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半年来来,有人在我不在家时,非法进入我家中破坏我家中物品并损坏我家中财物,报警是否可行

温铁军:我早就不认可所谓现代囮了
  解读温铁军与三农问题脉络
  建议一般人不要进去看,,

  支持温老师对三农问题的探索和思考!不要空发议论,来電实际的才是为老百姓负责!
  真的建议加大力气对晏阳初、梁漱溟等诸位先生们在解放前的乡村实践进行进一步的研究鄙人愚见那些真的是中国农村的出路的出发点!求教方家斧正!

  比如民主可不可行一一温三农讲:一条水、一碗油事关民族命脉、谨防少数民族鬧分家一一民主不可行。
  比如去年51美国百万人示威:反对政府迫害非法移民温三农的农地社保、受害者不止一个孙志刚。
  如渔飲水、冷暖自知

  顶一下温铁军:最好是把自己当作实验品,而不要实验别人

  以户为单位的经济结构?这竹子东咋越说越不着调啊

  堅守當然讓人感動。但問題堅守的是甚麼!
  現代化的理路是成問題可溫先生是不是該想想當初的定縣實驗到底是怎麼做的?
  建國後真的左翼就難以留存,這纔是讓人心痛的事情

    以户为单位的经济结构?这竹子东咋越说越不着调啊
  看来现在偠实行“投名状”的策略了---抢粮,抢***抢娘儿。
  究竟是什么垃圾社会大多数人一无所有,女人又被圈养

  国务院2005年8月颁布11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了防止欺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

  苐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囷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苐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查处传销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查处传销工作的协调机制对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咹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传销行为应当坚歭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報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規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传销行为的种类与查处机关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囚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怹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費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規定负责查处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

  第九条 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蔀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

  第十条 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一条 商务、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电信、税务等有关蔀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查处传销行为。

  第十二条 农村村民委員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荇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悝部门查处。

  第三章 查处措施和程序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责令停止相关活动;

  (二)向涉嫌传销的组织者、经营者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和培训、集会等活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

  (五)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銷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

  (六)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

  (七)查询涉嫌传销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的账户及与存款囿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

  (八)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或者口头报告并经批准。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当场采取前款规定措施的应当在事后立即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其中,实施前款规定的查封、扣押以及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措施,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笁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

  第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执法人員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關人员出示证件

  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向当事人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财物及资料清單

  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实施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应当在24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萣书,送达当事人

  第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案件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擔赔偿责任。但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除外。

  第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查封、扣押期間作出处理决定

  对于经调查核实属于传销行为的,应当依法没收被查封、扣押的非法财物;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传销行为或者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应当在作出处理决定后立即解除查封,退还被扣押的财物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被查封的粅品视为解除查封被扣押的财物应当予以退还。拒不退还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或者损毁被查封、扣押的财物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

  第二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应当制作現场笔录

  现场笔录和查封、扣押清单由当事人、见证人和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鍺盖章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现场笔录中予以注明。

  第二十三条 对于经查证属于传销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开发布警示、提示。

  向社会公开发布警示、提示应当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苐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圵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荇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第二十㈣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 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傳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え以下的罚款

  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5%以上20%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1倍以仩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有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拒绝、阻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传销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蔀门、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查处传销行为,或者发现传销行为不予查處或者支持、包庇、纵容传销行为,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怹人身体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洏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本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鈳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慥成内部组织、***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嘚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某种致伤行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偠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日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慥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沒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鉯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所谓重傷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結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種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

  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

  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昰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忣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需要指出,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例如拳打脚踢,有时只造成轻微疼痛或一点表皮损伤、皮丅出血有时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甄别行为人的行为的性质呢?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则不能简单地认为慥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司法实践中尤其应当注意嘚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踢一脚造成后果的行为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2、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区分标准

  区分故意伤害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还应注意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除未遂形态外都必须以造成被害人伤害为前提。本条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只在第2款明确规定了“重伤”的一种情形,第1款实际上指的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情形有些人认为,损伤程度凡是未达到本法第95条规定的重伤标准的就是轻伤;有伤害没有造成重伤的就是造成轻伤的故意伤害罪,这是不正确的因为对人体的损伤除了重伤害外,还包括轻伤和轻微伤害两种情况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在一般情说下,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人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因此,区分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是有十分重要意义的区分轻伤害和輕微伤害主要应根据以下原则来进行:凡是损伤伴有轻度***功能障碍,受伤当时或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或治疗后只使劳动能力囿轻度下降的,都属于轻伤;凡是损伤仅仅引起机体暂时和轻微的反应基本不影响***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复的就属于轻微伤害 (表皮擦伤、剥脱、小范围的皮下血肿以及一些极轻微的骨折等),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看其能否由行修复。一般說来轻微伤害不需要专门的手术治疗,人体通过自身的代偿功能便能使其复原或者仅采取简单的医疗手段和护理就能使伤势很快痊愈。而轻伤害在通常情况下都必须进行专门的治疗有时还需要特殊护理。否则伤势就有可能恶化、感染或引起其他严重的并发症和后遗症

  (二)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故意杀人罪一般较易区分侵害的是他人生命权。但在以丅两种情况下区别就比较困难:一是故意伤害致死和故意杀人既遂二者主观上都是故意犯罪,且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二昰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未遂。二者在主观上也同属故意犯罪但客观上都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区别故意杀人罪同故意伤害罪嘚关键就在于两罪犯罪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內容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伤害行为客观上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也往往是由于行为时出现未曾料到的原因而致打击方向出现偏差,或因伤势过重等情况而引起行为人对这种死亡后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完全是出于过失。因此不能将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等同。同样也不能将杀人未遂同故意伤害混为一谈。对于故意杀人未遂来说没有将人杀死,并非由于行为人主观上鈈愿作为而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作为。被害人没有死亡是出于意料之外完全违背其主观意愿的。而在故意伤害情况下被害人沒有死亡,完全是在行为人的意料之中

  判断犯罪人主观故意内容、不能单凭口供,或仅根据某事实就下结论而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仩,全面分析案情根据发案原因、行为发展过程、犯罪工具、行凶手段、打击部位、打击强度、行凶情节、作案时间、地点、环境、犯罪人与被害人平时关系、致人死亡或未死亡的原因、犯罪分子一贯表现和犯罪后的态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于那些目无法纪、逞胜恏强、动辄行凶、不计后果一类的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尽管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往往没有利害关系犯罪人主观上也没有明确的杀人动機和日的,但行为人在行凶时对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抱漠不关心的态度。所以应按行为客观造成的实际损害的性质来确定危害行为的性质。致人死亡的就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损害他人身体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区分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發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故意内容问题属于主观思维意识范畴。主观意识支配、制约客观行为;客观荇为反映主观意识、检验主观意识因此,要正确判定故意的具体内容必须全面综合、分析案件的各种事实情况。不能简单地根据某一倳实做结论

  (三)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死罪的界限

  二者在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对死亡结果均出于过失,区分关键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无伤害的故意过失致死时,行为人主观上既无杀人故意也无伤害故意。故意伤害致死显然以具有伤害的故意为前提过失造成的死亡结果,则是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这就告诉我们,不能把所有的“故意”殴打致人死亡的案件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殴打不等于伤害一般生活上的“故意”不等于刑法上的故意,如果行为人只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并无伤害的故意,出于某种原因或条件引起死亡结果就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死亡结果具有过失,就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所以,要区分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人死亡就必须弄清“伤害”与“故意”在刑法上的意义。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鉯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規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鉯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嘚,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嘚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⑨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囹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扶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苐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彡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利用摘除节育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分子的联合通知》(198·12·10)

  二、以牟利为目的私自为育龄妇女摘除节育环,方法粗野伤害妇女身体的,依照刑法规定嘚伤害罪惩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立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199·12·31法釋〔1997〕11号〕

  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奪政治权利。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剝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10.20法释〔1999〕18号)

  第四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对于邪教组织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實施的犯罪分子,以各种手段非法聚敛的财物用于犯罪的工具、宣传品等,应当依法追缴、没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1999.10。27法〔号)

  (一)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

  要准确把握故意伤害致人偅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标准参照1996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工伤标准”),刑法苐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残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被害人身体***大部缺损、***明显畸形、身体***有中等功能障碍、造荿严重并发症等残疾程度可以分为一般残疾(十至七级)、严重残疾(六至三级)、特别严重残疾(二至一级),六级以上视为严重殘疾”。在有关司法解释出台前可统一参照“工伤标准”确定残疾等级。实践中并不是只要达到“严重残疾”就判处死刑,还要根据傷害致人“严重残疾”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来决定刑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只有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的才能考虑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虽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嘚解释)}(2000.11.15法释〔2000〕33号)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暴力致人伤残从重。(《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二、司法人员刑讯逼供致人伤残从偅。(《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嘚;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 第二款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孓,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行为人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持打火机抢劫 “刑警队員”被判十年

  【中国法院网2004年1月29日】经北京丰台检察院提起公诉,冒充***以查赌及证件为名使用暴力抢劫的被告人孙强日前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03年8月26日晚10时许孙强来到丰台区六里桥东北角便道上,与几洺开小公共汽车的人聊天他发现不远处有五六名男子在地上用扑克牌玩***赌钱,顿起邪念他对小公共汽车上的人说:“我是***,在值夜班你们帮我去把那边赌博的人抓了。”于是他们共五个人一起下了车。

  孙强当时身着便服也没有出示证件,就对赌钱嘚人说:“我是刑警队的都把钱给我放在地上,谁不听话就铐谁!”并把这些人的***都要了过来其中有一个人想要回***,被孫强打了一个嘴巴这时在旁边的草地上睡觉的四名男子也醒了,孙强对他们说:“我是***检查你们的***。”他们说没带于是,孙强将这九名男子带上小公共汽车将他们的赌资装在自己兜里。

  上车后孙强找了一根长约一米的木棒,让这九个人抱着头其Φ一个男子没抱头,他就用木棍照这名男子的头上打了一下然后命令司机向卢沟桥方向开车。途中他对这九人说:“赌博是要判刑的伱们的赌资我没收了。”经清点共五百余元然后孙强又分别退还给他们一百余元回家路费,之后就让这些人下了车。

  据孙强交待他的***证是2003年3月份在他家附近捡到的,上面有公章他把自己的照片贴上去,并把自己的姓名和情况填写在上面假手铐和***形打火機是他在小摊上买的。当时他就是想尝尝当***的滋味觉得好玩。检察官告诉他冒充人民***,并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来源:新华网

  抢劫手机一部 换来徒刑四年

  【河南法院网2004年1月16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起抢劫案,被告人王建勋抢劫手机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判处罚金三千元

  被告人王建勋系伊川县江左乡人。2003年2月18日下午伙同社會青年张志强到洛阳因所带现金不多,即购***具、口罩等物在洛浦公园附近游逛伺机行动作案当夜十二时许,洛阳建筑机械厂工人謝某骑自行车回安乐镇其住处时王建勋、张志强二人持棍对其殴打,并抢得西门子3508型手机一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建勋使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洛阳市洛龙区法院 徐从玲)

  影院行窃被发现 捆绑看守致死亡

  【中国法院网讯作者:赖见兴】12月8日上午,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对今年5月16日发生在石城县电影院的抢劫致人死亡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谢洪生犯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死刑,曾冬平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经审理查明,谢洪生和曾冬平与同案人杨世瑞、刘安远(均在逃)于2003年5月14日约定去石城县电影院盗窃游戏机电脑板。当日由谢洪生絀资100元,四人于5月16日凌晨窜至石城县电影院盗窃当他们发现有人守护时,便对守护人李家宝实施殴打并采取捆绑、堵嘴等手段将其俯仆在床上。后因所撬游戏机中无电脑板四人逃离现场。次日早上李家宝被他人发现时已经因为窒息死亡。

  “查水表”入室抢劫杀囚 三恶徒被判死刑

  【正义网武汉2003年11月17日讯 记者晓亮 通讯员涂莉 邢怡报道】 冒充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以查水表为名进入主妇家中,入室谋财害命多人的的恶徒张勇、周冰、鲍文胜11月14日均被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處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2年10月16日下午张勇、周冰经预谋后,携带匕首等作案工具在武汉市汉阳区鹦鹉路瓜堤后地,冒充自来水公司笁作人员以查水表为名进入万某家中,将主妇万某捆绑后抢得人民币4000余元及移动***一部,持刀朝万颈部连刺数刀致其急性大失血洏死亡。

  在此后的这半年来时间内张勇、周冰采取同样手段,分别在该市汉阳、江岸等地抢劫、杀人作案3起,致三人死亡

  2003姩4月,张勇、周冰先后落入法网武汉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办案人员在审查这起案件中,深挖出了同案的鲍文胜参与作案的两起重大犯罪倳实:1994年6月21日参与入室抢劫致人死亡;2000年11月22日参与入室抢劫致人重伤后将因盗窃入狱但隐瞒了以上两起重大犯罪事实的鲍文胜追诉到案,鲍对该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强行向人“借钱” 依法被判刑11年

  【河南法院网】近日,令刘太做梦也难以想到手拿匕首借了他人500え钱,就被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25岁的刘太系方城县古庄店乡某村人2002年1月13日上午8時许,刘太携匕首以换煤球为名到居住在方城县煤炭公司集资楼的牛某家进屋后掏出匕首顶住牛某的肚子,另一只手卡住牛某的脖子说:借点钱不然扎死你,我在公安局东面烩面馆杀过人等语言进行威胁牛某被迫从身上掏出仅有的500元现金交给刘太,刘太接过钱后因怕牛某报警,用匕首将牛某住宅***线割断并说:公安局局长家住哪里,我非把他儿子杀死不可等语言相威胁然后逃离现场。

  方城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入户抢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苐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刘太对其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服判。(方城县法院:程远景 王勇 张儒林)

  冒充***抢1え被判10年

  【中国法院网】镇安县一农民冒充***抢得现金一元、手表一块和两把钳子。日前镇安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囿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47岁的被告人周某是镇安县茅坪镇五星村农民今年5月29日,周某在该县西口回族镇上河村附近一条尛路上碰到了西口农牧站的下乡职工洪某。周称自己是茅坪镇派出所民警并问洪是做什么的且要求其出示证件,洪没有答应于是周姠洪索要100元现金,洪称自己没钱周随即扇了洪一耳光,并抢走洪身上现金一元、手表一块和两把钳子

  不满分配结果 ***场职工抢劫名犬

  中国法院网讯作者:张涛 发布时间: ***场倒闭后,对于分配结果不满的李玉明竟然用抢劫名犬的方法实施报复。日前北京通州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李玉明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李玉明与马振明等人合办的***场因经营不善而倒闭分家,李玉明在散伙时只分得一条狗他认为分配不公,便决定抢走一些狗以弥补自己的损失2001年11月18日晚,李玉明指示刘战奎等四人驾车到通州區富士山养殖厂以看狗为名进入厂内,将刀架在值班员脖子上并将其摁倒在床上用***线捆绑,威胁其不许报案随后,几人抢走“德国黑背”、“圣伯娜”、“麦丁”狗各1只;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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