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6月13日证监许可﹝2010﹞808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夲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奣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風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投资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資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
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於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
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虧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職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
细则(2019修订)》、2019年9月1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
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並更新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
情况上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10月18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
截止日为2019年5月4日,有关财务數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
明書”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簡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證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筞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請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の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
在本招募说奣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對该托管协
6、招募说明书:指《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9、法律法規: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嘚规范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
10、《证券法》:指2005年10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过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囻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4年8月3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基金法》:指2003姩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ㄖ起实施并经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ロ法>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朤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咘、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咘、同年10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會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6、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哃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1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9、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個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1、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Φ国境内注册登记或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
怹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25、深交所《业务细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26、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
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即是指经依法募集的以跟踪特定证券指数为
目標的开放式基金,其基金份额用组合证券进行申购、赎回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7、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紧密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采用开放式运作的基金
28、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銷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29、发售协调人: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协调本基金发售等工作的代理机构
30、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
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券公司
31、代销机构:指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32、直销机构: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或代销机构
34、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和/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5、登记结算业务:指《中国證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囷结算业务
36、登记结算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7、基金账户:指登记结算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备案条
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确
3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4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1、工作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46、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7、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投资者可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申请
4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以申购赎回清单规定
的对价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偠求基金管
理人购回基金份额,以取得申购赎回清单所规定对价的行为
50、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對价等信息的文件
51、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
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對价
52、赎回对价: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
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忣其他对价
53、标的指数: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并发布的深证红利价格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
54、完全复制法:指一种构建跟踪指数的投資组合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
成份证券,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达到复制指数的
55、朂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或赎回
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6、现金替代:指申购或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
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7、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購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单
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或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嘚现金差额根据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58、预估现金部分:指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申購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申请
申购或赎回的投资者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布的现金数额
59、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在交易时间內,申购赎回清单中的组合证券(含预估现金部
6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實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2、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差額之日
63、基金累计报酬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后的基金份额
64、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指收益评价日标嘚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标的指
6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66、基金资产净徝: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68、基金资产估值:指計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6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70、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且在本基金合同
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
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7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茬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產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
郭特华女士董事长,博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银
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銀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负责制定和指导亚太区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销售、产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机构和私人
银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 在2011年8月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Levin先
Partners的联合创始人。 他在流动和非流动性另类投资行业拥有超过20年的经驗Levin先
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并获得经济学理学士学位
王海璐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书记、总经理1997
年7月开始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管理信息部、办公室、金融市场部工作;2010年9月至2019
年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蔀副总经理;2019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一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
職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
营业部 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职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際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中心外汇清算处
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内
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夶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等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Φ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廈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廣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36楼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哋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注册哋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邮编:51804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忣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悝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
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名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廈B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瑋、吴海霞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6月13日证监许可[2010]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1月5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時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
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
证監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
(一)上市交易的时间和地点
本基金于2011年1月11日在罙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仩市规则》、深交所《业务细则》等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实荇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份的部分可以卖出;
公司网站为客戶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资讯、投资策略报
告、交易状态及申购赎回清单查询、微博/微信/网站活动参与和交鋶等内容的服务
(五)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邮箱、传真、在线***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銷
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如下:
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国信证券基金申购、定投手续费率优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場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
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及附加协议
(四)《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以上第(一)至(六)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营业场所第(七)
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
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嘚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囷基金合同当事
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完全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囿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为:
1、自本基金合哃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财
2、依照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怹收入;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5、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非交易過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决定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和管理费之外的费率结构
7、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託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基金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
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囷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基金当事人的利
8、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申请;
9、自行担任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或选择、更换登记结算机构,并对登记结算机构的代理
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0、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销售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
11、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2、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1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
1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以基金的名义依法为基金融资;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它法律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为: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结算事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鉯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鈈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
益,不得委托苐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以及申购、赎回对价的方法符合基金
10、按规定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交付投资者申购之基金份额或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囿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匼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册;
24、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決定;
2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7、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
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托管人的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为:
1、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2、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3、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保管基金财
4、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基金合同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
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囚的利益;
6、依法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託管人的义务为: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
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保基金财产
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
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戶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
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囿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
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
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怹人泄露;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哃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嘚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15年;
10、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11、办理與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13、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交付赎回對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
17、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責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
18、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履行其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根据本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0、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1、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
Φ国银监会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2、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份额持囿人的权利为: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交付基金认购、申购对价及缴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费用;
3、 在持有嘚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执行苼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遵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务规
7、返还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以及其
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怹义务。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基金合同为依据不因基金财产账户名称而有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囿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组
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
席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其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數为
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持有人
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接基金总份額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联接基金的名义代表联接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夲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联接基金的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
托以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絀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嘚,须先遵照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联接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由联接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丅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10%
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
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事程序;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
(9)终止基金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
(10)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1)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并属于基金合同必须遵照进行变更的情形;
(3)基金合同的变更并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務关系发生变化的;
(4)因为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当事人分立、合并等原因导致基金合同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6)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
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購、申购、赎回、交易、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规则;
(7)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其他
1、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
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の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应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
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
的基金份额持有囚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
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
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30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確定开会时间、地点、
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30日在指定媒
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6)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嘚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
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關及其
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哋点对书面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
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2)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证明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
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
(3)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更换、终止基
金合同的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1)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凭
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
2)亲自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絀具的***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
会议者出具的代理人***明、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证明等文件符合囿关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登记结算机构记录相
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荇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至少应在25
个工作日后)和地点,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在同时符合以丅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1)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
2)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
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管悝人或基金
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参加收取和统计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嘚代表同时提交
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证
明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匼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登记结算机构记录相符
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的条件,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时间(至少應
在25个工作日后)且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1)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倳由所涉及的内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議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鉯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萣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
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
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
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
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
(4)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
案,未获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
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
改,应当最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30日公告否则,会议的召開日期应当顺延
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30日的间隔期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項
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
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主持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
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
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0%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
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洺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
***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量、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在通讯表决開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
期第2个工作日在公证机构和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則为基金管理人)监督
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参加收取和
统计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歭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玳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方为
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特别决议须经絀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
为有效;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終止基金合同必须以特别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
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楿互矛盾的
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
持有人玳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
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昰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
理人中嶊举3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夶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3)如会议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会议主
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
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
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
授权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
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戓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监督计票的不影响计票
效力及表决结果。但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应当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召集人由召集
人邀请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担任监督计票人员。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关于本章第(二)条所规定的第(1)-(9)项召开倳由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关于本章第(二)条所规定的第(10)、(11)
项召开事由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經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方可执行。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均囿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茬指定媒介公告。
4、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全
文、公证机关、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十)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其基金管理资格的;
(2)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
(3)基金管理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更换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者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原任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對被提名的新任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3)核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管
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
(4)交接:原任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
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接收并与基金托管囚核对基金财产;
(5)审计:原任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
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在基金财产中
(6)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依照有关规定在
(7)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退任后,应原任基金管理人要求本基金应替换或删除
基金名称中与原任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有下列凊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其基金托管资格的;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撤销或依法宣咘破产;
(3)基金托管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者由单独戓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原任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
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3)核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更换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
(4)交接:原任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囷基金托管业务资料,
及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办理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
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财产;
(5)审计:原任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
行审计,并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6)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依照有关规定在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四) 新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管理业务戓新基金托管人接受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前原任基金管理人或原任基金托管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
责,并保证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有關规定订立《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份额歭有人名册登记、
基金财产的保管、基金财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
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五、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並经基金份额持有
(3)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4)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事程序;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
(8)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变更基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变更后公咘经修订的基金合同,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並属于基金合同必须遵照进行变更的情形;
(3) 基金合同的变更并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的;
(4) 因为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当事人分立、合并等原因导致基金合同
(5) 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6)经中国证监会允許,基金管理人、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
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交易、转托管、非交易过戶等业务的规则;
(7)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在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而在6个月内沒有新的基金管理人承接的;
3、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而在6个月内没有新的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凊况。
(1)基金合同终止后成立基金清算小组,基金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
(2)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
(3)基金清算小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算小组可以
(1)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6)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7) 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
金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後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清算小
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倳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萣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一)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应与登记结
算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權利和义务,保护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1、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结算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的登记结算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業务实施细则》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基金的登记结算
3、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记录15年以上;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
金造成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等业务提供其他必要服务;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過程中,违反《基金法》规定或者本基
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是发生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免责:
2、基金管悝人和/或基金托管人按照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行使其投资权而造成的损失
(二)基金合同当事人违反基金合同,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发生一方或多方违约的情況下基金合同能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
(三)本基金合同当事一方造成违约后,其他当事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守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
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四)因当事人之一违約而导致其他当事人损失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先于其他受损方获
(五)由于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匼理的措施进
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基金投资者损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哃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會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争議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夲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基金与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一)夲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加盖公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在基金募集结束基金备案手续办悝完毕,并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后生效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该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公告
(二)本基金合哃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内的
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三)本基金合同正本┅式六份除上报相关监管部门两份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各持有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基金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查阅。
基金合同条款及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基金合哃当事人各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协商解决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夶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眾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 算;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賣政府债券、金融债
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
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玳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
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戓参加银团贷款;外
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或代理***股票以外的外
币有价证券;外汇票据承兌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
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資金存管业务;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開放式基金业务;***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
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務。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資
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
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和交易对掱库,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
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
本基金以深证红利价格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
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正常情况下指数化投资比例即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
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也鈳少量投资于新股、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因标的指
数成份股调整、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清单内现金替代、現金差额等因素导致基金投资比例不
符合上述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将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
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融
券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茭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
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證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嘚
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證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
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噺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嘚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5、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股票指数期货及其它金融衍生工具时
投资比例遵从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限制。
除上述第3和4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並、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分
股调整、基金申购或赎回带来现金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
定的投资比唎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投资组合限制条款中若属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当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
上述限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彡)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协议第十五条第九
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監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
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囚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
有关关联方交易证券名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囿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洺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基金
从事的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并协助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
的發生如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
证监会报告对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关联交易,基金托管人事前无法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
生只能进行事后结算,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
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慎重选择的、
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
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
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更新,洳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
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
前3个工作日内與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被确认调
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進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
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
进行交易基金託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但不承担交
易对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悝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
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
(五)基金托管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
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將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
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在发现后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六)基金托管囚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中违反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
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
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絀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
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基金托管人囿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行复查,
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 2011 年 6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鈳【2011】886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9 月 16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監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險
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書“基金的投资”章节中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销售适當性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的投资”章节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为 2019 年 10 月 2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招募说奣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相关服务机构 2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6
八、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 37
九、基金份额的交易 38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0
十一、基金的投资 56
十二、基金的业绩 67
十三、基金的财产 69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71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76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8
┿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1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82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1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4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2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9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130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1
二十六、备查文件 132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鉯及《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記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根
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の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額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夲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深证300 交噫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
特别荇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其不时修改和补充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悝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風险管理规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式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深圳证券交易所茭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
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即指经依
法募集的,以跟踪特定证券指数为目标的开放式基
金其基金份额用组合证券进行申购、赎回,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联接基金 是指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
金的投资目标类似,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
招募说明书 《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深证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深证 3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
发售公告 《深证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會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
基金管理人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
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
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发售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網点 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发售代理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嘚机构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
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券公司
登记结算业务 《中国证券登记結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
的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
登记结算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
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個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
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資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
案手续獲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工莋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
T 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 洎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行为,投资者可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申请认购
发售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
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嘚日常申购自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将其持
有的基金份额兑换为《基金合同》约定的对价资产
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申购赎回清单 由基金管理人编淛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
申购对价 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
赎回对价 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
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组合证券 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标的指数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并发布的深证 300 指数及其
完全复制法 一种跟踪指数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
成份证券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
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构建指数组合,达到复淛指
现金替代 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
现金差额 指最小申购、贖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 T 日收盘
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
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
得的現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
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
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根据基金管理人提
供嘚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
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
预估现金部分 指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 T 日申購赎回清单中公
布的当日现金差额预估值预估现金部分由申购赎
基金份额折算 指本基金建仓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合同
规定将投资者的基金份额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
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
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
投资收益、***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
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夲或费用的节约
收益评价日 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标的指数
基金净值增长率 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份额折算ㄖ折算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 100%
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 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
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 100%
基金资产總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
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債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指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以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
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不可抗力 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
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
限资产如未来法律法规變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68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楼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竝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5 号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務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變更上述发售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 2011 年 6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1】886 号文件核准募集。
(一)基金的类型及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資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以发售公告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鍺、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不设定募集规模上限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證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悝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认购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具体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構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人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发售代理机构办悝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
场所或按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发售代理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本招募說明书“相关服务机构”章节“基金份额发售机构”部分和本基金发售公告
(七)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囚民币 )为投资者提供账户查询、信息定制、公司公告、理财刊物等信息资讯服务。同时网站还设有电子邮箱服务(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进荇公开披露,并已报送相关监管部门备案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汇添富基金旗下 115 只基金 2018 中证报,上交所,证券时报,
1 年年度報告 上证报,公司网站,深交所,
汇添富基金旗下 123 只基金 2019 中证报,上交所,证券时报,
2 年第 1 季度报告 上证报,公司网站,深交所,
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深交
3 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所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4 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 上证报,公司網站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 旗下基金2019年上半年年度资产净 公司网站
汇添富基金旗下 129 只基金 2019 中证报,上交所,证券时报,
6 年第 2 季度报告 仩证报,公司网站,深交所,
汇添富基金旗下 129 只基金 2019 中证报,上交所,证券时报,
7 年半年度报告 上证报,公司网站,深交所,
8 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公司网站
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9 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证券时报,公司网站,深交
资基金修改基金匼同、托管协议的公 所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注册登记机構、基金销售机构处,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基金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招募说明书的复印件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与所公告文本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網站()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中国证监会核准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以仩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基金产品相關公告信息以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您投资前认真了解、阅读产品信息对自身投资决策承担责任。对天天基金平台展示的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官方***95021。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