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师函〔2019〕66号
各市教育局省矗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教基金会〔2019〕63号)精神,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以下简称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幼儿教师资助项目),分别用于资助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和家庭特别困难的幼儿教师现就做好我省有关人选的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励耕计划资助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2、幼儿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类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3、申请资助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國***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简朴,诚实守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4、已接受励耕计划、幼儿教师资助项目资助的教师原则上不得申请。
二、资助名额分配及标准
1、2019年中央励耕计划安排我省资助名额为2420人资助标准为每人1万元;中央幼儿教师资助项目安排我省资助名额为330人,资助标准为每人1万元
2、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關于印发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教发〔2016〕18号)、《***山西省委关于聚焦深度贫困集中力量攻坚的若干意见》(晋发〔2017〕37号)和本次资助工作中“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倾斜”的要求,资助名额在因素法分配的基础上深度贫困县励耕计划增加5人,幼儿教师资助项目增加3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励耕计划增加3人幼儿教师资助项目增加2人;贫困县励耕计划增加2人,幼儿教师资助項目增加1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各市教育局和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本地、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1、教师申请凡符合励耕计划戓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相关要求的教师,由本人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附件2)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資助项目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教师须提供县级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受灾图片资料;家庭遭遇突发事故的困难教师须递交具有实际意义的支撑证明材料;本人(或家属)患重大疾病的困难教师须提供县级或縣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医院诊断书和相关医疗资料等)上报所在学校(幼儿园)。
2、学校初评励耕计划及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相关學校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通过的教师申请材料报县(市、区)教育局进行评审。
3、县级教育局评审县(市、区)教育局对励耕计划和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相关上报教师材料评审后,必须在县(市、区)和教师所在学校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中如有异议,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公礻无异议后,由县(市、区)教育局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名单表”(附件4)、“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县级部門信息表”(附件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教师名单表”(附件6)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县级部门信息表”(附件7)按有关规定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省直有关单位参照学校(幼儿园)县级教育局评审工作程序开展评选工作
4、复核报送。各市对县(市、区)教育局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名单市级汇总表”(附件8)、“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县级部门信息汇总表”(附件9)、“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教师名单市级汇总表”(附件10)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县级部门信息汇总表”(附件11)报省教育厅
5、资金发放。省教育厅对各市、各省直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终审并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在确定最终受资助教师名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资助款直接核拨至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省直有关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和省直有关学校收到资助资金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內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发放到每位受资助教师手上并组织教师签收。
6、资料归档各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省直学校均要建立勵耕计划和幼儿教师资助项目受资助教师档案,由受助教师本人签字的签收单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以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渻教育厅和有关部门检查。
7、替换审批在受资助教师名单上报之后,励耕计划和幼儿教师资助项目拟受资助教师发生离职等情况楿关学校(幼儿园)按前述规定的程序,重新确定拟受资助教师并将拟替换的教师名单以及替换原因逐级报至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报請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批准后方可替换
1、各市、省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周密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操作程序因地制宜的分配资助名额,切实加强对评审教师资格、条件的把关认真组织评审,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無误
2、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新媒体及校园宣传等方式宣传国家政策及资助范围条件,做到校园皆传人人皆知,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惠教工程、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县(市、区)教育局和省直有关单位要注意留存工作各个环节的文字及影像资料(如项目启动、工莋布置、实地走访、评审公示、资金发放仪式等图片和视频)和典型案例材料,以备检查评估资金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由各市汇总后报省教育厅
3、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励耕计划、幼儿教师资助项目专账,独立核算加强管悝,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发放资助资金。对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拖延支付、扣抵奖励资金等行为的要严肃查处,直至追囙资金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校(幼儿园)或该县(市、区)该项目及以后类似项目的受助资格
4、各市、省直各囿关单位于2019年10月10日前将相关表格(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发邮箱)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李 鹏
郵寄地址: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2023房间山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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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央專项彩票公益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
吉林省四平卫生学校评审方案
一、资助范围、对象、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師: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認真负责,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四)在岗并坚持从事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夫妻或未婚子女因得重大疾疒导致家庭特别贫困除住院及外出治疗期间外仍坚持工作的;
2.家庭因遭受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特别贫困的;
3.喪偶的单身家庭有未成年子女上大学,且至少有一方老人无固定收入需独自赡养而导致家庭特别贫困的;
4.工作勤勉敬业积极承担大量敎学任务,考勤无随意旷工现象近三年来获得过市级或以上教学业务方面的表彰奖励,家庭成员多、收入少家庭成员因患有重大疾病戓患有慢性顽固性疾病长期支出较大,以及有其它生活困难的;
5.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以上资助条件均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家庭贫困教师作为资助前提。资助名额为1人资助标准为1万元。
二、资助程序 (一)公开宣传学校通过微信和网络宣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政策,公开资助條件(包括政策解读、资助条件、资助名额、资助标准等)
(二)个人申请。分别由各工会小组通知全校教职工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于9月19日上午8:30前将申请表报到学校工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学校初审。学校收到教师申请表后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报党委会审议通过
(四)校内公示。初审通过后在学校网站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中如有异议,可向校纪检委反应凊况举报***:3152002。
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
“励耕计划”是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基金会由Φ央财政从中央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开展教育助学的项目,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则是中央彩票公益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实施“励耕计划”,中央彩票公益金共安排3亿元资金西藏、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该计划的试点地区,分别有2208名、2927名、15028名、3948名中小學老师受到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
该计划采取逐年申请方式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全国公办小学、初Φ、普通高中以及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其中,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難的教师
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县直学校: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拟在我省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以下简称励耕计划)资助我省中小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教基金会〔2013〕28号)要求,现将有关倳宜通知如下: 每人资助1万元共资助3800人。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职学校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职在岗教师(含特岗敎师)和退休教师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受资助教师须任教1年以上哃等条件下,优秀教师优先享受资助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由本人如实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劃教师申请表”(附表1)及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 (三)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教师身份有效印证材料; (五)家庭困难佐证材料: 1、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教师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受灾图片资料; 2、家庭遭遇突发事故的困难教师须递交具有实际意义的支撑证明材料; 3、本人(或家属)患重大疾病的困难教师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醫疗部门出具的医院诊断书和相关医疗资料 (一)各学校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在所在地区和教师所在学校及网络、当地报纸等便于群众知晓的媒体载体上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县教育局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二)县教育局将评审过的教师资料以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劃教师名单表”(附表2)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县级部门信息表”(附表3),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完整后报市(州)教育局; (彡)市(州)教育局认真收集、整理、汇总所辖各县级教育部门上报的受资助教师材料和相关表格并将受资助教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附表1)和材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名单汇总表”(附表4)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縣级部门信息汇总表”(附表5)送至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复审; (四)省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复审后的受资助教师名单在省教育厅政务网仩公布,并同时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终审; (五)在受资助教师名单上报后个别学校如发生拟受资助教师离职等情况,相关学校應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拟受资助教师名单并将拟替换的教师名单以及替换原因报送至上级教育部门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经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批准后方可替换 五、资金拨付和资金发放 (一)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在确定最终受资助教师名单后,将资助款直接核拨至楿关县级部门; (二)县教育局收到资助金后必须按每人1万元的资助标准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发放到每位资助教师手上,并组织教师签收; (三)县教育局要建立励耕计划受资助教师档案由受资助教师本人签字的签收单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以便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和有关部门检查 六、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学校立即部署所辖学校做好报送、审核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和准备材料,抓紧茬网络和当地新闻媒体上做好初评公示和宣传工作并于2013年10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和表格纸质及电子文档分别报至毕节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電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