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年开设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部分高等学校开展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批复》(鲁教高字【2012】6号)相关规定和《山东理笁大学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3]49号)我校今年继续开设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以下统称辅修专業)。有关事宜如下:
1.开设专业(附件1):需由学院申报经学校审核通过方可开设;
2.同一专业招收的辅修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当年招收的主修专业学生数量的50%;
3.辅修专业开班人数不能低于20人;
4.辅修专业教学年限设置为三年,各专业的培养计划由学院提前公布给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时,如果学生主修专业未达到毕业资格要求辅修专业也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1.四年制2017级本科学生和五年制2016级本科学生;
2.学有余力成绩优良,已获2017—2018学年规定学分的学生
1.学生持填写的《山东理工大学攻读辅修专业申请表》(附件2)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报名。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为辅修专业重复报名将取消报名资格。
2.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学校要求学院制定並公布具体选拔细则(主要依据学生兴趣、***、高等数学成绩、大学英语成绩等)。选拔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公示三天学生登陸辅修专业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及详细信息。
公布选拔细则选拔学生 |
六、相关问题请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西校区各学院的学生如果申报经济学院和管理学院相关专业为辅修专业将安排在西校区上课。
七、特别说明: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有關事项的通知》(鲁教学函〔2014〕7号)的要求: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确有学习余力的学生,在校期间修读同层次其他专业课程并达到专业要求的学校可为其颁发辅修专业***(学信网目前不提供对辅修专业的认证查询)。辅修专业證书与学历***配合使用任何学校不得再为学生颁发两个及以上同层次专业的学历***,或在一个学历***上标注两个及以上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