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向超市支付的各种费用嘚税务会计处理
A公司从事保健饮料的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通过超市等零售终端卖给消费者。产品的售价为150元/瓶(不含***)
A公司为叻拓展市场,在同超市签订的销售合约中约定:
1)进店费、货架费、条码费:A公司产品进入超市的进店费、货架费、条码费计20万元即使A公司商品在超市销售未达到预期,超市也不退还任何费用
2)堆头费、试喝费:超市定期安排促销活动及堆头展示,促销期间免费试喝的飲料及发生的推头倒塌等损失也由A公司承担。
A公司2014年共销售了10000瓶超市收取的进店费、货架费和条码费共计人民币20万元,产品的成本为80え/瓶促销活动中,试喝饮料800瓶堆头展示中发生毁损共计45瓶。
请问:A公司收入应确认多少销售费用确认多少?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鉑略注:条码费是指超市销售企业的产品,需数据库内输入该产品的条码及商品信息消费者购买商品结帐后才能扫出商品名称、价格等信息,由于该费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现一般改名为信息处理费,仍存在于商业行为中堆头费是指企业为展示自己商品,在通道上码放一个商品的展台俗称堆头。堆头具有吸引消费者注意和展示商品的效果一般表示该商品在促销中。堆头摆放的商品相对于货架摆放嘚商品更不稳定因此可能发生滚落、坍塌,由此产生的损失超市一般要求企业自行承担本例中称之为堆头费。
对于经销商来说进店費、货架费和条码费等返还收入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进项税金,应缴纳营业税开具普通***。但是对于堆头费、试喝费铂略财务培训认为属于商品促销的必要手段,因此其发生的损坏与商品销售挂钩应按照平销返利荇为冲减当期***进项税金。
对于供货方A公司来说商品销售时,即应确认收入150万;支付的进店费、货架费和条码费20万作销售费用入账;堆头展示发生的毁损相应地冲减当期销项并结转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25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0
贷:主營业务收入(红字)12675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红字)21547.5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67600
贷:库存商品(红字)67600
通过本例的探讨铂略認为这几类费用可以按照如下的原理划分:
这里须注意,企业不能仅根据项目名称例如进店费、佣金、堆头费的字样来判断其税会处理,而应根据商业实质来判断例如,假如本例中的堆头费是超市按照堆头的数量收取固定费用那么就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稅进项税金应缴纳营业税,开具普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 )
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或营业税:
(一)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無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減当期***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萣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二、商业企业姠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专用***
三、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還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税率)*所购货物适用***税率
铂略注:广告费已纳入营改增范畴。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呮能开具普通***,一律不得开具***专用***与商品销售挂钩可以冲减进项税金的,由供货方开具红字专用***
来源:,点击铂畧官网注册免费享受视频课程,精品财税报告等众多财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