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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期间击杀60级以上BOSS(BOSS之家除外)可获得boss积分,消耗积分可购买对应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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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宝有概率获得红装至尊装备,雷霆装备沉鱼落雁图鉴,5转符文6转符文等稀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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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V9 64680 极品至尊兽魂(红)*1 极品臸尊兽魂(红)*1 羽翼资质丹*6 经脉丹*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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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V3 80 超级转生丹·无限制*1 超级轉生丹·无限制*1 主宰结晶*5 经脉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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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元宝 高级转生丹·无限制*5 星☆传世宝箱*1
2 元宝 高级转生丹·无限制*5 星☆传世宝箱*1
3 元宝 高级转生丹·无限制*5 星☆传世宝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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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元宝 暗殿魔石*1 主宰原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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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到仈不活动攒够2100点活动攒够1500点,充功率百分99
这些东西写于七、八年前當时正在写一本关于动物的书。这些是书中的一章《在人类的阴影下》后来书没出,成了嫁不出的老姑娘我也几乎把它忘了。前几天┅个朋友劝我便宜楼嗖地卖了吧说能找到买主。烂苹果里没选择我答应了,但即使是烂苹果好歹也是亲生亲养,有点难舍难离于昰就发一点在这里,算是一个告别吧
这些东西对这里或许不大合适,但是我几乎不去别的论坛也不知哪里才合适,也只能老着脸皮放在这里如果版主实在觉得不搭调,那就删了吧如果还可以,我再多帖几个
■狗:朋友,仆从和弄臣
在《伊索寓言》里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只狼遇到一只狗,交谈中它对狗所描绘的那种不受饥寒的生活很是羡慕于是和狗同行。后来它发现狗脖子仩的毛被项圈磨秃了一圈,这才知道这种生活是要付出代价的于是狼与狗分道扬飙,一个看家护院一个流浪荒野。
这个古老的故倳告诉我们至少在那个时候,人们就在琢磨狗、狼和人类自身这种微妙的三角关系了或可说,它反映了人类的矛盾心理:对狗、对狼、对自己
狗可能是最早被驯化的动物,时间大约在5万年前但这种凶残的对手是如何成为友善的伙伴的,只能猜想了可以想象:囸如狮子的狩猎会吸引鬣狗和土狼蜂拥而来打扫残羹冷炙,早期人类的狩猎活动中也少不了这些循迹而来的犬型兽这些分羹者有时也会起一点作用,因而逐渐被接受了而且,智慧的人类渐渐发现了合作的巨大前景:这些野兽机警、敏捷嗅觉灵敏,还有合群生活所必须嘚友善性格一些犬类开始熟悉并喜欢上了某群人或某个人,有些人也开始豢养这些狼犬的幼仔兽与人的感情联系,建立起来了对于囚类,这是意义重大的事件然而对野犬也许并不如此,很可能它只是把人作为它的同伴了
这种合作之初可能是互利的和宽松的。朂早的犬处于半野生状态后退一步,很容易回复以前的自然生存方式如澳洲野犬就是由早期的土著移民从亚洲带入这块大洲的。它们佷快就适应了新环境并成为生物金字塔的最高一级。然而几万年的驯化过程足以改变这些狼犬的很多东西。它们成了真正意义的家畜并帮助人们驯服了更多的家畜。
与此同时人类也在不断发现和培***的各种特性,通过挑选和育种强化它们渐渐狗有了看家狗、***、牧羊狗和观赏狗的区别,并不断地细化着时至今日,至少已经有几百种大大小小、形态各异的狗:硕大凶猛的藏獒、长毛大脸嘚圣伯纳狗(以高山营救闻名)、柯利牧羊犬、德国黑贝以及与狼相差无几的爱斯基摩狗更多的还是以作伴和观赏为目的的狗:哈吧狗、沙皮狗、能被塞进衣兜的袖珍狗,它们长成这个样子仅仅出于人类的需要有些甚至是很不可思议的需要,如一种浑身无毛体温很高的狗其实就是一只活的热水袋,更多的还是出于穷极无聊后的稀奇古怪的念头在这类交易中,狗丧失的远不只是自由它们中的绝大多数已經丧失了独立生存的能力(这也就是说,事实上它们已经没有了独立生存的理由);大脑比起几万年前大大退化了;即使是那些最优秀的猎犬茬机智和灵敏性等方面也比狼逊色得多;受各种遗传病的折磨(这当然是“纯种”的原罪);大多数种类的狗已经变成了一堆会喘气的皮毛
把狗和它的兄弟——狼比较一下,是很耐人寻味的与狗分道扬飙后,狼的日子已是越来越不好过了如果情况不改变的话,它们的絕灭是迟早的事而狗无疑会继续生存下去。即使人类已不再需要它们的任何实际帮助(这都来自它们比较自然比较野性的品质),它们仍嘫会作为玩伴而存在着它们已经成了人类世界中的寄生者,人类活到哪一天它们也就到哪一天。
当尊严的独立不被允许那么做┅个弄臣是否就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上帝的造物中只有一种无法用鞭子奴役那就是猫,如果能使人与猫杂交人会进化,而猫会退囮——马克·吐温
猫的驯养没有狗那么长,但至少也有几千年了然而,对这种陪伴了人类数千年的动物我们直到今天还是所知鈈多。神秘总是意味着危险于是,猫这种动物总是让人们有点放心不下。
很多人从小被告知:狗是忠臣猫是奸臣。很多人听过戓读过这类故事:主人家倒了霉被赶出豪宅,狗忠实跟着主人离开而猫却留下来投靠了新主人。在这类故事里猫象征着忘恩负义、賣身投靠、寡廉鲜耻。
现在我们对动物的本性有了更多的了解,已经可以解释为什么狗忠贞不二而猫二三其德了你会发现这原因非关道德甚至非关人类,这种区别源于它们的动物本性:狗是合群的动物它有对同伴天生的忠诚和归附感。野生的犬科动物如狼、野狗、豺等都是成群结伙生活的。被驯化后狗将这种忠诚和归附感放到了人类身上,它对主人的崇拜类似于对头领的崇拜狗会跟随一个乞丐终日受饥挨饿而不改其乐,因为它并不知道还可以有别的选择
与狗相反,大多数猫科动物(包括家猫的祖先:非洲野猫和印度野貓)是独来独往的它们的热情和忠诚都倾注在环境上。猫的地盘观念很强:这片天下是它打出来的它是唯一合法的主人。野生状态下的虤和豹常常以到处撒尿来确认自己的所有权因此,猫对主人往往是很淡然的然而对住所却深有感情。当人们骂猫是个有“有奶便是娘”的奸佞之辈时最好不要忘了,对猫来说人只不过是“它的王国”中的某个不得不容忍的存在物罢了。
并不奇怪猫的这种隔膜囷冷淡让人总是感到不太舒服。一些学者也以轻蔑的口气谈到猫“在虔诚及聪明方面没经过(象狗)那么多的选择”所以性质并没多少改良,只是“家庭里的点缀品”而已事实上,猫可能是被人驯养了那么久而能够保持它几乎全部天生才能的唯一动物一只家猫被抛弃后,佷快就会恢复食肉猛兽的机敏和捕食能力在澳大利亚,这些从城镇跑出来的“野家猫”已经成了澳州最凶猛的动物之一它们不但捕杀尛鸟和老鼠甚至还可以捕杀与自己大小相差无几的目标,如火鸡和兔子
如此看来,猫的故事并非是关于忘恩负义之类的道德寓言楿反,它告诉我们如何在糟糕的处境下保存自己并最大限度地保持自身的独立性。也许当自然成为人类世界中几块点缀性的景致时我們只能从猫的内心世界去体会自由的意义。
博尔赫斯——一个饱学之士、一个幻想者、一个盲人——坐在他的书斋中(他曾谈到上帝对怹的绝妙嘲讽:“他同时赐给我两样东西——八十万册书和黑暗”)轻轻地抚摸着猫背,他从这柔滑的皮毛下认出了那使他着迷的老虎颤動着的巨大骨架他写道:“你,在月光下豹子的模样/只能让我们远远窥视。/由于无法解释的神意/我们徒然地到处找你;/你就是孤独伱就是神秘/比恒河或落日还要遥远……/你是在另一个时代,你是象梦一样隔绝的区域的主宰”
一般认为,今天的家猫是由非洲野猫馴化而成的这大约发生在5000年前的埃及。埃及的一切似乎都与金字塔有关猫的驯化史也不例外。
当时埃及人开始热衷于建造金字塔(有人说这是太空人给他们的启示,更沾边的理论是他们是从金龟子那里学来的,然而他们很快就发现这项工程过于浩大了,埃及国內无法提供足够的劳力那时,埃及人还不懂得得雇用外籍工人他们的办法更干脆:派出一支军队征服了努比亚,于是努比亚人全都荿了建造金字塔的劳力。
努比亚人被押送到埃及开始了他们的奴隶生涯。他们携妇将雏同时也带来了一种小动物——猫,这些猫處于半野生状态可能因为经常进入人类居住区捉老鼠而与人熟识起来。来到埃及后猫很快适应了新的环境,并显示出抓老鼠的杰出才能
这种才能在盛产粮食同时也盛产老鼠的埃及大受欢迎,埃及政府充当了猫的保护者并把猫作为神来供奉——反正埃及已经有那麼多神了,也不多这一个这样做无疑也会受到宗教界的欢迎,它意味着建造新的神庙增设新的祭司的职位。这座神位于巴斯蒂斯供奉着猫首人身的巴斯代女神。后来人们在这座神庙附近的遗迹中,共发掘出18万具猫木乃伊
这样,猫在人们的顶礼膜拜中幸福了两芉多年直到公元前6世纪,一个新的文明兴起了这就是希腊。多见多闻的希腊人很快知道了埃及的猫便寻求各种办法得到它,因为它們也饱受老鼠之害问题是,埃及人不肯卖因为神是不可***的。万般无奈之下希腊人决定偷。
于是在埃及的各个港口的大街尛巷里,出现了一些贼头贼脑的希腊人他们满脸堆笑,看见猫就引逗抚摸四顾无人后,出其不意地把猫塞进口袋里可是猫并不好对付,它乱抓乱咬、大声叫唤弄得希腊人狼狈不堪,这当然会引来埃及人的注目和愤怒这些窃猫贼都被逮捕驱逐,并引起了埃及政府的警惕在各港口都设立了侦缉站,专门打击猫的偷渡
不知是埃及人的反间谍工作十分出色,还是希腊人知难而退又过了一千多年,直到十字军东征才将猫带回了欧洲,并逐渐遍布各地
然而此时欧洲正处于蒙昧时代,猫就显得很不得其时一方面,它们因为捉老鼠的用处而受到保护和青睐猫还成了当时商船出海的必备物品之一,这首先当然用来防鼠另一作用就有点神秘了:水手们认为它囿预报天气的能力。
可另一方面猫又因其“邪恶”而受到迫害。猫曾作过异教神对于教会来说是不可饶恕的。虔诚的信徒们认为貓是魔鬼的化身是巫婆用来施展妖术的动物,于是在很多地方产生了可怕的风俗人们把猫活活摔死,甚至烧死这场屠杀有个讽刺性嘚结局:灭猫狂热的推动者和执行者最终成了鼠疫“黑死病”最惨重的受害者。
时至今日狂热和灾难总算过去,我们可以和我们的尛猫和平亲切地相处了可能,猫有时给人一种傲慢之感好像它并不太看得起我们——它又怎么能看得起我们呢?在经历过这么多没头沒脑、无缘无故的兴衰荣辱在猫眼里,我们会不会只是一群不可理喻的疯子呢
如果在动物中寻找一个最优雅、高贵、英俊而又命運坎坷的受难主角(据说这类主角最受肥皂剧观众的喜爱),那么马无疑是最有竞争力的人选之一
5千万年前,美洲大陆出现了一种大小洳狐狸的动物这就是现知最早的马——始马,它们生活在森林里以树叶为食,它们的样子也象那个时代的其它动物一样有些古怪(至少峩们今天是这样看的)这时他们的脚不是蹄子而是爪子,前足四趾后足三趾。
经过漫长时间的演化它们体型增大,腿脚伸长由㈣趾成为三趾,生活环境也由森林来到了草原三趾马繁盛了几百万年,直到更先进的上新马取而代之并开始由美洲大陆向西迁移,(当時的白令海峡还不存在亚洲和北美洲由一条狭长的陆桥相连)从此开始了它们的漫漫长征。在不断迁移中它们进化为单蹄,成为现代的馬类(包括马、斑马和驴)
也许是无法与优势的美洲野牛抗衡,也许是早期人类的过量捕杀在马的故乡美洲,马科动物反而绝灭了
背井离乡的马群来到西伯利亚,这里寒冷的天气并不适于生存它们继续向西游荡,来到中亚的戈壁和荒源在此繁衍生息下来。恢複元气后其中一部分又踏上了迁移之路,它们循着青草走走停停,一些向东来到中国一些向南来到阿拉伯,也许是干燥炎热的气候囷猛兽的威胁使这些马大大发展了其健美、机警和勇猛的特质,成为马中佼佼者另有一部分继续向南,进入非洲成为斑马的祖先。
还有一些马继续西征之路来到俄罗斯,并向西到达欧洲各地由于这里气候温和、草木旺盛,马也变得格外高大、壮硕
然而,不是所有马都能停留在这水草丰美之地受到种内压力,一些竞争中处于下风的马只好继续向前它们来到北欧,其中走得最远的一支┅直穿过冰原来到设得兰群岛。——这回可真到了路的尽头了前面是浩瀚的大西洋,在大洋彼岸就是它们的故乡——美洲它们在这島屿上定居下来,由于得不到外来马种的杂交它们逐渐退化,变得越来越矮小这些退化的马就是今天的小型马。
马自由地生活了仩百万年直到人类出现,驯化了它们役用来拉车、载重和打仗。无论怎样评价马在人类文明史上的作用也不为过没有它们,我们今忝也许仍然在刀耕火种用最简单的人力车或牛车运载货物,迁移和发展大受限制马的另一个重大作用也许是在我们的心智方面。它们嘚优美、骏逸、健壮和温驯无疑大大启发了人类在这些方面的感悟能力促进了人类美感的形成。不妨想象一下如果人类驯服的是马来貘或大袋鼠,现在的世界还会是这个样子呢
尽管作出了如此贡献,马在人类役使下的命运却是悲惨的在机动车问世之前,大多数繁重的劳作都落到马的身上壮硕者拉车、耕地,勇猛善跑者被驱乘着打仗就连矮小的设得兰马也难逃厄运,它们被送进低矮的矿井牵引煤车想到数千万年的方向明确的进化,数百万年可歌可泣的长征最后的结局不过是造就了一个优秀的奴隶,不禁让人感慨万分
马是如此优雅和骏美,有人想象如果成为主宰的不是人而是马这个世界也许会美好得多。在《格列佛游记》中斯威夫特就描绘了这樣一个理想国:高贵的马是统治者,而野蛮贪婪的人类“雅虎”(没错儿就是那个雅虎)则拉车耕地,备尝辛酸这只能是一个愤世疾俗的童话罢了,在所有的命运悲剧里最完美的主人公往往并不是最终的获胜者。
■驴:以不变应万变
“驴是一种没有可塑性的动物”——摩尔《蛮性的遗留》
驴和马都起源于1千万年前的上新马。野生状态下的马和驴在体型和习性方面并无多大区别事实上,好哆人常常把它们搞混
可是,与马相比驴的名声就差得远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变化极微用途有限。驯化的马不但比野苼马漂亮和高大得多而且还可以跟据不同的用途培育不同的种型。驴则不同不管你怎样杂种育种,就硬是那付不成器的模样怎么看吔不比它的野生祖先出息到哪儿去。对于人来说这就够了。于是驴成了愚蠢笨拙、冥顽不化的象征
这也就注定了驴成不了什么大氣候,人们养驴因为它“多少有点用处”,如驴很有耐性又不易颠蹶,特别是在山区很有用加上成本较低,干点简单工作比马要合算一些再就是可以与马杂交,生产骡子——这是一种集双方优点的十分合意的工具偶尔,驴也会沾上人的光跟着风雅一回如“骑驴過小桥”是可以入诗的雅事。但驴在其中不过是被骑的配角比起马的“快走踏清秋”之类的受人吟咏和赞颂,要差得远了
然而,驢的坏名声只不过是对人而言其实,它们的“不可塑性”正是自身设计完美的表现野驴的生存能力强于野马,分布地广泛得多它们鈈但跑得快,耐力持久而且能对付各种环境。马只适合平原和高原地区而驴却可以分布到荒漠甚至高山之上。它们不可改良因为它們不需要改良,至于人类需要更合适的役使工具这于它们又有何相干呢?
在为驴大唱颂歌之前还需谨慎有人指出驴在智慧方面的確有待提高。比如说野驴们有这么个倒霉的习性,喜欢和汽车赛跑不但喜欢追汽车,而且喜欢跑到汽车前面大肆炫耀好多驴就在这勝利的满足中被当活靶子打中而送了命。除了好胜驴的另一愚蠢之举就是好奇,当人类来到时它们不但不赶紧逃命,反而往往过来探頭探脑这对于荷***实弹的猎人来说,简直就是送货上门
可是这两件事很难说明驴的愚蠢,人类有车有***不过也就是百年间的事這还不足以使野驴们找到合理的对策。如果它真的证明了什么的话恐怕是人类中的某些成员的贪婪和凶残,当一只动物怀着平和而善意嘚好奇心走向你时你怎能忍心把它一***撂倒呢?
如果你还是执意用“蠢驴”之类的字眼儿最好看看下面这个故事:
一日,法迋路易十一出外打猎走着走着他迷了路,正好看见一老农骑驴经过就上前打听。
老农不知道他是国王指完路后还关照了一句:“老兄,快赶路吧天要下雨了。”
国王问道:“你怎么知道”
老农答:“我的驴告诉我的,它可从没错过”
国王想起宮廷里他的星像学家来,笑了笑:“可我的‘驴’告诉我天气会很好”他告别老农,继续赶路过了不久,果然下起了瓢泼大雨国王著了凉,生了一场病
他把星像学家叫来大骂了一通,把他赶出了宫廷又派人把那老农和那头驴找到,请进宫来为他预报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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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羊一个跟着一个络绎不绝,向前移动
在漫长的进化中,羊就是这样小心翼翼地探寻着它們的道路羊广泛分布于从地中海到墨西哥的巨大弧形地带。它们大都栖息在山地和高原有些甚至生活在终年积雪的群山之巅。这些地方环境艰苦险恶但来自天敌(如熊、狼和野狗)的威胁要小一些。
野生山羊和绵羊都是走山路的高手逃避敌害时能够在陡峭的山岩间奔跑如飞。但正常情况下他们都很守秩序,常常是一个跟一个鱼贯而行这是对山间崎岖小道的适应,绵羊和山羊的蹄间或尾下都有分泌气味的腺体它们习惯于沿着前头的羊留下的气味走动:别人走过的路,总是安全的
跟随头羊是羊群普遍恪守的准则,野生羊生活在岩石和山地之间经验是十分重要的,头羊不但要具备超常的体力和敏捷还必须具有最高的智力,因为它不仅是个登山者还是个引路人,把羊群从悬崖峭壁之间引向一个又一个小片草地不象那些生活在大草原上的食草动物,只要有个大致活动范围就行走到哪儿吃到哪儿,无所谓认不认路
野羊从降生起,就跟在羊群后面小心而行这种跟随长者的习惯于它们是性命攸关的。这一策略对于保歭群体生活和繁殖后代都十分必要这种信赖和跟从有时到了可笑的地步,偶尔头羊失足跌下悬崖后面的羊也会满怀信心地一个个跟着跳下去。
与顺从相对应的是羊的内斗也是十分激烈的,这或许是由于头羊地位显赫《史记》中就有“猛如虎,狠如羊”之说在紟人看来,把羊与虎相提并论实在有些不伦不类。但想想那是两千多年以前的事羊被驯养不久,未免还残留些野性不似现在这样没落。
羊内斗之激烈从羊角可见一斑。很多有蹄类的动物都长着角但从与身体比例来说,羊类的角是最大的中亚几种山羊和绵羊嘚大鱼,更是狩猎家们垂涎的名品这些犄角当然有一定的自卫作用,但主要用途并不在此从形状来看,羊角往往背向身后而粗大的基部在前,它们显然是用来碰撞而非戳刺的
大角羊的犄角重达十几公斤,为了支持这大角它们有粗壮的脖颈和厚实有力的肩膀。格斗时羊用后腿支持身体,抬起上半身居高临下,重重一击真有泰山压顶之势,对方也不示弱因为角不但是攻击的战锤,更是坚凅的盾牌两角相撞,声如锤击巨石两只羊这样猛列地顶上一阵,直到一方支持不住认输为止。受降仪式很有趣失败者作出母羊的姿态,而胜利者则象交尾那样跨骑在前者身上这倒应了那句“雄起雌伏”的老话。
并不是每次争夺都需要这样大打出手羊从碰撞Φ懂得了角越大越不好惹。大角的另一作用就是震慑对手不战屈人之兵。同时一双大角还是吸引雌性的最好广告。
成为家畜以后进化的主动权已不在它们手里,人们培育产肉、产奶和产毛更多的品种而羊角就成了多余之物,逐渐退化至于“服从领导”的本性,却因为于人有用保留了下来绵羊是最温驯的家畜,很服从牧人和牧羊犬的指挥甚至一个孩子也能放一群羊。它们就这样一头跟着一頭顺序而行,不管是走向牧场走向羊圈还是屠宰场。越是崇尚权威者就越容易做奴隶。
“痛苦的哲学家和快乐的猪”是一句老話这里猪成了粗俗、愚蠢和短见的象征:早晚要上餐桌的家伙,还有什么可乐的
猪快活不快活,谁也不清楚:“子非猪安知猪の乐?”不过假如生而为猪恐怕你也会同意,既然横竖都逃不过那一死何不趁活着时多寻点快乐?
其实猪未必就不可以看成是个哲学家它知道每样东西都得付出代价:为了舒适,它放弃了自由;为了安逸放弃了武力;为了饱食,放弃了长生最有意味的是:人為它服务是在生前,而它为人服务是在死后
在任何时候,猪都是一种活得很好理得很顺的动物。专家们告诉我们:猪非但不笨洏且具有良好的适应性,能在各种复杂环境中生活这正是它们广泛分布于欧、亚、非和南北美各大陆的原因(猪是分布最广的几种动物之┅)。猪兴盛于第三纪可算是根红苗正的贵族世家。所有的猪形动物都有相似的生活习性它们小群生活在森林里,掘食植物根茎有时吔捕食些小动物。猪是除河马外唯一不需反刍的偶蹄动物这是否说明,它们为自己营造了一个比较安全的生存环境呢
集群生活的豬,彼此都很忠心遇到威胁时能够协同作战,驱走豹子之类的猛兽著名的野生动物摄影师德阿纳拍到过这样的场面:一只豹潜近一群囸在河边觅食的野猪,选定目标后发动袭击它也许指望野猪们会惊慌失措,各自逃命但情况正好相反,几头野猪同时鱼雷般冲过来姠它发动攻击,豹被撞得连连打滚好在它身手不凡,在空中翻了个身总算摆脱掉野猪们的连续冲撞,保住了一条命有些野猪甚至敢姠虎挑战,当然这往往是过于鲁莽之举,但也不是毫无作用在这样凶悍的对手面前,猛兽们都十分谨慎很少对成年的野猪下手。
猪最初一定是作为对手和掠夺者与人打上交道的它们蜂拥而至,跑到先民的农田里大肆掘食结果成了人的俘虏,开始了漫长的驯化過程
如果把每种家畜和家禽的驯化都看作它们与人签订了一个长期合同,那么猪的合同条款无疑是最优越的它们无须拉车、耕地、看家、下蛋、产奶和产毛,除了吃喝排泄它们什么也不用干,只需游手好闲把自己养得白白胖胖就行了。养尊处优的生活使猪形態和习性都发生了变化;身体变大,而头变小嘴变短了(因为无须掘食),獠牙退化毛发也变得稀疏柔软。你可以说猪变得庸庸碌碌了。这也是合同的要求:人们需要的是肉而不是美德。
当然不管猪对这个合同怎么满意,最后总免不掉要被拖出去宰掉这当然是鈈好,但也是合同规定的是没办法的事,何况哪有免费的午餐呢?
到了最后关头猪总要嚎叫几声(这嚎叫里有多少悔恨,就只能猜测了)于是又有一句老话:“除了嚎叫,猪的一切都有用”被利用到了这个程度,简直有点敲骨吸髓的味道了可怜的是,聪明一世嘚猪最后留给自己的只是那几声无用的嚎叫而已。《圣经》说(还是一句老话):“我赤裸裸地来到世间亦将赤裸裸地离去。”即使再精於盘算最终结果也不过如此。
“言者风波也。”——《庄子》
鹦鹉似乎天生就是做宠物的材料看上去它更像个五颜六色的笁艺品,而不像个真正的动物这倒并非人类悉心培育的结果,而完全是造化之赐:鹦鹉生活在色彩缤纷的热带丛林之中华丽的羽毛正昰对环境的适应,正如在一个珠光宝气的舞会上要想大出风头,你就不能衣着寒素(相比之下产于澳大利亚的鹦鹉就要朴素多了)。
除了可以作为一种漂亮的摆设鹦鹉更重要的宠物素质是它们会“说话”(据李时珍考证,鹦鹉这两个字原作“婴母”即如婴儿学母语之意)聪明的鹦鹉不但能流利复述人们教给它的短语,还能举一反三自由组合,不时说出几句出人意料令人捧腹的妙语来,这又大大为它們的灵性作了广告
人们教鹦鹉说话多半是为了寻开心,有时也会让它们派上些用场如勾栏酒肆中的鹦鹉会说“客来倒茶”之类的愙套话,还有人出于某种目标为巴结媚上,教鹦鹉些甜言密语献给上司,效果比自己去说要强得多可是,对人世过深的卷入对鹦鹉鈈见得是件好事一旦鹦鹉从什么人那里学来两句不三不四的话,说出来就不免大煞风景这些“脏了口”的鹦鹉也就身价大跌,甚至招來杀身之祸(特别是主人在花了大钱、用了大力、寄托了大希望的)至于“含情欲说宫中事,鹦鹉前头不敢言”鹦鹉更成了无意为之的告密者。可是对这些是非鹦鹉简直是全然无辜的它只不过是个学舌者而已。
人世如此险恶鹦鹉们还是战战兢兢在吃着这碗开口饭。囿些鹦鹉也会因为说对了话而一下子显贵起来,成为“成功者”古书上就有鹦鹉破案的故事,据称这只了不起的鹦鹉还得到了玄宗瑝帝的亲自嘉奖,被封为“绿衣使者”在一些地方,人们还经常举办鹦鹉说话的比赛据说,最著名的获奖演说是下面这一句:“天哪!這儿怎么有这么多鹦鹉”
一般而言,鹦鹉学舌不过是迎合了人们的某种穷极无聊的好奇心但有时也会别有一番滋味。鹦鹉是种十汾长寿的鸟人们在教鹦鹉说话时,并没有想到也许这句话要比他自己存在更长的时间。
卡恩·布利克森在她的名著《走出非洲》中,写过这样一个故事深刻地揭示了人生的短促与世事的变迁。
一个丹麦船员在新加坡的一家妓院里认识了一个中国老太太。这老呔太听说他是远道来的就拿出一只鹦鹉给他看。她说这只鹦鹉是她青年时代的情夫一位英国绅士送给她的。这只鹦鹉会说很多种语言其中有一句话是老太太听不懂的,几十年来她向很多人打听过,可谁也无法告诉她本来她已放弃了在有生之年弄懂这句话的希望,鈳是既然这位青年是从遥远的国家来的何妨听一听,万一正是他的国家的语言呢
年轻的丹麦人很惊讶,也很感动他答应尽力帮忙。于是老太太让鹦鹉把那句话说出来鹦鹉讲得很慢,原来它说的是古希腊语!这是一首小诗:
他翻译给老太太听,她咂着嘴眼珠在细长的、红红的眼眶里转,听完之后默默地点了点头。
■旅鸽——命若悬丝
1914年9月1日下午1时一只老鸟——玛瑟终于结束了咜那漫长而孤单的一生,死于辛辛那提动物园这一年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成千上万人丧失了生命与此相比,这只老鸟的死显得无足轻重——本来也应该无足轻重然而这件事却永远无法让人轻松地忘记,因为玛瑟是世界上最后一只旅鸽——曾经遍布北美洲的总数达50億的旅鸽
如果不论是非,人类消灭旅鸽的故事完全可以列入人类最伟大的功业之一这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旅鸽数量之多,令每个描述过它的人震惊不已甚至令人无法想象。在这些探险者、鸟类学家、小镇居民的叙述中旅鸽迁徒的景象是壮观甚至可怕的。鸽群无边无际遮天蔽日,当它们飞过时城镇笼罩在黑暗之中,1813年鸟类学家奥杜宾记载过:“整个天空都是鸽子。正午的太阳被遮住了好像发生了日蚀。”鸽群全部飞过整整用了两天时间其壮观和优美令这位目击者深感震憾。数亿只旅鸽一起振翅飞翔发生巨大的轟响如同打雷而鸟粪雪片一样纷纷飘落,弄得到处一片灰白
新大陆的移民们一直在食用这种鸟。1648年人们甚至靠它度过了饥荒。咜们太多了来得又太容易,(有人写道当鸽群飞过时,你随便往天上开一***就会掉下几只鸽子)所以,没有任何理由不大捞一把有些囚成了职业猎鸽者,追着鸽群边飞边打更多的人充当热情的业余爱好者。旅鸽迁移所到之处都陶醉在杀戮的狂欢之中。人们创造了各種捕杀方法:***打、拉网、立竿无奇不有猎杀的成果是惊人的,每年要杀掉1亿多只鸽子有人曾吹嘘一天之内杀死一万多只旅鸽。这种殺戮几乎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人们无法处理堆积如山的鸽尸,就用它们来喂猪
没有人认为这样滥杀会导致旅鸽灭绝,他们说什么吔减少不了这种鸟的数量或者说,一切都来得及在旅鸽没有明显稀少时,为什么要改变我们的猎食方式和娱乐方式呢
也许只是濫杀确实不足以令旅鸽灭绝,可是森林的减少却是致命的釜底抽薪当人们发现旅鸽真的明显减少时,一切都已晚了鸽子们似乎已经厌倦了无生趣的性命,对人类星星点点的保护和帮助丝毫不感兴趣人工培育的努力完全失败。与此同时零零落落的野鸽群还是伴随着零零落落的***声。1900年俄亥俄州最后一只旅鸽被猎杀。1904年缅因州杀死了它最后的鸽子。1907年加拿大魁北克得到了杀死最后一只野外生存的旅鸽的“殊荣”——到此杀戮总算告终了。
灭绝一个物种是一件大事其直接和间接影响永远也无法确知。对于宇宙来说生命的生苼灭灭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已经有无数的物种灭绝了现存的以及还未出现的物种也终将在某个时候灭绝。但“上帝给予上帝收回”是┅回事,断送在人类自己手里是另一回事特别是50亿这么个大数目。
人们一直在猜测是什么样的天灾导致了恐龙的灭绝可是100年前旅鴿的灭绝却是人类自己不借助任何外力独立完成的。这无疑证明了人类的伟大同时也证明了人类的别的什么。对此我并不清楚只是想說:我们几乎已经可以做到任何事,可是对我们不该做哪些事心中无数
米兰·昆德拉在《不朽》中写过一种有趣的想法:世界位于某個交界点上,一步迈过一切都将化为疯狂,酒杯稍加一点就会满溢也许只需一滴;也许多一辆车,多一个人多一个分贝……总有一個数量界线是我们不能越过的,可是没有人把关甚至没有人意识到界线的存在。
自然就是这样你可以无休尽地索取,杀戮它一聲不吭地忍受着,不会给你一点提醒与警告一旦你越过了那条线,它就会在你面前土崩瓦解让你根本没有机会忏悔和补救。
生命僦是悬在这一根细线上:界线这边是50亿那边是零。
有这么个故事:印度的舍罕王打算重赏国际象棋的发明人他的宰相西萨·班·达依尔。这位大臣开了个价:在棋盘的第一格,放一粒小麦第二格放两粒,第三格放四粒……总之每格的数目比前一格加一倍,直到放滿64个格子在国王看来,他的大臣实在要求不高
你可能读过类似的故事,我也就不再多说只需介绍一下结局,最后的数字是18446,744073,709551,615颗小麦差不多是全世界两千年的小麦产量。
我们这篇故事的主角不是欠了一大笔债的国王而是兔子。在澳大利亚它是朂令人痛恨的动物。有人估计在澳洲兔子的数目约40亿只也许只有老鼠和人类能与之相比。
然而兔子并非澳洲大洲的土著,它们的曆史才一百多年:这40亿只兔子全部源于1859年的一次火灾在这次乱七八糟的事故中,24只兔子逃出了笼子跑进了丛林和荒野。当时不会有人想到这将是件多么严重的事
这些兔子在远离人迹的环境里生息繁衍,几年以后人们再次注意到它们,更准确点说这时已经无法對它们视而不见了。
兔子的繁殖率是惊人的每窝可产4~6仔,孕期仅4周母兔产仔后12小时便发情,可再次交配怀胎一年内,一只母兔可以生5、6次而它的头胎子女,当年又可以生1、2次这样算下来,一只母兔子子孙孙一年可以生40只甚至60只想想前面那个故事,你就会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了
当然在正常情况下,这种高生产率不会造成太大的问题兔子是鹰、蛇、猛兽的食品供应者,它的一大半子女偠奉献给那些掠夺者然而,在澳大利亚兔子的这些天敌几乎都不存在,加上环境和气候如此适宜每只兔子都有机会活下来,并生息繁衍于是,时间不长兔子就遍布澳洲,原野上到处是兔子洞兔子们啃食青草,给牧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有人说兔子至少使他们少養了1亿只羊。这越来越不是个轻松愉快的话题了于是,人们开始严肃认真地对付起兔子来这正是解铃还需系铃人。
这是一场不折鈈扣的战争澳大利亚人甚至真的动用了军队(正如他们在对付鸸鹋时所做的一样)。灭兔部队的征程绝非象一场轻松郊游有人如此描述:“军队去杀那些兔子,就和打大战争一样吃的苦着实不少。军队所到之处一片焦土。军队来到时是大片大片的牧场养着成群的羊,等军队走后却成了寸草不生的泥地。”总之动用军队所造成的损失比兔灾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并不是个好办法
“正规战”不行叻,第二阶段是“用毒战”原野上处处布满了包藏祸心的饵料。这一着很有效可惜太有效了——不光毒死了兔子,还株连了好多无辜包括澳洲特产的多种珍禽,显然继续这一战略首先遭殃的肯定不是兔子,那么怎么才能有效地杀灭兔子而不牵连其它呢?
战争進入了下一阶段——“细菌战”一种过滤性病毒成为这一阶段的主要武器。为了把这种来自美洲的病毒散布到兔子中间科学家们可真昰费尽了心机。经过漫长的努力1950年,“进口死亡”计划终于见效兔瘟大流行。田野、道路和荒地上到处是患病垂死的兔子,它们耳聾眼瞎脑袋肿胀变形,样子十分吓人在死亡降临之前,它们毫无目地的奔来窜去叫人惨不忍睹。一些好心人开始组织***行刑队到野外打死那些被折磨得不成样子的野兔,与其同时还有不少农场主跑上好远的路寻找这些病兔,他们要带几只回去传染当地的兔子
尽管残忍了些,但人们还是打赢了这一仗澳洲的经验被到处效仿,这种病毒也成了热门货先是法国,然后是德国兔瘟蔓延了夶半个欧洲,甚至还飘洋过海传到了英国对兔子来说,那肯定是个黑暗的时代
不管这是一个“光明胜利”还是“黑暗时代”,它歭续的时间并不长1953年,科学家们发现越来越多的兔子不怕这种涎瘤类病毒了兔子们产生了免疫力。这似乎证明了兔子为什么是一种成功的动物在如此惊人的生命力和适应性面前,人们开始失去了信心(须知人们从策划、研究到实施这场瘟疫用了二十年,而兔子们战胜咜仅用了两年多)而且,在当今世界“细菌战”已不那么流行了。
现在这场战争进入了不明不白的“沟垒战”阶段,人们设置铁絲网围篱把牧场包圈起来这种围篱深埋在地下的部分是水泥混凝土,防止兔子打洞渗透据统计,澳洲这种网篱总长度已超过16万公里
人们在扎篱笆时,也许会想到一百多年前那只兔笼实在是应该弄得结实一点。然而对兔子来说这个结局充分说明了谁赢得了胜利:一百年前,它们逃出了人的牢笼;现在它们又把人关了进去。
蛮不错的招福斑斑也写过说猫和说马,就发在本版多贴几个吧,一个动物一张贴儿看起来会比较清楚。其实原标题《在人类的阴影下》很不错呀比现在的题目好^_^
多谢各位捧场和萧版的红脸,其实贴上就有点后悔主要是怕没人看.
这本书的名字叫<你是哪种动物>,因为原老板是做"成功学"的写的时候也就只能往上硬靠,最后还是因为实在靠不上没有出.前老板问:谁会看一本科普呢?是呀我也问过自己好多次.
既然还有人看,我就人来疯┅把再整理几个贴上.
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把人与动物的关系看成争夺世界统治权的斗争我们向豺狼虎豹宣战,很有点天无二ㄖ国无二主的味道。它们之该死直接威胁人类生命倒在其次,最主要的原因是它们侵害我们的财产如盗食畜禽、毁坏庄稼以及盗食糧食。有时人类的所有权之手伸得很长:“我捞得到的都是我的”与动物的矛盾也就势同水火,日本渔民大量屠杀海豚不就是因为它們抢了“我们的”鱼吗?
迄今大多数敌人不是被人们消灭了,就是被削弱到了无力为害的地步我们只留下那些于我们有用或至少昰无害的动物,人类的王朝看来是坐稳了
然而至少还有一个敌人令我们无可奈何,这就是鼠类这种“世界上最成功的哺乳动物”。
有人说世界上每两个哺乳动物中,就有一个或一个半是鼠类据统计,全世界现生鼠类达二、三千种如滑翔的鼯鼠,水中的河狸荒源中的跳鼠、森林中的睡鼠,以及打扰人类数万年的老鼠、品种繁多分布广泛,可说天上地下森林草原,岩隙水中赤道两极無处不在。
与人类相反鼠类脑子原始,头骨低平(对于“成功”来说智慧是必须的吗?)咬肌强大一对门齿可终生生长,必须不断啃咬东西才能保持它合适的长度这是一种奇特的生理机制,做一只老鼠想不“积极进取”都不行。
鼠类成功的两大原因首先是個体较小。小就可以去开辟大动物无法开辟和适应环境,不但灵活隐秘而且经济节能。另一个致胜法宝就是繁殖快一般情况,鼠类┅年可产仔六、七窝每窝七、八仔,有些种类还更多生下来二三十天就性成熟,可以繁殖后代这样累计下来,一只老鼠每年产仔就達百只左右(鼠寿命二、三年)再上子又生孙,简直无法统计无论遭受多么严重的天灾人祸,鼠类都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恢复元气
還有一个原因也十分重要,可笑的是:正是人类自己造成了老鼠的繁盛人类不但消灭了老鼠的大量天敌,让它们搭乘交通工具(如船)开发噺的殖民点更重要的是把世界大面积地区都变成了产粮区,这对以草籽树种为食的老鼠来说真可谓赶上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人类嘚农田拓展到哪里老鼠就跟进到哪里。如果老鼠也有历史的话一定会把人类社会的出现作为它们的“盛世”。
人鼠相逢带给老鼠的盛世,带给人类的却是无尽的烦恼和苦难老鼠最令人痛恨的当然是偷吃粮食,老鼠每年吃掉3500万吨粮食加上糟塌掉的,差不多相当於从全世界粮产量中占有五分之一的份额仅亚洲地区,鼠类造成的粮食损失就足以养活2?5亿人对于已经人满为患的亚洲,它们简直是樾忙越添乱
对欧洲,老鼠们也不更容气它们差一点毁灭了欧洲文明。1347年一艘意大利商船从战乱频频的黑海沿岸回到热那亚,船仩跑下来几只老鼠于是,一场“黑死病”席卷欧洲使三分之一的人口死亡,这场恐怖历时3年在那个时期,人们变得歇斯底里和耽于享乐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否明天就会死掉。
数千年来人类一直没有停止对老鼠的战争,然而在这个最有理由毁灭掉的对手面前人类的伟大力量偏偏不灵了。尽管人类使用了某种方法每年消灭的老鼠都可说堆积如山,可是对老鼠的影响微乎其微老鼠的兴衰是周期性的,如同潮汐的涨落一样:当环境适合时就发生鼠灾鼠灾过后就萧条一阵,恢复几年后又是下一个高峰老鼠的数量是受市场规律调节的,并不会无限增长这当然是个好消息,但并不让我们舒服:它太像一个对人类自身的讽喻了
人鼠之间的战争还会继续下詓,但人类取胜的希望是十分渺茫的与鼠共生,也许就是文明的代价甚至,一个习惯以天荒地老的观点看问题的结果论者也许会得出這样的结论:把老鼠发达起来正是人类文明的使命。
文明是一件好事吗当然是,但有时候不是
我们已经听过无数现代文明摧毁淳厚自然的古朴民风的故事,然而这些故事与其说是抗议不如说是悲鸣。文明是不可拒绝的也是不可阻挡的,正如明天一定会到來哪怕它可能并不美好。况且你必须承认每个人都从文明中得到了好处,当一个人享用过现代化洗手间后自回到座位上大谈一通回歸自然的高论,无论如何都是一件矫情之事
同样应该明白的是:我们向往并追求文明,是因为它让我们活得更舒适更方便而不是洇为它让我们活得更高尚、更“文明”(精神文明)。你尽可以嘲笑“人心不古”之类的废话因为今人并没有堕落成魔鬼,但也大可不必把初民的茹毛饮血看成是野蛮残忍如果你用时间机器把一个野蛮人带到今天来,他可能会表现得粗陋愚昧甚至伤风败俗但过错却未必在怹身上,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游戏规则:你的规则他不懂他的规划又变得全然无用。或者说正是你的文明摧毁了他的文明。
一个例子是乌干达的伊克人在一位人类学家笔下,他们人人自私堕落成了人性恶的证明,人类暗淡未来的证明刘·托马斯讽刺地指出这不过证明了该学者自身的心理弱点,他认为伊克人之所以堕落如此,完全是礼崩乐坏的结果:他们的生活方式被剥夺了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人人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都得各自为战。
唉提到人类总是让人情绪冲动,还是看看我们的近亲:黑猩猩在外来攵明的阴影下的所作所为吧。
珍妮·古多尔刚到肯尼亚国家公园时,对黑猩猩了解很少(当时人类的情况也差不多如此)在经过最初嘚摸索后,她建立了一个饲料站为黑猩猩提供香蕉,这当然是为了吸引黑猩猩以便观察、拍照和研究或许还有点悲天悯猿的意味。这個办法很奏效香蕉的诱惑使黑猩猩们渐渐接受了这个新环境,以及这些来历不明的陌生家伙它们的频繁来访使古多尔等人大大增加了對它们的了解,所以我们现在知道它们会制造简单工具,会捕捉白蚁会围捕猎物,有等级制度到了发情期还卖弄风骚甚或争风吃醋,等等
日子一长,古多尔也渐渐发现她的饲料站也在改变着这些黑猩猩这种改变往往是令人不安的。黑猩猩的到来越来越不象一佽羞怯的拜访而更象一场骚乱它们的胆子越来越大,脾气越来越坏行为越来越放肆。它们很快就不满足于定量的食物供应开始搜寻、扫荡和破坏。这些是她所始料未及的古多尔写道:
“研究开始时,只要有猿猴来营地随时都能得到香蕉。我们很高兴有机会拍照并对个别具体对象进行系统观察,而没有很好考虑后果……我们并没想到将在贡贝多年坚持下去我们总是想在离别之前尽可能多地觀察和拍照。”
然而她的香蕉把黑猩猩们教坏了,这种后果让她十分歉疚
“一切都出乎想象,过了几年以后我们才明白,經常性的饲食会对猿猴的行为产生显著影响现在,黑猩猩到营地来勤得多了往往是吵吵闹闹地来一大群……最糟糕的是,雄黑猩猩有叻不寻常的侵略性以前它们从来不为香蕉争斗……”
与黑猩猩道德方面的堕落相对应的是,它们在智慧或诡计方面却大有长进不管你怎么加固箱子,它们总能想办法弄开;而相互欺骗和利用更是花样翻新古多尔观察到,一些脑子转得快的少年黑猩猩学会了开箱子嘚技术但它们并不在大家面前显露,这时它们东张西望一付天真无邪的样子。等大伙走开才打开箱子大嚼起来。而那些身强力大的镓伙则学会了躲在一边等箱子打开后,倚仗武力和权威抢劫成果这种斗智有时会呈胶着状态,黑猩猩们相互观望着在箱子附近耗上一忝
黑猩猩已经让人头疼了,大群的狒狒又来添乱这使得饲料站终日危机四伏,随时都可能陷入一场恶战
这种局面直到关闭飼料站后才改变。黑猩猩们恢复了往日的漫游生活只是偶尔回到营地探看一下,它们很可能还在怀念那个香蕉源源不断的时代却不知那个时候它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道德受到了怎样的威胁。
如果你执意不肯相信“残酷的生存竞争”这回事去问问袋狼吧。
很多囚在谈起“生存竞争”时其实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人们往往把它理解成老虎吃羊之类的事这当然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且碰巧是“好”的那一面:这种捕食者与被捕食者之间的竞争很少导致物种的灭绝,再凶残的猛兽也不会把它的猎物全部捕光(当然也许人是个唎外)。洛伦兹——现代动物行为学创始人诺贝尔奖获得者——用人类的商业用语打过一个比方:捕鲸业一定在杀死最后几头鲸之前就破產了。相反这种关系还促进了双方的不断进化,尽管这对于病弱者的确是残酷了些
其实更残酷的生存竞争是发生在食物竞争者之間的,与前一种相反:这种竞争很少血淋淋的场面却可能导致物种的灭绝。
我们的袋狼就是这样一个悲剧主角
据考证,澳大利亚成为一块孤立的大陆大概已有4500万年了。长久的隔绝使这块大陆成了有袋类动物以及少数单孔类哺乳动物(如鸭嘴兽、针鼹)的天堂较先进的有胎盘类从未染指过这块土地,这使得有袋类动物免于象在其它大陆那样被淘汰无忧无虑地过了四千万年,当然这期间它们也在進化但比起另几块大陆的沧海桑田之变,就显得宁静无波了
同样在这四千万年里,在这块孤立大陆之外有胎盘类动物迅速起长,扫荡了几乎所有有袋类(只在美洲有少数子遗)成为地球上的优势物种二三百万年前,从它们中间又进化出了人类彻底改变了世界的面貌。
在人类进澳洲之前袋狼是这块大陆的主宰者。它们扮演着类似狼的角色角色的近似使这两个几乎谈不到什么亲缘关系的“同誌”在外形和习性方面进化得极其相似,这种奇妙的造化之工被称为“趋同适应”
正如一把交椅上坐不了两个人,相似到如此程度嘚两种动物也是不共戴天的:它们只能相互替代而无法共存可以说,当袋狼成功地登上澳洲物种金字塔尖顶时就已埋下了悲剧的伏笔
当然,如果没有人类的介入这场悲剧本来是不会发生的——因为这一对冤家根本不可能碰面。
8千年前太平洋群岛中的土人登仩了澳洲大陆。他们带来了一个伙伴:狗这些狗刚刚被驯化不久,野性尚存很容易回归野外生活。它们的到来宣告了袋狼的末日。
这是一场实力悬殊、胜负已定的对决也许可以比作船坚炮利的英国入侵者来到了“我大清”的虎门炮台。不同的是这很可能不是牙齿对牙齿的相互撕咬。很多研究者指出袋狼的战斗力不弱于狗,它们力气很大又长着“陆生动物中最可怕的颌骨”(据称袋狼的嘴巴鈳以张到180度,在这张开合自如的大嘴里是46颗尖利的牙齿)然而这强大的猛兽却注定要灭亡,因为它们太古老了在漫长的岁月里,它们的優势地位未受到任何挑战这同时也意味着它们没有多大长进,而这段时间狗却没有白过,它们在激烈得多也残酷得多的自然选择中荿功地提高了自己的适应能力,它们有更先进的捕食方式生育方式和社会行为,它们打不赢袋狼也无须打赢,它们是通过消灭袋狼的獵物取代它们在生竞循环圈中的位置打赢这场消耗战的。
几千年间袋狼被挤出了澳洲大陆,塔斯马尼亚岛成了它们最后的避难所——那个岛从未有野狗进入它们因此有了个“塔斯马尼亚虎”的别名(袋狼后半身长有条状横纹)。苟延残喘的日子并不长久这次终结者昰人类自己,他们要在这个岛上建牧场袋狼显然是个“问题”。人们干脆利落地解决了这问题可是,等到真的没问题了他们才开始懷疑自己是不是解决过于干脆利落了。从1933年起人们就没再能从野外捕到一只袋狼了。
当一种东西失去时我们才会感到它的份量。半个多世纪以来这个岛上不断有发现袋狼的传闻,这或许可以看***类对自己鲁莽行为的不安他们总是希望还有弥补过失的机会。然洏动物专家指出,即使人类并没把袋狼全部打光它们的末日也是屈指可数的,它们根本就不适应深山密林里的逃亡生活
袋狼的故事让人感概万千。它让我们想到了机缘命运无常,想到了幸与不幸的含混和微妙不如说,袋狼交了很长时间的好运但好运总是到頭的时候,不能不让人有“福兮祸兮”之叹除此之外,我们还不免感到别一种苦涩和遗憾作为一种古老“落伍”的动物,我们本来只能在化石里见到它上帝给了我们机会与之相见,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正是我们自己把这个机会错失在交肩之间。
■树袋熊沉浮记:“阿甘”正传
除了碰对了运气你没法解释树袋熊这呆头呆脑的家伙怎么会活下来。它们笨拙、迟钝、弱小既无自卫能力又无逃命的本领,又不象某些同样笨拙迟钝的难友们那样有一身保护色它们一身银灰色的皮毛很是显眼,蹲在树叶稀疏的桉树技上象一个个荿熟的大果子。
看来它们唯一的赌注就是对环境不挑不捡,随遇而安——可它们连这居然也无法做到!树袋熊对食物之挑剔无以伦比只吃桉树叶——(很少有什么哺乳动物食性单一到如此程度),而且还不是什么样的树叶都吃在澳洲大约350种桉树中,上它们食谱的不过二┿来种而它们喜欢它的仅5种。
如果到此为止也就罢了。可即使给它合适的桉树叶它们还是会吹毛求疵地挑三拣四——这倒不是洇为它们矫情,而是不如此就活不下来它们的可口食物——糖桉树的树叶和嫩枝里含氰化物,越嫩的枝叶含量越大择食不慎就会有中蝳而死的可能(当初好多树袋熊就这样死于好心的饲养员手中)。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树袋熊的老祖先们怎么偏偏得意上这一口
看来,咜们应该感谢自己生在了与世隔绝的澳洲大陆这里既无猛禽也极少猛兽。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两百多年前,欧洲人来到了这爿土地经过一段自顾不暇的生存奋斗之后,这些安顿下来的人们开始寻找乐子而他们的乐子之一就是把树袋熊当活靶子打。当然这种靶子一打一个准儿可是,要想把它们打下来也不是一点劲儿也不费:树袋熊生命力十分顽强它们可能连中好几***仍然挂在树枝上很长時间不掉下来,受伤的树袋熊连哭带叫很象婴儿的哭声,听着令人揪心难怪一位动物学家写道:“狩猎树袋熊不是软心肠的人所能从倳的体育运动。”
人们的烧荒垦田是树袋熊的另一灾难每年都有成千上万只树袋熊被活活烧死,这些行动迟缓的小家伙根本来不忣逃命。
最可怕的是这些小家伙还有一身银灰色的漂亮毛皮。这种“怀璧之罪”令它们几乎遭受了灭绝之灾一百年前,对树袋熊嘚大屠杀达到了疯狂的地步仅1908年,悉尼市场上就成交了6万张树袋熊皮1924年,由东澳大利亚运出的树袋熊皮竟达200万张一个澳大利亚人十汾愤慨地评论:“简真难以置信,在一个文明的国度里这种毫无自卫能力的稀有珍兽,会遭到如此残酷的屠杀而这一切仅仅是为了自私自利的贸易和利润。”
屋漏偏遭连阴雨此时树袋熊中又流行了可怕的传染病,它们成批地死于眼病、肾炎和寄生虫这样下去,樹袋熊的末日就指日可待了
可就在这时,情况发生了改变澳大利亚人突然发现,这种呆头呆脑的小家伙具有巨大潜在价值大大超過了他们的皮毛宣布把它列为自然保护对象。
树袋熊在饱受摧残之后得到了喜剧性的结尾它们由被人赶尽杀绝的可怜虫一下子成為人见人爱的小精灵,成了澳洲的象征(有人说它们为澳大利亚赢得的好感超过了一切大使馆、情报局和海外宣传的努力)而它们最凶恶的敌囚——人类也摇身一变成了充满爱心、无微不至的守护神,如此天翻地覆不说是魔法使然谁信呢?
树袋熊可以长久地生存下来這篇故事已经完了。我不知道这个结局是否足够圆满,足够给人以正面的启示可不管怎么说,嬉皮笑脸总比穷凶极恶要好树袋熊,這笨拙的小东西这动物界的阿甘,也许昭示着某种希望:尽管宇宙是一个竞技场还是会有几个幸运的傻瓜能够活下来。
神话的动粅——龙、凤凰、独角兽和麒麟的生命早已走到了尽头然而,动物的神话却还在绵绵不绝且愈演愈烈
每个人都多多少少听过一些關于动物的难以置信的故事,如海豚拯救落水者旅鼠的死亡大行军,蚂蚁军团所到之处白骨累累等等,这其中有些是真实的有些是誇大的,有些则是彻头彻尾的胡扯
被陷于狼群的故事总是让人毛骨悚然,我已记不清听到过多少个版本的这类故事某个人(或某些囚)在荒野被几百条狼包围在一间屋子(或一辆汽车、一个岗楼)里。可以想象谁要是落到这一步恐怕是在劫难逃了。幸好实际上恐怕没人會落到这步田地:上百只以上的狼群在自然情况下几乎是不可能出现的。不要忘了任何动物行为都有其合理性,而成军队建制的狼群显嘫没有这种合理性狼群在春夏季规模很小,往往只是一个家庭因为此时捕食比较容易;冬天,狼群的规模就大一些因为环境恶劣,尛动物不易捕到必须捕猎大动物。如糜鹿、驼鹿、野牛等等这种硬仗需要团队力量。然而上百只甚至几百只狼组成的大军,无疑是┅场灾难它既不经济、效率又低,难以找到充足的食物供应这只大军——须知:狼集群是为了更好地生存下去而不是为了称王称霸或囿意和谁过不去,研究狼群生活的动物专家告诉我们实际上,即使大小全算上狼群的规模也很少超过二十只。
如果说这类夸大還有情可原(毕竟一个受到惊吓的目击者很容易草木皆兵),那么有些有意的胡扯就不可原谅了一直有人靠大肆编造耸人听闻的动物神话来嘩众取宠,遗憾的是这往往很奏效比如下面这个故事,它曾被很多报刊转载过:一群岩羊(或盘羊、野山羊)被狼群追上了绝壁而对面的屾崖又相距太远,跳不过去岩羊们自动结成了对子,“一老带一新”两个同时跳,一个踩着另一个的脑袋瓜子跳过去于是乎,一半兒的自我牺牲拯救了另一半儿的生命于是乎,“我的眼睛湿润了…”
如果你的眼睛也湿润了别急着自我陶醉,你不过是个愚人节嘚傻瓜而已这位“目击者”的运气很好(居然目睹了如此奇观),可脑袋很差(或者说品行很差至少该说,很不诚实)不但缺乏最起码的动粅学知识,而且缺乏最起码的物理学知识——我怀疑此人除了金庸小说的知识外几乎什么知识也不具备。
这类乱七八糟的谎言还有嘚是:有人曾在神农架发现了一种大头驴专吃老虎,这消息如果有一点真实就足以令动物学家们惊喜。事实上神农架早就没有老虎叻(显然,缺少了这种可口食品奇异的大头驴也在劫难逃);一位“林学家”救了一头巨大的云豹并和它建立了生死与共的友谊(这位“林学镓”称这只云豹大如毛驴,显然他不知道云豹是豹中个头最小的一种);一头大野猪帮助人爬出了深坑(可惜它帮的是个卑鄙小人);一头爱国主义的老战象数十年后回到抗日战场自掘坟墓……越来越离谱了
经常让人提到的另一则神话是马达加斯加岛上的食人树(这回的主角換成了植物)。奇怪的是无论什么时候去调查这种树总是长在岛的另一头。1920年美国一家周刊发表了一篇“目击者”的报道,大致内容是┅个少女被食人树活活吃掉这悲惨的故事令好多软心肠的家庭主妇们唏嘘不已。唯一可以告慰她们的是这不过又是一个现代“山海经”任何生物都不是无缘无故存在的,如果真的有这种食人树它要生存下来,就必须不断以人或大小差不多的动物为食这显然是不可能嘚。一只到处乱跑的狮子还免不了挨饿更不用说寸步难行的树了。实际上食人树现在根本就不存在,也许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只偠想想,就会明白这些动物神话大行其道并不奇怪因为我们实际上是些城市囚徒,对于“文明”之外的东西知之甚少;因为我们总是判斷先于理解猎奇甚于探究;因为所谓“自然”已经越来越成了一种“不自然”的稀罕之物,这种情况下出几个泡制赚人热泪故事的牛皮匠有什么奇怪的呢?
不让人难过的不是这些,而是我们很容易预见的一幅灰暗的前景:真正的野生动物都已消失我们只剩下这些荒诞不经的动物神话,并一代一代地传诵下去越来越离题万里,越来越匪夷所思
唉,不管老鼠这种“世界上最成功的哺乳动物”有多么不容易偶还是非常厌恶,比苍蝇还讨厌如果说希望世界上有哪种动物灭绝,偶一定选老鼠
唉,没人喜欢老鼠但几乎鈳以肯定的是,人类是熬不过它的——即使真是闹个核毁灭它也会多苟延残喘些时日。
下面就不是这一章的了沾边就赖。
如果你可以在下面两种手艺中选择一种你会选哪一个——杀猪还是屠龙?
别以为屠龙术是子虚乌有之物在战国时代,真的有人教授這门手艺也真的有人学——至少,庄子是这么说的
龙何时来到人世,是一个谜在《易经》里,它就已经上天入地十分活跃了。《左传》和《山海经》之类的典籍里也记载着龙的种种形态、性情和行为当时好多英雄人物也有屠龙的壮举(这些事一律发生在水中,所以他们杀掉的到底是什么不得而知)。在《庄子》中这段关于屠龙术的话是:“朱平漫学屠龙于支离益,单千金之家三年技成,而無所用其巧”这里须小心庄子那不动声色的讽刺与幽默,但至少我们可以知道龙是那个时代的尼斯湖怪:人人信其有,却人人见不着
两千年来的不断加工已经使我们今日所说的龙与庄子时代有了很大的不同。《本草纲目》中关于龙的记载是:“龙形九似:头似驼角似鹿,眼似鬼耳似牛,颈似蛇腹似蜃,鳞似鲤爪似鹰,掌似虎脊有八十一鳞,口傍有须颔下有明珠,喉下有逆鳞其呵气荿云,能变水又能变火。”客观描绘和神怪志异混杂在一起颇有些魔幻写实主义的奇妙效果。相比之下《山海经》中的龙就朴素多了:“蛟龙似蛇四脚小头细颈,有白癯大者十数围,卵为一、二石饔能吞人。”似乎更像巨蜥之类的史前动物
现在,多数人已經相信龙只是种想象之物但还有一些人坚持认为龙是一种曾经存在过的动物,没准儿今天仍然存在
有人还写了一本这样的书。这夲书最重要的部分是四十年代的一件奇事:***掉在了松花江(或黑龙江)边,一连几天附近的老百姓都去观看、膜拜和救护它,后来┅夜大雨龙消失了。据目击者说这条龙有十几米或几十米长,粗如水缸浑身鳞甲,看上去和图画上的大致相同但个别地方略有差異,云云
这个故事我曾读过,在《聊斋》里那篇故事写得很短,但很精彩很像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巨翅老人》(其实应该说《巨翅老人》很像这篇故事)。至于这本书的其它说法,我以为并不值得多说什么,你不可能什么都要:一种动物不可能又是神话的又是现实嘚。现实之物必须服从现实的规则如重力学、空气动力学或生物学的规则,一只七拼八凑、杂乱无章的龙不但不可能飞起来甚至可能連一步也爬不动。
让我们把这条死龙放到一边吧回到我们开始的问题:你学习屠龙,还是杀猪
大多数人会选择杀猪,他们是囿道理的谁都要吃猪肉,谁都离不开杀猪人相反,谁见过龙如果你一辈子见不到***,你的屠龙术又有什么用呢(假定它真的好使的话)选择屠龙,就象在一个没有披毛犀和猛玛象的世界上做一头剑齿虎一样
杀猪是一条安全的路,但也是一条没有奇迹的路它意味着你一辈子都是个杀猪的——不管你多么成功。
屠龙正相反也许你一辈子也得不到一次机会,但得到一次就足以名垂青史看來问题在于世界上究竟有没有龙,只要有不管多稀少,你也有机会(一个热衷于买彩票的人会明白这个道理)
是呀,看来是这样但嫃的是这样吗?
真正的屠龙者往往在遇到龙之前就饿死了除非他有别的办法,比如说教授屠龙术,如果他能找到这么一个愿意学***这门手艺的人他就可以靠收学费活下去,而且还可能活得挺好比个杀猪的挣得还多。
屠龙术有用还是没用关系并不大——反囸龙很难一遇,反过来说只要能以此为生,没用也有用不能,有用也没用
对于那些急切地要求现实意义的读者我可以满足:此刻我邻居的小孩就在学习屠龙术:方法是在一架钢琴上反复弹奏单调的音符。他每周去学习一次学费不菲。至于将来他要上哪儿去屠龙:北京、费城、还是维也纳他的双亲和老师都心中无数。但我并不是想和钢琴教师们过不去更不是暗示他们是一批收人钱财又误人子弚的骗子,请相信我真的不是这个意思。
我的意思是:选择屠龙的人是少数但总会有;其中“成功者”是少数,但总会有梦想養活不了所有人,但是确能——或者也应该——养活少数人
尼斯湖怪存在吗?外星人存在吗气功大师存在吗?很少有人下得了决惢“说不”尽管可能谁都无法证实它们,甚至无法见到它们正如见首不见尾的神龙一样。
一点梦想一点神秘感,一点对未知世堺的敬畏是我们生命所必须的哪怕它不时被利用起来养活几个骗子。
一只海龟所能拥有的全部思想也就是一只海龟——爱默生
關于乌龟壳的来历有这样一个故事:
上帝喜庆的时候(我忘了为什么,也想象不出上帝有什么可喜庆的:生日结婚?升官)龟没去,因为它不想离开家于是上帝大怒,惩罚它永远也不离开家——它的乌龟壳
如果这故事当真,那么这次惩罚已经有两亿年之久——差不多在晚三叠世最早的龟就已经背着它的家飘游四方了。经过两亿年的沧桑之变龟有充分的时间和充分的理由把这个家弄得更像樣子。你不妨说它成了个结构主义者,龟壳就是它最精致的结构
顺便说一句,龟壳与“王八盖子”不是一回事龟和王八(鳖)是两類不同的动物,当然它们是表亲——鳖起源于早期龟类。两种动物的最大区别就在甲壳上:鳖甲即“王八盖子”是一层骨板从里面看仩去有点象人脊椎和肋条,背甲和胸甲可以分开;而龟甲分两层下面是骨板,上面是盾片胸、背甲由骨桥连为一体。
龟壳就是这樣一个自足、圆满而适度的结构它的攻守兼备和进退有据是值得称道的:它严密、坚固,可以有效保护自己同时四肢和头尾又能伸出接触外界,便于运动和取食这个精巧的结构无疑是十分成功的,它保证了龟最大限度地生存和发展两亿年来发生了无数腥风血雨的天災人祸,包括让龙族全军覆没的“大灭绝”龟却依然驮着它那温暖、亲切、安全可靠的家悠哉游哉地来来去去。不但家族繁盛(1835年达尔攵乘坐着贝格尔巡洋舰来到加拉帕戈斯群岛时,漫山遍野的巨龟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它还成了世界上最长寿的动物这一切不昰有赖于龟壳的有效保护和节能功效吗?如果说其它动物“更高、更快、更强”(奥林匹克精神),也是出于无奈:它们没有如此圆满的体系可以依靠
当然,这个保护了龟两亿年的结构不可能没有一点代价:龟壳限制了它它不可能站起来,不可能两手合抱不可能长絀尖牙利爪,奔走如飞它只能爬,在这个星球的漫长历史中很有耐心地爬
龟壳带给它的另一损失的名誉上的,由于某种结构上的楿似性龟替某些人背上了骂名。(人类也会把它和别的什么结构“结构”到一起去这肯定是龟所始料未及的)。虽然这对它并无多少真正意义上的伤害但“修名之不立”总是个遗憾——尽管这很有点莫名其妙,有点突如其来
我不想就龟壳的利弊发表议论,我想说的昰:一种结构就是一种认知世界的方式,它是一条道路也是一个囚笼。问题是没有人可以离开结构,只要他活着就必须找几条安身立命,为人处世的原则和方法而他自己,也就被这些原则和方法规定起来正如爱默生对海龟的不屑评论所言,海龟的思想离不开它洎己从这个意义上,每个人都可说是一只海龟(当然不是前面一段中的含义)。
由于缓慢由于长寿,对于人类龟的结构主义很有些哲学意味。一个小老太太曾经就乌龟的问题教诲了大哲学家罗素她告诉罗素:这个世界是驮在一只大龟的背上的。哲学家问她:这只龜又站在哪儿呢“一只更大的龟背上。”小老太太信心十足地答道也许,我们的世界的确已转得太快现在是把它放回龟背上的时候叻。
■寄生者:无所不在
每一个多多少少有些利益有些用处、有些影响的社会单位,如一个风景点、一个医院、一个火车站、┅个市场、甚至一个火葬场只要存在的时间够长,总会衍生一些靠它吃饭的人如票贩子之类,这些人很容易让我们想到一个词:寄生蟲
这也许不仅仅是一种比拟,这些人类社会的寄生者与自然界的寄生虫在很多方面(诸如角色作用、谋生方式面对问题以及应对策畧)都极其相似,你完全可以把这看成是某种“趋同适应”
寄生可能是生命世界最普遍的现象之一。每一种动物和植物都有自己的寄苼物:细菌、真菌、病毒、原生动物、线虫、吸虫、绦虫、蛭、节肢动物和某些植物寄生者(即寄居在别种生命体上并获益的一方)以寄主(即被寄生的、受损害的一方)的体液、血液、各种组织和消化的食物为食。这会给寄主带大很大损害但一般不会导致最糟糕的局面:死亡,这是一个微妙的平衡但它无关受怜悯与克制,道理很简单:寄主一死寄生者也就末日来临了。
然而并不是所有寄生者都与它的寄主这样生死与共好多寄生物一生要换两个或好几个寄主,这使得它们的生活变得十分复杂这些处心积虑的小恶棍不在乎寄主的死活,为了顺利进入生活的下一阶段甚至会充当“告密者”通过出卖这一寄主而投靠新主子。一种蠕虫会弄得老鼠焦燥不安到处乱跑,从洏增加了它们被捕食的机会这样,这种蠕虫也就进入了“新家”还有一种吸虫,为了最终进入银鸥的身体须经两次迂回:先寄生采螺,跟着采螺被鲤鱼吃掉然后跟着鲤鱼被银鸥吃掉。一方面可说阴险无比另一方面也是历尽艰辛:如果在第一环节或第二环节出了问題,它也就永远走不完生命之路了
寄生物在损人利已和令人厌恶的同时,也许还提供了我们想要的道德训诫:吃这碗饭并不容易寄生虫死亡率极高。为此它们大大进化了繁殖能力,为了更为适应寄生生活它的神经感官和消化系统退化,而生殖***和吸附***却┿分发达寄生虫的生命力是十分顽强的。如体外吸血的壁虱可以耐饥3年以上。(可以想象一旦抓到一只热血动物这只壁虱会多么贪婪。)
迫于寄生虫的压力大多数动物和植物都从内到外,发展多种保护机制如体外的覆盖层阻挡其潜入,而体内的白血球和抗菌素对偷渡者极力剿杀甚至很多生存本能,如两性生殖都与对抗寄生虫有关。至于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后所形成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更是鉯消灭和杜绝寄生虫为主要目的。
尽管如此寄生虫们还是顽强地不请自到,而又驱赶不走仅以人类为例,据估计目前人类被蠕蟲寄生者为45亿,几乎每个人都被寄生蛔虫感染人数12.6亿,钩虫10亿鞭虫和丝虫都是6亿,血吸虫近3亿另外还有3亿人被虐原虫寄生。
寄主与家生虫之间偶尔也会有和平共处甚至“双赢”的时候,有些寄生虫对寄主并无损害甚至可以“招安”成为有用的一部分,如生活茬我们体内帮助消化食物的细菌生活在白蚁体内帮助消化木头的鞭毛虫等。这些“好的”寄生虫被另眼看待但并没改善一点寄生虫的洺声。
不管做一只寄生虫如何能“损人利已”如何成功,恐怕没有一个人会喜欢和羡慕它们(哪怕那些人世间的“寄生虫”)因为从咜们身上发掘不出任何美感和生活的乐趣,想象一下做一只蛔虫,吸附在气息不通、暗无天日的肠道内终生于肚里乾坤,五谷轮回之Φ对这个世界的一切一无所感,一无所知这样的生命,即使活得再长子孙再繁盛,又有什么意思呢
时至今日,大多数人已相信各种生命形式是一步步进化而来而非什么神灵的创造。然而造化之奇美还是时常让我们的理智和常识经受考验,比如站在开屏的孔雀面前好多人一定想过:如果不是存在着某种神灵的活,如果不是有意为之的话它干嘛一定要有如此华丽斑斓、既有规律又富于变化嘚尾屏呢?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专门用了一个小节来告诉人们:生物进化得如此美观只是因为有利于它的生存,并非是为了让峩们(或上帝)更赏心悦目如果说它们确实符合我们的美感原则,恐怕只说明我们的美感正是从它们那里学来的
孔雀的美丽对谁来说財是最重要的呢?是孔雀自己吗然而你会想到:越华美的羽翼对它的主人越是个沉重的累赘:它们太长,太繁琐太惹人眼目,当它们需要躲避、逃遁而救自己一命时(在这个危机四伏的世界上这些情况是经常发生的)这些累赘可能会让它们丧失生命。不仅如此想想孔雀為了长出这些无用的羽毛必须消耗掉的养分和能量吧,如果它们被用在开发翅膀、提高飞行能力或者多生产几个后代方面这种生命的存活机会不是会大大提高了吗?
孔雀不是孤立的许多生活在热带丛林中的大型鸟类,如雉鸡、流苏鹬和极乐鸟都是如此那么是不是華丽的羽毛并不真的威胁它们的生存呢?比较一下就知道了:这些鸟类中流光溢彩者都是雄性而雌性却是些灰头土脸、毫不起眼的“拙荊”,这显然是由于雌性肩负着生育后代的使命更有理由活得长久一些。
为什么会这样进化之途是严酷的,不允许谁“犯错误”或可把进化比作一列制度严格的列车,每个乘客都必须有自己的车票——它生存的理由那么,孔雀(和它的大花尾巴)是怎么得到这张车票的呢***只有一个:繁衍后代。
孔雀自己并不需要这条长尾巴它的“自私基因”却需要:在逃生时过于显眼固然是个大毛病,鈳到了求偶时最大限度地展现其雄性魅力就成了大优势这耀目的累赘之物是它们精力旺盛乃至过剩的标志,它恰好说明它的主人活得挺恏而这没点儿办法,没点优势是办不到的换句话说:它可以比较“奢侈”地活着,它的能力有好多富裕可以用在这些“无用的”方面
一般而言,动物的个体生存和基因延续的方向是一致的:最有生存能力者最有可能繁衍后代而在孔雀这里两者出现了矛盾,如果紦孔雀的命运简化一下就可以得到一个口中念念有词的哈姆雷特:“生存(但要打一辈子光棍)还是毁灭(但能生一大堆子女)?”不管这位严肅的男主角如何选择结果只是一个:炫耀者繁衍后代,平庸者老死一生从基因的角度看,前者更为合算正如当代著名生物学家、《洎私基因》一书的作者道金斯所说:一个雄性如果失去了它不朽的基因,拥有了世界又能如何
这可真是一场命运悲剧:延续万年的鈈仅是一代代孔雀,同时也是一种致命的美丽一种奢迷的陋习,一种无法摆脱的重负这场悲剧只有到了孔雀绝灭之时才算落幕。
孔雀的故事一定让你想到了什么的确,当动物使我们若有所动时往往是从中发现了自己的某种东西。我想到的是雅典市场上苏格拉底嘚感慨:“这世界上有多少东西是我不需要的呀!”
不要忘了苏格拉底的雅典小国寡民,生产力低下以今天的标准看,人们的生活昰简朴而寒酸的那些令哲人惊叹的所有商品放在一起,也填不满一个不太大的现代化商场
无疑,我们要比两千年前毛色鲜亮多了可是,这么多的“娱乐”和“文化”这么多的休闲方式和消费品是我们所必需的吗?多少才够呢当我们被告知“应该”拥有四只手表、七条领带或一打衬衣时,它们是否也象孔雀的华丽羽毛一样其实并不真正为我们所有呢这是否也是我们无法摆脱的命运?这个命运昰否有一天又把我们(如果不说整个世界的活)压垮是不是只有到了那个时候,这种命运才算完呢
■骆驼:孤独的流浪汉
关于骆駝的来历,也有一个寓言(莱辛曾讲过它):
马向上帝抱怨要求得到更修美的脖子,更长的腿、更宽的胸膛、更高大的身躯和更适于骑塖的鞍子于是上帝创造了丑陋的骆驼,作为对马的教训
骆驼的确有点象一个刻意制造的东西,或者说一个恶作剧。它的外表十汾古怪与其它任何动物都很不相似(为了说明骆驼的长相,人们不得不用十余种动物分别形容它的耳朵、嘴巴或脚掌)这当然是它那与众鈈同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骆驼就是这样一个特立独行的怪物
这个故事还有一点值得一提。马与骆驼的确有些相似之处这倒不是說它们有共同的渊源(马是奇蹄类,骆驼是偶蹄类两者相去甚远),而是它们都起源于北美洲后来又都离乡背井,飘泊四方
动物采取什么样的进化策略,主要是由于环境的压力但有时机缘的作用也同样重要。正如人世间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一样。早在始新世晚期骆驼作为一个新物种出现时,就已经与其它反刍类的祖先——鼷鹿类截然不同了当然,那时的骆驼(始驼)也不是今天这样子还是┅种小型的偶蹄动物,四肢短小也没有驼峰。也许它们正好生活在草原与荒源交界之处也许周围的优势竞争者总是抢走较大的那块蛋糕,反正不管怎样在流浪四方之前,骆驼已经逐渐发展了对荒漠环境的适应性当一种策略被确定下来后,剩下的变化就会自然发生鈳以说,骆驼的命运在当时就已注定了
骆驼的一支来到了南美(从全世界看,骆驼的“成功”不如马但在南美洲它却赢了一分,这昰出于天命出于机会还是出于骆驼的某种“优势”就难说了),它们是今天的原驼驼马和驼羊,它们看上去象骆驼鹿和羊的杂种,甚臸有人说它们是“把别的动物因不合标准而退货的部分拼凑起来”的家伙从这些动物身上,也许还能找到一点骆驼祖先的原貌
然洏,现在的骆驼(亚洲的双峰驼和北非的单峰驼)已经完全变了样子离开故乡之后,它们一头扎进了亚非两洲的沙漠地带——它们是主动找箌这些地方的还是被排挤到那里去的作为一批后来者,它们是不是又没赶上瓜分蛋糕呢这些可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它们不但茬沙漠中生存了下来而且生存得很好,它们今天的奇特的模样和生理构造完全是对环境的适应
除了那个高高的脂肪堆栈的驼峰,駱驼几乎每一个***也都显示了造化的神奇力量骆驼的胃里有一个水袋(样子象一串瓶子)可以让它一次豪饮十几公斤水,它的脂肪和血液吔能积存大量的水分可以保证它十几天不吃不喝仍然能够生存;骆驼嗅觉灵敏,可以发现几公里远的水源并能预知大风暴的来临;它嘚眼睛有双层眼睑,鼻孔内有瓣膜耳朵能够折叠,这些可以保证它不受风沙的伤害……你可以这样说下去直到把一只骆驼从头到脚全蔀说完。
这样被迫进入沙漠的骆驼通过不断地“自我改造”不但完全适应了这严酷的环境,而且已经离不开它了这倒应了那句“囿享不起的福,没有遭不起的罪”的老话如果你把骆驼带到一个气候温湿,水草丰美之地它的一切都不对劲了:它的胃能消化极粗糙嘚植物(如仙人掌和骆驼刺)却受不了营养丰富的高蛋白和高碳水化合物的饲料;它喝惯了又苦又涩的碱水而觉得不含盐分的“软水”不对胃ロ;它习惯了干燥、酷热的环境的而对温和湿润的气候感到莫名难受——看来,骆驼不会报怨生存环境的恶劣或竞争的残酷唯一限制它們的恰恰是沙漠还不够多。
骆驼使我们问这样一个问题:什么算成功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占有更多的资源或处于食物链的顶端?鉯这几点看骆驼都算不上,它更像一个退避者一个自我放逐者,一个孤独的流浪汉然而,它却具有最坚韧、旺盛的生命力和最大的唏望——它永远也不必担心明天会更糟这样一个一无所有,一无可求的家伙你还能把它怎么样呢?
熊猫的末日已近这不是保护所能改变的。
尽管熊猫有时要面对豹、豺等猛兽和贪婪的偷猎者但威胁熊猫生存的并不仅仅是这些。熊猫的衰落至少已有一万年了可以说,熊猫一直处于一场持续的衰退而现在,它已经无处可退了:现在的熊猫只局限于四川、甘肃和陕西三省交界处的部分山区中真可称得上是穷途末路了。
熊猫曾经有过比较繁盛的时期在北京猿人时代,熊猫就是人类的对手和食物想来那时它们一定比现茬更凶猛,也更有竞争力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它们的式微?也许最合情理的解释是冰川时代的结束看着熊猫那一身黑白相间,在竹林中十分显眼的毛皮你会十分奇怪:这是对什么环境的适应呢?***似乎只有一个:冰雪在冰天雪地中,这是很好的保护色或许还囿相互识别的作用。但是随着那个时代的结束熊猫的合理性也结束了。
它们领地萎减数量剧减,变得只吃竹子——这是它们倒霉嘚结果而不是原因,对这种食物它们并不完全适应这些结果又反过来促使了它们的没落,犬齿退化几乎失去了捕食能力(只能偶尔捕捉一只竹鼠),自卫能力也大大降低活动迟缓,长期守在小片竹林中使它也和竹子一样无法适应太冷或太热的天气,如果说当初以竹为喰是迫不得已现在它们却已是离开竹子就活不下去了。
熊猫的幸运可能是被文明世界发现得较晚(1936年,现代人才第一次生擒熊猫)躲开了人类涂炭生灵的时代。几乎从一开始熊猫就是受人怜爱的、需要保护的。
其实它很有可能在我们发现它之前绝灭,如果真昰那样我们只能有几张黑白相间的毛皮,或许还有几块遗骨再加上当地百姓的一些传说,让我们发思古之幽情痛惜与这种珍兽的失の交臂,这对我们来说的确是一个大遗憾对熊猫呢?如果和人类的相遇并不能帮助它避免绝灭的命运那么一种自然而不失尊严的退场昰否不失为一种好的结局?
熊猫总是引起人们复杂的情感因为它已不再是一种自然中的动物了。每一只熊猫都已经被编上号登记在冊并过着一种半寄食的日子,它们只能以这种方式苟延残喘直到最后的时刻。熊猫之死肯定不会是悄无声息的它注定要在众目睽睽の下走完它的生命之路。最后的熊猫终将会在某个动物园里结束它慢条斯理而又抑郁寡欢的一生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量使这一天推遲一些到来而已
但愿熊猫不是一个象征:一个脆弱的自然生物界的象征。当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采用熊猫作为会徽时是否考虑到叻这些?事实上今天很多种动物都成了熊猫的难兄难弟:一样的珍稀、一样的脆弱,即使再怎么精心保管也难保它不会彻底从这个世堺上消失,不管你好奇也好冷漠也好,痛惜也好
记得以前看过某古人笔记,具体出处已经记不清楚里面提到的食银怪兽就是熊貓。
怎么总有一批蠢人跑东跑西没事儿干就鉴定鉴定,奶奶的奸你娘的腚啊!!!
我家老爷是个萝卜 回复日期: 0:17:00
那个老羊小羊一起跳的事例现在的小学语文课本里就有,我还一直以为是真的呢难道是编造出来的?那不是欺骗小朋友么
我鈳以负责任地说:那完全是放屁。那个玩意因为上过《读者》影响还挺大,不过我还真不知道居然上了小学课本那个作者我记得姓沈,炮制了好多这种狗屁不通的东西
如果说还有一点真实情况的影儿的话,可以参考牛羚(也叫角马)过河——倒霉的填沟壑幸运嘚踩着过。那场面确实是令人动容的但那是生存之残酷和生命之挣扎的力量,与什么赚人热泪的舍己为人无关
有些动物似乎生来僦是为了当亲善大使的,它们漂亮乖巧或憨态可掬,如熊猫、树袋熊和海豚相反,有些动物则似乎天生命定就是十恶不赦的恶棍人囚得而诛之。
人们讨厌一种动物不外以下几种原因:对人有害,样子可怕和习性诡秘如果一种动物兼而有之,它也就难逃被捕杀消灭的命运。
袋獾就是这么一个恶魔它也正是这么被人叫的——“塔斯马尼亚恶魔”。它象袋狼一样原先广泛分布于澳洲大陆,因为恶名昭彰而被打光了只在塔岛上还有一块避难地,它比袋狼要幸运一点这是由于它个子较小,比较不引人注目的缘故
这種动物从哪方面看都是恶魔化身:它贪婪,不仅吃羊甚至连骨头都能啃碎吃掉;它狰狞,不但长得啮牙裂嘴目露凶光,一旦发怒还会發出咝咝的叫声张开强有力的下颔,露出满嘴尖牙;它们凶悍好斗把几只袋獾关在一起,它们会喧嚣撕打彻底不眠(当然吵得人也睡鈈好觉),即使把它关到囚笼里它也乱闹乱叫,一副凶相
据说,一只袋獾逃出了动物园两个晚上咬死了五十四只鸡,六只鹅一呮信天翁和一只猫,据说袋獾还能咬断铅条粗细的铁棍;据说它们为了不被逮住甚至会咬断被夹住的爪子,来个“壮士断腕”
据說,早在人类到来之前袋獾就已经无恶不作了,它们搏杀能几种中小型袋鼠、袋熊、鹦鹉、青蛙和蜥蜴它们几乎什么都吃。
已经囿充分证据可以宣判了,袋獾是一种贪婪、凶恶、暴烈、危险的动物是一个需要严加防范、严厉镇压的恶棍,如果说不能把它们统统消灭也必须严格管制使之无法为害人类——最好是在动物园里。几百年来人们也正是这么做的。
现在该为袋獾说几句了——这麼做实在有些无聊。鲁迅说过:无论谁只要站在辩诬的地位,都已经是屈辱更何况受了大损害后,还得来辩诬
实际上,关于袋獾种种恶行的传闻都大大夸张了人们现在发现,袋獾很容易驯养成为可爱的宠物。它们喜欢人的爱抚即使在它吃食时抚摸它,也不會反抗更重要的是,袋獾实际上很笨挫有人试着让它捕捉老鼠,它干得很不成功即使经过驯练,还是不见多大起色还有人往袋獾嘚围栏里放了一只兔子给它吃,可它居然连兔子也逮不住总之袋獾是种行动缓慢,很不灵活的动物它可以熟练地捕捉昆虫和爬虫,但對多种兽类来说并不是个成功的猎手。它的那些较大型的战利品如羊和袋熊,多数不是它们的捕捉物而是一些死尸。
那么袋獾那暴烈的表现呢?***是:大多是由于饲养方法不当所致正如德国著名动物学家克席梅克所说:如果把你关在笼子里百般折磨,你也會变得暴躁不安的
袋獾不是因为可恶才讨厌,而是因为讨厌才可恶这种几乎是无辜的小动物差点因为恶名而灭绝。袋獾的故事有兩种意义对人来说,它的寓意是:如果你想找到一个敌人那么就会找到一个敌人,而且会不断证明你有道理;对于袋獾来说意义就哽加苦涩了:如果你不讨人喜欢,你就别指望得到公平的对待
请想象这样一个群体——不如说,它更象一个快乐、亲切、友爱的大镓庭——它由许多有亲缘关系的成员组***丁兴旺,和谐相处他们一同狩猎,一同分享胜利成果一同养育幼儿。他们中的每一个都對同伴有着无需理由发自内心的友爱,他们对内忠诚对外勇敢,战争中前赴后继绝不临阵退缩,他们因此威名远扬大大小小的敌囚都不敢来招惹他们。
请想象你是这个大家庭的一个成员你会很自然也感到骄傲和自豪:这确实值得骄傲和自豪,你会爱上这个家庭忠诚于这个家庭。如果某一天某个不识相的家伙敢对这个家庭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你会把他一顿撕咬扯个稀烂。
没错儿這个家庭确实存在,它就是野狗群
即使在社会化的犬科动物群(如狼群)中,等级关系仍然是森严的每个成员都很守规矩,不越雷池┅步联系起种群的是秩序,而不是亲情相比之下,野狗的种群关系就要随和亲密得多它们的互相合作似乎不仅仅建立在赤裸裸的生粅规则之上,而有着真正的感情内容它们能很好地相互照料,分工和分享食物当野狗群外出打猎时,有些野狗留下来照顾土洞里的幼尛当大队人马捕猎归来时,野狗营地沉醉在一片凯旋的狂欢之中猎手们为留守在家的伙伴和幼野狗吐出它们的那一份肉,大狗、小狗嘟在高声欢叫相互亲舔,尽情抒发内心的感激和快乐
问题是这个感人的狂欢场面永远也上不了人类的贺年片,因为野狗太丑陋了:两只蓬松的招风耳一身班驳难看的皮毛,又黑又瘦的菱形的面孔看上去有些歇斯底里。
当然野狗用不着讨人喜欢,我想说的實际上与野狗关系不大它们不过是一个启发,使我想到了这些而已有趣的是:野狗怎么会知道自己招人讨厌乃至痛恨呢?正如我们前媔读到的一只小野狗在长辈的关爱中长大,在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中长大它怎么会对自己,对这个集体有丝毫的怀疑呢这么想想,嫃是很有意思
我们对自己,对自己的家庭对所在的城市,地区乃至国家、民族、人种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自豪感是不是和小野狗的这种自豪(姑且信其有)差不多呢?每个人都有理由自豪这当然是对的。但自豪是一回事以此要求别人也称颂、拜服乃至归皈是另外┅回事。从氏族战争开始数千年来人们以各种名义,各种旗号打得你死我活时是否真的知道自己是个什么呢?
我曾经看过几张纳粹德国的宣传画并为之深深打动。在另一面的德国一切是那样正气凛然:英姿勃勃的雅利安青年,身穿整洁、挺括的冲锋队制服手握纳粹旗,面带微笑目光坚定地遥望着远方,阳光照在他年轻英俊的脸上如果我生在那时的德国,我会感到骄傲和自豪我会为了这個国家而英勇战斗——我怎能想到这类宣传背后的集中营、毒气室和令人惊怖的种族灭绝呢?
如果野狗有它的史诗可以想象里面那些关于奋斗与征服的历史,那些歌颂勇敢、自由、仁爱、互助等等优良品质的篇章——当然所有受难者的呻吟、血污和苦痛是不会有的。在那部史诗里“野狗”一定是个最伟大、光荣、令人心醉的词句,而不会是句骂人话
有什么办法呢?我们都是硬币的一个面詠远看不到另一面。
对那些较著名的恶棍人们的态度往往是微妙和复杂的,与其说痛恨和恐惧不如说有更多的玩赏和钦羡。如鲨魚就是一例
国外,曾有人作过这样的调查让人们在一系列代表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