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减持事件,和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一样么?

上市公司发布季报前后,持有上市公司1%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减持股份是否有敏感期减持限制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中两个机构股东,所持股份均未达到5%是否可以互为对手方進行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

时间: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答: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2.19条、《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2.20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7条以及《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等规则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减持股份时有敏感期交易限制如该机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并未控股上市公司的,则不适用前述规定此外,对公司前十大股东之间进行股份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并无明确的限制性规定相关股东应遵守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具体说说是怎么样回事这块的啊... 具体说说是怎么样回事这块的啊

大小股东减持股份是有严格的时间和数量上限制的尤其是大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很大,到期解禁如果全蔀抛售到二级股票市场对股价会造成很大影响,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专门提供了一个为大小股东出售股票和有购买股票需求的基金公司、投资公司、自然法人等投资者提供的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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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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