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扬州泰州机场对外開放航空口岸的边检口岸限定区域管理保障口岸通关顺畅和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對扬州泰州机场对外开放航空口岸的边检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措施进行明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口岸限定区域划分依据
依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第三款、公安部《关于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边防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境〔2013〕1500号)中第十二条文件精神按照因地制宜、有效封闭、有利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划定口岸限定区域。
二、扬州泰州机場边检口岸限定区域范围
扬州泰州机场边检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包括国际出发口岸限定区域和国际到达口岸限定区域
国际出发口岸限定区域:
(一)飞机停靠廊桥的口岸限定区域:由国际出发大厅边检候检区域开始向内延伸至廊桥登机口。
(二)飞机不停靠廊桥的口岸限定區域:由国际出发大厅边检候检区域开始向内延伸至远机位登机口包括执行任务的摆渡车。
国际到达口岸限定区域:
(一)飞机停靠廊橋的口岸限定区域:由廊桥登机口开始向内延伸至边检验证台
(二)飞机不停靠廊桥的口岸限定区域:由远机位登机口开始向内延伸至邊检验证台,包括执行任务的摆渡车
口岸限定区域实行凭证通行制度,区分出入境旅客和因公进出口岸限定区域人员
(一)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进出口岸限定区域,应当接受边防检查人员的检查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进出
(二)对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出境入境人员,凭出境入境证件放行
(三)对因工作需要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口岸查验单位、口岸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公职人员进出口岸限定区域,应當主动出示工作证件(着制服除外)
(四)其他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人员,必须持边防检查机关签发的口岸通行证件并接受边防检查囚员的检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