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基层就业毕业生:
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规定,学校现启动2015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本通知配有重要说明性附件,请务必在填写前仔细阅读,务请按本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截止报送日期: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截止日均为2015年12月1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学生处不再接收申请,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说明。
1.汇总表中学生在校期间的中信卡卡号,请勿在补偿代偿期间注销,方便学费补偿和可能的贷款代偿的工作需要,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告知学生处。
2. 本科、研究生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3. 对存在选调分派等情况需要二次定岗以及虽不存在二次定岗,但无法直观鉴别工作地点的毕业生,申请时应当出具能够证明从事的工作岗位及实际工作地点符合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该材料需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4.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代偿款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在校期间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且因各种原因未能缴纳足额学费的毕业生,补偿款优先抵扣欠缴的学费。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本年度调整为本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5.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应按毕业时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按期如约还款。只要在确认学生获得贷款代偿资格后,学校才将按有关规定启动代偿工作,在代偿前,学生应确保每月及时足额偿还贷款,避免造成违约的情况。
6. 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以外,对于未满三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毕业生,需由本人及时告知学校取消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并改由本人负责偿还余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对于提前离岗且不及时向学校申请取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一律视为严重违约,国家有关部门会将其不良信用记录置入国家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数据库,请珍爱个人信用记录。
7. 其他不明事宜可向学生处咨询解决。
附件: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体育教育学院的应该可以这么说
但是前提是你的专项成绩一定要好
这样就算进不了大学当老师也能很容易就进俱乐部健身中心什么的
其它专业也不好说吧 现在这年头 多少还是要实力和门路兼具才有好出路啊
话说我是一个很喜欢体育的妹纸
但是听说国内记者就业前景很不好而且大学授课都很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