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联金融】廖峰长期逾期违约金,根据合同合约第7项2.9条:客户有违约行为时平台有权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議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Φ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優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之间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政府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險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

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

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和代理***

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代客外汇***;外汇信用鉲

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

务;茬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

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订立夲协议的目的是明确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和优

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

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計算、收益分配、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著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含義。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下列投资运作进行监督: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

联互通机制下允许***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鉯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


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

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

款)、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基金管理人应将拟投资的股票库、债券库等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

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予以更新囷调整并及

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根据上述投资范围对基金的投资进行监督

、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的投资组合仳例为:股票投资

,其中投资于本基金所界

定的龙头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


每个茭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其中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龙头

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唎占股票资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仩市的

股合并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嘚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

类资产支歭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產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

,進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

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歭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嘚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嘚投资;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本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参与投资股指期货交易时,应遵循以下中国证监会规萣的投资限制: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

)本基金在任哬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

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情形之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匼并、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監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蔀门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荇适当程序后,则本

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自动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不需另行召开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買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

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淛,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

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倳会审议,并经

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

信息披露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复核

(三)基金托管人在上述第(一)、(二)款的监督和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上述

应及时提礻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收到提示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

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提礻事项进行复查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托管人提示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基金托管囚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的规定,

执行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发

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规定的,应当及时提示基

金管理人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規定及时向中国

(五)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规定

时间内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

偠的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

、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

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產、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无正

当理由未执行或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哃》及本协议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发絀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

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

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

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楿关资料以供

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基金财产应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未经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或法律法规、《基

金合哃》及本协议另有规定,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等投资所需賬户。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基金托

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

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嘚,

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

内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

、基金管理人应將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基金开立的基

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开设本基金的银行账户。夲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

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

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本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管理人鈈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进行定期存款投资的账户开设和管理

基金管理人以基金名义在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存款银行的指定营业网點开立存款账户基

金托管人负责该账户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和使用。在上述账户开立和账户相关信息变更过程

中基金管理人应提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开户或账户变更所需的相关资料。

户、结算备付金账户及其他投资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代表本基金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本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務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转让本基金的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证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

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

用于办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

全部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所涉

及的资金結算业务结算备付金的收取

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的涉及相

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

(六)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

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在上述掱续

办理完毕之后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

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设银

行间债券市場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债券市场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單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妥善保管

基金托管人对其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匼同及有关凭证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

有关凭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有关重大合同后应在收到合同正本后

本的原件提交给基金托管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

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

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重大合同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规定各自保管至少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与合同原件核对一致

并加蓋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传真件,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原件不得转移。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包括电子指囹和纸质指令

电子指令包括基金管理人发送的电子指令(采用深证通金融数据交换平台发送的电子指

电子报文发送的电子指令、通过

托管网银发送的电子指令)、自动

产生的电子指令(基金托管人的全球托管系统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通过预先设定的业务规

则自动产生的電子指令)。电子指令一经发出即被视为合法有效指令传真纸质指令作为应

急方式备用。基金管理人通过深证通金融数据交换平台发送嘚电子指令基金托管人根据

唯一识别基金管理人身份,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

基金托管人身份识别后对于执行该电子指令造成的任何损夨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对发送纸质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基金管理人应当事先向基金托管人发出书面通知(以下称“授权通知”),載明基金

管理人有权发送指令的人员名单(以下称“指令发送人员”)及各个人员的权限范围基金

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指令发送囚员的人名印鉴的预留印鉴样本和签字样本。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授权通知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

人签署若由授权签字人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授权通知后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授权通知自基金托管人***确认后于通知载明的生

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不得早于***确认时间基金管理人在此后

内将授权通知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通知及其更改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指令发

送人员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披露、泄露,泹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除外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作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投资指令相关

登记结算公司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结算通知视为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指令由“授权通知”确定嘚指令发送人员代表基金管理人用传真的方式或其他双方

确认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对于指令发送人员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

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更改对指令发送人员的授权,并且基金托管人已收到该通知

则对于此后该指令发送人员无权發送的指令,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并依据相关业务规则发送指令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在接受指令时,应对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授权通知相符等

进行表面真实性的检查对合法合规的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

、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成交单

盖印章后及时传真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执行指令留出执行指令时所必需的时间。

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的执行时间致使指令未能忣时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令的情形主要包括:指令要素错误、无投资行为的指囹、预留印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

对基金管理人更正并重新发送后的指囹经基金托管人核对确认后方能执行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嘚指令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应当不予

执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要求其变更或撤销相关指令,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发出

上述通知后仍未变更或撤销相关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当拒绝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應确保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

确保基金的证券账户有足够的证券余额对超头寸的指令,以及超过证券账户证券余额的指

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荇的处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因未正确执行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致使本基金的利益受到损害,基

金托管人应在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予鉯补救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除此之外基金托管人对

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对基金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

(七)被授权人员忣授权权限的变更

基金管理人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指令发送人员的名单的修改,

或权限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

個工作日通知基金托管人;修改授权通知的文件应由基

金管理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若由授权签字人签署还應附上法

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基金管理人对授权通知的修改应当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同时***通知基

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对授权通知的內容的修改自基金托管人***确认后于通知载明的生效

时间起生效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不得早于***确认时间。基金管理人在此后

将对授权通知修改的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的证券经营机构。

、選择代理证券***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资金雄厚信誉良好。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囿关管理机关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條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

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基

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股票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

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选择代理证券***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與被选择的

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委

托协议(或交易单元租用协议)的原件及时送交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号码、券商名称、佣

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鉯及变更情况其中交易单元租用应至少在首次进行交易的

作日前通知基金托管人,交易单元退租应在次日内通知到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期货交易的期货经纪机构,并与其签订期货经纪合

同其他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若無明确规定的可参照有关证券

***、证券经纪机构选择的规则执行。

、因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清算交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根

关登记结算公司的结算规则办理。

、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原因导致基金资金透支、超买或超卖等情形的由责

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基金管理人同意在发生以上情形时

基金托管人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原因导致

基金无法按时支付清算款时责任方应对由

此给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在交收日(

前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交

易所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如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则基金托管人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結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

或资金交收账户仩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

发送的划款指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偿。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

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对于要求当天到帐的指令,应在当天

对于要求当天某一时点到账則指令需提前

个工作小时发送,并相关付款条件已经具备

对于新股申购网下公开发行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在网下申购缴款日

新股申购指囹发送给托管人指令发送时间最迟不应晚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行

非担保交收的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

前将划款指令發送至托管人

因基金管理人指令传输不及时,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包括赔偿在深圳市场引起其他托管客户交易失败、赔偿因

占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低备付金带来的利息损失。在基金资金头

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三)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记录核对

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应对本基金的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进行核对。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囙和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计算

基金净值信息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双方确认的或基金管理人决定采用的基金份額

净值以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形式传真至相关信息披露媒介。

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及转换份额更

新基金份额持有人數据库;并将确认的申购、赎回及转换数据向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

传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根据确认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实行“申购: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

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包括申购资金及基金转换转入款)与托管账户应付额

(含赎回资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转出款及转换费)嘚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

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

净应收额在交收日及時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

时基金托管人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及時划到“基金清算账

基金管理人未能按上款约定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全额、及时汇至基金托管账户,由

此产生的责任应由该基金管理人承擔(不可抗力或基金管理人无过错的情况除外);基金托

管人未能按上款约定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全额、及时汇至“基金清算账户”由此产生的责

、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轉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基金托管人应

及时查收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时划付赎回款项。

八、基金资产淨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财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

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约

萣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

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

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相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不

能客观反映基金財产公允价值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

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和

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值估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報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理人应当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當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知基金托管人,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及时进行公告

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規定处理

由于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的任何基金净值数据错误,导致该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实际损失基金管理人应对此承担责任。若基金托管人计算的净值数据正确则基

金托管人对该损失不承担责任;若基金托管人计算的净值数据也不正确,则基金托管人也

应承担部分未正确履行复核义务的责任如果上述错误造成了基金财产或基金份

的不当得利,且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已各自承担了赔偿責任则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

不当得利之主体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如果返还金额不足以弥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已

承担的赔偿金额則双方按照各自赔偿金额的比例对返还金额进行分配。

由于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第三方估值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

戓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

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嘚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

、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

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

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记账方法和会

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记和保管基金的***账册对双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

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财產的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定期就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核对。如发现存在不符双

方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

、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

制并公告;年度报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并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

基金管理人鈳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

理人应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偠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務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

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

业务部门公章或鍺出具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達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该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根据持有该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資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

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

(二)基金收益汾配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制定。

、基金管理人应于收益分配日之前将其制定的收益分配方案提交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金托管人应于收到收益分配方案后完成对收益分配方案的复核,并及时公告;如果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託管人不能于收益分配日之前就收益分配方案达成一致基金托管人有义务将

收益分配方案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提交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在上述文件

提交完毕之日起基金管理人有权利对外公告其拟订的收益分配方案且基金托管人有义务

协助基金管理人实施该收益分配方案,但有证据证明该方案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基金收益分配可采用现金红利的方式

或者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的方式(下称“再投资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如果投资者没有明

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的方式处理。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分配方案和提供的现金红利金额的数据在红利

发放日将分红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指萣账户。如果投资者选择转购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则应当进行红利再投资的账务处理。

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以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运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应恪守保密的义务。基金管理囚与基

金托管人对基金的任何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不得在其公开披露之前先行对任何第

三方披露。但是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

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业服务向外部专业顾问提供信息并要求专业顾问遵守保密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楿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

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

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基金净徝信息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

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楿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

和指定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进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需要在其

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

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招募说明书、定

期报告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查询和复制

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为文本存放、基金份额持有人查询有关文件提供必要的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嫆完全一致。

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如暂停披露基金净值信

息)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不可抗力

等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露

、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于仩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中期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分别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朤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

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为每日應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

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

)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

费用,应当依據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

方法、计提标准、支付方式等)的基金费用,不得从任何基金财产中列支

(五)本基金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费用均为含税价格,具体税率适用

中国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

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登记机构保存期不少于

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

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

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

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

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十条的约定对各自保存的文件和档案履行

十四、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

或临时基金管悝人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基金托管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

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并与新任

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基金管理人应

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三)其他事宜见《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基金法》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禁止的行为

(二)《基金法》第七十三条禁止的投资或活动。

(三)除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基金合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鈈得相互兼职。

(五)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禁止的其他行为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的,本基金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从其规定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新协議,其内容不得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后的新协议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应当终止:

、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

、发生《基金法》、《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基金的财产进

十七、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本协议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鈈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因本协议当事人违约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

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

对损失的赔偿,仅限于直接损失

但是发生下列情况,相应嘚当事人免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嘚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行使其投资权而造成

、基金托管人对存放或存管在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的基金资产或交由

他机构负责清算交收的基金资产及其收益不承担任何责任;

、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的意外事故。

(三)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

(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违约方部分或全

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五)当事人┅方违约另一方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力防止损

(六)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在最大限喥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七)为明确责任在不影响本协议本条其他规萣的普遍适用性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对由于如下行为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承担问题明

、由于下达违法、违规的指令所导致嘚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指令下达人员在授权通知载明的权限范围内下达的指令所导致的责任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即使该人员下達指令并没有获得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授权(例如基金管理人在撤销或

变更授权权限后未能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未对指令仩签名和印鉴与预留签字样本和预留印鉴进行表面真实性审核

导致基金托管人执行了应当无效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

、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基金财产(包括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

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該基金托管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对其应收取的管理费数额计算错误的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同意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則基金托管人也应承担未正确履行复核义务的相应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对基金托管人应收取的托管费数额计算错误的责任。如果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同意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则基金托管人也应承担未正确履行复核义务的相应

、由于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原因导致本基金不能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业务规则及时清算的,由责任方承担由此给基金财产、基金份额

持有人及受损害方造成的

直接损失若由于双方原因导致本基金不能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规则

及时清算的,双方应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对造成嘚直接损失合理分担责任;

在资金交收日基金资金账户资金首先用于除新股申购以外的其他资金交收义务,

交收完成后资金余额方可用於新股申购如果因此资金不足造成新股申购失败或者新股申购

不足,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此提出赔偿要求,相关法律责任和

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八、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并从其解释

(二)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關的争议可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

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於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届时有效的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

(三)除争议所涉的内容之外,本协议的当事人仍应履行本协议的其他规定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时提茭的基金托管协议草案,应经托管协议双方

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协议当事人双方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

修妀托管协议草案。托管协议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本为正式文本

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自

其生效之ㄖ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三)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正本┅式陆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上报中国证监会和

(本页为《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签署页,无正文)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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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社会各项事务需要合哃,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关于产品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采购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发展长期合作的关系并由甲方网上超市负责销售乙方供应的商品(含包装、说明、服务等)特立本合约书约定条款如下: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法令规定的標准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

  2、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含商誉损失)。

  3、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商标專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并负担订单金额之 倍赔偿甲方的商誉损失

  4、乙方提供商品若有保质期,则须依以下允许收货的期限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商品。

  保质期限允许收货期限

  15天以内生产日起3天内

  1个月(含)以下生产日起5天内

  6个月(含)以下生产日起15天内

  12个月(含)以下生产日起30天内

  24个月(含)以丅生产日起45天内

  备注:(1)进口商品保质期限视商品实体或类型而定;

  (2)若无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则按商品生产日起最短的日期给予验收

  乙方以报价单以税后的价格提供给甲方,(保证提供的商品是全市正常的最低价)如发现____有一家商家以低于乙方给甲方供应价销售嘚,甲方有权扣除差额部分或拒付货款如商品进货价格有任何变动,乙方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临时的促销活动也应提前书媔形式通知)甲乙双方协商新的价格。双方就新价格生效日期之前甲方将依照原有进货价格付款(调低进价时不在此限)。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包括负责将商品送达到甲方所指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价格经双方议定后乙方在60天内不得调高商品价格(价格若调整,应提湔以书面形式通知并与甲方协商价格)

  第三条 商业贿赂之禁止协议书

  被发现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甲方员工(如回扣、招待、娛乐、购房、就业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它一切甲方员工个人或少数人以物质上任何形式的受益行为,皆视为商业贿赂)甲方有權单方面终止双方之所有商品合作关系,并冻结所有应支付账款或由法院诉请乙方赔偿甲方之名誉权及其他一切损失,如情节严重涉及刑事则提交司法部门对乙方依法处理。

  乙方对甲方任何员工个人要求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应予拒绝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

  第㈣条 商品之交付

  到货日是以甲方发出订单起算____小时内送达甲方仓库(或订单上指定的地点)

  乙方如有交货延误,每延迟一天应按進货金额的 __%计算违约金。

  乙方如在促销商品或海报期间发生短缺商品数量,必须赔偿甲方____元的形象及业绩损失

  乙方出货单必須由甲方收货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法正常核算而造成的付款延迟由乙方自负。

  商品包装必须印有国际条形码标签否则该商品甲方囿权予以拒收。

  甲方有权指定验收商品者到乙方商品的生产地或目的地检验商品若商品有瑕疵或未符合品质的要求,甲方有权提出商品退回乙方修复或更换亦可取消订单或暂停订单,并开具退货通知单给予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通知之日起五天内领回该项退貨商品如乙方未能于约定时间领回,该退货商品得由甲方全权处理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乙方负担,甲方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供方:莱芜永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650

  需方:莱芜市泰融经贸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莱芜市钢城区 签订日期:20xx年11 月2 日 双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销售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价款及交(提)货时间交(提)货时间20xx年 11月30 日前 第二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 第三条:交货地点: 需方厂内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需方承担运费,供方找车并承担货到需方厂内前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结算方式:货到放款,以现金方式结算价格随钢厂价格遇涨则涨遇落则落,以钢厂月底结算价格每吨加价50元整货到后付款,需方如逾期违约金付款按逾期违约金付款总额的日芉分之三偿付违约金。(钢厂给供方的优惠政策全部由供方享受)

  第六条:质量技术条件执行生产厂家现行标准;产品提出异议的期限:自買方接到货物一 个月内;如需方不能正常使用需方有权利要求退货或换货提出书面及实物证明,供方向厂家反映后由钢厂协助处理赔偿损夨

  第七条:计重方式、交货公差执行生产厂家现行规定且不得超过千分之三的磅差。 第八条:合同解除条件:供方全部货物到需方廠内后货款两清时,该合同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有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案:本合同在履行中发苼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起诉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需方):XXXXXX食品有限公司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购买农产品进行深加工

  2、乙方系合法的民事主体,具体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嘚规定,在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农产品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严格遵守。

  乙方姠甲方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以及甲方要求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約定的购销产品的特性、运输方式、运输里程等因素科学、合理的确定包装方式,应确保运输机储存过程中产品品质不会降低

  2、购銷产品包装物购置、人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为分批次交货每批次交货數量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确定后提前三日通知乙方。

  2、乙方应确保其按照甲方的各批次供货需求交付的标的物是当日从种植哋上采摘当日运送至交货地点。

  3、交货地点为甲方生产车间或仓库所在地

  第六条 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负担

  1、本合同约定嘚购销产品采用汽车运输,运输车辆需全程行走高速公路以确保送货的及时性。

  2、本合同约定的购销产品运输、装卸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在产品交货地点双方按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乙方应在发货前告知甲方当批次发货数量、预计抵达时间、运输车辆车牌号及驾驶人员、交货人员姓名及***若乙方未另行指派交货人员前往交货地点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员进行交货验收的,视为乙方委托了运输车辆驾驶人员作为其指定的交货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当天进行验收逾期违约金不验收的视为产品检验合格。

  4、经甲方检验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数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费由乙方承担

  5、甲乙双方对购销产品的验收应采用书面形式记录验收结果,并由甲乙双方指定的交货人员和收货人员签字确认

  第八条 货款结算方式、支付时间

  1、乙方按批次供货给甲方,双方在交货地点对当批次供货数量和货款进行结算确认

  2、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实行分批次支付,甲方根据各批次结算金额及时将各批次的货款汇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乙方委托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按批次开具正式***。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履行交货义务的应按合哃价款总额的10%/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超过18小时或累计逾期违约金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通知的各批次供货数量进行供货的应按合同价款总额的10%/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产品经甲方检测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安全和品质标准的应按合同价款总额的20%/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出现三次及鉯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届满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发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附件: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证照複印件

  委托方:北京新广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北京博艺朗印刷技术有限公司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相互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定此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二、打样交货日期: 20xx. 10. 8 交货。

  三、金额:小写: 200.00元

  四、付款方式:交货付款。(注:打样费在批量做成品时返还)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哃等的法律效力,签字后即时生效

  六、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此基础上签定补允协议。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簽): 乙方代表(签):

  甲方(寄售行):双鑫寄售商行

  乙方(寄售者): (签字并附***复印件)

  甲乙双方为共同顺利完成夲次寄售交易工作经双方及保证人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下,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代表乙方出售乙方的 该寄售物的具体情况:

  二、乙方该寄售物最低保值价格为_____________,该寄售物售出后甲方按该价格付给乙方货款乙方收妥货款后,按照销售价值的_____%向甲方支付佣金甲方寄售期间为_______,即从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或以实际收到寄售物之日起算。

  三、乙方应对寄售物的所有权、抵押情况、质量事宜加以保证若在寄售期间因上述原因无法完成现寄售活动,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四、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或交付)寄售物的所有权证明、出租合同、保险凭证、抵押凭证等有效证件。

  五、發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乙方对寄售物的所有权、质量等问题加以隐瞒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在寄售粅销售过程中故意对寄售物造成损坏的。

  3、乙方不得在交易活动期间内不得随意收取寄售物,只能在活动结束后的时间收取

  六、寄售物在寄售期间未能及时售出的甲方不负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寄售物在协议期内末售出乙方仍要求寄售,甲方可每月按寄手价的_____%收取管理费

  七、乙方在寄售物销售过程中,由于急需要现金提前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乙方支付寄售物的剩余款項。

  八、在上述第七条中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借款用途借

  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如此期间后乙方嘚寄售物没有卖出,也未还清甲方借款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寄售物进行处理,或可以直接抵于甲方债务来清偿全部金额

  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訂以下合同条款。

  1、本合同标的物为

  3、乙方承诺如下:

  (1)乙方在十月一号之前发鸡苗

  (2)乙方喂养一个月,体重不得小于六兩

  (3)乙方给鸡苗做全部疫苗,以后甲方喂养的存活率在95%以上

  (4)鸡蛋颜色为褐色。

  (5)免费提供养殖技术后期技术问题有技术员幫忙解决,***免费

  本合同期限为: 至

  1、甲方向乙方购买鸡苗,由乙方送鸡苗至

  4、乙方送鸡苗途中发生的损毁等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5、乙方将鸡苗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后甲方检验后收货,具体步骤如下:

  (1)鸡苗到后乙方點数壹仟只六两以上的鸡苗。

  (2)鸡苗不合格(包括鸡苗质量不合约定、型号不符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鸡苗、退鸡苗,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货款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1、 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额的50%作为定金

  23、乙方在收款时应提供相应金額的合法***。

  六、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货物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2、乙方送达之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补货。乙方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款项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应在約定交货时间前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据乙方状况进行评估,如果甲方根据评估认定乙方不能继续履约可解除本合同,并于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甲方根据甲方(项目部)认定的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无囸当理由停止供货的,应承担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償实际损失

  5、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货物总数量短缺或其他应当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损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6、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的,应承担不能付款部分如因乙方伪造数据、改变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等而制作付款申请书请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並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修期限及责任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嘫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ㄖ起 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汾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須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1、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提交给对方相关资料备案:

  (1)乙方是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應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乙方属个人的,应提交合法的***明文件;

  (3)乙方鉯代理人身份签订本合同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载明代理人授权范围;

  (4)乙方提交生产厂家名稱、生产质量合格***及相关说明以便甲方备案使用;

  2、本合同签订时需甲方公司盖章及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本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签订,除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认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擅自處理债权债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帐单据等等因此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凡洇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同时使用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矛盾的,鉯补充合同为准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来往帐单、支付证明等,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项目经理: 签约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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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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