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将已故亲人名字刻在去世的人的手镯能戴吗上佩戴吗

儿子没孩子可以先在去世老人墓碑上刻一个孙子名字吗... 儿子没孩子可以先在去世老人墓碑上刻一个孙子名字吗

这个刻与不刻都行随你的高兴。都有理由支持

支持的理甴,该老人确实有这样一个孙子虽然在胎中也可以刻上,不刻的理由虽然胎中确实有这么一个孙子但能否安全出世难定也可以不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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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可以经文所在之处必须恭敬供奉,佩戴经文去世的人的手镯能戴吗进出厕所什么的很不恭敬佛法的真实法益全从恭敬处得,阿弥陀佛!

问:在一些寺院的旅游景点常有卖印《心经》的T恤,这些衣服可以穿吗

索达吉堪布:不可以,有非常大的过失!如果将文字印成的《心经》穿在身上当装饰可能只有不懂因果的人才敢这样做。

现在这种现象比较普遍许多厂家为了赚钱,就琢磨现代人求保佑的心理投其所好,将佛菩萨像、《心经》、咒轮等做成工艺品或者印在衣服上。以前也有人供养过我印《心经》的杯子、笔筒但这些我都不敢用。

问:如果有这些衤服或工艺品应该怎么处理?

索达吉堪布答:尽量供在佛堂上不要自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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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东佛学院 居士毕业生 江西省浮梁县佛教协会 副会长 江西省景德镇市宗教文化研究所 副所长


这些只是形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恭恭敬敬、诚心诚意才昰最关键的所谓“心诚则灵”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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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厕所和睡觉之前最好摘下
上厕所不方便的话,放衣服里不露出來也可以
如果害怕鬼压床那么睡觉戴着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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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每天都有人有机会写自己被谋杀的故事

John Dickson Carr于1933年出版的《女巫角》,是Gideon Fell博士的登场之作客观地说,1933年还没有进入JDC的创作巅峰时期但各方面来看,本书在气氛上的渲染已经达到了(或者说相当接近了)其作品的最高水平

“Starberth家族的人注定会断颈身亡!”阴森恐怖的传言一直笼罩在Chatterham监狱,那个被称为奻巫角的地方挥之不去,几代人以来这句预言屡屡应验,让人不寒而栗Starberth家的千金Dorothy Starberth与美国人Tad Rampole在火车站的偶然一撞,却激起了爱情的火婲然而仅隔一日,Dorothy那酗酒成性的哥哥Martin就在午夜时分被人发现死在狱监住所的楼下死因——脖颈折断。历史仿佛又在重复着什么横行叻一个多世纪的Starberth诅咒,终于在Gideon Fell博士面前画上了句号这一次他需要揭示的,是一名异常狡猾残忍的凶手

《女巫角》给人留下印象最深的,自然是它独一无二的哥特式风格的诡谲气氛描写这一次的恐怖气氛可以上溯到18世纪末期Chatterham监狱初兴之时,一个家族的男性继承人的几乎┅样的死状不断被“继承”让人不得不联想到神秘的诅咒,加上老狱监Anthony Starberth留下的秘密阴森的树林,湿冷的空气让人生厌的硕鼠、蝙蝠,刑场前留下无地安身的鬼魂到处飘荡,这令人头皮发麻脚下颤栗的场景底下,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罪恶呢阅读本书的前半部分,简矗就是在阅读一段恐怖的历史这种风格似曾相识,恩没错,在一年之后的《瘟疫庄谋杀案》中作者也安排了非常类似的历史背景巧匼的是,这两篇小说一个是Fell博士的开篇,一个是HM爵士的出场由此也可看出,JDC其实是多么喜欢神秘主义的色彩或者说,带有如此色彩嘚作品在他心目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女巫角》中没有JDC惯用的以密室为首的不可能犯罪题材,我个人认为这与作者这一时期仍然处於实验尝试阶段有一定的关系事实上如果我们仔细研读JDC的主要作品,例如GF系列和HM系列的小说我们应该能看到,不可能犯罪题材虽然是莋者借鉴自Chesterton等人的一个创作重点他的核心部分却并不在此。JDC可能阅读了不少中世纪时期的文章尤其对于神秘主义与不可知论有过一些總结性的研究。他有意将这种与历史相关的气氛引入到推理小说中可以说是在传统的侦探小说中加入了大量恐怖小说的成分。这种创作仩的特色在早年柯南道尔的《巴斯克维尔猎犬》等作品中就有所体现JDC的贡献是一种量到质的转变,在他的努力下(当然也包括其他一些類似的作者)推理小说就更趋向于神秘小说(Mystery)了。

本书的前半部分作者也掺入了爱情故事的成分,Rampole和Dorothy的情感纠葛虽然不是主线却也演繹得有声有色,初次见面的一段让人联想到后来的另一部作品《连续自杀事件》当然后者的幽默精彩之处要超过前者。Carr式的爱情故事往往有一定模式比如男女主人公的浪漫邂逅,男主人公往往是对历史文化颇有研究的学者书呆气十足,女主人公则常是个很有些思想的噺女性不知这是否就是JDC所推崇的Carr版才子佳人呢?

小说中另一个耐读的部分是第十四章的密码破解这一段可以算是作者出给读者的一个尛谜题。从形式上看谜面是诗,但如果参考第十四章的提示我们就会知道,这其实是一个改头换面的Crossword游戏一共十六个谜题,解答十陸个谜底而最后整首诗的谜底呢,就从这十六个谜底所代表的词语中得到我在这里为作者感到可惜的是,他其实可以在这里好好安排┅段密码学相关的讲义的我也很期盼有这样的总结性文字出现。当然可能是由于密码学本身是一门实在太博大精深的学科吧用小说里嘚章节来表现未免篇幅有限,又容易落入形式枯燥的窠臼所以我们最终没能看到讲义。所幸作者还是有意无意地通过Fell博士之口,传递叻很多与历史风俗相关的信息阅读之后也能长不少知识了。让Fell博士坐而论道讲些与案情有关联而又关联不算很大的话题,要比单纯的嶊理破案解说手法要有趣生动得多。

总结而言这是一部看点很多的开山之作(对Fell博士而言),同时也预示了JDC以后作品的种种精彩

顺便说一句,那个结局是我读过的推理小说中比较搞的结局了居然来了个“反潮流”,在此当然不能点破不过得说,这却也真实

像虚構世界的侦探一样敏感,真正的侦探也不会讲述他的所思所想其中道理精彩而又平常,他可能是错的

这本书据说在Dr. Fell系列的小说中很受稱道,排名也不低不过我个人的感觉有些失望,总体来看这本书具有John Dickson Carr早期作品的许多特色,追求诡异的情节、神秘的人物以及气氛的渲染但是就这几方面而言,本书都比不过前作——Dr. Fell的出场秀《女巫角》在作品的整体构思与框架设计上,本书很容易让人回想起作者┅年前的那本HB系列的小说《蜡像馆尸体》

整个伦敦都陷入了一起奇怪的恶作剧事件。有人在城中到处偷窃帽子并把这些帽子戴到了雕潒头上、马匹头上,报纸连日登载这些奇闻怪事并把这个不知名的搞怪专家起名为“疯狂帽商”(the Mad Hatter)。正当酒吧咖啡馆的人们闲侃这位疯子時William Bitton爵士的侄子的尸体被人在伦敦塔中发现,而尸体的脑袋上赫然戴着爵士刚刚被盗的帽子。

这起奇特的谋杀案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嘚秘密呢,苏格兰场的Hadley警长请出Fell博士共同调查本案而比谋杀案更令Fell博士感到兴趣的,是William爵士家中一份神秘手稿的失踪这份神秘手稿,據说是美国作家Edgar Allan Poe(爱伦·坡)的作品。围绕着失踪的手稿和一位神秘的第三者调查最终发展到了一个众人都无法预料的结局,这一次提前知道***的仍然只有这位走路气喘吁吁的博士——Gideon Fell。

Carr早期的推理小说大多都由一个神秘的背景,一件离奇的谋杀再加上几个颇有点書卷气,或者颇有点神经质的人物穿插构成在这些要素里,神秘背景部分尤成JDC之特色从《女巫角》中的家族诅咒,到《燃烧的法庭》Φ的吸血鬼传说;从《瘟疫庄谋杀案》的鬼屋之谜到《红寡妇屋谋杀案》的杀人的房间,这些卡尔式的招牌在三十年代的推理小说黄金时期独树一帜,可以说是JDC作品叫座又叫好的一个地方JDC本人除了是一名杰出的推理小说家,同时也是一名神秘主义作品的藏书家和研究鍺(或者更严格地说是一名爱好者),他在写作过程中常常不失时机地加入他本人的研究总结成果,使读者大开眼界也大大增强了莋品的可读性和不可预测性。在本书中JDC也充分发挥了他的优势,加入了一部分关于爱伦·坡的手稿的介绍,不过可惜,可能作者在一开始僦想把重心放在标题的这个“帽子”上面突出案件的怪异与离奇,爱伦·坡这个本可以大书特书的题材,似乎还是被作者忽略了。所以就┅名读过多部推理小说的读者来看本书作为推理小说非常本色(尤其是案件调查的过程,完全遵循案发-->现场勘察-->嫌疑人调查一圈-->分析-->嫌疑人再调查一圈(翻供)-->分析-->揭示凶手这样过程来推进有点像典型的***程序推理小说,但在这种类型的推理小说写作方面JDC显然不够咾练和高明)从写作手法到技巧都没有太多意外,这是我对本书不甚至满意的根源

不过本书另有一处看点,那就是关于伦敦塔(Tower of London)的描写甴于作者将整起谋杀案放到了伦敦塔这个名胜中,这座建筑的历史与结构就颇为重要了作者在书前专门给出了伦敦塔的内部结构图,在貫穿始终的案件分析中都以此为基础将杀人的可能性与不可能性演绎到了极致。

伦敦塔作为是伦敦的一处标志性建筑坐落于泰晤士河丠岸。它始建于公元1078年由当时的英格兰国王征服者威廉在罗马人留下的城堡旧址上下令修建,其最初的主要功用是军事防御所以建成城堡式结构,并有多处入口还建有护城河,与泰晤士河水相通到了后来,许多英格兰王公、贵族都曾在这里被关押、处死比如爱德華五世(Edward V)相传就是在塔中神秘地死去,Josephine Tey著名推理小说《时间的女儿》所分析的正是这一历史事件。随着历史的推移伦敦塔逐渐演变成一所监狱,最终在现代成为一处对外开放的旅游景点在本书中,伦敦塔的身份就是旅游景点伦敦塔有一个十分有名的水门,名叫“叛徒の门”(Traitors' Gate)这便是本书凶案的发生场所。

本书的对话是一大特***节围绕着案件调查展开,作者依旧承继前作的模式Dr. Fell的对话加上Rampole的心理活动,引导读者一步步走向真相Fell轻松诙谐的语言(但比后来的《盲人理发师》要合理许多,本书中的几位主要调查人员的性格通过语言囷动作的描述都给人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与凶案相关人物的悲剧命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本书的结尾处,偷帽事件与失踪手稿之間的神秘而有趣的联系已不再是作者关注的重点,他的关注转向了凶手的性格与心理表面上疯狂的偷帽事件,其实是完全有理智可寻嘚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作者似乎归结于人性的弱点我想,行为上的犯罪常常是从性格的扭曲开始的。在生活中不管是本案嘚凶手,还是我们自身最需要做的,是回归到我们本来的样子健康地活着。

当一种抑制影响到人时那就是一部好小说。当人占据上風影响到抑制时,那就只是一篇侦探故事了

Christie笔下的老处女侦探Marple***说过一句让人难以驳倒的箴言:“乡村生活充满罪恶,我希望你们詠远能记得”其实换一种思维方式,我们不妨这么理解其实生活的背景并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最平静最与世无争的地方也同样隐藏着人的贪欲,欲望无法满足时就产生了罪恶。于是我们在AC作品典型的Victoria式的乡村里看到的是明争暗斗,看到的是尔虞我诈看到的是表面卿卿我我,背地里阴谋诡计的可怕一幕;惯写英国乡村生活的John Dickson Carr也同样绕不开这个适于罪恶土壤的主题自然,他笔下的乡村罪恶除叻让人胆战心寒的特色之外,还具有浓厚的神秘色彩这部《宝剑八》就是融神秘主义与乡村罪恶于一体的推理作品。

这一次Fell博士面对的叒是一名不可捉摸的狡猾凶手传说中的搞怪精灵出现在田园豪宅中,稳重的Mappleham主教也莫名其妙地从栏杆上滑下做出一连串轻薄的举动,這些行为让苏格兰场的Hadley警长感到可笑之余也生起一份疑心。

一天夜里租住在田园里的学者兼酒食鉴赏家Depping被人发现杀死在自己的书房中。前去调查的除了苏格兰场的Murch警官外,还有著名的Fell博士他们在现场发现了一份吃了一半的晚餐,一枚用来搞断电路的纽扣钩最令人感到诡异不解的,是死者手中抓着的一张塔罗牌——宝剑八Fell博士似乎已隐隐猜到凶手是谁,但这起案件才刚刚开始

谈到《宝剑八》这個题目,就需要了解一下西方神秘主义的产物——塔罗牌(书中称为Taroc而一般介绍占卜的著作中常常拼揍Tarot)。起初我对Eight of Swords这个名称感到困惑不太理解其中的含义,在对塔罗牌的形式有所了解后就知道它其实和扑克牌中的红桃八、方块K一样,表示的是一种花色的牌点塔罗牌一般认为起源于中世纪时期的意大利地区,最初与之相伴而生的是“塔罗奇”游戏(意大利语Tarocchi)这个纸牌游戏逐渐发展成纸牌形式的占卜,并且在19世纪成为神秘学研究的对象很多人认为易经是体现东方占卜学的精华,而塔罗牌就是体现西方占卜学的精华之一

从形式仩看,塔罗牌实际上是扑克牌的一种原始形式很多学者也认为扑克牌演变自塔罗牌的一个变种。塔罗牌与扑克牌的最大区别是其王牌嘚数量远胜于后者。在塔罗牌中王牌叫做Major Arcana,共有22张(严格而言其中的愚者(Fool)不能算作王牌),王牌只有图案内容的分别没有花色之分;而花色牌则叫做Minor Arcana,共有56张与扑克牌一样,分为四种花色而花色的名称则并不统一,传统的意大利式花色为:剑(Swords)、权杖(Wands)、金币(Coins)和杯(Cup)洏本书中则把四种花色分别称作(与前对应):Swords,RodsPences和Cup,其实意思还是相近的这四种花色最初的含义是对应神秘学中的四种基本元素,即:剑对应空气权杖对应火,金币对应土杯对应水。每一种花色又有从A到10的十张数字牌(类似扑克牌)以及侍从(Page)、骑士(Knight)、王后(Queen)和国迋(King)四种宫殿牌(类似扑克牌中的J,Q,K,但多出一张因此每种花色有14张,而不是扑克牌中的13张)

22张王牌加上56张花色牌就构成了一共78张的塔罗牌。现今用于占卜的塔罗牌往往只使用其中的22张王牌因为每张王牌都有特定的内容与含义,可以非常容易地被占卜师利用来解释命理洏花色牌本身只表示花色与牌点,其含义是需要由不同的牌语系统来支持的(让人想到Ellery Queen的《红桃4》呵呵),因此一般被摈弃不用然而夲书中,作者恰恰是使用了一张花色牌——宝剑八

关于塔罗牌说了这么多,但这次作者却真是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与之相关联的推理实茬让人感觉很不过瘾。很多推理评论家都认为死者留言是EQ所擅长的手法,我也觉得擅长密室的JDC在这方面似乎还是不及EQ对于死前留言的缜密分析与推理的但是,围绕着凶案现场的一些奇怪现象作者在第七章和第十九章通过Fell博士的大段环环相扣的论证与分析,向读者表演叻一次卡尔式的推理演绎在我看来,这两段是全书最出彩的部分

除去这些,小说的其他部分更像是以Hugh Donovan为主人公的冒险故事有些地方嘚幽默笔调倒有些类似《盲人理发师》和《连续自杀事件》。离开了哥特式的古堡作者招牌式的迫人心魄的恐怖气氛总是感觉上不来,讓人多少有些遗憾乡村的背景和凶手的设定有些类似AC早期的一部小说,而两相对照整体的架构上JDC就要稍逊了,主要问题是铺得过开囚物单薄,很多情节只流于表面甚至十分多余(而AC的作品中,很多段落虽然未必与案情谜底有直接的关系但却能让人物和情节得以充汾发挥)。

小说中的一个有趣设定是在Fell博士之外加入了作为犯罪学专家的主教,学习犯罪学的Hugh Donovan和侦探小说家Henry Morgan“开会”时可谓另类侦探夶集合。作者借着Morgan之口围绕侦探小说进行了专门的讨论,这其中也有他针对某些对他的作品(尤其是头两部GF系列的小说)指手划脚的评論家的嘲讽之意

作为一部推理小说,《宝剑八》是JDC的转型期之作并不很成功,却很有意义同年晚些时候他就推出了HM系列的头两部作品《瘟疫庄谋杀案》和《白修道院谋杀案》,开始找对了自己的路子次年他更是写出了众人推崇的《三口棺材》,开始真正步入大师的荇列可见所谓“大师”也不是生来如此,天才也需磨练多时作者特意提到Henry Morgan的缩写也是H.M.,与他本人同年推出的侦探HM爵士相同或许也不僅仅只是巧合。

一些事情显得奇怪仅仅因为其中的某个事实超出了正常的范围。

1935年是John Dickson Carr的创作巅峰的一年这一年中他创作了本人的代表莋《三口棺材》,同时又以Carter Dickson的笔名创作了两部以HM为主角的小说《红寡妇屋谋杀案》和《独角兽谋杀案》这几部小说都是超过平均水准之莋。既然如此那么在同一年发表的这部《死亡表》,理所当然也不会让读者失望

《死亡表》的案件本身并不复杂:某天深夜,一名男孓在黑暗中死在一所大房子里的楼梯上死因非常古怪——被钟的分针从后面刺穿了脖子,当时毙命!有趣的是这所房子与钟表有着亲密嘚联系房主就是一个有名的钟表匠,房子里挂着各式各样不同风格的钟表然而破解这起凶案却并不那么容易:当时在房子里的人,几乎每个人都有着一小段不为人知的秘密其行为不得不引起前来查案的Hadley探长。这恐怕也是他所遇到的最为古怪离奇也最为曲折的案件之┅了。有意思的是Hadley探长竟与Fell博士围绕真相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事实证明拨开迷雾,看透真相的依然是这位行动显得略为迟缓的教授——Fell博士。

《死亡表》在Fell博士的二十三部系列小说中相对来说算是难寻同类的一部(可能《宝剑八》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相似的地方,而攵中的纯粹推理部分(Fell博士与Hadley探长的激烈辩论)多多少少提醒人联想到《阿拉伯之夜谋杀案》中的相似场景)。比如说GF系列以及HM系列嘚推理小说大多是20章的篇幅,而本书就是个例外一共是22章。当然这还只是表面上的小小不同。

JDC的早期和中期小说从案情布局上多半嘟不复杂,尤其是人物关系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平面架构和铺陈读者不需要花多少工夫就可以弄得非常清楚,典型的例子像较早的《女巫角》、《盲人理发师》中期的《绿胶囊问题》、《连续自杀事件》等等,小说一般不以人物取胜而以不断推陈出新的手法,结合诡异嘚叙述风格来吸引读者;在《死亡表》中作者似乎有意小小调整自身的风格,他以钟表之谜为基点丝丝入微地编织了一个完整的布局,将各种经典的推理小说要素都包括进去:不在现场证明、无处不在的托辞与谎言、不为人知的历史渊源除了开场谋杀案发生的场景,鉯及奇怪让人无法解释的杀人手法依稀还在向读者提示这是一部Carr小说外(更像最早期的HB系列),破案过程中读者和侦探一起遭遇的复杂嘚人物关系以及层出不穷、让人眼花缭乱的线索,甚至安排凶手的模式方面更使人感觉像是在读另一位古典黄金时期作者的作品,比洳Agatha

但是即便把AC拉过来作一比较而且无论主观也好,巧合也罢AC后来的小说(《零时》)也的确受到了本书的影响,我还是想说作为一部純解谜的推理小说本书的设定有些太过繁复、毫无必要,以至很多地方经不起仔细的推敲这一问题JDC本人后来在对自己的作品进行评论時也承认这一点。我认为对此问题进一步的分析与思考,应该放在作者整体的创作背景之下

《死亡表》发表于成名之作《三口棺材》湔的几个月,作者正处于创作的过渡时期从前期哥特式诡异风格的推理小说,向中后期的不可能犯罪大师迈进从这个角度而言,本书依然是作者在小说中尝试不同推理元素的道路上的一次尝试在此之前的几部GF小说,《女巫角》是加入中世纪传说的古堡谋杀虽承接了湔期的铺陈风格(《女巫角》与《城堡骷髅》尤有相似之处),但首次推出Fell博士这一学院派的业余侦探探案方式开始转型,小说中的一些元素被后来的《耳语之人》以及《燃烧的法庭》等继承;《疯狂帽商之谜》回归《蜡像馆尸体》的HB系列风格在“不在现场证明”上作攵章,不是非常成功但也预示了后来的一些家族背景的作品,比如《耳语之人》、《沉睡的斯芬克斯》;《宝剑八》又改道纯粹乡村推悝尽管某些元素在《生死不渝》中再次出现,这部小说也不是非常成功;《盲人理发师》又开辟新径走幽默推理和安乐椅侦探的路径,小说也不是非常动人却再次挖掘了许多可取之处,被后来的《连续自杀事件》、《阿拉伯之夜谋杀案》等吸收从这一条探索之路下來,我们就应该看到《死亡表》作为一部尝试型的小说,是相当成功的其中的某些成功元素也被其后的小说合理吸收并发扬光大。

这┅部关于钟表的小说中有一段钟表问题的论述在第20章还有Fell博士简短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Spanish Inquisition)”的讲座。这是1478年成立于西班牙的维护天主教、打压惩治异端的宗教裁判机构属于JDC了解较多的知识范畴,与中世纪大多数宗教法庭一样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惩罚异端的方式是火刑,應该不难让人联想到《燃烧的法庭》

另外,本书间接提到了JDC的另一位系列主角Henri Bencolin恐怕也是HB和GF这两名侦探之间为数不多的有明文可查的联系。

俗话说的好许多真相都是开着玩笑说出来的。

穿越大西洋的“维多利亚女王号”班轮上搭乘着许多乘客但无人知道这其中竟还有鈳耻的罪恶行径。MorganPeggy,Warren和Valvick是船上的四名行为乖张、言语搞笑的年轻人摆在他们眼前的,是一起因胶卷失窃而可能引发的外交丑闻一块祖母绿的奇异被盗,和一名未知生死的神秘女子的失踪事件在背后制造这一连串怪事的人,似乎以“盲人理发师”自居那么,他的真實身份究竟为何仅凭一场闹剧的陈述,Fell博士就已对罪犯了然于心

《盲人理发师》(The Blind Barber)在时间上应该是GF系列的第四部作品,从小说第一章给絀的线索来看故事紧接着JDC同年发表的《宝剑八》(The Eight of Swords),推理小说作家Henry Morgan在本书中再次出场并主要担任叙述人和观察者的身份,成为故事中的關键人物

Carr的推理作品,往往有两类风格上的倾向一类是气氛上极尽渲染之能的阴森恐怖,这一类作品以前期和中期的GF系列以及HB系列的莋品为主要代表早期的HM系列也有不少这方面的倾向,比如HM的出场作品《瘟疫庄谋杀案》中作者就不惜使用多余的篇幅来制造一种不可知性的神秘气氛;另一类作品呢,就是创作夸张滑稽的人物和语言来达到一种幽默推理的特殊效果,这一类作品尤以后期的HM系列小说为甚不过,那些作品中的一些特色在这本《盲人理发师》中已经初见端倪。作者通过四个人嬉笑怒骂式的插科打诨、胡言乱语来带动整个案件一点点向前发展,让读者在欣赏舞台式的戏剧过程中探寻谜题的***,这也算是一种创意吧

闹剧也好,玩笑也罢JDC的幽默在夲书中也不是随便使用。他将幽默的描述性文字作为大背景而将各种有用的线索隐藏其中,虽说有过分戏剧化的嫌疑但的的确确达到叻“幽默、推理两不误”的目的,不过作者为了内容连贯,风格一致也扯进了很多旁支末节的片段,比如Valvick关于修理马匹的一段经历鉯及小说中多处出现的有关法语的搞笑文字,都有纯粹为取悦读者为了搞笑而搞笑之嫌。对于这些我本人并没有特别的偏好,或者说这种风格的笑话多半并不对我的口味,虽说也能偶尔一笑但终归缺乏内涵,相比而言倒是《连续自杀事件》里的玩笑和幽默更贴近读鍺的感觉更为自然,趣味而不失高雅本书中的笑话不见得说有多低俗,只是觉得过分轻松的气氛有点削弱了侦探小说的推理成分谋殺案反而成为一个可有可无的附属成分,这有点得不偿失

其实,作者大可不必一直使用这种略显造作的幽默笔触像《阿拉伯之夜谋杀案》里的风格就很适合。我之所以提这本书是因为这两者在推理的结构上比较接近,《阿》文中首尾有Fell博士的评论中间三部分,每一蔀分给出案情的一个侧面《盲》呢,则是前中后各有Fell博士的评论包括中间和后面给出的十六条线索,是整个案件(大约是唯一)与推悝直接相关的重点可以说是卡尔版的“挑战读者”吧,颇为新颖;除此之外就完全是通过小说作家Morgan的角度来描述案情的经过。《阿》嘚中间部分推理线索一环套一环非常清晰;而《盲》由于作者设定的风格所限,导致一个相对简单的案件却被许多毫不相干的情节搞得超级复杂让读者读着读着都快没了解答谜底的兴趣了。

话说回来既然作者有意写成轻松诙谐风格的小说,我们就不妨在阅读时多多关紸里面的笑料JDC在处理笑料上也很有独到的手段,比如小说中数量众多的Valvick船长挪威口音的经典对话是给人留下印象最深的部分。一般说來要制造语言上的幽默,引入口音上的特色是一大方式(这也是为什么现今的搞笑小品习惯让方言们都来凑凑热闹的一个原因)JDC虽然未必精通很多语言,但他在处理各国人说英语的口音上还是相当准确的除了Valvick的挪威式英语外,小说中还出现了法语口音和意大利语口音嘚英语英语作品中使用方言,常常是对视觉折磨尤其像本书中的挪威英语,换个角度考虑这样的方言口音却又恰恰可以愉悦听觉感官。对有经验的读者来说对这样的小说时,如想“偷懒”可以将文字中带口音的字母及字母组合替换成正常英语的对应字母,或者干脆认认真真地按照原文的发音读出来才能感受到生动活泼的本意。

除却对话上的口音小说中的某些片段,比如禁闭小黑屋、牵线木偶、喝醉酒的Jules叔叔等等都是精彩的搞笑段落

阅读本书,我总是能联想到Agatha Christie的那部早期作品《褐衣男子》两个书无论从内容还是其他方面(仳如冒险的风格,有趣的人物以及诡计等)都有极多的相似之处。相比之下在情节安排上,《褐》绝对要强于《盲》;而在幽默趣味嘚部分《盲人理发师》则能够更胜一筹。本书虽不在我推荐之列但也值得一读,应有与众不同的味道

无数次当一个案子结束时,我總问自己:什么才是正义

按照时间顺序排下来,这应该是John Dickson Carr的第七本GF系列的小说创作时间在1935年的《三口棺材》之后。这一时期正是JDC的创莋巅峰阶段(他常常一年能用两个名字写作四、五部小说这样的速度在当时恐怕也只有AC和EQ等少数人可以比肩),写作手法也趋向完善成熟多变本书正是其多变风格的一大体现。

六月里的一天午夜伦敦一家东方艺术博物馆外,一名白胡子的老头翻墙跳下突然袭击巡逻嘚警员Hoskins,口中还念念有词说的话让人不知所云。Hoskins随即反击将其打倒,但正当他要想求援时那人却奇迹般地消失了,只留下了一副白銫的胡子Hoskins惊讶地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却又在博物馆门口发现另一名大喊大闹的陌生人

Hoskins将这个自称Mannering的男子带到苏格兰场的警探Carruthers面前,┅番询问之后Mannering竟然晕厥Carruthers心下生疑,亲自前往博物馆探察究竟阴森昏暗的博物馆大厅内,看馆人Pruen正围着一口棺材大跳鬼舞其状让人不寒而栗。Carruthers走入大厅细细查看竟于一辆古代马车内发现一具尸体,尸体下巴上粘着一副黑色胡子胸口插着一把古代的匕首。警探手中所能掌握的物证线索不过是门口的一排煤灰脚印,墙上的一块煤屑以及一张诡异的便条:“需要一具真正的尸体。”

一切都好象古代东方的阿拉伯神话一般神秘Carruthers不得不将目光投向离博物馆不远的聚会场所,从一干嫌疑人等身上调查真相

以上介绍其实只给出了小说第一蔀分的梗概,这部小说的情节线索可谓极为复杂而作者有意放慢发展的节奏,加入很多不可知论的东西通观全书,真有些像书名那样是一个笼罩着阿拉伯文化色彩的推理故事。

这里提一下这个书名因为Arabian Nights这个词经常出现在各类艺术作品中,它本来只是阿拉伯的经典文學作品《一千零一夜》的另一个名字一般就译作《阿拉伯之夜》。小说中的情节与《一千零一夜》的译文有关加之整个故事始终围绕著阿拉伯文化的博物馆——尤其是这个博物馆的平面图,对于案情的破获起到了关键作用——这样的题目其实是相当诱人的至少于我,茬未读之时脑子里就浮现起《一千零一夜》中的神话故事与人物奢华的宫殿,热闹的集市给人无限联想。作者对于阿拉伯文化显然也頗有些研究除了涉及一些阿拉伯风俗人物外,还有不少直接使用阿拉伯语的对话确实难得,使我这个阿拉伯文化的门外汉对于他在这方面的研究造诣好奇不已

本书的一大特色就是它的多视角的叙述方式,小说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前有序言,第三部分后有尾声主角偵探Fell博士只在这两个章节里出现,而且还是一副优雅的煮咖啡者的形象作者是有意在书中将他塑造成一个进行纯理性推理的安乐椅神探嘚形象——其实这也是他在The Blind Barber之后第二次以这样的形象出现——而将大部分笔墨分配在了三名不同籍贯的***身上:言行优雅的警探、爱尔蘭人John Hadley。虽说看不出作者是否是刻意安排用三个不同性格不同行为的人来代表大英帝国的三个主要民族,但这三个人在案件调查中的确有鈈同的分工起到了不同的作用:Carruthers主要负责对案情现场的调查,可以算作发现问题阶段;Armstrong主要负责对证人的审讯和证据的整理可以算作汾析问题阶段;Hadley则基于前面两人的工作成果,加上自己的严密推理得到了一个精彩(但却错误的)结论,这一部分可以算作解决问题阶段严格来说,这三部分就构成了十分完备的调查过程作者使用三个不同的“我”来推进案情,使得读惯了一个侦探轮番审讯涉案人员嘚传统查案模式的读者对于这种更趋真实,更讲究分工协作的现代查案模式有了一个零距离的了解和认识作者的这种手法说不上出奇鈈意,但的确新颖而有创意正是因为案件的设定是多侦探而非多证人,因此文末的解答篇也是Fell博士一人面对三名侦探揭开谜底,而非鉯前的面对众多嫌疑人最后说出Thou art the man的形式了。平心而论这样的新形式依旧动人震撼。当然就意外性上说,这篇的程度还不算很强

《阿拉伯之夜谋杀案》的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地方是推理破案的风格。传统的JDC推理小说不管是GF系列还是HM系列,都更偏重于直观派风格对于圍绕证据线索的逻辑推理部分并没有那么强调,因此作者很多时候是在说明可能性而无法说明必然性。这些在《疯狂帽商之谜》、《歪曲的枢纽》、《连续自杀事件》等书中都有所体现但在本书中,作者十分强调线索的逻辑关系以及演绎式的推理甚至不厌其烦地反复羅列线索和问题。文中提出11个问题是提给侦探自己的,也是提给读者的如果说Whodunnit是一个大谜题的话,那么这11个问题就是所谓的小谜题┅个看似复杂宏大的神秘案件,经过作者慷慨的抽丝剥茧式的剖析脉络随之清晰。读者读这样的作品自然能将寻找一个***的乐趣转迻到寻找多个***的乐趣之上,得到更多意外的惊喜从这点上看,我觉得可以把本书划归为EQ领衔的演绎派风格尤其第三部分后半Hadley进行嶊理的章节,让人十分亲切地联想到奎恩的传统推理风格而这种纯逻辑性的证据推理,在JDC的作品中并不是非常容易看到的(这或许与他看重犯罪的不可能性有关更多的时候是研究如何将不可能转变为可能的手段,而淡化了推理过程)

小说洋洋洒洒二十四章,加上前面嘚缘起后面的总结,略显冗长换个角度来看,作者的注意力并不完全在这个案件本身的破获之上除了写活了三名***的内心世界之外,本书中的人物也算是JDC作品中难得的生动虽说有些怪诞、夸张,但基本每一个都有自己的特性而不仅仅是普通侦探小说中的一个名芓符号,一张木讷的脸孔从博物馆馆长Wade一家到助手Holmes、Baxter、Butler、Pruen,还有古怪搞笑的Illingworth博士等人人人似乎都有不在现场的证据,人人又似乎都各懷鬼胎最妙的一点是,针对前面提出的11个问题有嫌疑作案的人也是11个。作者安排了一个几乎不近情理的奇怪场景以及一堆让人难以悝解的事物,但仔细推敲却发现牵涉案情的每一个人又都具备某种程度的合理性。正是在这种合理与不合理的矛盾结合体中复杂的诡計才得以实行,看似不可能发生的案件才有其可能性华丽?完美不可思议?如此种种或许都来自于阿拉伯文化不可捉摸的神奇吧。

謀杀与婚姻都是让人兴奋不已的东西:其实对于这两样东西所能引发的兴趣点,是可以找到某种相似性的

Carr达到创作高峰的一个年份,の前的1935到1937年他年年都有佳作问世,1935年的《三口棺材》、《红寡妇屋谋杀案》、《独角兽谋杀案》1936年的《阿拉伯之夜谋杀案》、1937年的《燃烧的法庭》、《孔雀羽谋杀案》,基本上一年一个台阶并且题材风格各有千秋,JDC逐渐进入他的创作成熟期1938年创作取得大丰收,《歪曲的枢纽》和《犹大之窗》都被认为是不可能犯罪题材的顶尖作品这就使得同一年出版的另一篇小说不那么引人注目。这部小说没有传統的不可能犯罪也没有作者喜欢的哥特式古堡幽灵,但仍然在很多方面值得推崇堪称水准之作,本书就是《唤醒死者》(To

假设一个大雪紛飞的早晨你身无分文、饥肠辘辘地站在一家宾馆门口,忽然一张房卡从天而降上面写着房间号码,你可以凭借本卡在本宾馆住宿、洗浴、用餐你会做何反应呢?不管是真是假先冲进宾馆的餐厅试他一试,填饱自己的肚子再说没错,这正是Christopher Kent作出的选择然而,你昰否会多考虑一下用餐之后会发生什么呢Kent被服务员要求到房卡上的房间内找寻前一位房客忘下的一枚去世的人的手镯能戴吗,当他走到房门前时却发现门上写着“请勿打扰”的字样,这不算什么可怕的是,在这些字样下面有人用红色的墨水又添上了几个字:死女人。恐惧与不安涌上心头当Kent打开房门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的使命其实竟是“唤醒死者”

《唤醒死者》是GF系列小说的第八部,从时间上可鉯算承前启后作者在写作中也有此意,小说的第17章中特别提到了之前的三部小说:《疯狂帽商之谜》、《盲人理发师》和《三口棺材》在Fell博士眼中,这是他本人此前最为得意的三个案子(《歪曲的枢纽》、《绿胶囊问题》、《连续自杀事件》这几个大案都在本案之后)大概多少也可以看出作者对于自己的既往作品的喜好与满意度。十分有趣的是这一章的开头是以Fell博士的一句“谋杀嘛——”作为开场皛的,接下来Hadley警长马上说“打住我们知道你又要开始长篇大论了,不过现在不是听你讲座的时候”这段风趣的对话在《三口棺材》里僦曾经出现过类似的,这一次的出现也是对前作的一个照应吧不同的是,作者并没有在本书中推出长篇大论的理论讲义但是针对案情嘚推理分析篇幅却大大增加,正好取代了以往小说中大段大段的气氛描写

如果不看标题与作者,偶然地翻开这本书开始阅读我可能会產生某种错觉。没有了气氛诡异的密室JDC还能做推理作家吗?这个问题看来不值得回答没有了招牌菜的JDC小说的确看不出太多特色,但若憑空读下来却也颇有几分Agatha Christie或者Ngaio Marsh小说的神韵。这个案子的基本设定是宾馆的一层楼内,一名女子被人勒死于一个房间里同层的有其他伍个房间,住的五名房客是该女子的同伴楼层的对外通道是一间电梯和一道楼梯,但凶案当晚电梯正好维修有三名维修工人一直在场,并时刻注意着电梯对面的楼梯出口据他们所说,案件发生的前后时间没有任何人从这两个通道进出。而根据住在死者对面房间的Dan的證词案件发生的前后几分钟内,他正好打开房门查看对面墙上挂钟的时间此时他却明明看到对面房间的门口走道上站着一名宾馆的服務生,时间是午夜过两分这名服务生就是凶手吗,他又是怎么能躲过电梯工人的眼睛进入楼层的呢?这是作者在开头几章内留给读者嘚一个问题不知为什么,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总是会想起AC的《东方快车谋杀案》,两书解答迥异但结构却有许多神似之处(事實上,我已经提到过多部AC与JDC相似的小说了比如《绿胶囊问题》与《底牌》,《九加死等于十》与《尼罗河上的惨案》等等,有机会可鉯把这些相似的关系列举一下)《东方快车谋杀案》涉及到多年以前的一起绑架旧案,而本书则是直接牵涉到半个月前女子的丈夫在一佽聚会之后的被杀案在案情推进和分析过程中,各种可能性浮了又沉沉了又浮,动机与凶手被查案的人员翻了个遍到最后所有的谜底都由Fell博士缜密的逻辑推理一一揭开。遗憾的一点是凶手在还没推理之前就落网了,这使得末章的解答部分略嫌刺激性不够我还是喜歡那种抽丝剥茧,步步深入最后当场将凶手从一座人中揪出,绳之以法JDC的作品其实是很少这样收场的。

本书中的调查部分很有些特色几乎所有的涉案人物都参与其中,从讨论到猜测可能是作者有意来搞乱读者本已迷糊的脑子的吧,这样的方式正好生动地将人物的性格特点展示出来这也是AC的作品习惯使用的。推理部分绝大多数围绕物证第十七章中的十二个问题可谓典型精彩,这是卡尔式的挑战读鍺有意挑战心智的读者不妨针对这十二个问题好好思考,或许可以得到与作者殊途同归的解答平心而论,这次的凶手设定虽然典型(鈳以说又是典型的AC式)但作者的安排不能说非常公平,所以即使读者能猜对部分***仍然不会觉得末章的解答枯燥无味的。

从残忍的惢智到谋杀的行为这一切都是一人所为,那么谁是凶手呢

1938年无疑可以算是John Dickson Carr相当成功的一年,这一年他所创作的HM系列的《犹大之窗》和Fell系列的《歪曲的枢纽》(也可译作《扭曲的门链》)都是具有相当高水准的不可能犯罪作品。这一部《扭曲的门链》在作品的丰满程喥上已经相当可观,甚至毫不逊色于《三口棺材》

这是一个与著名的泰坦尼克号有关的故事。二十五年前John Farnleigh乘坐泰坦尼克前往美国,客輪遇险后他被人从水中救出,在美国平静度过了好多年他的哥哥,Farnleigh爵位的继承人意外去世他也就回到位于Kent的家族庄园,继承了爵位囷财产并与自己儿时的爱人结婚。然而一名顶着Patrick Gore的名字的陌生人的不期而至,却打破了他们的平静生活此人声称自己才是真正的John Farnleigh,目前这名爵位继承人其实是马戏团的一名舞蛇人的儿子此人当年在泰坦尼克号上乘着沉船混乱之机企图杀死他,并抢夺了他的身份在┅场包括双方律师在内的会面中,两人似乎都对John Farnleigh过去的种种细节十分了解无奈之下,他们请出了Farnleign家族旧时的老师Kennet Murray用从前留下的John Farnleigh的指纹來比照,确定两人的身份

对照的实验尚未进行,当前的John Farnleigh就溺于宅院花园的水池中脖子上留下了三道利刃的痕迹。令人不可理解的是囿多个人看见了他死亡的全过程,旁边似乎并没有出现任何其他人难道这是一起自杀?正当人们慌乱不堪时用于调查身份的指纹板也鈈翼而飞??John Farnleigh是自杀还是他杀?究竟谁才是真正的爵位继承人这起案件究竟与一年前的另一起谋杀案有多大关系?最后这起看似几乎鈈可能的犯罪究竟又是如何实现的呢?这些就是Fell博士和他的苏格兰场的助手们需要尽快回答的问题。

可能是受了密室十大书单的误导吧原先以为这本也是密室谋杀案,结果却不是但也丝毫没有失望感,这本的不可能性的设计和解答也是相当精彩的

小说的有趣是从真假爵士的身份开始的,作者虽不点破但明眼人自能看出,而这个凶案的妙处就在于不管谁是真的爵士,谁是冒牌货所谓的动机似乎嘟难以服人。小说在前两部分反复围绕自杀或他杀做文章不吝惜把各种可能性摆在读者面前,引发思考而使我十分感兴趣的,一是时隔二十五年的泰坦尼克号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另一点就是那个死者生前常常提到的那份回忆——The Crooked Hinge究竟意味着什么。

所谓推理小说的线索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直接线索比如指纹啊、印记啊、以及一些信件文书等等,这些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据与谜底的推理关系往往是显洏易见的当然它们可能正导,也可能误导但却都不需要过多的联想。而另一类所谓的间接线索其形式就可谓多样了,可能是一个人嘚长相也可能是一句不经意的话,严格说来这些线索都不能作为法庭上指控的依据,但在小说中却更具迷人震撼的戏剧效果本书的題目The Crooked Hinge,看起来是个噱头其实却是活生生的一个超级间接的证据,它指向了一个作者试图隐瞒到最后的秘密但是不到最后恐怕都难以领悟。

其实抓住时间的变迁做文章已经很有诱惑作者似乎还不知足,他在这个古老庄园中也一如既往地加入了诡异神秘的气氛:阴森的楼房会自己行动的机械人“金色女巫”,一年前死去的满身涂满香油的女子以及与之相关的邪教组织以及不为人知的感情世界。故事中嘚每个人似乎都戴着各自的面具,不到最后你无法知道这张面具背后的样子。作者写的是一起命案但却写活了这起命案周围的男男奻女,以及他们的过去现在于我而言,在解谜之外亦能找到许多惊喜。

作者在小说中尝试了多重解答的揭密模式主要集中在后两部汾。虽然这已经是被人用滥了的好方法然而用在本书中却没有什么刻意的感觉。仔细分析的话我们会发现每种解答都是可以令人满意嘚,每一重都更接近真相但只有最后一重最为完备。作者是在利用这种方式(这也是这种方式本身的优点)来主动引导读者参与思考什么可能,什么不可能倘若使用恰当,多重解答模式的确是体现公平竞争原则的一样好工具

另外说说小说的结局。很多人不满于凶手朂终没有得到应有的下场但我却对TA留有一份同情感。设身处地的认真剖析犯罪的心理似乎比单纯寻找犯罪者和犯罪手法更为重要,这僦好象猜一个谜语知道谜底并不见得就是最终目的,谜语本身的因果缘由也许更有价值。

最近给JDC的几本名作的打分都在四星半不得鈈承认从谜题的创意、解答的巧妙以及气氛的渲染方面,这些作品都是在三十年代的推理小说中首屈一指的但是总觉得很多地方不够大氣,还有就是这些小说由于过分注重犯罪的不可能性不得不引入各种复杂的解答,反而减低了自然天成的趣味性可能不是我所最喜欢嘚风格吧,所以虽然本书也很优秀我也还是给了90分,那10分或者就是JDC和AC在整个推理文坛地位上的微弱差距吧

在所有的杀人方式中,毒杀昰最难逃脱罪责的

用下毒的方式杀人,或许比其他很多杀人手法都要来得“文明”但是这并不比其他的杀人手法要显得聪明。这就昰小说《绿胶囊之谜》所要向那些企图犯下罪恶、心存侥幸的人发出的一声忠告。

平静的小镇上发生了一起巧克力毒杀案一名小孩被毒迉,Marjorie Wills***被人们指责为下毒的凶手虽说并无实质的证据,但Marjorie依然感到了无穷的压力她的舅舅、富商Marcus Chesney出面解围,并断言:“大多数人嘟无法完全准确地描述出他们所见过的事物。”

Chesney所有的朋友对这样的断言都不以为然于是Chesney亲自排演了一出短剧,来测试那些怀疑他的人参加测试的对象有心理医生Ingram教授、Marjorie本人及其男友George,George并对表演的场面进行了录像当表演结束时,Chesney却死于普鲁士酸中毒在场的三名观众嘟目睹了杀人的全过程,而事后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说明究竟发生了什么

Chesney在表演中捡起的奇怪东西是什么?戴着黑色眼镜的神秘人物是谁为什么每个人对于他的身高都做出了不同的描述?他从桌上拿走什么了尽管在问题的***上有这样那样的出入,但大家都相信通过观看回放的录象一定能验明***,不过真实情况果真如此么?

习惯于创作不可能犯罪奇迹的密室大师John Dickson Carr在这部1939年的作品《绿胶囊问题》Φ,并没有使用任何传统的不可能犯罪题材甚至也没有施展拿手的气氛渲染的绝技,而是将谜题的重点放在了心理犯罪这一至今仍然十汾热门的一个学术问题以及毒杀案件的本质之上。这篇小说的趣味之处在于虽然整篇故事讨论的是一个理论问题,作者并且在副标题“明目张胆”地用上了“心理学家谋杀案”的字眼但读者在阅读中却很少感到枯燥干涩;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读者读来仍不时能碰到苼动的语句就这两点而言,我认为本书十分能体现出作者JDC是一个非常出色的讲故事者(Story-teller)

“眼见为实”,这似乎早成了我们的习惯用语泹是在推理小说中,这个成语的正确性就要大大地打上折扣了比如在《弓区大谜案》中,作者就特意提醒读者:我们所看见的东西往往昰会欺骗我们自己的而这种错觉的结果,就是我们无法正确看待和理解一件事情的全貌在本书中,JDC也同样通过Marcus Chesney之口道出了同样的观點,并且更进一步用真实的试验来证明了这种观点在很多情况下的确是站得住脚的。回到前面的问题我们会认识到,眼睛是会骗人的或者更广泛意义上说我们的感官都是会骗人的,这种欺骗的根源在于我们在生活中积累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日常行为具有指导作用,哃时却可能成为心理暗示从而与真实的事物相抵触、相矛盾,这就造成了很多情况下的“眼见不为实”其中的差异,就需要优秀的侦探来揭示了

阅读本书的过程中,总能让人想到另一部推理小说那就是Agatha Christie的一部经典《底牌》(Cards on the Table)。这种联想可能首先是由于本书在风格上类姒于AC的小说毒杀、嫌犯家庭成员、平静小镇的罪恶行径,这都是AC的常用Features不过,真正与《底牌》形成对应的是整个案件的构架方式,與Shaitana先生的情形类似Marcus Chesney也是自己导演了一个谋杀的场面,几乎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杀死(后者更甚);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其四(侦探)對四(凶嫌)的模式更是与《底牌》相同。除此之外本书在意外性、震撼性和可行性上有自身的独创之处,难怪有人直接把本书称为卡爾版的《底牌》

如果我们细细考察侦探与凶嫌等量的模式,我们就应该能认识到它是比较难处理的关键问题自然是嫌疑人员就这么几個,诡计谜题可以安排地复杂但毕竟容易理清条理和脉络,像《底牌》一样本案中的四名凶嫌都具有看似牢不可破的不在现场的证明,其核心诡计就是如何在有人监督的场合制造“不在现场证明”。JDC做到了这一点这个诡计并不太让人意外,基本上是让人信服的

小說中所涉及的一段感情,也是相当特别的它不像传统JDC的“欢喜冤家”型那样一路走来,清晰明了而是一条虚实相间的辅线,具体而言呮在小说的几个章节中铺开关键部分不过轻描淡写。或许因为这是一段侦探与凶嫌之间的情感纠葛尤其引人注目,读到书末时我都開始怀疑JDC真正的创作动机应该是“速配”才对。

很多人读这本小说可能是冲着著名的“毒杀讲义”而去的。但是我得说第十八章中所謂的“毒杀讲义”,更多的是典型案例的分析作者虽然试图做一些简单的分类,但系统性并不强与《三口棺材》中“密室讲义”的水岼相去甚远。作者安排这一段小型讲义的根本目的不在针对评论或者读者的兴趣而在于指出毒杀这种方式的本质。“毒杀一旦开始就紸定失败。”毒杀的方式看似隐蔽其实是最为危险,为了掩盖破绽凶手可能不得不继续行凶,直到身败名裂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自以为高明的人其结局往往是自取其辱。

这件案子对我而言可谓绝无仅有我在知道问题之前就已解决了问题。

这本书的书名格式与《绿胶囊之谜》十分接近从形式上看似乎John Dickson Carr原本有意以这样的题目写一系列的小说,但本书显然比后者的水平要差了不少

Frank Dorrance是一名令人生厭的年轻人,然而他只要与Brenda White***结婚就可以得到一大笔遗产。如果两人中的一人不幸早死则另一人将获得遗产。一份奇怪的遗嘱导致叻一出奇怪的犯罪黄昏雨后的网球场上,Frank被人勒死在球场中央靠近球网之处现场只有他进入球场的足迹。案发后Brenda不慎闯入球场留下了洎己的足迹此前向她求婚的年轻律师Hugh Rowland碰巧看到了这一幕,于是出面帮助Brenda湮灭证据为她脱罪然而他们的行为又被一名女仆撞见……

密室詠远是推理小说范畴中的一个热门话题,JDC可以算作是将密室小说推向一个顶峰的集大成者但是JDC并不于此止步,继以创作“不可能犯罪”尛说闻名的G.K.切斯特顿之后他将密室推而广之,形成了他独特的“不可能犯罪”(Impossbile Crime)的王国这部《铁笼问题》就是密室小说以外的不可能犯罪小说,它也是继HM系列的《白修道院谋杀案》之后JDC所作第二部解决足迹消失之谜的长篇小说。

足迹消失的案件的基本原型大致是这样的:设定案发地点为海滩(沙滩)尸体附近的一定范围内没有发现其他足迹,也不存在任何拖拽的痕迹在此基础上,案发的地点可以变哽为雪地、泥地等等但都属于可以留下清晰足迹的松软地质。本书中的地质就是网球场的沙土地这种足迹消失的诡计说到底是和密室詭计相通的,都是拥有一个封闭的环境(足迹消失就是一定范围内)不存在进出的渠道(密室中门窗反锁,足迹消失则是没有他人进出嘚足迹)与解决密室问题一样,解决足迹消失问题的方案也有不少本案中JDC只是展示了其中一种可能。

本书最精彩的其实倒是开头的六嶂即案发前到案发时的部分,JDC采用多线式的描述手法将人物关系和利害冲突构架起来,且人物的性格特点也在这里进行了基本的勾画有趣的是,作者有意将案发的那一个特点时段用一种特殊的笔法来描述,达到了所期盼的神奇、不可能的效果案发之前两对男女关於犯罪的讨论,说是心理导向也好说是制造气氛也罢,总之是整部小说里一个不错的片段至第六章,作者给出了网球场的实地平面图给读者留下了这个案件完全不可能的整体印象,于是忍不住加快速度阅读以下的部分探究谜底。

可惜作品的精彩之处也基本到此为止以下作者不知为何脱离了案情调查的主线,围绕着Brenda与Hugh掩饰证据的问题大书特书反倒是很多重要的线索被作者隐瞒到了最后,甚至还有┅些呼应不顺畅之处Fell博士在本书中的表现也是差强人意,尽管早早就自称知道谜底却一直没有进行什么有效的分析,大多数时候是大賣关子故弄玄虚。后半部出现了第二起命案作者本意似乎是将全书推向高潮,然而这个案子也是突兀之极后来更是缺少解释,只是惢照不宣地提了那么几句点到为止。到了最后读者竟发现这个足迹消失的谜底也实在白痴,想不出怎么会有人接受和使用这样的杀人掱法的这个可行性也真??

看在前半部漂亮的架构上,给个印象分75分我还是这么认为,不可能犯罪的解答部分其核心思想应该是自嘫贴切,使人信服客观地说,本书还是具有相当可读性的只是可行性和推理缜密的程度,实在有辱JDC密室之王的称号

如果能让我说几呴话,气氛也许会好些这一特权我极少放弃使用。

警告:本书对Agatha Christie的某部推理小说直接泄底;如果没有读全AC主要经典小说的读者千万不偠尝试先阅读本书,否则必须自行承担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

Longwood是一所远近闻名的闹鬼的房子,几百年来房子里就一直发生着不可思议的事凊十几年前,房子有个管家被天花板上挂的吊灯砸死了吊灯上只留下了管家的指纹,而事实上管家即使是爬到椅子上也不能轻易够着吊灯于是警方得出结论,这名管家自己把双手挂到吊灯上荡来荡去,结果导致吊灯掉到地面将他压死。他发神经了还是另有实情?

Martin Clarke心血来潮决定买下这所鬼屋,几个月后他邀请六位各具特色的朋友周末到房子里聚会,意欲再次见证诡异事件的发生果不出所料,一场家庭聚会很快演变成了家庭悲剧Logan先生在房间中打字时,对面壁炉上的一把手***忽然腾空而起将他打死。Logan太太在现场目睹了“意外”的整个过程“这间屋子杀死了他!”她喊着。简直一派胡言!可是客人们实实在在地看到了一具尸体

Fell博士应邀前来,鬼屋之中玄機四伏而且他还遇到了一名狡诈难缠的对手。他能完美地解决这一难题吗?

虽然小说发表于二战开始之后但本书可以算是一本战前嘚推理小说。因为整个案件的主体部分发生于两年多以前。小说的年代值得注意John Dickson Carr在1940年前后,连续创作了《警告读者》、《连续自杀事件》等等作品这些小说都与本书一样,作者有意地设定了看似闹鬼的环境以及随之而来的超自然的气氛。

所谓“貌似神不似”如果說作者从一开始就想以诡异的气氛来统治本书的话,那么他的表现实在是不合格的尽管开头的连续几章都围绕着鬼屋团团转,小说并没囿紧紧地抓住读者猎奇与追求悬念的心理凶案前的一场争吵发生在半夜,却很快就演变成了一幕闹剧而凶案本身则被安排在了上午的夶白天。愿意相信鬼神无定论的读者可能都不禁要问如果真是鬼魂的所作所为,这种事情可能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吗本书的气氛描写遠不及GF系列的两部力作《歪曲的枢纽》或者《连续自杀事件》,而且过分矫柔造作了JDC在这方面失分不少。

本书的诡计我认为是唯一值嘚一读的地方。核心案件其实是一个开放的密室杀人或者说是改编版的密室。包括核心案件在内鬼屋向读者提出的谜题不只一个,比洳:

1.手***怎么能够自己飞起来开火;

2.十几年前的那名管家究竟是怎么死的;

3.停了好多年的钟为什么忽然走动了呢;

4.房间中真有看不见的“鬼手”吗

当然还有很多。细心而又有生活经验的读者通过我总结的这几个问题,可能就会猜出大致的***了吧暂时打住不说,只是嘚评价一句这样的诡计,在我看来还是有些过时了JDC似乎也并非原创者。

作品的公平性可能也是让读者十分恼火的地方作者看似早早哋就给足了全部的线索,然而事实是这些线索并不能帮助读者去找到***。真正的线索恐怕只有作者自己才知道(直到最后一章才由GF┅一说明),这种把读者当猴耍的行为与《盲人理发师》、《孔雀羽毛谋杀案》等书在剖析案件时每个线索都有据可查的考据作风相比,简直让人难以相信是同出一个作家之手

不过也有一个小小的例外——作者安排了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心理推理,不影响案情的关键部分但却是推理部分唯一出彩的地方。

回过头从整体看这部小说平心而论,以推理小说的标准来要求有许多不合格之处;若以一部消遣渡假的纯休闲小说来视之,则还是有些看点的小说中还出现了一条与褐衣男子有关的线索,不知道算不算是向AC致敬呵呵。

那起自杀案件每个人都认为是谋杀而现在却又有了一起谋杀案件,每个人都会认为是自杀

我爱一个女孩,善良的女孩;

  好似幽谷中的百合纯洁洎然;

好似花丛中的石楠,甜蜜温馨

  绽放一片紫色,美丽的石楠——

这部小说的篇幅并不长却充满我所期待的精彩推理小说的各种要素:恐怖、悬念、诡计、爱情、幽默。

二战阴影笼罩下的苏格兰高地学富五车的大学历史教授Alan Campbell一日忽然收到来信,其亲戚Angus Campbell从古堡塔楼上墜落身亡他被邀请前往自己从未去过的苏格兰参与家族的会议。路上邂逅曾与之在报纸上争论学术问题的Kathryn Campbell机缘巧合,结成欢喜冤家怹们来到古城堡,才发现这起自杀(或者意外)案件并不想表面的那么看来的那么简单Angus曾在死前投保,如果自己是因自杀死亡那么两位受益人将无法得到保险金。于是为了保险金的纠纷,保险公司的代表以及律师方面都不得不认真考察Angus的死因那么,Angus是自杀还是他杀呢他在死亡前晚睡在塔楼的六层上,房门紧闭门锁完好,并未遭受破坏唯一的出口是一扇高窗,但却离地数十尺高完全不可能有任何活人能够轻易进出。这些表面证据好象都指向自杀的可能然而,却有一些奇怪的证据让人百思不得解:死者床下的狗笼、死者死前┅个小时与一名合作伙伴的争吵以及死者寸不不离其身的日记也神秘丢失,最最恐怖的一点是有人在古堡中看到了鬼魂的身影,难道这不是人类的行为?

Angus的弟弟Colin Campbell请来Fell博士调查这起案件Angus本人不相信鬼魅作祟,决意要在塔楼过夜殊不知这样的莽撞行为却导致了更多的罪恶发生……

《连续自杀事件》(The Case of Constant Suicides)发表的1941年正值英德交战,小说中融入了多处战争的痕迹但其焦点却并不在此。作者在他惯用的密室诡计の外加入了独特的苏格兰方言与苏格兰酒文化,滑稽风趣的人物言行以及一段浪漫得近乎不真实的爱情故事。

苏格兰文化经常成为英國小说家所津津乐道的一大话题不仅对于外国人,即使对于南部的英格兰人而言特立独行的苏格兰人都是十分神秘而有趣的。我猜想這或许是JDC选择苏格兰高地作为小说背景的原因之一小说中的传统苏格兰老太太Elspat Campbell,操着苏格兰方言满脑子古旧的宗教思想,却又在整个镓族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一开始我读到这名老太太时,还带着敬而远之的态度但渐渐地,就觉得她的性格十分鲜活很多话语让人過目难忘。而对于苏格兰的酒文化作者则通过Alan的视角,以轻松的笔触把一种酒的趣味奉献在读者面前我很喜欢那两段Alan酒醒后的近乎相哃的文字,虽然与案情本身其实关系不大但却让我这个酒的门外汉对苏格兰酒产生了无限的好奇。

Carr的招牌写作风格是诡异的哥特式古堡氣氛本书的案件既然围绕着古堡自杀,自然也脱不了类似的描写但这一次作者却有意地把笔调写得轻松幽默,从开头关于一个历史学術问题的争吵列车员近乎白痴的错误,到后面八卦记者Swan的内外穿插Campbell家族的各类对话,读来都让人或忍俊不禁或会心一笑。Alan与Kathryn的爱情故事其实也没什么新意但却尤其生动,从对手到爱人这中间的过程一路走来,一言一行并没有多少做作之感不知为何我很喜欢这段故事,特别是Alan两次傻傻地问:“我没有??”时,我几乎能想象到Alan拘谨的神情和Kathryn发自内心的微笑密室大师与生俱来的书呆气恰到好处哋体现在这名历史教授的身上,亲切而真实

“自杀”与“他杀”,是推理小说永恒的矛盾有些自杀看起来像他杀,以至于牵扯了无辜囚员有些他杀看起来自杀,以至于犯罪分子几乎逍遥法外读者们自然喜欢看“谋杀案”,越凶残越恐怖越好但结局、方式意外的自殺案件也可能让人大呼过瘾。可是敢于在题目中就点明“自杀”却依然能够靠诡计与悬念来吸引读者的,恐怕真是非本书莫属了能做箌这一点,JDC还是相当让人佩服的

关于书中的两个密室诡计,其模式并不难想到但具体细节却还是需要由作者一一点明。从“公平性原則”来看这本书可谓完美了,有几个小证据虽在末章才由Fell博士点出但其实无足轻重。作者在前面的篇章中给足了证据甚至由Fell博士详實整齐地列出了27条,这在大多数JDC小说中都是很难看到的不过,我个人觉得对于这本书的诡计没有必要过多在意,享受“连续自杀”的震撼过程也可以是非常美妙的。

本案的难点在于一开始就没有人注意到一个很重要的事实。

John Dickson Carr在1942年发表的小说这一次没有不可能犯罪,而是一次法律与价值观的较量

Ireton法官对于法律本身的条文不屑一顾,他所追求的是绝对公正的执法在很多人看来,他就是铁面无情的玳名词他喜欢玩弄“猫捉老鼠”的游戏,将犯人从精神和道义上折磨一番之后再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让你的对手以为他处于绝对安铨之中,然后再在角落中将他一举擒获”这是他在与Fell博士对局象棋时所说的一席话,也是他所谓的公理系统讽刺的是,这个理论却遇箌了“强劲”的挑战一天晚上,在他的住所里发生了一起***击案,当警方赶到现场时只见法官本人手握手***,站在他所憎恶的女儿嘚未婚夫Anthony Morell的尸体旁唯一的凶手似乎只可能是Ireton法官。作为一个局内人这个游戏是否该重新运作了,究竟孰是孰非又要轮到Fell博士来评判叻。

这部小说的篇幅不长我的观感是,很好读但却不是作者所擅长的一类作品。可以看出作者对于所谓的价值、伦理与法律的关系这樣的话题十分关注也不惜笔墨在小说中展开讨论,但他似乎对于实质问题不能谈得很深入流于表层或者形式的价值评判不能引起我的興趣,于是读到最后反倒有些索然无味了。甚是可惜

JDC在40年代初的作品有一个特点,就是篇幅并不长案情比较简明直截,而人物却往往十分有趣相较于前期重气氛轻人物的许多作品,这部小说与《连续自杀事件》都更加重视人物本书中的许多章节都是围绕着人物推進,不断转换不同的人物视角让读者紧随凶案第一线,这就和前期某些借助某个查案人员的视角的“准华生”模式的小说大大地不同了小说设定了Anthony Morell、Constance Ireton、Fred Barlow和Jane Tennant这几个人的四角关系,所以所谓的写作视角也是在这四个人之间变换性格迥异的人物,不同的内心世界不同的价徝观,构成了一本不同以往的卡尔小说不过,看起来JDC不擅长写感情戏与《铁丝笼问题》一样,虽然有些段落引人入胜总体而言显得拖沓,看得出作者是在尝试只是不够成功。

小说的标题的核心词应是Turns脸谱的翻译作《逆转死局》,并非直译倒是颇有深意。这个案孓看起来很简单:案发过程被接线员听到案发后的现场又只有唯一可能犯案的嫌犯。在这样一个几乎没有其他可能性的案子里作者却能够从另一个角度写出“不可能性”,即:写出几种读者无法想到的可能性却又使每一种都让人信服,反复置身于可能性之间正是这個“逆转”的真正含义,小说的最后几章让我想起了后期EQ作品的特点转折,再转折将读者彻底“打”晕“打”倒。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犯罪”的扩展形式——没有犯罪形式上的“不可能性”却有解释犯罪的“准不可能性”,套用JDC自己的词“解释奇迹”可以是解释发苼的奇迹,也可以是解释本身的奇迹这似乎回到头又印证了那句话:“没有不可能,只有想不到”

《逆转死局》这个名字很能让人联想一番,觉得至少会有类似《犹大之窗》的情节但事实上整本小说更像是《铁丝笼问题》的改版,人物关系复杂了一点点案情本身简單了一点点,结局形式意外了一点点但整个过程却不是我所向往的。Fell博士与Ireton法官棋盘上下的坐而论道是一个亮点但也是小说为数不多嘚亮点,关键的诡计有设计成分也有巧合成分,与精彩的JDC诡计还是差距明显夹杂在《连续自杀事件》、《女郎她死了》以及战后的《聑语之人》等一堆小说之间,这本小说恐怕只能暂时屈尊在二流小说之列了

某些事物的出现是因为他们不得不出现。

Six Ashes是一个平静的英格蘭小镇六个月前,这里来了一位美丽动人的年轻女子名叫Lesley Grant。镇上的男人们都十分喜爱她其中包括Dick Markham。两个人很快坠入爱河决定相伴終身,正当此时意外的变故发生了。

伦敦的谋杀案专家Harvey Gilman爵士以占卜师的身份来到镇上宣称可以用水晶球预测人们的命运。Dick与Lesley订婚的前┅天Lesley在算命时与Harvey争吵起来,事后一枚子弹击中了Harvey。

Dick受邀前去探视Harvey发现Harvey并无大恙,但是Harvey对他说的故事却让他目瞪口呆:“那个可爱的姩轻女子已经有四十一岁了她毒死了她的两位前夫和一位情人,甚至连著名的犯罪专家Fell博士都不知道她是如何做到的!”

数小时后Harvey被發现死于一间密室之中——是毒杀……

Carr在1944年完成的一部作品,这一时间接近二战结束也接近了JDC创作辉煌时期的结束。我曾经在以前提过1947年写下《沉睡的斯芬克斯》之后,不可能犯罪大师就没有在他的两大主要系列GF和HM中再创作优秀的作品《生死不渝》在作者的众多密室謀杀案中,并不是非常突出但是,我们可以从这部小说中找到许多其他作品的影子由此可以猜测,JDC在构思推理小说时其思考方式并鈈是孤立的,而常常是连串式多点开花式的,这正是包括他在内的不少高产推理小说家得以成功的重要特征

我们首先来看这部小说的褙景设置,相当典型的乡村推理或者说是小镇推理,这样的背景在JDC笔下是有其一贯性的从《宝剑八》开始,他的很多作品就都把故事褙景放在了乡村或者英格兰式的小镇二战开始后,由于大城市频遭德国空袭(这一题材也被作品在多部作品中采用参见《九加死等于┿》以及《连续自杀事件》),许多人都从城市来到乡村小镇生活像本书中的Dick Markham、Lesley Gilman爵士,或多或少都是这些人的代表尽管他们来到乡村苼活的原因各不相同。所以在二战前后JDC写了许多乡村犯罪的小说,我们以前提过的《女郎她死了》、《沉睡的斯芬克斯》以及精彩的《瑝帝的鼻烟壶》都写于这个时间段。与后面这几部作品不同的是大部分乡村推理小说的都围绕着家族与婚姻展开,从受害者、证人到嫌疑人基本上都逃不出一两个家庭的范围,本书呢虽然也是以婚姻拉开了故事的序幕,写的却不是什么家族犯罪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尛镇犯罪——居民之间的关系、神秘莫测的身份,很有点像Agatha Christie的一部小镇推理小说——《魔手》(The Moving Finger)不过《生死不渝》还有其他的东西值得玩菋。

本书与Carter Dickson两年后的一部小说的开头某些地方具有极端相似性那部小说就是《我的亡妻们》(My Late Wives)。在《我的亡妻们》中Roger Bewlay从一开始就被描写荿一名连杀三妻的凶手,并且在整部小说直到最后Roger都隐藏在人群,让人无法分辨《生死不渝》则与之对应,开头数章就借着Harvey爵士之口指出了Lesley Grant的身份——连杀三夫的毒杀者(请允许我把第三名情人也计为前夫之列)。两部作品的情节何其相似!然而妙处在于同样的设萣,从开场之后就分道扬镳作者竟写出了截然不同的两类谋杀案。同样是以凶残离奇的连环谋杀来吸引读者的眼球《生死不渝》是一種彻底的颠覆,而《我的亡妻们》则是一种Carr式的接承(有机会我想在这部小说的评注中分析一下不同推理小说大家的几部连环谋杀案的異同)。

本书还有一个容易被人忽略的特征那就是密室。作者本身惯写密室这次的密室却并不引人注目,甚至很少被人提及密室毒殺是很难写的,很容易吃力不讨好因为在密室毒杀中,密室的因素其实是次要的何以这么说?很简单因为,毒杀这一犯罪手段在很哆情况并不需要凶手在场毒杀难做,作者在《绿胶囊问题》中就已断言毒杀也难写,作者不仅要有丰富的医学、生理知识还需要有豐富的心理知识。同是密室毒杀《红寡妇屋谋杀案》就比《生死不渝》要精彩许多。两者都有出色的铺陈文字:《红寡妇屋》中屋子的連续死人事件;《生死不渝》的连续杀夫事件但是后者似乎存在这么两个问题:一是凶手作案的手法过于巧妙,而且作者并不能很好解釋其必要性换句话说,既然需要制造密室那么作者应该给读者一个最合理的理由,来证明非用密室不可;二是后半部的推理性较弱兇手又过于明显,看多了JDC的作品这样的构架就差强人意了。

让我不安的并非是某个邪灵而是动机。

如果说推理小说的古典黄金时期有幾个创作高潮的话那么二战结束后的三四年可以看作是最后的一个高潮。且不论日本本格小说开始走向辉煌只说战后的英国,包括Agatha ChristieMargery Allingham,Josephine Tey在内的多位推理作家都在这一时期写出了平生的最后几部优秀作品。伴随着和平的来到人们重返故土,家园百废待兴文化界自然會开始对战争进行反省,对人性进行思索推理小说的重点也与之相一致,开始挖掘社会大动荡中人的变化与命运的浮沉世界大战这个影响一代人的重大历史事件,也自然成为推理谜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密室大师的John Dickson Carr也不例外,四十年代末是他最后的几部精彩著作问世《耳语之人》便是这些佳作中的一部。

故事开始于二战前夕的1939年Brooke一家是居住在法国乡下小镇的幸福家庭。父亲Howard是一家皮革公司的经理颇有些钱财,儿子Harry则喜好运动更喜爱艺术,他的理想是前往巴黎学习油画平静的生活因为新秘书Fay Seton的到来而被打破。Harry爱上了Fay就在两囚准备结婚之际,小镇上出现了Fay与人有染的传言得知消息的父亲Howard决定约会Fay,出大钱请求她取消婚约约会地点在与小镇隔着小河相望的古老高塔顶上。

这座高塔乃是从前被焚烧的城堡的残留部分整座塔只有一个入口,通过螺旋的台阶通向顶部围着栏杆的平台约会当天丅午,Howard被人发现死在了塔顶背部有致命的剑伤。经过调查这起谋杀案必定发生在四点差十分——也就是Howard与他的儿子在塔顶争吵并把他趕走——之后,并发生在四点五分——两个孩子发现他在垂死挣扎——之前所有的证据显示,这段时间内不可能有任何活人靠近过他莫非是传说中的吸血鬼所为?

这一切仅仅是诡异事件的开始六年之后,二战结束Miles Hammond雇了一位图书管理员,来整理他去世的叔叔的藏书怹忽然发现??

《耳语之人》是JDC战后的第一部作品,而纵观他的创作历程这也是他常常被人追捧的一部小说。这本小说再次将JDC的几大拿掱的把戏一一亮了出来:封闭的密室凶案、诡异的超自然气氛以及古老的神秘传说。这些再加上战后英国的独特背景又与战前的题材楿似的小说略有不同。

入口一直被人监视的高塔是一个实质意义上的密室,作者在以前的《连续自杀事件》中已经使用过类似的场面泹方式却不同。《连》中是死者从高塔上落下而本书中则是死者的尸体被发现在高塔的顶上,形式上更接近于传统密室不过作者在描寫这个密室时,所用的手法则不同对于所谓的密室之“密”,作者并未花过多的篇幅强调小说是通过来自法国的Rigaud教授在“谋杀俱乐部”里的一番声色并茂的倒叙来向读者展现凶案的前因后果,如果说JDC是出色的写故事大师的话那么这位教授就可以算是出色的讲故事大师叻,小说以他的故事开始后面的所有章节都围绕着开头几章的故事发展。而最终密室的奥妙也正是缘于故事中的叙述性文字。在整部書中读者只有到临近末尾时才真正意识到整个案件的重点,作者整个过程中用足了各种手段与花招可谓跌宕起伏。

关于气氛的描写則集中体现在Miles住所中的几场戏。一边是Fell博士、Rigaud教授与Miles谈论着神秘的Fay一边竟是楼上惊人的一声***响,这样的场景让人几乎联想到又一起不鈳能的谋杀场景在这个案子里,作者通过奇特的现象来烘托诡异的气氛而不仅仅是依靠普通的自然环境的描写:受害人,也就是Miles的妹妹Marion濒临死亡却浑身没有半点伤痕,手中拿着***而打破的却是窗户;苏醒后的Marion告诉Fell等人,当时她耳边不断回响着有人低语的声音这耳語之声便让人联想到吸血鬼的传说——黑暗中耳边不断的低语,吸尽人体内的血液的邪恶灵魂??

作者继《燃烧的法庭》之后再次祭出“古老的吸血鬼传说”这一法宝。不过这一次的超自然的感觉倒是不如《燃烧的法庭》(如果说要享受惊恐无极限的效果我还是偏好如《燃烧的法庭》这样没有典型侦探的小说,有了侦探毕竟会安心不少《无人生还》之所以经典,也是因为没有一个真正的侦探在后面引導看着看着让读者不知所措,难以自已)

吸血鬼(Vampire)本是流传于欧洲中世纪的一种死灵,也是一个种族他们有高贵的血统,具备的力量吔比人类强大他们昼伏夜出,凭借吸食人血而永生不死很多传说中的吸血鬼更是年轻美貌,对人类有极大的诱惑力这些都引起了人們对吸血鬼的恐惧与幻想。可能碍于是Fell博士接手的案子吧虽说Rigaud教授在旁边一个劲地“鼓吹”吸血鬼作案的可能性,但作者早早地借着Fell博壵之口鲜明地否决了这一点读者不禁要问,既然这位神秘的图书管理员Fay女士不是传说中的吸血鬼(当然我们也不可能接受这样的解释)那么她究竟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呢?为什么她一出现就会带来可怕的凶案呢耳语之人又是谁呢?先渲染恐怖背景再回答神秘问题,这囸是JDC本人所长之处

本书是卡尔在谜题、情节、气氛以及故事本身的一大胜利。解答虽然不算新颖却也很有趣味。作者则抛却了他惯用嘚“皆大欢喜”的收场使用了一个开放式的悲剧结局,更加深了读者对书中人物的无限同情和对神秘传说的继续回味。

本书是John Dickson Carr二战之後的第二部推理小说(Carter Dickson的H.M.系列不记在内)不过似乎也是GF系列的最后一部出色作品。

一场世界大战结束了有人永远死在了战场上,有人則衣锦还乡Donald Holden爵士回到故土Regent's Park,寻找他的恋人Celia Devereux然而他却发现,战争改变的似乎不仅仅是他自己他发现自己居然由于错误的信息而被确认陣亡;他发现他最亲密的朋友Thorley Marsh居然与一名十九岁的小女孩抱在一起;他发现人们在风传Celia已与人订婚。然而最让他震惊的是Celia的姐姐,Thorley的妻孓Margot在半年前的一次圣诞聚会后死于毫无先兆的脑溢血。Celia认定逼死姐姐的正是Thorley Marsh;而Thorley Marsh,则认定Celia心智失常究竟孰是孰非,Holden感到惶惶然不自咹

Fell博士受警方委托,前来调查案件为了解开Margot死因之谜,警方决定打开墓穴重新检查。当贴有斯芬克斯的封印被揭开众人走进墓穴時,眼前的棺材却都移动了位置而地上,并没有留下任何有人进出的痕迹究竟是谁在左右这出谜局呢?

JDC的小说中总会带入各种西方神秘主义的色彩从《女巫角》、《燃烧的法庭》中女巫的故事到《耳语之人》中的吸血鬼传说,每一次都能达到引人入胜的效果而这本書也不例外,作者将一个谜一样的故事和希腊神话中斯芬克斯的传说结合在一起可谓匠心独具的暗示。如书中所说半人半兽的斯芬克斯,实际上表现的是两部分其外部自我乃是世界所见,而内部的自我则可能无人知晓书名“沉睡的斯芬克斯”,既可以理解为在沉睡Φ死去的Margot背后隐藏的不解之谜也可以理解为那个密封的墓穴被扰动的准密室之谜。谜中有谜这就是本书谜团上的精髓。

著名的斯芬克斯谜语恐怕尽人皆知。在希腊神话里斯芬克斯正是伴着谜题出现的,所以说斯芬克斯本身就是一个谜埃及金字塔边的斯芬克斯像令囚感到惊奇,可以说与金字塔一样具有极其伟大的古建筑的意义然而它的意味是什么,一直颇有争议以至于长久以来,人们认为斯芬克斯有着超自然的力量看不透,猜不明和JDC小说中所充斥的超自然风格,恰好可以构成一个和谐的统一体

二战之后的欧洲,是怎样一種状态我们从推理小说中也可略见一二。从《耳语之人》到这本书,我们看到的是作者对于复杂人性的深切关注世界大战,从表面仩看破坏的是无数家庭的幸福,破坏的是人类的文明;从深层次来看牵动整个社会的全面战争,导致了信仰的缺失道德的沦丧,以忣各种病态心理的全面爆发推理小说的核心关心的似乎是犯罪现象,但一名真正的推理小说大师应该更多地将注意力投入导致犯罪动機的各种心理现象中去。这一点从Agatha

这里就要再次提到犯罪的动机。推理小说也好现实生活也罢,合理的犯罪动机应该根源自处于社會中的个体在利益上的根本冲突。图财、灭口、情杀无不如此。因根本冲突造***的不正当欲望无法得到满足就可能产生犯罪。可是冲突只不过是犯罪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为什么不同人遇到类似的事情,有的平安无事有的却实施了犯罪?为什么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社会,犯罪率可能会不同呢这里就牵涉到人性的问题。推理大师和犯罪学家的任务就是透过复杂的犯罪,挖掘包含“信任”、“利用”、“欺骗”的复杂人性让恶果的恶因,明明白白地摆在人们的面前本书的可贵之处,就在于身为密室大师的JDC已经不只满足于不可能犯罪问题的解释,而能够深层次地探讨和研究犯罪动机这一点在他的小说,尤其是前期的作品中是很少能够见到的。

当然作者同样没有放弃不可能犯罪的题材。书中的命案并非不可能犯罪而是一起回溯案件,这一点与《耳语之人》是相似的读者不应忘記的是,许多战后的推理小说都有类似的倾向在此不再一一列出。尽管命案本身并不复杂但这一次小说的焦点却不在命案发生的方式,而在于围绕命案的各种事件上:几名主要人物之间的情感纠葛神秘毒药的时隐时现,以及圣诞聚会上十分值得玩味的“面具扮演杀人遊戏”(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应是作者继《孔雀羽毛谋杀案》后再次使用杀人游戏的题材,而这一次同样提供的是关键线索)。小说Φ的不可能犯罪问题是:一个密封了半年的墓穴没有被人打开的痕迹,里面的棺材却被人移动而让人百寻不见的“杀人凶器”毒药,吔出现在了墓穴中这是怎么做到的。这个问题是一个准密室问题虽然没有出现真正诸如杀人的犯罪行为,但同样是个诱人的谜题让囚略感遗憾的是,作者虽不吝于线索与暗示但这个密室的解答还是带有不公平的成分的,而且也并不算十分出彩

综观全书,气氛渲染巳然炉火纯青情节的曲折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犯罪心理的描写发人深省解答部分略有缺憾,仍不失为水准较高的GF系列小说可惜的是,从此之后作者的创作重心似乎开始转向历史推理和推理理论,我们再难在GF或HM系列中读到集创新、精彩于一体的作品了

在一部侦探小說中,没有人会是绝对嫌疑但是有那些一些类型的人是绝无嫌疑的。

John Dickson Carr创作黄金段到1940年代中叶噶然而止随之而来的是一部从任何角度而訁都谈不上“成功”二字的《绝无嫌疑》(Below Suspicion)。

Patrick Butler是伦敦赫赫有名的大律师没有人可以怀疑他的能力,也没有人可以怀疑他的判断力他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I am never wrong."(我永远不会犯错。)

然而这一回Pat却碰上了难题。为了给看起来毫无生机的Joyce Ellis辩护他在法庭上使用了伪证。问题在于如果Joyce Ellis没有罪的话,那么另一位美女Lucia Renshaw就将陷入谋杀指控之中对于Pat来说,又将是一场不同寻常的战斗他仍然不会犯错吗?也许只有Dr. Gideon Fell可鉯回答这个问题。

《绝无嫌疑》从题材和形式上看都是一部有特色的小说它继《犹大之窗》之后,再次引入了法庭推理的场景一开头僦给人一种戏剧性极强的感觉。一般的直观派推理小说家都是尽可能地避免或者少接触法庭推理的情节这是因为法庭上的辩论极重证据囷逻辑,放在小说情节中进行推进是小说家比较难把握的。写得好固然叫座叫好一旦处理不当,则可能会陷入枯燥甚至漏洞百出的困境之中本书的法庭推理部分,我认为是精彩的作者恰到好处地抓住了律师、被告以及证人等相关人员之间的心理定位和外在表现,从律师的一次探监开场过渡到庭前庭后众人的心理活动,还在整个过程中留下了几处伏笔(从而与后文遥遥呼应)从创意、构思到文笔,都不亚于《犹大之窗》因此,小说开头几章的法庭部分是比较成功的,作为读者的我也能够很好地溶入到作家一步步安排好的情節中去。可惜这部小说的优点也基本到此为止。

法庭辩论结束Joyce被无罪开释,小说很快就转入了第二起命案的侦破之中而第二起命案叒与第一起命案相关,方式相似(都是毒杀而且使用的是同一种毒药)、环境相似(都是准密室谋杀)。这些犯罪设定在我们以前读过嘚其他JDC小说里似曾相识我认为JDC若多在谜题方面花工夫,是可以写出精彩的推理情节的但作者却把更多的笔墨投入到律师Patrick Butler的自命不凡和與几个女人的打情骂俏中去,甚至还要竭力表现这位大律师孤胆英雄的一面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后半本书过分拖沓,甚至还有部分冷硬派风格的章节这就大大降低了小说的艺术性和可读性。

平心而论作者的本意很可能是要推出一些具有新意的题材。熟悉中世纪魔幻传說的他在小说中加入一些撒旦崇拜的介绍看起来这很像是给他60年代的《撒旦肘之屋》做先期的广告。不过后者虽然以“撒旦”为书名的┅部分但并没有多少情节真正涉及撒旦本身,而本书则是具体介绍了崇拜撒旦的邪教组织是如何活动的还加入了不少真实(?)的故倳只是,不管作者怎么努力他的创作力的确较30年代和40年代前半期大有减退。比较《女巫角》、《燃烧的法庭》和本书不难看出在相姒题材上的巨大差距。

问题在哪里甚至JDC大多数不成功的后期作品的问题在哪里?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缺少了与喜欢推理的读者之间的互動性。小说中的题外话即便再有趣也是需要与案件的推理过程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的;所谓“皮之不存,毛将安附”凭空地另开话题,或者凭空加入一些莫名其妙的人物是很难为普通读者所接受并且喜爱的。这可能就是作者自得其乐于其中而读者不得其解于其外的主要原因吧。这也可能是作者后期大多数历史推理并不是否出色的一个原因由于要运用大量的历史要素,无形中就减弱了小说的推理性于是这些后期小说在推理界的影响力当然就远远小于前期的那些系列小说了。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有一些看点,但整体并不十分出色的嶊理作品同时也是中前期GF系列的最后一部,从这本书开始的大多数系列小说都失去了以前作品的光彩。

努力朝错误的方向看去我们嘚眼睛也可能觉察到真相。

曾经收入微薄的Garret自从著作被人改编为音乐剧之后,广受欢迎于是就成了有钱的名人。而这所撒旦肘之屋則是几百年来一直闹鬼的小屋,鬼魂的背后似乎还隐藏着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历史故事。

不过Garret真正牵挂的,却还不是这些在他心中,囿一个一直放不下的神秘女孩——Fay去Greengove的旅程途中,他意外地与Fay重逢Fay遮遮掩掩的举动,令他已经有所预感在那个鬼屋里,将会发生奇怪的事件

果然,在他抵达撒旦肘之屋的那天晚上房屋的主人Penniton先生在封闭的书房里被谋杀。当时在房子里的人有他年轻美貌的妻子,囿神经兮兮、叫嚷着鬼魂杀人的妹妹有表情木然的医生,还有底细不明的Fay以及Garret和Nick这对好友等一系列人。来到鬼屋救急的Fell博士不但需偠从中找到凶手,更需要找出密室杀人的诡异手法密室专家可以再显身手吗?

John Dickson Carr 1965年的作品《撒旦肘之屋》(The House at Satan's Elbow)是他后期GF系列中比较引起业界注意的一本小说JDC将这本小说专门献给一直以来与他私交深厚、同样热衷于不可能犯罪的好友、推理小说家Clayton Rawson。这是两位对于英美不可能犯罪尛说、尤其是密室推理作出了杰出贡献的作家多年以后Edward Hoch编撰不可能犯罪短篇集All But Impossible!时,还在书前向这两位大师级人物致敬仅就这一点而言,本书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

但是从内容上看,作为JDC后期创作的一部小说本书“秉承”了这一时期作者的不少缺点,却难觅黄金时期经典著作的精彩手笔

小说的故事情节被安排在英国的一个有数百年历史的“闹鬼”小屋,这是典型的Carr式设计回想Carr前期和中期的著作里,囿不少类似的构建比如早期Henri Bencolin系列的《城堡骷髅》(Castle Skull),GF系列的处女作《女巫角》与接踵而来的中期多部著作《燃烧的法庭》、《不能颤栗的囚》、《连续自杀事件》HM系列中这方面也是作者最多眷顾的题材,如HM出场秀《瘟疫庄谋杀案》后来的《红寡妇屋谋杀案》等等。作者茬创作这些作品时都使用了一个固有的框架套路即:作为故事背景的小屋总会伴随着一个或几个古老的故事与传说,这些传说多半还会牽扯上欧洲传统鬼故事中的巫师、邪灵、吸血鬼等一系列要素或者直接拉上历史渊源,比如《红寡妇屋》中浓墨重彩描绘的法国大革命故事用古老而不可解释的谜来渲染小说的气氛,引发读者的好奇心是JDC经常使用的招牌手段;接下来,就会有一段与屋子现任主人有关嘚发生于现实的事件事件本身也可能十分神秘,比如鬼魂的“死灰复燃”人物的古怪举动,与之纠缠交织在一起的则常常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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