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这起頗为蹊跷的网络司法拍卖至今仍云遮雾绕。
落槌之后1小时即有神秘的“季总”来电,以被拍卖厂房“内定”为由劝阻拍得者金先生放弃。尽管金先生在规定时间内缴齐了款项可几个月下来,交接手续一直无法办理当地法院还以“标的物评估报告有瑕疵”为理由,撤销了这次拍卖
据中国之声报道,如今盱眙县法院负责新闻宣传的负责人表示,“此事已经了结”“隐瞒产权信息的责任人已对金先生进行了赔偿”。金先生则说到法院方面“现在他们定了两个(规矩),一个就是不准接受任何采访第二是不准讲任何赔偿的事情”,自己甚至都“写过保***了”
纵观这起网络拍卖事件,金先生无疑是财产权益的受害者而法律也规定了救济渠道。根据最高法《關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撤销后,当事人如果“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认为其他主体的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如今既然“隐瞒产权信息的责任人”已对金先生进行了赔偿,而金先生也没有提对法院的索赔追责似乎这件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
问题是如果这起事件的處理过程经得起推敲,为何当地法院还要多此一举不准金先生接受任何采访,甚至不准讲任何赔偿的事情回看新闻报道,确是“疑云密布”挥之难去。
比如根据《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实施网络司法拍卖时应当履行“查明拍卖财產现状、权利负担等内容,并予以说明”等职责如果当地法院也“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审核”,为什么“登记部门登记的有问题同一证仩面有两个产权”“评估公司评估的时候把有证的房产按无证来评估了”,这样明显的标的物瑕疵也没有察觉除了房产登记、评估部门外,负责网络司法拍卖的法院人员有没有失职渎职呢?
不仅如此根据《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撤销网络司法拍卖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必须是基于“数据错误”等原因,并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在这起网络司法拍卖中,拍卖結果“被法院口头撤销了”为什么没有出具书面的撤销裁定书?如果有“异议请求”除了金先生之外,又是哪个“当事人、利害关系囚”为什么不公诸于众?如果是当地法院主动撤销就有违法操作之嫌。
任何一点瑕疵都会遮蔽正义的面庞。一起寻常不过的网络司法拍卖之所以会演变***们关注的舆论焦点,与操作过程的不公开、不透明、不及时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如果任由“疑云密布”卻就此打结,甚至“堵塞言路”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戕害法治权威、司法威信
有关职能部门有必要展开调查,如实还原網络司法拍卖的全过程回答“是否内定”“是否程序违法”“是否失职渎职”等质疑,以公正的处理扫清疑云
编辑 杨林鑫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