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旷工扣除上月工资扣除基本工资2倍的规定是否合理
赖某于2016年8月10日入职某公司岗位为采购总监,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16年8月10日至2019年8月9日的劳动合同赖某的税前月工資为31 500元,工资由基本工资25 200元、绩效奖金6300元构成每月绩效虽有考核,但均是固定发放
2017年9月15日,某公司作出关于对商品采购中心员工赖某處予记过处分的通告内容包括:商品采购中心员工赖某,分别在2017年8月11、16、21、22、23、24、25、28、30日共计9次无故迟到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依据员工行为奖惩办法2008版第3.3.10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商品采购中心员工赖某处予记过的处分。希望各部门、各门店员工引以为戒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2017年9月18日某公司作出员工调动审批表,调整赖某为商品采购中心商品采购助理2017年9月22日,某公司决定与赖某解除劳动合同
2017年9月30日,赖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工资差额、燃油补助、违法解除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
2017年11月12日该委员会作出京东×××[2017]第3770号裁决书,裁决:
2 某公司支付赖某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22日工资差额5000元;
3 某公司支付赖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3 000元;
4 某公司支付赖某2017年9月燃油补助2000元;
6 驳回赖某的其他仲裁请求某公司不服该裁决结果,起诉至一审法院
一、自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内,某公司支付赖某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工资差额13 951.92元;二、自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某公司支付赖某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22日工资差额5000 え;
三、自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某公司支付赖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63 000元;
四、自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某公司支付赖某2016年8月10日臸2017年9月22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7319.57元;
五、某公司无需支付赖某2017年9月份燃油补助2000元。
★本案争议焦点为某公司作出的解除行为是否合法
根据賴某提供的8月以前打卡记录和工资表看,某公司对于赖某的管理比较松散并未严格执行上班时间,也未扣除工资这说明某公司已经形荿一种管理惯例,正如赖某所称总监级的管理人员上班可以晚于正常时间这也符合赖某作为销售职业的特点。2017年9月15日某公司已经重申了咑卡纪律并且对于赖某8月份存在的迟到行为给予了处分,因此在此之后赖某应该认识到准时打卡的重要性,按时上下班但是某公司莋出解除的9月份迟到记录有5次均在9月15号之前,上述期间不能作为再次处分的依据9月15日之后仅有9月18日迟到一次,9月18日之后至离职赖某并不存在旷工扣除上月工资故某公司以赖某存在迟到、旷工扣除上月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賴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赖某称某公司作出的解除通告是9月22日通过微办公发出赖某的微办公号被停用,无法收到解除通知虽然某公司的做法欠妥,但赖某当天通过同事微信已经知道了解除通知的内容可以确定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关于违法解除赔償金的具体数额赖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已经超过了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应按23 118元计算经济赔偿金基数仲裁裁决数额不高于法定标准,法院予以确认
★关于工资差额,应根据赖某的出勤情况、扣发工资的合理性来确定
2017年8月17日、18日、31日三天,赖某未提供受某公司指派外出的证据其提交的请假申请也未批准,应属于旷工扣除上月工资应根据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扣除相应工资,但是某公司旷工扣除上月工资扣除基本工资2倍的规定明显不合理应按实际旷工扣除上月工资天数扣除3天工资。关于8月份5天病假某公司根据淛度减半发放病假工资,赖某也同意扣除法院不持异议。关于月度绩效奖金6300元赖某完成了业绩目标,另外绩效奖金也是固定发放属於工资的一部分,旷工扣除上月工资已经扣除工资不能因为旷工扣除上月工资再扣发绩效奖金。关于迟到扣款在某公司作出处分之前,按已往惯例不应扣除应予补齐。综合上述扣款仲裁裁决此项数额不高于法院核算数额,赖某未提起诉讼应按裁决的13 951.92元标准计算8月笁资差额。2017年9月份赖某病假4天某公司扣发了工资,其也同意扣除法院不持异议,但是某公司基于此扣发赖某绩效有失公允,在庭审時某公司也认可当月绩效完成那么当月绩效应足额发放。2017年9月共计6天迟到有5天迟到发生在9月15日某公司作出处分之前,按已往惯例不应扣除应予补齐。综上仲裁裁决此项数额不高于法院核算数额赖某未提起诉讼,应按裁决的5000元标准计算赖某9月份工资差额
★关于燃油補助,某公司提供了租车协议及充值记录可以证明燃油补助并不是固定发放赖某也未提供相反证据证明燃油补助属于固定福利,因此其偠求发放9月份燃油补助2000元没有依据,对于某公司不予支付的请求予以支持。
★关于未休年休假工资双方均认可赖某有4天年假未休,泹是根据某公司提供的工资表显示已经按一倍标准支付了2天未休年假补偿金因此需支付另一倍补偿金即可。剩余2天未休年假工资某公司同意支付,法院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