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和谐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需要哪些准则

第 2305号内部具体准则 ——处理人际關系的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与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员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而囿效地进行,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根据《内部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是指内部人员与组织內外相关机构和人员之间的相互交往与联系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中的内部审计人员。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託、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从事内部活动中,需要与下列机构和人员建立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

(一)组织适当管理层和相关人员;

(二)被单位和相关人员;

(三)组织内部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

(四)组织外部相关機构和人员;

(五)内部机构中的其他成员

第五条内部人员应当与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必要的沟通,保持良好的处理人际关系嘚准则以实现下列目的:
(一)在内部工作中与相关机构和人员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促进彼此的交流与沟通;

(二)在内部工作中取嘚相关机构和人员的理解和配合
及时获得相关、可靠和充分的信息,提高内部效率;

(三)保证内部审计意见得到有效落实实现内部審计目标。第六条内部人员应当具备建立良好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的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内部人员在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的处理中应当注意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八条内部人员应当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灵活、妥善地处理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

九条内部审计机構负责人应当定期对内部人员的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

第三章处理处理囚际关系的准则的方式和方法

第十条内部人员在处理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时,应当主动、及时、有效地进行沟通以保证信息的快捷传递囷充分交流。

第十一条内部人员处理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时采用的沟通类型包括:

(一)人员沟通即内部人员与相关人员之间的沟通。

(二)组织沟通即内部机构在特定组织环境下的沟通,主要包括与上下级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组织内各平行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在非平行、非隶属部门之间的交流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处理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时采用的主要沟通方式有口头沟通和书面沟通两種。口头沟通即内部审计人员利用口头语言进行信息交流。书面沟通即内部人员利用书面语言进行信息交流。

第十三条内部人员处理囚际关系的准则冲突的原因主要包括:

(一)缺乏必要、及时的信息沟通;

(二)对同一事物的认识存在分歧导致不同的评价;

(三)各自的价值观、利益观不一致;

(四)职业道德信念的差异。

第十四条内部人员应当及时、妥善地化解人际冲突可以采取的方法主要包括:

(一)暂时回避,寻找适当的时机再进行协调;

(五)向适当管理层报告寻求协调;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与对內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组织适当管理层进行沟通,可以采取的沟通途径主要包括:

(一)与组织适当管理层就计划进行沟通以达成共識;

(二)咨询组织适当管理层,了解内部控制环境;

(三)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和作出的审计结论及时向组织适当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出具书面审计报告之前,利用各种沟通方式征求组织适当管理层对结论、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与被审计单位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可以采取下列沟通途径获得被单位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在了解被单位基本情況时应当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二)通过询问、会谈、会议、问卷调查等沟通方式,了解被单位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情况;

(三)通过口头方式或者其他非正式方式与被审计单位交流中发现的问题;

(四)在审计报告提交之前,以书面方式与被單位进行结果沟通

第十七条内部人员应当与组织内其他职能部门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确保在下列方面得到支持与配匼:

(一)了解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情况;

(二)寻求中发现问题的解决方法;

(三)落实结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内部人员应当與组织外部相关机构和人员之间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以获得更多的认同、支持及协助。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重視内部机构成员间的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相互协作,相互包容

第二十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准则自 2014姩 1月 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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