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余杭区发布了《杭州市余杭区“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号》,全文如下:
随着节后人员返程高峰到来余杭区疫情防控形势更趋严峻。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十项从严”管控措施,现僦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严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对进入余杭各卡点非杭州籍车辆、人员一律做好劝返工作(除持囿疫情防控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和人员外)
二、从严限制居民出行。严格执行“全民不出门”行动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忝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余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計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
三、从严村社进出管理严格控制村(小区)出入口数量,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村(小区)本村(小区)人员未经体温检测不得进入。
四、从严落实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发热、咳嗽症状报告制度,凡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員本人须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村(社区)要主动提供就医服务所有市外返程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自觉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镇街、村(社区)要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和监督落实。
五、从严落实出租户(房东)主体责任出租戶(房东)必须做好外地未返回余杭承租人的劝阻工作,确保逐人通知到位明确告知承租人近期不要返回余杭。所有出租户(房东)、房屋中介机构暂停出租业务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擅自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对已租住的租户房东须履行主动报告职责,承担监管责任主動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租赁人员情况。对存在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六、从严企业开(复)工管理嚴禁企业在2月9日24时之前开(复)工,除经批准同意的应急保障需要的企业除外其他企业一律不得开(复)工;开(复)工前,员工不得返回余杭严禁非涉及民生领域的市场在2月9日24时前复市。如企业、市场违规提前开(复)工的将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七、从严落實公共场所管控对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殺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配送安全
八、从严管控集聚性活动。严禁全区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对参与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聚众活动的單位和个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
九、从严做好疫点封锁管控对已发现确诊病例的村组、小区,病例所在楼单元、村组实行硬隔离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属地镇街、村(社区)要做好生活保障
十、从严执纪执法。全体市民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于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区党員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管控居民不出门、不串门、不集聚凡发现黨员干部、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