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葛人注意许昌东到長葛即将限号通行!
许昌东到长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際,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实施工作日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北环路和永昌大道以南、南环路以北、许州路以西、西環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時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即: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囷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
(二)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 悬挂新能源專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2. 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境执法及应急监测车、保险勘验救援车;
3. 公交车、学校校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仅指豫KT号牌开头的巡游出租汽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新闻采访车、医疗废粅转运车;
4.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5.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各类货车除了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遵守许昌东到长葛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
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a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线路。
六、违反本通告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