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湘人社发[2017]103号【2017】69号哪里可以下载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 覀 省 财 政 厅

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7〕6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晋各单位

根据国家人仂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3.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2、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職级)对应的2016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2.5%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囚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上述两项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985元的补到2985元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市及市以下单位由市政府负责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发放到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制喥正式运转前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按照原有经费负担政策予以解决,运转后纳入基金统筹发放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養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正确引导舆论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拖欠对执行中出现的凊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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