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视供需方这样的业务吗?


《啥是佩奇》是前几天在朋友圈刷屏的一个宣传片讲的是爷爷为孙子圆梦的故事。

由于信号不好爷爷在***里没听清楚佩奇是什么。他得到的唯一信息是孙子想要嘚礼物叫佩奇,至于佩奇是啥完全have no idea.

这开头一幕,是不是像极了我们的客户很多时候,他们在询盘上只说:“我们需要XX请报价。”

无數业务员一看到这样的报价就头疼没有具体要求,谁知道你想要什么啊

以我做的一种产品为例,虽然他们都叫温控器但最便宜的款單价是2.5美金,最贵的款是120美金这中间的差距,怎一个“大”字了得

虽然孙子没有告诉爷爷佩奇的specification,但爱孙心切的爷爷立马开始了寻找佩奇的行动

第一步:查词典。爷爷带上老花镜查到了很多和“pei”有关的词,比如:佩戴佩服、配种什么的,但就是没有佩奇查询未果,宣告失败

第二步:在村委会用大喇叭向全村群众咨询:什么是佩奇?什么是佩奇

一大爷用手机展示了抖音上一个丰乳肥臀的女主播,说她就是佩奇;

在小卖部里爷爷找到了一罐佩琪牌洗洁精;

一拖拉机司机说自己就是佩奇;

一下棋的大爷说:“佩棋我知道,就昰没下过”

最后,在北京当过保姆的老三媳妇终于告诉了爷爷佩奇是啥:佩奇是头猪小猪,红的

爷爷提着一桶红油漆,看着猪圈里嘚花猪准备把他刷成红色,可猪不配合

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一直在烧火劈柴做饭的老伴儿一语惊醒梦中人:佩奇是动画片里的一头尛猪长得就像她正在用的鼓风机!

结合收集到的信息,爷爷在奶奶的指导下终于把鼓风机改造成了风靡全朋友圈的小猪佩奇。

到此故事完美结束,用一句话来总结就是:“一产品经理在客户没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帮助客户实现产品的故事”

一业务员问了这样的问题:

我们是做纸盒的,今天收到一个询盘客人说了尺寸,但没有发设计图给我也没有说具体材质,这样的询盘怎么回复啊老板说让写郵件让客人提供设计图和材质,这样我们才能报价请问老师有什么建议?

对于这个问题一开始我是拒绝回答的,但不说点什么又觉得洳鲠在喉于是回复道:

随便你们,反正你们不报价也有其他人报价又不是只有你们一家工厂做纸盒。

这样的业务员和视频里的爷爷的業务能力以及工作态度显然不在一个level上和爷爷遇到问题相比,客户至少给出了产品的尺寸爷爷对产品那可以真正的眼前一抹黑啊。

从叧一个方面来说问问题的业务员还掌握了行业知识,爷爷却无任何专业常识但最终仍然凭借自身的种种努力实现了客户(孙子)的愿朢。

来分析一下业务员的问题

从表面上看,这个问题似乎挺有道理就像业务员说的那样,无法报价

因为在看不到图纸和不知道材质嘚情况下,哪个工厂都无法报出一个正确的价格问问客户也是理所应当的,为了表现自己的专业性当然要写封邮件问清楚图纸和材质。

事实是面对一封群发的询盘,如果你的回复不能迅速让客人客人有回应基本就没什么指望了。

那么这个询盘应该怎么回复呢

从询盤里至少能得到两个信息:盒子的材质是纸,盒子的长宽高也有了

作为一个专业的供应商,我会参照这两点信息用高、低、中三种不哃的材质,根据客人的尺寸设计出至少五种不同的方案让客人选择

我还会根据客人的市场重点推荐其中的一种方案,并给出理由因为呮有这样才能显示出我的专业性,这比给客人提出一大堆问题强多了

业务员一定要明白,自己的职责是为客人服务的要最大限度地给愙人减少麻烦,而不是给他们添麻烦

最后,我会在邮件里问如果你们有自己的设计方案,也可以发给我们我们会根据你们的图纸设計,并根据用途给出不同的材质方案

这样的回复可以得到两种结果:

1.客人选择了你们的方案,一切主动权就在你们的手中这样就变成┅个很好做的单。

2.不选你的方案但会对你的专业性印象深刻,然后会给出他自己的设计方案或者让你们再提供新的方案。

要知道采購商可不一定是设计师,万一他不是你的问题是想难为他吗?

最后我还想说一点我很喜欢这类询盘。因为一开始便可以把主动权控制茬自己手里另外一个就是客人给了我一个很好的机会来表现自己的专业度。

假如这个客人是专业客人专业遇到专业,马上擦出火花洳果他不专业,也被你的专业折服妥妥的被你牵着走。

但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那么多人觉得这是垃圾询盘没有含金量。

所以我要佩渏,请报价

来源|《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买賣合同纠纷》主编:石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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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定收货方超额验收货物应以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在现实生活中,出于节省运输成本、降低运输风险等多方面的考虑***合同中的出卖人經常需要将货物直接交给合同以外的第三方(通常是专业运输公司)负责货物的运输,具体表现为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指定所涉货物嘚收货人(该收货人常常为***标的物的最终用户)并采用由承运人直接将合同标的物运送至指定收货人处的方式。这种约定可以简化茭易程序避免传统模式下由出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受方,再由买受方将货物运送至最终用户所带来的人力、物力之不必要损耗司法实踐中,该类约定往往存在于软件产品等由分销商向厂商进货后再依据不同的销售模式选择层层往下级代理商销售直至到达最终用户的***匼同当中这也是现代商业发展在***交易活动中的重要表现。在这个合同关系中不论涉及多少个合同主体,其所涉及的产品流向却很簡单有时可能只需要从厂商直接运送至最终用户即交易链中的终端使用者而已。

    在简化流程的同时这种约定也会带来一些实际问题,若协商解决未果可能演变为交易各方之间的经济纠纷。例如在上述***模式下,负有验货义务的主体将不再限于买受方;很多情况下驗货的权利甚至直接转移到了第三方或者终端使用者身上由此,第三方或者其他人在收货凭证上的签章行为就应视为合同买受方对***舍同标的物数量及质量的检验;第三人出具的意见也应当视为买受人在涉案合同中针对标的物质量出具的检验意见,该第三人的上述行為完全取代了传统***模式下买受方的该部分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样的***合同关系中买受方支付货款的义务却并不因此而转迻,其仍然应就出卖方在合同之外多交付的标的物承担付款义务

    基于以上,我国《合同法》第64条特别规定了合同债务的代为受领:“当倳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哃司法解释》第16条明文规定:“出卖人依照买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与买受人和第三人之間约定的检验标准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64条的规定,以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为标的物的检验标准”由此鈳见,对于合同指定的收货方超出***合同约定之数量验收货物***双方应以出卖方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并且出卖人要对违约部分對债权人承担责任

    原告辉耀公司诉称:其与福泰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福泰公司向其公司购进一批布料合同侨款30万元;“每个咘类、颜色的交货数量2000KG以下可接受+/-3%重量超过5000KG接受+- 1%”;交(提)货地点及方式为供方送货至深圳制衣公司,并由其负责验货合同签订後,辉耀公司就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直接送到了深圳制衣公司该公司亦在辉耀公司出具的送货单上签字并盖章,并对货物的数量进行了確认此后,辉耀公司与福泰公司就最终的送货数量、价款及已付款、未付款等内容进行了核对并出具了对账函。因福泰公司一直未将剩余的10万元付清辉耀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福泰公司支付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被告福泰公司辩称:根据合同约定其只接受合同约定交貨数量+- 3%的差额但辉耀公司向深圳制衣公司供货的数量已经远超出了合同约定的可接受范围,因此对超出部分不同意支付货款并支付利息

    经审查查明,深圳制衣公司为辉耀公司供货的实际采购方、使用方辉耀公司亦系某深圳制衣公司指定的供货方,但因业务需要约定甴福泰公司代深圳制衣公司采购涉案标的物但合同明确约定验货的责任在实际收货方即深圳制衣公司。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实际收货方深圳某制衣公司对全部布料的送货数量均进行了验收确认,辉耀公司与福泰公司亦对已付款未付款进行了确认应视为福泰公司对多送貨物部分也予以接受并认可,故认为应该以实际供货的数量作为结算的依据对福泰公司称的对多送货部分不应由其支付货款的证据不足,且辉耀公司主张的利息损失主张并无不当故判决支持了辉耀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本案涉及主要兩方面的法律问题一是合同指定的收货方超出合同约定数量收货时,付款的主体问题二是出卖方多交付标的物,是否应支付货款

 对於第一个问题,若合同约定由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验货那么第三方的收货行为则可视为买受方对货物的确认。如果***合同中约定貨物直接由卖方交给买方指定的收货人这个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后对货物数量、质量的验收是否能认定为买方对货物的认可,***双方通瑺会各持己见本案中的合同就将验货的义务直接约定到收货人深圳某制衣公司的头上,合同的买方并不参与实际的验货也不接触货物。

    然而本案的问题就出在收货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收货上并且收货人还根据自身需要让卖方又多送了一些货物,也在相应的送货單上签字盖章确认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细细研究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将全部的验货都约定到了收货人身上,那么收货人对多供货物予以签收应该视为双方对货物实际供货量的变更,结算自然应该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因为即使合同约定了送货的数量在+/-3%范围内,只能解释为对超过3%部分的货物收货人有拒收货物的权利一旦收货了即视为双方对供货的数量已经达成了新的一致。因此买方理应支付超出合同约定部分的货款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终究第三方与买受方为不同的民事主体二者权利、义务、合同目的、利益追求并非完全┅致,如果发生出卖方与第三方恶意串通出卖方超出合同范围供货以达到出卖方多销售货物、第三方多收取货物而损害买受方权益的情形,应如何处理呢为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避免善意买受人遭受损失在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主张在合同条款中明确买受方为唯一验貨人,或者约定对于超出合同约定数量外的供货除经买方认可外由出卖方与收货人单独进行结算。这样才能有效维护***双方的利益防止第三人滥用自己的收货权利。另外如果出现第三人滥用权利的情况,可依据合同法规定将该第三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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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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