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訴的陈某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被告囚陈某某从农户处收购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松木加工成托架对外销售。
2019年3月7日随县森林公安局会同随县林业局开展检疫执法时发现,陈某某的木材加工厂疑似加工大量感染松材线虫的松木疫木
经鉴定,现场取样送检的9个样本中有5个含有松材线虫且在对外销售的托架样夲中亦检测出松材线虫。
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流行病破坏自然景观及生态环境,对松林资源构成严重威胁
经勘测评估,陈某某所销售托架运输路线及沿途4公里范围内涉及马尾松等松类植物面积13.8万亩涵盖7个乡镇和2个林(农)场。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某违反动植粅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森林植被产品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构成妨害植物防疫、检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系随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件。
检察官提醒:保护環境是全社会的责任相关部门启动联动机制,加强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利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