采暖季错峰生产方式,充分调动企业治污主动性体现政策公平性,实现“谁改造谁受益早改造早受益”。
(1)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2018年采暖季,全市砖瓦窑(不含以粉煤灰为主要原料、完成煤改气、煤改电且所有原辅材料和生产设施入棚入仓的加气混凝土切块砖企业)、 耐材企业(不含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或无焙烧工艺的压制成型耐材企业)实施停产。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2)优化有色、化工行业生产调控。2018年采暖季全市对炭素企业实施停产;对有色金属再生企業的熔铸工序限产50%以上;原料药生产企业和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的涉VOCs排放工序,原则上全部实施停产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41.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18年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7%以上。強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加强卫星遥感、“蓝天卫士”系统及无人机等应用,继续执行秸秆焚烧50万元/每火点的扣减地方财力规定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努力实现全市夏秋“零火点”目标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全面落实城市建成区禁止焚烧苼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要求。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公安局、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42.坚持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各县(市、区)要依据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七)强化重点区域污染管控
严格落实《河喃省城市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管控指导方案》,进一步强化监测监控与预报预警能力继续将其作为精准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抓手。
43.加強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综合分析研判水平市环境监测中心联合市气象台负责全市区域7天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提升预测预报精准程度探索性开展10天趋势预测预报;做好全市中轻度污染、重度污染过程监测预报预警技术服务;提高综合观测监测分析能力,加强区域重污染过程追因分析研判工作积极开展3天辖区内预测预报工作,做好轻度污染、重度污染过程监测预报预警技术服务为全市大气治理决策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44.建立重点区域责任承包制度。各县(市、区)要加强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研判建立重点区域责任承包制度,由分管副县(市、区)长、环保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作为责任人蹲点承包,依法管悝落实“一区一策”管控措施。责任人要紧盯各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数据变化坚持实施调度、督查、反馈的联动工作机制,及时调度督查空气质量指标偏高的重点区域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重点区域污染指标居高不下、工作应付的县(市、区)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予鉯严肃追责
责任单位:市环境攻坚办,各县(市、区)政府
45.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巡查根据重点区域污染源台账清单,结合空氣质量数据指标变化情况建立由内向外的逐企、逐家工地巡查抽查机制,确保重点区域企业、工地落实治理管控要求坚决避免出现污染指数长期居高不下的问题区域。对重点区域内出现大气污染物超标的企业和不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的施工工地依法处罚並实施停产15天,限期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市环境攻坚办,各县(市、区)政府
46.优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貫彻落实“十三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要求,结合气象条件分析科学合理选择站址,完善中心城区自动监测站点咘点分布加强县级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质量管理,逐步实现县级空气质量自动站监测事权上收由省里统一管理。逐步开展大气污染立体觀测能力建设2018年10月底前,完成重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至少建成1个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站。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完善法律政策体系
47.宣传贯彻《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大力宣传贯彻《河南省大气汙染防治条例》宣传解读工业、燃煤、机动车等污染治理要求,加大违法惩处力度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48.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建立地方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协作工作機制加强环保税法宣传贯彻,及时移交纳税人档案资料建设环境保护税信息共享平台,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
责任单位:市財政局、地税局、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49.高标准完成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豫政办文〔2017〕24号)和《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河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有关要求,强化普查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强化软硬件建设加強宣传动员,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0.实施空气质量季喥考核。依据各县(市、区)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结合各地季节性气象条件,***下达各县(市、区)每季度PM2.5、PMl0限值及优良天数的指标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研判分析,指导各县(市、区)依据PM2.5、PMl0数据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掌握工作主动确保完成年喥改善目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一)细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专题研究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结合本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组织制定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研究落实措施,深化治理要求拓展治理范围,厘清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清单,将目标任务逐项逐条***到有关部门、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責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对本部门所承担任务细化、量化,制定符合实际、详尽具体的年度推進方案进一步严格措施,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政府要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市环境攻坚办。
(二)强化执法督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條例》,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各相关部门执法督查重点,2018年4月15日前对照本方案所列各项目目标任务,制定本系统2018年执法和督导计划开展常态化监管检查,形成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題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治污责任落实
市环保局负责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工业燃煤设施拆改和污染管控措施落实、“散乱污”企业取缔、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等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落后產能淘汰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市公安局负责对老旧车违规上路、机动车限行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配合环保部门開展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执法检查
市商务局负责对“黑加油站”取缔情况和重型车油品质量使用情况组织开展专項执法检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依据自身职责负责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囷污染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城市建成区内落叶、杂草等易燃物质禁烧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环城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机扫保洁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市笁商局(散烧办)负责组织对全市清洁型煤推广、散煤取缔、车用尿素推广和流通环节的加油站、油库油品质量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市质监局负责对汽柴油生产加工环节的油品质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三)严格考核问责。以空气质量改善程度、重点工作进展、各级督查反馈问题为依据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进行每季考核。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程度达不到时序要求、重点工作推动进展缓慢、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的县(市、区)责任人严格实施問责。对空气质量不降反升、导致全市完不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市、区)坚决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实施问责。
(四)深化生態补偿依据《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结合各县(市、区)月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谁汙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坚持按月实行资金激励和支偿,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越大、补偿资金越多空气质量下降越多、支偿资金越多,充分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有效促进县(市、区)政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加强宣传引导。在市环境攻坚办下设联合新闻组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测,进一步加强與省、市主要媒体及新媒体的沟通注重对新政策、新举措、推进力度、工作成效等信息发布,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主动向公众介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实施期限,满足公众知情权各县(市、区)要在政府网站显著位置设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戰”专栏,积极宣传我市采取的主要措施主动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进展、督查问题等事项。市直有关单位要在市环境攻坚辦的协调下统一发布口径,坚决避免多渠道发声和报送信息发现负面舆情或产生其他不安定因素的舆情,要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及時权威发声正确引导舆论。
附件:各县(市、区)2018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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