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跆拳道教练证怎么考可以推荐

市跆拳道协会关于2016年度跆拳道注册教练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各有关单位、各位注册教练员:

  为了加强跆拳道项目注册教练员培训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注册教练员的执教能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经研究,定于2016年3月1日至3日举办“2016年度注册教练员培训考核学习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6年3月1日(星期二)至3日(星期四),共计3天。

  待定(根据人数确定,另行通知)。

  每人人民币400元(含教材费)。

  (一)请于2016年3月1日(星期二)上午8:40前报到,协会将进行签到并全程录像,迟到者取消其培训资格;

  (二)自备跆拳道道服、道鞋;

  (三)学习期间须自觉遵守协会和学习班的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学习。如有违反者,视情节给予处罚直至取消其培训和考核资格;

  (四)中午午餐自行解决;

  (五)根据本协会2015年12月17日公布的《关于2016年度教练员注册的通知》有关要求,请尚未按要求做好注册各项工作的教练员抓紧时间做好注册有关工作。

  联系人:邹思洁()、华老师

  联系地址:黄浦区学前街135号

  联系***(传真):


原标题:海内外顶尖跆拳道教练员招募,属于精英的平台,你有没有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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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没有教练员证的跆拳道教练。我和另外一个教练员在一个武馆任教练。我们两人各自和武馆方签了一份合同。合同上有一条说;‘因乙方(即我方)教学失误导致学员受伤的,按50%的赔率进行赔偿”。
  事发当日我和另外一个教练一起给学员上课,他是主教,我是助教。上课后课程由他安排,我们分教。然而在他教授的学员中因他的教学安排导致了一个学员严重受伤。事发后武馆方要求我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我的辩解是;“我和这个一起上课教练员是各自和武馆方签订合同的,虽然我和他都是乙方,但是因教学失误的乙方教练员不是我。并且上课我们是分工教学的,事故发生的那个学生是在他的教学指导受伤的。而当时我也是在教授我这边的学生,对他那边的教学安排没有参与议意。所以我可以不被视为因教学失误导致学员受伤的乙方教练员。”我说的情况也属实,并且也有学员作证
  请法律老师帮我分析一下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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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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