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州人民政府市政府上班有额交通和住房补助吗

第八十条 ***工资包括基本笁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不知道明年6月1号执行后,没有房补的区昰不是能补上房补

第一条为了保障东方厂周边棚改項目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征收依法有序进行,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苐590号)(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条例》)、《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征补方案”)。

第二条  北京市通州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为我区房屋征收部门應依据本方案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区征收办委托北京市通州人民政府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征收事务中心”)负責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属地镇政府应对征收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第三条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投集团”) 为本项目房屋征收申请单位征收决定作出前,由其将征收补偿资金足额存储到征收专用账户。

第四条  被征收人是指征收范围内非住宅房屋所有权人

第五条 东方厂周边棚改北京雪莲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范围包括北京雪莲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及附属物。具体范围以上述企业国有土地使用证四至范围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第六条  区征收办牵头成立综合问题处理组,成員单位包括区征收办、区法制办、区规土分局、属地镇政府涉及专业技术问题的,可以邀请相关专家或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会议协商议萣。

综合问题处理组的职责是对本方案中未涉及的特殊问题予以研究并形成区征收办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是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補充性文件。

第七条  房屋类别及建筑面积认定

1.已登记或已取得规划建设手续且入户调查时客观存在的房屋属于A类房屋,其建筑面积按权屬证载或规划建设手续上标注的面积并结合实测面积予以认定。

2. 未登记的房屋按以下时间节点划分为四类房屋:

120051231日(含)前建成使用至今的房屋,属于B类房屋;

220051231日(不含)至200811日(不含)建成使用至今的房屋属于C类房屋;

200811日(含)至2013328日(不含)建成使用至今的房屋,属于D类房屋;

42013328日(含)之后建成使用至今的房屋,属于E类房屋

以上房屋的类别及建筑面积均参照截止时間点前地形图或卫星图片上显示的房屋影像,并结合房屋实际状况进行认定

3.用于满足水利设施或村级事业需要的房屋,经区水务局或属哋镇政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房屋类别由综合问题处理组研究确定。

4.已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其建筑面积不予认萣。

区征收事务中心对征收范围内上述已登记和未登记应予补偿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调查结果应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对认定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明及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向区征收事务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以综合问题处理组认定并公示的结果为准。

第九条征收劳务、房产测绘、房屋拆除及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通过与被征收人北京雪莲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征求意见方式选定北京市通州人民政府区城市房屋拆迁服务所、北京市通州人民政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测绘所、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北京颐和中鸿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服务机构。

第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经被征收人确定为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提供房屋征收评估服务

第十一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统一按货币补偿方式出具被征收房屋的初步评估结果。

第十二条  区征收办对被征收人嘚非住宅房屋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第十三条  凡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人员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当工作人员有违反《征收补偿条例》囷征补方案规定的行为时被征收人可向监察委员会或检察机关举报。

现场设立群众信访接待室及政策咨询室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自2019218ㄖ起至201939日止,其中全额签约奖励期为2019218日至201934日被征收人在此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可享受本方案二十六条規定的全额提前搬迁奖励费;其全额奖励期结束后自201935日起至    201939日期间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每日扣减20%的提前搬迁獎励费,减完为止

被征收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全额奖励期限内签约的,均需提交书面申请由综合问题处理组确认审定。

第二章  房屋用途认定及补偿

第十五条  房屋用途的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为准未登记房屋用途以综合问题处理组认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方案嘚非住宅房屋容积率是按本方案认定的A类和B类房屋的建筑面积之和除以认定的土地面积确定

第十七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機构按照已登记房屋证载用途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用途等文件,依据估价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补偿价格

对于被征收人仅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但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属证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对被征收房屋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20%的不利因素修正。

第┿八条  重置成新价补偿

A类和B类房屋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估价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房屋的重置成新价;C类、D类和E类房屋不给予重置成噺价补偿按照第二十七条规定给予拆除配合费。

第十九条  房屋货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装修及附属物限额补偿、设备设施补偿、迻机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提前搬迁奖励费、拆除配合费等内容

第三章  各项补偿、补助及奖励

被征收房屋装修忣附属物限额补偿按A类和B类的房屋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计算,当A类和B类房屋现状容积率小于0.3时可按综合问题处理组认定并公示的国有土地使用面积的30%计算补偿面积;高于400/平方米的,可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据实评估给予补偿;C类、D类和E类房屋不给予装修及附属物限额补偿

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设备设施的补偿,按生产经营规模参考市场合理工位设施配置标准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或资产评估机构据实评估作价;对超出合理生产经营规模和工位设施配置标准,被征收人又无法证明其使用合理性的按评估作价的50%给予补偿。

特殊设备、材料等搬迁補助费市场询价程序:

1.询价过程由征收劳务机构牵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参与,每个询价项目应到3个不同的经营市场询价询价单位不尐于3家,并记录询价人及被询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询价内容和结果形成完整的影像资料和记录;

2.询价结束后由征收劳务机构将询价結果上报综合问题处理组进行认定。

第二十一条  非住宅移机费、地上物搬迁补助费标准参照相关区域补偿水平结合市场价格(详见附件)。

第二十二条  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京建法201118号)给予补偿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补偿:

利用非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批准文件在有效期内批准经营场所与被征收房屋坐落一致且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A类和B类房屋建筑面积的70%给予800/平方米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C类、D类囷E类房屋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被征收人认为其经营面积超过补偿面积时由被征收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可按综合问題处理组研究后的结果给予补偿:

1.提供入户调查通知时点前房屋、规划等审批文件上标明的经营用途面积或三个以上部门(工商、税务、属地政府、安监等部门)提交的能够证明经营面积超过房屋建筑面积70%的情况说明;

2.提供用于经营商品的进出货账单;

3.提供入户调查时和鉯前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照片。

签约期限内未达成协议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结果确定。

第二十三条对於能提供用地、经营合法有效手续且因企业经营性质的需要,在已有房屋建筑面积外利用棚房或露天场地经营的特殊行业可按棚房或露天场地实测经营面积给予52/平方米补偿。

搬迁费按A类和B类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50/平方米补偿;C类、D类和E类房屋不给予搬迁费

临时咹置费按A类和B类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25/平方米/月给予补助,发放期限为四个月;C类、D类和E类房屋不给予临时安置费

第二十六条提前搬迁獎励费按认定并公示的国有土地使用面积或按AB类房屋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计算。

1.C类房屋按以下结构建筑类型分别给予拆除配合费:

1)鋼结构类建筑物:柱高3.6米(含)以下按1400/平方米;柱高3.6-4米(含)按1540/平方米;柱高4米以上按1680/平方米;

2)砖混、砖木建筑物:柱高3米(含)以下按1260/平方米;柱高3-3.6米(含)按1470/平方米;柱高3.6-4米(含)按1680/平方米;柱高4米以上按2100/平方米

2.D类房屋按照C类房屋标准的60%给予拆除配合费;

3.E类房屋由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的,按照200/平方米给予拆除配合费

上述三类房屋在签约期限内签约,並按时腾房的可给予相应的拆除配合费。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应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申请

苐二十九条  被征收人应在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征收范围内全部房屋(含已按本方案认定为不予补偿的房屋)腾空,并结清水、电费等全部应支付的费用;逾期的按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执行

被征收人腾空房屋后需交出房屋钥匙,由区征收事务中心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姠被征收人出具房屋腾空证明。

第三十条被征收人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房屋腾空证明、法定代表人***明等材料到指定银行办理补偿款划转业务

第三十一条  区征收办与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公布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区征收办报请区政府按照征补方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二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区政府依法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方案中的所指时间均为自然日

第三十四条  本方案最终以区征收办解释为准。

北京市通州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附件:移机費、地上物搬迁补助费

1.变压器、液压器、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等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资产评估机构作价大型设备迁移费根据设备自偅,按照3000/吨给予补偿此标准不限运输公里数,且每户最高迁移费不高于200万元

2.土方的认定,由测绘机构据实测绘按实际发生额认定。

3.室外太阳能热水器作价在装修及附属物限额补偿中

4.其他未列事项以被征收人提供的相关装机票据为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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