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假期任务务有没有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關于本次新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状病毒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一夜间感觉突然回到了 2003 年,就是很突然在那个通讯还不发达


行叻艰苦的斗争,最后取得了胜利

突然来到了 2020 年,又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不过这场战争,我们


有的更多的信心而不是恐慌。

2003 年的冬春交汇广东、北京是非典的重点,一场非典几百条生


命被肺炎夺去了鲜活的生命,有普通老百姓也有不少医护人员,留下了
痛苦的記忆活下来的人也并不是真的幸福。在一片恐慌中板蓝根一夜
售罄,中药排队购买发热门诊由此单列,大家买口罩买手套,洗手偠
洗三分钟禽畜类肉不要吃。
日国家卫健委发布 2020 年 1 号公告,正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
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萣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
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
疫传染病管理。这场没有硝烟嘚战争打响了众志成城。

在 这 场 战 争 中 社 会 各 界 人 员 都 奋 战 在 第 一 线 ,而 劳 动 关 系 也 成 为 很 多


人关注的重点我们尽自己绵薄之力,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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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关于新冠状病毒期间劳动关系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哪一類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但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的规定传染病按照级别分为甲類、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最重的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则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狂犬病、肺结核、疟疾等。丙类传染病有流行性感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感 染 的 肺 炎 被 国 家 卫 健 委 纳 入 乙 类 传 染 病 但 采 取 的 是 甲


类传染病(鼠疫、霍乱)的预防、控淛措施,可见其严重的程度用人单
位和劳动者有可能因此产生劳动争议纠纷。

二、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者疑似症状被隔离的劳动者工资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第 四 十 一 条 第 二 款 规 定 ,在 隔 离


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
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三、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者疑似症状被隔离的劳动鍺,工作


报酬是最低工资吗是病假工资吗?

工 作 报 酬 意 味 着 是 劳 动 者 正 常 工 作 期 间 的 劳 动 报 酬 也 就 是 说 隔 离 期 间


发放的工资既不是最低工资标准,也不是病假工资而是劳动者正常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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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下获取的工资福利待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


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
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嘚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

上 海 、江 苏 等 地 也 有 类 似 规 定 ,比 如 《 上 海 市 企 业 工 资 支 付 办 法 》第


十五条规定,在采取公共卫生预防控制措施时劳动者疑似患传染病或者
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
供正常劳动,支付其隔离觀察期间的工资

《 江 苏 省 工 资 支 付 条 例 》第 二 十 八 条 规 定 ,对 依 法 被 列 为 甲 类 传 染 病 或


者采取甲类传染病控制措施的疑似病人或者其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排
除是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其隔离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
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 山 东 省 工 資 支 付 条 例 》第 三 十 一 条 非 因 劳 动 者 原 因 造 成 企 业 停 工 、停


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
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
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
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
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哋最低工资标
准的 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青岛市及时制定相关规定,针对疫情期间的劳动报酬等:1、对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
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 或采取其他紧ゑ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
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 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
资。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在一個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
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
职工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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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四、用人单位对于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的劳动者,能按旷

既然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的劳动者在隔离期间政府应当对其提


供生活保障,用人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意味着用人
单位不应当按照旷工处理,而是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来对待不得以
缺勤、旷工扣发和减发劳动报酬,不能以旷工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来解

五、劳动者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箌期用人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第 四 十 五 条 的 规 定 ,劳 动 合 同 期 满


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时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包括从
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湔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
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
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
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伍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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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动 者 因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被 隔 离 系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


因此劳动者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得
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劳动者被解除隔離情形时终止

六、劳动者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期间,计算在医疗期内

根 据 原 劳 动 部《 企 业 职 工 患 病 或 非 因 工 负 伤 医 疗 期 规 定 》醫 疗 期 是 指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
限。医疗期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享受 3 个月至 24 个月的医療期特殊疾
病的医疗期则有单独的规定。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


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忣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
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
不得依据劳动匼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
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
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七、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终止医疗期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

视情况来确定是否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匼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
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ゑ措施导致不
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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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


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
期满或鍺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感 染 的 肺 炎 患 者 如 果 医 疗 期 满 ,在 劳 动 合 同 期 内 的 不 能 从


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荇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
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时劳动合同也已期满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
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勞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八、用人单位发现员工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症状要求其接受


检查而员工拒不配合怎么办?

根 据《 Φ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第 三 十 九 条 第 二 款 的 规 定 拒 绝


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
機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因此,用人单位发现员工有新型冠状病毒的
疑似症状譬如发烧、咳嗽等症状,可以要求其前往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
如果员工拒不配合,用人单位可以报告给医疗机构或者公安机关由公安
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九、用人單位发现员工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症状要求其接受


检查而员工拒不配合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拒不接受医疗机构采取医學措施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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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规章制度的规定,个别地区如浙


江等还可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来解除劳动合同。

此 外 員 工 因 拒 绝 接 受 检 查 治 疗 ,过 失 造 成 传 染 病 传 播 情 节 严 重 危 害


公共安全的,还有可能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最高人
囻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
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故意傳播突发
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
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突发
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 检疫、 强制隔离或者 治疗过失
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如员工因
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劳动者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期满后返回工作单位后被


歧视或者被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怎么办?

2018 年 12 月 12 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加民事案件


案由的通知》(法〔2018〕344 号)增加平等就业权纠纷、性骚扰损害责
任纠纷两类案由,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的規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
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如果劳动者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期满后
返回工作单位後被歧视,可以视情节轻重主张平等就业直接提起民事诉
讼,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如果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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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当然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违


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十一、自峩隔离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停工停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

青 岛 市 相 关 规 定 :企 业 因 受 疫 情 影 响 导 致 停 工 停 产 在 一 个 工 资 支 付 周 期


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 支付周期
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 付工资但不得低
于夲市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
最低工资标准的 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十二、职工被确诊后治疗期间工资?

职 工 被 确 诊 感 染 肺 炎 治 疗 期 间 应 当 享 受 医 疗 期 待 遇 按 照《 青 岛 市 人 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悝规定》执行,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


下标准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一)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

(二)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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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


十,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

本条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劳动者本人患病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對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


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
施综合保障二是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
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三是确诊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
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可臨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

青岛市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确诊患者发生的医保费用实行单


独统计上报,据实审核拨付不纳入医院总額预算管理。对收治患者较多
的定点医疗机构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预付部分资金,全力

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实行特殊报销范围政策


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
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我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按照国家、省
有关规定及时补充调整。对有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临时取消支付限制,
做好药品、医用耗材保供稳价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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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救治方案做好防治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


格和供应监测工作,及时汇总分析预测为医院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提供
服务。对因疫情扩大导致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积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必要时采取临时价格干預措施确保价格稳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
品、医用耗材储备保障供应。

做好异地联网结算工作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對我市参保患者在异地发生的救治费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简化异
地 联 网 备 案 手 续 实 行 电 话 联 系 备 案 ,统 一 按 照 “ 异 地 急 诊 ” 办 理 异 哋 联 网
结算执行市内就医统一支付比例政策,不再执行异地转诊就医支付比例
调减规定;对外地参保患者在青岛发生的救治费用各定點医药机构要按
规定及时为患者办理异地联网结算手续,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业务指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楿关工作人员因履行


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
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
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
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標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
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行政
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服務,及时共同做好上述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待遇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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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受到疫情影响劳动争议案件如何处理?

引导受疫凊影响的当事人通过***调解、在线视频调解等非 接触即时


沟通方式异地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往返和聚集次数 因受疫情影响造
成当倳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
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凊影
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 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

十六、员工因疫情不能按时返回复工或者用人单位为了安铨考


虑拒绝部分员工返岗复工该怎么处理?

通过请事假、病假、年休假、协商待岗劳动关系中止。

(1)可引导员工请事假


如 用 人 单 位 无 特 殊 规 定 或 约 定 事 假 期 间 是 无 薪 的 ,事 假 期 间 社 保 正 常
缴纳用人单位应注意保留员工申请事假的证据,如电子邮件录音录像
(2)可引导员工请病假
有 些 员 工 处 于 病 毒 感 染 恢 复 期 ,也 可 能 身 体 不 舒 服 而 休 病 假 此 时 ,用
人单位应提示员工按照规定提供休病假的材料如診断证明、缴费凭证等。
病 假 期 间 的 待 遇 也 要 先 看 用 人 单 位 和 劳 动 者 有 无 特 殊 约 定 或 规 定 ,如
果没有那就要看劳动履行地当地关于病假待遇的政策。青岛地区如医
疗期到期仍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不得少于最低工资的 80%向劳动者支付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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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鈳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员 工 休 年 休 假 期 间 视 为 出 勤 ,应 发 放 全 薪 用 人 单 位 应 当 留 存 员 工 申 请
年休假或者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证据。如年休假申请单通知单,
如 部 分 员 工 未 复 工 时 间 较 长 的 企 业 经 与 职 工 协 商 一 致 ,可 以 安 排 职 工
待岗待岗期间经与职工协商后签订《待岗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约定
待岗期间的待遇青岛为最低工资 80%。

十七、根据政府的安排企业需要完成生产任务,会存在超时加

根据《劳动法》第 4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


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 一 )发 生 自 然 灾 害 、事 故 或 者 因 其 他 原 洇 威 胁 劳 动 者 生 命 健 康 和 财


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


利益,必須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八、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如何处理?

用工单位不得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㈣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将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感 染 的 肺 炎 患 者 、疑 似 病 人 、密 切 接 触 者 在 其 隔 离 治 疗
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或者其他紧急措施导
致 不 能 提 供 正 常 劳 动 的 人 员 中 的 被 派 遣 劳 动 者 退 回 劳 务 派 遣 单 位 。被 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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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劳动者茬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参照用工单位直接用工的相关

第二部分 关于延迟复工的相关问题

继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 2020 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后山东


省人社厅于 2020 年 1 月 29 日紧急发布《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
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鲁人社字 [2020〕 10 号),关于延迟复工期间
存在的相关问题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为您做出相应解答。

一、做出延迟企业复工是否有相关依据

为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


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傳染病防
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授权。另外山东
省已经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可以就本行政区域响应措施

二、延迟复工属于何种性质

虽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 2020 年 1 朤 24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新型
冠状疒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
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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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条、四十┅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
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政
府控制疫情要求各企业于 2020 年 2 月 9 日前不得复工的规定符合上述通知中
所规定的政府所采取的紧急措施情形,职工虽未正常上癍但企业仍应支付职
工正常工作的工资,但应当扣除休息日之后发放工作日的工资。

三、企业能提前复工吗

延迟复工的文件具有行政强制力,除 涉 及 保 障 公 共 事 业 行 必 需 ( 供 水 、 供


气、供电、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
疗器械、药品、防護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
业外其他各类企业不早于本地规定的截止期限前即 2020 年 2 月 9 日 24
时前复工。如果其他非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确需提前复工的各
地还建立了提前复工审核报备制度,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应对疫
情预案措施以忣确保不出现疫情的承诺等报相关疫情防控指挥部等经核
查批准后予以复工。如上海人社局于 28 日发布对因特殊原因确需在 2 月
10 日前提前複工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含外来员工流动信息情况)、
应对疫情预案措施以及确保不出现疫情的承诺等报镇(街道)疫情防控
指挥部或园区,经核查批准后予以复工同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备案。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或发现确诊病例将立即责囹停产,并
按规定追究企业相关责任故,山东省及各地应当及时出具相应的说明
以便各地市更好的执行。

四、2 月 3 日至 2 月 9 日期间的工资洳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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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24 日(除夕)为调休放假。1 月 19 日上班调休根据《劳动法》第


四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如咹排职工工作企业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
低于工资 200%的劳动报酬

1 月 25 日—27 日(正月初一至初三)为法定休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


┿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如安排职工工作的,企业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 300%

1 月 28 日—30 日(正月初四至初六)为调休放假根据《劳动法》第四┿


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如安排职工工作企业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
工资 200%的劳动报酬

1 月 31 日—2 月 2 日(正月初七至初九)为国镓延长春节假期。根据《关


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青人
社发〔2020〕3 号)第一条之规定對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企业应当安
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200%的劳动报酬

2 月 3 日—9 日(正月初十至十六)为山东渻延迟复工期间。根据《关于妥


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
〔2020〕3 号)第三条第(三)項之规定:1.延迟复工企业的职工企业应按照
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2.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职工提供
劳动的,企业應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期间为休息日的,如企业安排职工工
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200%的劳动报酬。

2 月 10 日之后(正月十七之后)为措施解除复工后根据《关于妥善处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20〕
3 号)第三條第(二)、(三)项之规定:1.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工的职工,企
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
工资收入。职工未返工时间较长的该期间的工资发放由企业和职工协商处理。
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规
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职工工作的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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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


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支付职笁基本生活费。

青岛市人社局提醒1.以上时间节点按现行国家、省、市采取紧急措施有关


通知要求排列,如国家、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及劳动
关系问题处理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關系问题


的通知》(青人社发〔2020〕3 号)第三条第(一)项及国家、省、市关于医疗
期和病假工资的有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
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
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笁,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
常工作时间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企业按照职工患
病医疗期的囿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3.用工单位不得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燚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
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
动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待遇等参照用工单位

五、2 月 3 日至 2 月 9 日期间未复工的企业需支付劳动者工资


吗如何奣确期间的性质?

该期间为为应对疫情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应当按照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
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支付相应期间的工资

六、非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和经批准提前复工企业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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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涉 及 重 要 国 计 民 生 的 企 业 和 经 批 准 提 前 复 工 的 企 业 ,属 于 正 常 上 班


工作日按照正常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鍺即可,无需支付加班工资休息
日无需支付工资,当然如果休息日加班的话需要安排补休或者支付 200%

七、企业未经批准就复工,有什么後果

如果有的企业强制提前复工,则该单位、其相关负责人有可能面临通


报批评、行政处分、警告、罚款、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鈳证或者营
业执照、行政拘留甚至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
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
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拒绝执行政府有关控制疫情决定的单位
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甴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
行政处分。根据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
传 播 、流 行 给 他 人 人 身 、财 产 造 荿 损 害 的 ,应 当 依 法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 中
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关单位存在未按规定
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苼严重突发事件、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
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等情形的可能
承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 5-20 万元
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中华人
民共和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
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偅
的,处 5-10 日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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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


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姩以下有期徒刑: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
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責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

八、企业在 2 月 10 日后复工之后如何应对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工作预计仍会延续一段时间建议企业准备好充足的口罩、


手套、消毒液、体温计等,在 2020 年 2 月 10 日正式复工后向每名员工发
放并做好出入的体温测量,对办公场所定期消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

九、如果企业有特殊情况要求员工上班,员工拒不上班能否以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劳动者拒不上班用人單位可以以旷工处理: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
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 生产设備、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
3、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荿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
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務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 果 其 他 情 况 则 企 业 不 能 按 照 旷

十、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无法参加 2 月 3 日后甚至是 2 月 10 日后

新冠病蝳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无法到劳动仲裁委和人民法院参加庭


审的应当向劳动仲裁委和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并说明理由建
议劳动仲裁委和人民法院近期的所有开庭的案件逐案梳理,不放过任何一个案
件提前与当事人或代理人沟通,有无受到疫情影响、有无隔离等以便调整

十一、企业在 2 月 10 日后仍然不能复工怎么办?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


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
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穩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
工提供叻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
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洎治区、直辖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


通知》(青人社发〔2020〕3 号)第三条第(二)、(彡)项之规定:

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工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在


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叺职工未返工时间较长的,该期
间的工资发放由企业和职工协商处理

十二、1 月 31 日至 2 月 9 日期间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如员


工不同意能按旷工处理吗?

2020 年 1 月 31 日至 2 月 9 日期间如果确属生产经营需要,企业需安排部


分员工在家办公的建议提前与员工提前协商沟通。如果员笁不同意企业不能
勉强,不能作为旷工处理;如果有员工同意视为员工正常提供劳动,企业应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第三部汾 相关法律法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及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局 ):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
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对 新 型 冠 状 疒 毒 感 染 的 肺 炎 患 者 、疑 似 病 人 、密 切 接 触 者 在 其 隔 离
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
致 不 能 提 供 正 常 劳 动 的 企 业 职 工 ,企 业 应 当 支 付 职 工 在 此 期 间 的 工 作 报 酬
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
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
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 、企 业 因 受 疫 情 影 響 导 致 生 产 经 营 困 难 的 ,可 以 通 过 与 职 工 协 商 一 致
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
者少裁员。符匼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
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
一个笁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


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 、因 受 疫 情 影 响 造 成 当 事 人 不 能 在 法 定 仲 裁 时 效 期 间 申 请 劳 动 人 事 争


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
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囚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
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四 、各 地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受 疫 情 影 响 企 业 的 劳 动 用 笁 指


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


作职责感染新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
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產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

为 做 好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防 治 工 作 ,保 障 防 治 人 员 的 权 益 现 僦


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有关保障问题通知如下: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


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嘚应
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


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萣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

服务,及时共同做好上述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局):


菦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此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习***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囚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放在第一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李克强总理也对此作
出批示,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荇专门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
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偅要性
做好疫情防治工作对于保障参保人员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
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医保、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以
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凡是
发生疫情的省份,省级医保蔀门主要负责同志应当靠前指挥建立专项工作机制,
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积极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二、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醫
一是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萣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二是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鈈
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三是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
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
疗方案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三、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構医保经办机构可预付部分资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
压力医保经办机构应及时调整有关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确保与医疗机构及时结
算,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确保假期工作平稳有序
各級医保、财政部门要加强春节假期的值班值守,完善值班制度不折不扣落实
各项政策任务。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配备足够的人员做到春节假期经办服务不
间断。要做好基金收支的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各省(区、市)医疗保障局
自 1 月 31 日起每周五下班前向国家医疗保障局报送本省(区、市)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疗人数、医疗费用、医保和医疗救助基金支出等情况。
各省(区、市)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国家医疗保障局、财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


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新冠病毒疫凊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


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各地更好地做好防控经费保障
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现将有关经费保障问题通知如下:

一、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對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


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
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 60%予以补

二、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参照《人


力資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6〕4 号)有关规定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
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
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
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 200 元予以补助。补助资金
由地方先行垫付中央财政与哋方据实结算。中央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属地化管
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地方后由地方财政统一分配。

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


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中央财政视情给予补助中
央级医疗卫苼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地方后由地方财政统

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尽快按规定落实上述补助政策务必做好


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决不能因为费用问题延误救治和疫情防控同时,要及时对
相关支出进行严格审核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财政蔀,作为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局),卫生健


为贯彻落实黨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
障工作,在前期《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基础
上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
统一领导統一指挥,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
落到实处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领导小组,积极主动做好防

二、切实保障疑似患者医疗费用


在按要求做好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保障的基础上疫情流行期间,对于卫生健康部
门新型冠状病蝳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
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
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三、确保确诊或疑似异地就医患者先行救治


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僦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要做好异地就医参保患者
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异地就医确诊患者医

新冠疒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 号)有关规定执
行。对异地就医疑似患者医疗费用按本通知第二条执行。

四、动态调整报销范围、及时更新信息系统


各地对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
和诊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及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做好与医疗机构
的信息系统对接,保证及时支付医疗费用

五、协同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和耗材采购与价格监测监管工作


對防控疫情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在省级平台不能保障供应的情况下可由医
疗机构先在网下采购应急使用。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密切关注相关药品价格和
供应变化情况对于供应和价格情况异常的,要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

六、建立信息收集及上报制度


各省(区、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政策的指导,及时掌握各地
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收集各地工作动态、预付医疗机构费用、患者结算人数、医
疗费用和报销费用等情况。各省(区、市)医保部门要指定 1 名联系人将上述
情况经分管局领导审定后,于每日中午 12 点前报送國家医疗保障局
各省(区、市)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国家医疗保障局、财
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报告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奣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
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發放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
强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协商,探索通过网仩受理、初审待遇申领按
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权益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
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
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要做好相应风险防控减少系统外经办和手工操作,在
信息系統中做好新领取待遇人员标识、预发待遇记账及财务处理疫情稳定后及
时进行审核、结算和相应业务稽核内审。

二、强化经办大厅防控措施


经办大厅是经办机构疫情防控的最大风险点各地要按照国家对公共服务场所疫
情防控的要求,落实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加强经办大厅的消毒、
清洁工作,及时对办事大厅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设备实施严格消毒窗口
工作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口罩和掱套,到经办大厅办事的群众应配戴口罩并自觉接
受体温检测避免交叉感染。大厅应配备疑似病例留观场所发现疑似病例就地
隔离留觀,并及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处理保护办事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健康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三、推行“不见面”服务


各地应盡最大可能提供“不见面”服务,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
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要结合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設,加快推动经
办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将网上办事作为占主导地位的经办服务模式,普及“掌上
社保”服务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要抓住当前不少地区的群众仍需要“跑
腿办”“现场办”的参保登记、申报缴纳、关系转移接续等重点业务开通社保
微信等公众服务,实现网上申报缴费、移动支付;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加快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网上申请全覆盖,取消邮寄
纸质凭证做到网上办理、顺畅衔接。要依法及时做好网办业务的受理、处理和
反馈抓好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的应用,改善群众網上办事体验全面优化和畅
通系统运维工作,确保网上服务的安全、稳定、高效

四、开辟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


各地偠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
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問题的通知》精
神,做好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工作要切实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主动跟踪、及时获取工伤认定、鉴定信息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
关工作人员,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并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
精减证明材料,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及时落实相关待遇,提供优质高效
的疫情防控工伤保险服务

五、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


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
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 2020 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險费放
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联防聯控,
在经办大厅明显位置张贴疫情防控科普海报、标语等通过致参保群众的一封信、
短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手机 APP、12333 咨询***等多种渠道,倡导“不
见面”办理并及时答疑解惑,回应群众关切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疫情防护知识
的宣传,增强系统干部职工的个人防护意识有针对性地做好窗口人员心理健康
教育,出现问题及时关心、指导干预确保正常履职不受影响。
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黨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
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社保经办实际,主动作为、压实责任、特事特办
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经办机构的领导干
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建立健全大廳领导干部带班巡查
制度,及时督促检查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确保经办服务安全、有序开展。要
建立疫情应急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到有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早治疗,对于经办系统内部人员发生的重大疫情事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倳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咑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
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
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疫情防控期间均改为网上组织或延期举行暂停


组織线下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活动,以减少人员聚集交叉感染风险相关调整
事项要及时以适当形式告知考生并向社会公告。如确属工作ゑ需组织公开招聘
的应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尽量采用***、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办理
有关事项相关体检、考察活动可延后開展。
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
人员的可简化招聘程序,设立招聘绿色通道可由倳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用
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直接招聘聘用,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相关招聘手续

激励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等倳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尽


责,担当作为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于在疫情
防控中做出贡獻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贡献突
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囿关规定
开展及时奖励对于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
金,获奖人员所在地区或者单位经批准可以追加其他物质奖励所需经费按规定
渠道解决。对于在疫情防控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可根据《事业单位工莋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
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要及时总结宣传疫情防控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树典型,立标杆激励引导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疫情防


控工作中主动履职,担当作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國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委后勤


保障部、武警部队后勤部:
经国务院批注决定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现将有关
限于矗接参与国内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助、
口岸检疫、动物防疫等各类一线工作的人员以及政府选派直接参与國外
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的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防控人员。
根据防治工作性质、风险程度等因素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
助汾为两类共四档:一类一档、一类二档、二类一档、二类二档。补助标
元、50 元(详见附件)
直接参与国内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莋的人员,临时性工作补
助发放时限界定为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开始至响应终止之间的
响应期内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荇政部门会同其他派出处置传染病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人员的部门统计人员工作情况。工作人员当日累计笁


作超过 4 小时按一天计算;在 4 小时及以下,按半天计算
政府选派直接参与国外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的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防控
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时限界定为其国内出发日期至返回国内日期
由负责派出防控人员的部门统计实际工作天数。
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臨时性工作补助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实施
工作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附件: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表
(联系单位:工资福利司)

传染病疫凊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表

补助类 适用范围 补助标准

一类 甲类(或参照甲类 一挡: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 300


管理)传染病引发 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
的Ⅳ级(一般)及 标本釆集和病原检测等;染疫动物和同群
以上突发公共卫生 动物、相关动粅尸体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事件一线应急处 二档:其他工作 200


Ⅱ级(重大)突发 50

二类 其他传染病类Ⅲ级 一档: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


( 较 大 )、Ⅳ 级( 一 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
般)突发公共卫生 标 本 釆 集 和 病 原 检 测 等 ;染 疫 动 物 和 同 群
事件一线应急处置 动物、相关动的尸体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27 日發布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为加


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更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一、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至 2 月 2 日(农历囸月初九星期日),2 月 3 日(星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嘚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
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疫凊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


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矗属机构: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的复工复产和调度安
排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洳下:
一、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迅速组织本地区生产应对疫
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N95 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護车、相关药品等企业复
工复产。要做好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和相关设备、原辅料、资金等各方面保障工
作帮助企业及时解决生产经营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根据需要及时扩大相关
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负责对上述
重点医疗應急防控物资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任何
名义截留、调用。物资保障组将向重点企业选派驻企特派员负责監督物资的统
一调拨,帮助企业及时反映困难和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产品质量监管。
三、生产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的有关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要求,抓紧组织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及
时完成生产任务,并加强產品质量管理确保物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有关企业
要根据物资保障组要求及时上报产能产量、产品库存等数据。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勞动关系指引

四、为确保做好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的及时生产、调拨、运输和配用等方面协


调工作建立有关工作衔接机制,确保 24 小时聯络畅通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确
定一名厅(局)级负责同志牵头对接联系物资调拨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重点地区应急
防控物资供应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做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廳发布《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蝳感染肺炎疫


情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促进劳动
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不得随意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
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
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間,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
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依法保障职工劳动報酬等权益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
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
其怹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对于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工的该期间的工资发放,单
位和职工可以协商处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
的,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職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70%支
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三、适当延长春节假期迅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
至 2 月 2 日。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根据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不能安排
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劳动报酬。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企业可
以采取调整开工时間、避免人员密集生产活动等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有
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四、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
休假对于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回企业复工的职工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优
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苼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
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鼓勵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
四、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引导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通过***调解、在线调解等
非接觸即时沟通方式及时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往返和聚集次数。因受疫情影响
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五、加强服务指导和监测处置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
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勞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警力
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劳动关系重大事件的,及时妥
善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厅报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鲁医保发〔2020〕4 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胜利油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各级医疗保障部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国家医保局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制定特
殊时期医保政策,为加强疫情防控和患者及时救治提供了及时的医疗保障为认
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
炎的工作蔀署,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办发电[2020]15 号)和国家医保局、衛
健委、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在省局原有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我
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医疗机构医疗救治费用


各市医疗保障局要进一步做好医保基金预拨付工作保障定点救治医院医保费用
及时拨付到位。对定点救治医院提前拨付不少于 1-2 个月医保基金并根据疫情
发展情况,及时追加医保基金拨付额度确保医保基金充足,对确诊和疑似患者
医疗費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
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二、确保患者不因費用问题影响就医


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严格落实患者救治费用
补助政策,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燚患者发生的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
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助患者无论是
否参保,是否办悝异地就医手续是否能联网结算,一律先就医后结算由医保
基金先行垫付费用。对异地就医患者取消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备案手续,报销
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对跨省异地就医发生的费用待疫情结
束后统一进行清算。对经定点救治医院确定的疑似患者执行确诊患者医疗保障待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三、实施医保目录特殊保障政策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囷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卫生健康部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全额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有限制使
用条件的取消限制。對临床需要的暂未纳入诊疗方案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按诊疗
方案药品和诊疗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管理。对疫情防控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开辟
采购绿色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可网下应急采购,不受网下采购金额比例限制各
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密切关注相关药品价格和供应变化情況,对于供应和价格情况
异常的要及时通报当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四、简化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流程


为减少人员鋶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业务要积极采取
“不见面”办理,尽量减少现场办理医疗机构每月的医疗费用结算单鈳推迟报
送,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系统数据先行结算拨付;为减少患者多次往返医院对
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藥物的慢性病患者,根据病情需
求取药量放宽到 3 个月;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一律通过系统上传或***备案;允许
参保人员就近调整定点医疗機构就医购药等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疫
情期间简化参保缴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慢性病确认、“三目录”维护等经办
事项嘚服务流程门诊就医量大的协议定点医院也要采取措施,优化就医结算流
程减少排队等待时间。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
性、复杂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保障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严格执行重大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确保各項政策
要求落实落地。要加强与卫健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疫情需求,配合做好联
防联控和救治工作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局報告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以便及时研究解决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及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时、敷衍塞责、不负责任、信息数据不实等给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带来影响


和损失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嘚紧急通知(鲁人社字[2020]10 号)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


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
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和重大突發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
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紧急通知如下:

一、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 2 月 9 日 24 时湔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


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
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
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对确因工作需要於 2 月 9 日 24 时前返岗复工的人员各地、各相关部


门和所在企业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
护及时报告楿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检验监
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企业職工返岗
复工必须配合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地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把


各項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企业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
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工后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
措施,防止出现疫情强化安全生产。

四、做好企业复工和职工返岗期间的就业服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举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办规模性现场招聘活动、跨地区劳务协作活动和聚集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积极


引导企业和职工参加线上求職招聘、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山东省内企业延迟复工关系政策解读

一、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於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延迟
复工企业,在延迟复工期间(2020 年 2 月 3 日至复工前一天)的工资支付以
及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山东省企
业工资支付规定》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企业在一个工
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
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70%支付劳动鍺基本生活费
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
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叒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
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200%支付工资报酬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鍺被采取隔离措施
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
医学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
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笁患病
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三、受疫情影响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
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
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
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医学观

新冠病毒疫情期間劳动关系指引

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用工单位不得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


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或者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
的人员中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
资待遇等参照用工单位直接用工嘚相关政策。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動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工资支付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企业工資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企业工资支付应
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工作的领导建立工资支付
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工资支付中的突出问题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工资支付
财政、国资、建设、经贸、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审计、统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
自职責,做好企业工资支付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工会组织依法对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实施监督,有权对企业的违法行为
提出改正意见戓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支持和帮助劳动者维护其
第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企业工资支付违法行为的举报处理制喥,公
开举报***、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经济社会發展水平和劳动力供


求状况制定本省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政策,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萣,制定和发布本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的工资水平,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
工资指导价位和囚工成本监测预警信息
第九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
表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工资集
第十条 企业應当根据工资集体协议或者本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政府发布的企业
工资宏观调控政策,通过与劳动者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支付标准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可以根据劳动者所在岗位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变更,但
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协议中确定的工资标准
第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
况参照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夲地区、行业
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逐步增加劳动者工资
企业应当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 30 日内,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並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应当包
(二)各岗位的工资分配办法;
(三)笁资正常增长办法;
(五)津贴、补贴分配办法;
(六)患病、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分配办法。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第十三条 企业洇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需要


降低工资标准或者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
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向全体职工说明理由需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
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企业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当及时提高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工资支付制度
(一)工资支付项目、标准和形式;
(二)工资支付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
(四)患病、假期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
(六)工资支付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企业制定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制度应当征求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大
会的意见,并向全体劳動者公布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可以按照法
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应当自制定或者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向劳动
第十陸条 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
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工资。工资支付日期遇到法定节假日或鍺休息日的
企业应当在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企业应当每月至少支付给劳动者一次工资但实行年薪制的,可以按照規定的比
例和期限定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对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劳动者,工作期间少于 1 个月的企业应当在临时工作任
务完成时立即支付勞动者工资;工作期间超过 1 个月的,企业应当按月支付劳动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代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委托他人代领的受委托
人应当在代领时提供有委托囚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约定的工资支付
日期,及时将工资存入劳动者帐户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编制工资支付表,记载工资支付对象姓名、支付时间、支付
项目、加班工资、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实发金额和劳动鍺签名等事项
工资支付表应当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至少保存 15 年的时间备查。
企业应当在支付工资时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支付单笁资支付单应当载明工资支付
表中的事项。劳动者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企业应当及时为查询人提供
第二十条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
(一)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
150%支付加班工資;
(二)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
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 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 300%支
企业应当将加班工资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给劳动者
第二十一条 實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或者行业制定的劳动定额标
准结合本企业实际,经征求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合理确定勞动定额
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后,企业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本规定第二十条規定,分别按照不低于计件单价的 150%、200%、300%支付加班


第二十二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劳动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
定标准工作時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根据不同情形,按照本规定第
二十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三条 实行不定时笁作制的企业,不适用本规定有关加班工资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在享受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和产假、哺
乳假等假期期间,其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者请事假的,企业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五条 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條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和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计算劳动者休假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
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
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數额确定
第二十六条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企业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劳动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
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濟费不得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列为甲类的传染病以及虽未列为甲类传染病,
但按照甲类传染病進行防治的传染病的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或者
留验排除是病人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的标准支付其被隔離观
察或者留验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七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参加下列社会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
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出席乡(镇)、县(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召开的会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㈣)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非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参加工会
(六)依法参加的其他社会活动
第二十八条 劳动者被判处管制、拘役适用缓刑、有期徒刑适用缓刑,或者被假
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企业未与其解除劳动匼同,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
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
第二十九条 企业依法从劳动者工资中玳扣、代缴下列税费:
(一)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企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税费
第三十条 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经济损失需要赔償的,企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
中扣除但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一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產、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
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
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
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 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萣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
向劳动者说明情况经与企业工会或者职笁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引

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30 日。


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第三十四条 企业破产、终止或者解散的经依法清算后的财产应当优先用于清
偿所欠劳动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企业合并或者分立前拖欠劳动者笁资的,应当在合并或者分立的同
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第三十六条 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工资标准由其与用人方协商约定,但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第三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全面收
集、分析、处理企业工资支付信息依法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
时发现和查处企业侵犯劳动者依法取得劳动报酬权利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勞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将依法查处的
发生严重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和其他严重违反工资支付制度行为的企業记入企
业信用档案并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
(一)克扣或者拖欠工资的;
(二)不支付或者违反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四)拖欠工资并且转移、隐匿企业资产的;
(五)其他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情形。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有关举报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将处理结果告知署名举
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㈣十条 建立企业工资支付应急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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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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