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仁寿县松峰乡2015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仁寿县松峰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仁寿县松峰乡2015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社会保障程度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險试点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函〔2010〕4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继续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囷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满足人民群众保险保障需求为宗旨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防范风险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承保机构和保险产品 (一)承保机构根据《眉山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同意2015年仁寿县松峰乡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承办机构的批复》(眉府金发〔2014〕25号)精神,峩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县松峰乡支公司(以下称“县寿险公司”)具体承办 (二)保险产品。我县保險品种为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农村小额团体保险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公司承办、农民自愿”原则组织实施。投保人为户籍在本乡镇的0岁(出生28天)—65周岁的身体健康的农村居民和社区居民(已患大病先天性疾病和精神病患者除外),以乡镇为單位统一投保即各乡镇出具一张保单,附详细的投保人资料作为理赔依据。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在縣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根据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相互协助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縣政府金融办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 (二)落实责任一是做好培训服务工作。县寿险公司要與各乡镇配合搞好业务培训,做好定期总结及分析;要高度重视客户服务工作做到业务处理快,服务态度好服务方式新。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各乡镇要把目标任务***到各村,安排专人积极配合县寿险公司开展工作,帮助协调和处理具体问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圓满完成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三)广泛宣传。各乡镇要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将具体工作落实到村、普及到户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营造舆论氛围,确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县寿险公司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县广播电视台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宣传与推广提供宣傳资料;充分发挥驻村服务专员的作用,在村、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农村居民对小额人身保险的购买意愿,稳步有序地推进農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四)强化监督。各乡镇在开展过程中要以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为根本加强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监管,防止强制保险和理赔拖延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县寿险公司要诚信守诺、简化手续、及时查勘理赔、周到服务,要加强保费收繳监督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县政府督查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乡镇的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附件:2015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指导任务表 2015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指导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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