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 2004年6月到7月期间,筠连縣巡司镇政府指派镇财政所会计张某到该镇信用社的账户上分两次取出现金23万元,除经单位同意的正常支付9万元后,张某将剩下的14万元用于赌博以及个人生活开支
支持CAJ、PDF文件格式,仅支持PDF格式
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 84-48信箱 大众知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