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 )是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范的最高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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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实务考点汇总 一级消防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考点汇总
1、燃烧的发展和发生,必须具备3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和引火源(温度)。常见引火源: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然引火源(钾、钠等金属雨水着火)。2、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燃烧可分为着火(点燃、自燃:化学自燃、热自燃)和爆炸(压力变化)。3、闪点是可燃液体性质的主要标志之一,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汽油-50℃、煤油38~74℃)4、闪点<28℃的为甲类;28℃≤闪点<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丙类。5、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1~5℃,并且闪点越低,这一差值越小。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6、根据燃烧前可燃气体与氧气混合状况不同,其燃烧方式分:扩散燃烧、预混燃烧。7、液体燃烧可能发生:闪燃、沸溢、喷溅。8、固体燃烧形式:蒸发燃烧(蜡烛、松香、沥青)、表面燃烧(木炭、焦炭)、***燃烧(木材、煤)、熏烟燃烧(阴燃)、动力燃烧(爆炸)。9、高聚物在燃烧(或***)过程中,会产生CO、NOs(氦氧化物)、HCL、HF、SO2、及COCL2(光气)等有害气体。 火灾燃烧对象的性质分类:ABCDEF。10、火灾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分类:特别重大火灾:30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 重大火灾: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 较大火灾: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 一般火灾: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11、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在我国火灾中居首位。12、建筑火灾蔓延的传热基础:热传导、热对流、热辐射。13、烟气流动的驱动力包括室内外温差引起的烟囱效应,外界风的作用、通风空调系统的影响等。14、建筑火灾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初期增长阶段、充分发展阶段和衰减阶段。15、灭火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冷却灭火、隔离灭火、窒息灭火、化学抑制灭火。16、可燃粉尘爆炸应具备3个条件: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混合到爆炸浓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火源。17、影响可燃气体爆炸极限的几方面:火源能量的影响、初始压力的影响、初温对爆炸极限的影响、惰性气体的影响。18、常见引起爆炸的引火源主要有机械火源、热火源、电火源及化学火源。19、《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中第二类气体中的易燃气体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范畴。所谓易燃气体是指温度在20℃、标准大气压101.3kPa时,爆炸下限≤13%(体积),或燃烧范围不小于12个百分点(爆炸浓度极限的上、下限之差)的气体。20、易燃气体分为两级:Ⅰ级:爆炸下限<10%;或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Ⅱ级:10%≤爆炸下限<13%,并且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实际应用中,通常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21、价键不饱和的易燃气体比相对应价键饱和的易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大。22、易燃液体分级:Ⅰ级:初沸点≤35℃。Ⅱ级:闪点<23℃,并初沸点>35℃。Ⅲ级:闪点≥23℃并≤35℃,且初沸点>35℃;或闪点>35℃并≤60℃,初沸点>35℃且持续燃烧。23、建筑火灾的原因:电气火灾、生产作业类火灾、生活用火不慎、吸烟、***、放火、自燃、雷击、静电等。24、建筑防火的技术方法:、总平面布置、建筑结构防火、建筑材料防火(基本依据)、防火分区分隔、安全疏散(核心内容)、防排烟、建筑防爆和电气防火。25、26、闪点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评定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最直接的指标是蒸气压,蒸气压越高,越易挥发,闪点也越低,由于蒸气压很难测量,所以世界各国都是根据液体的闪点来确定其危险性)。闪点越低的液体,越易挥发而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燃也越容易。对于可燃液体,通常还用自燃点作为评定火灾危险性的标志,自燃点越低的液体,越易发生自燃。27、熔点和燃点是评定其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标志参数。28、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29、生产火灾危险性:甲类:闪点<28℃的液体;爆炸下限<10%的气体。乙类:28℃≤闪点<60℃的液体;爆炸下限≥10%气体。
丙类:闪点≥60℃的液体;可燃固体。30、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甲类:闪点<28℃的液体;爆炸下限<10%的气体,受到水或空气中的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的气体的固体物质。乙类:28℃≤闪点<60℃的液体;爆炸下限≥10%气体。
丙类:闪点≥60℃的液体;可燃固体。1)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2)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31、建筑高度可分为以下两类。(1)单层、多层建筑。27m以下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4m(或已超过24m但为单层)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2)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我国对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称为超高层建筑。33、建筑构件主要包括建筑内的墙、柱、梁、楼板、门、窗等。一般来讲,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构件的燃烧性能,二是构件的耐火极限。耐火建筑构配件在火灾中起着阻止火延、延长支撑时间的作用。34、在防火设计中,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是衡量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的主要指标。建筑耐火等级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楼板、屋顶承重构件和吊顶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36、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也分为一、二、三、四级。 ①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②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一、二级耐火;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37、一、二级耐火等级低层建筑保持6~10m的防火间距。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定为6m。 38、1)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m。2)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3)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39、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时,共防火间距可不限。40、防火间距不足时的消防技术措施1)改变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或减少相邻建筑的开口面积,如开设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或加防火水幕保护。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5)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在设置防火墙时,应兼顾通风排烟和破拆扑救,切忌盲目设置,顾此失彼。41、2)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的窗槛墙。4)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的方式,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42、1)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及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丙类柴油作燃料。2)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3、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4、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楼层;消防水泵房设置在首层时,其疏散门宜直通室外,设置在地下层或楼层上时,其疏散门应靠近安全出口。消防水泵房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电梯机房应与普通电梯机房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分开,如开门,应设甲级防火门。45、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当必须设置在其他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2)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m^2。3)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m^2时,可设置一个出口。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防排烟设施等。46、防火门按耐火极限:防火门分为甲、乙、丙三级,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1.50h、1.00h和0.50h,对应的分别应用于防火墙、疏散楼梯门和竖井检查门。47、防烟分区面积划分: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宜大于500m^2 ,长边不应大于60M。当室内高度超过6m,且具有对流条件时,长边不应大于75m。48、安全疏散基本参数是对建筑安全疏散设计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人员密度计算、疏散宽度指标、疏散距离指标等参数。49、录像厅、放映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1.0人/m^2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0.5人/m^2计算。50、百人宽度指标是每百人在允许疏散时间内,以单股人流形式疏散所需的疏散宽度。百人宽度指标=Nb/At式中Ⅳ----疏散人数(即100人);f----允许疏散时间(min);A----单股人流通行能力(平、坡地面为43人/min;阶梯地面为37人/min);b----单股人流宽度,0.55~0.60m。51、 厂房内疏散出口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m;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4m;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m。52、 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百人不小于0.6m的净宽度计算,且不应小于1.0;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53、 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54、火灾危险性越大,安全疏散距离要求越严;厂房的耐火等级越低,安全疏散距离要求越严;而对于丁、戊类生产,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时,其疏散距离可以不受限制。55、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每个防火分区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每个房间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并应有明显标志。56、(1)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并应符合双向疏散的要求。(2)公共建筑内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每个房间相邻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57、疏散出口数量计算:为保证安全疏散,应控制通过每个安全出口的人数:即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58、 高层建筑的裙房、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m且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其疏散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住宅建筑的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59、60、建筑高度大于24m的病房楼,应在2层及2层以上各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61、①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1x。②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1x。③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1x。病房楼和手术部避难间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01x。62、3)照明电压一般采用220V;携带式照明灯具(俗称行灯)的供电电压不应超过36V;如在金属容器内及特别潮湿场所内作业,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36V以下照明供电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6)插座不宜和照明灯接在同一分支回路上。8)明装吸顶灯具采用木制底台时,应在灯具与底台中间铺垫石板或石棉布。附带镇流器的各式荧光吸顶灯,应在灯具与可燃材料之间加垫瓷夹板隔热,禁止直接***在可燃吊顶上。63、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应按释放源级别和通风条件确定。64、甲、乙类仓库不应设在地下或半地下。发生火灾时室内气温高、烟气浓度比较高,热***产物成分复杂、毒性大、不利于消防救援。65、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宜设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层厂房顶层靠外墙的泄压设施附近。 66、2)单层厂房中如某一部分为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为防止或减少爆炸事故对其他生产部分的破坏,减少人员伤亡,要求甲、乙类生产部位靠外墙设置。67、采暖管道温度大于100℃时,距离不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当温度小于或等于100℃时,距离不小于50mm。68、(2)汽车库或修车库需要采暖时应设集中采暖:①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②I、Ⅱ、Ⅲ类汽车库;③I、Ⅱ类修车库。(3)Ⅳ类汽车库、Ⅲ、Ⅳ类修车库,当采用集中采暖有困难时,可采用火墙采暖,但对容易暴露明火的部位,如炉门、节风门、除灰门,严禁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必须设置在车库外。汽车库采暖部位不应贴邻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布置,以防燃烧、爆炸事故的发生。69、2).甲、乙类生产厂房用的送风和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且其排风设备也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一起。4).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内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车间隔墙等防火分隔物,以防止火灾通过风管道蔓延扩大到建筑的其他部分。70、4).排除、输送温度超过80℃的空气或其他气体以及容易起火的碎屑的管道,与可燃或难燃物体之间应保持不小于150mm的间隙,或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不燃材料隔热,以防止填塞物与构件因受这些高温管道的影响而导致火灾。当管道互为上下布置时,表面温度较高者应布置在上面。5).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道上应设置防火阀:(1)送、回风总管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处,主要防止防火分区或不同防火单元之间的火灾蔓延扩散。(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房间(如重要的会议室、贵宾休息室、多功能厅、贵重物品间等)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如易燃物品实验室、易燃物品仓库等)隔墙及楼板处的送、回风管道,以防机房的火灾通过风管蔓延到建筑物的其他房间,或者防止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发生火灾时经通风管道蔓延到机房或其他部位。(3)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以防火灾穿过楼板蔓延扩大。但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该防火分区内的水平风管与垂直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4)在穿越变形缝的两侧风管上各设一个防火阀,以使防火阀在一定时间内达到耐火完整性和耐火稳定性要求,起到有效隔烟阻火的作用。71、柴油发电机房的防火防爆措施根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丙类柴油作燃料,柴油的闪点不应小于60℃。2.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3.机房内设置的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分隔;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72、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原规定基础上提高一级。73、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74、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不宜采用B2级。75、2)为了日常使用方便和消防人员快速便捷地进入建筑内院救火,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4)规模较大的封闭式商业街、购物中心、游乐场等,进入院内的消防车道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院内道路宽度不应小于6m。76、根据消防登高车的变幅角的范围以及实地作业,高度不大于5m且进深不大于4m的裙房不会影响举高车的操作。因此,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条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条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高度不大于5m。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77、根据登高车的车长15m以及车道的宽度,最小操作场地长度和宽度不宜小于15m×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10m,且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78、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每层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0m和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79、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1)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可共用1台消防电梯。2)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3)消防电梯应具有防火、防烟、防水功能。4)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或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可不设置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②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m2 ,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m2 ;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 ,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m2 。③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5)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6)在扑救建筑火灾过程中,建筑内有大量消防废水流散,电梯井内外要考虑设置排水和挡水设施,并设置可靠的电源和供电线路,以保证电梯可靠运行。因此在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3 ,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且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7)消防电梯的载重量及行驶速度。为了满足消防扑救的需要,消防电梯应选用较大的载重量,一般不应小于800kg,且轿厢尺寸不宜小于1.5m×2m。这样,火灾时可以将一个战斗班的(8人左右)消防队员及随身携带的装备运到火场,同时可以满足用担架抢救伤员的需要。对于医院建筑等类似建筑,消防电梯轿厢内的净面积尚需考虑病人、残障人员等的救援以及方便对外联络的需要。消防电梯要层层停靠,包括地下室各层。为了赢得宝贵的时间,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8)消防电梯的电源及附设操作装置。消防电梯的供电应为消防电源并设备用电源,在最末级配电箱自动切换,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使之能快速回到首层或到达指定楼层;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方便队员与控制中心联络。9)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80、81、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范围: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82、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停机坪起降区常用符号“H”表示,符号所用色彩为白色,需与周围地区取得较好对比时亦可采用***,在浅色地面上时可加上黑色边框,使之更为醒目。83、消防水泵吸水管应保证不漏气,且在布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吸水。2)每台消防水泵应设独立的吸水管。3)当消防主泵为两台或两台以上时,消防备用泵可与消防主泵共用一条吸水管。4)吸水管应尽量简短,减少不必要的配件和附件,以避免吸水管的阻力超过水泵的吸上真空高度。5)吸水管宜有向水泵的上升坡度,一般坡度为0.005。吸水管应采用管顶平接的方式,特别是吸水管的异径管应采用偏心异径管,以防止在吸水管内聚集空气而使水泵叶轮产生气蚀现象。6)吸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时,水流速度宜为1.0~1.2m/s;直径大于或等于DN250时,水流速度宜为1.2~1.6m/s。84、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要求1)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或等于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2)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应能满足消防用水总量的供给要求。3)环状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4)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有条件的应不小于DN150。5)室外消防给水管道设置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的有关规定。85、增(稳)压设备一般由稳压泵、隔膜式气压罐、管道附件及控制装置组成。86、消防储存水容积的要求如下。1)消火栓给水系统的气压罐消防储存水容积应满足火灾初期供2支水***工作30s的消防用水量要求,即Vx=2 ×5×30L=300L。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储存水容积应满足火灾初期供5个喷头工作30s的消防用水量要求,即 Vx=5×1×30L=150L。当消火栓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用气压罐时,其容积应为300L+150L=450L。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Va=(Qp-Qb)t式中
Va----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m3);Qp----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m3/h);Qb----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可连续补充的流量(m3/h);t----火灾延续时间(h)。87、室外消火栓系统设置范围1)在城市、居住区、工厂、仓库等的规划和建筑设计中,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城市、居住区应设市政消火栓。2)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堆场应设室外消火栓。3)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物体积小于或等于3000m3的戊类厂房;或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88、室外消火栓系统设置要求1)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当道路宽度大于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置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3)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4)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以内,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或等于15L/s时,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5)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其保护半径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与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在5~40m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人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内。89、可不设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2)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层、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或等于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90、湿式系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合在环境温度不低于4℃并不高于70℃的环境中使用。91、预作用系统可消除干式系统在喷头开放后延迟喷水的弊病,因此预作用系统可在低温和高温环境中替代干式系统。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漏水,严禁系统误喷的忌水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92、93、洒水喷头结构分类:闭式喷头、开式喷头。洒水喷头***方式分类:下垂型喷头、直立式边墙型喷头、直立型喷头、水平式边墙型喷头、吊顶隐蔽型喷头。 洒水喷头热敏元件分类:玻璃球喷头、易熔元件喷头。94、 同一场所内的喷头应布置在同一个平面上,并应贴近顶板***,使闭式喷头处于有利于接触火灾烟气的位置。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边墙型喷头的两侧1m和前方2m范围内,以及顶板或吊顶下不得有阻挡喷水的障碍物。95、雨淋报警阀是通过电动、机械、或其他方式开启,使水能够自动流入喷水灭火系统并同时进行报警的一种单向阀。96、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检修的地点,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距地面的距离宜为1.2m。水力警铃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其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直径应为20mm,总长度不宜大于20m;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0.05MPa。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对于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对于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97、水流指示器的功能是及时报告发生火灾的部位。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和每个楼层均应设置水流指示器。当水流指示器前端设置控制阀时,应采用信号阀。仓库内顶板下喷头与货架内喷头应分别设置水流指示器。98、水喷雾的灭火机理主要是表面冷却、窒息、乳化和稀释作用。99、水喷雾灭火系统按启动方式可分为电动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和传动管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100、水喷雾灭火系统在北方寒冷地区,应在传动管的最低点设置冷凝器和汽水分离器,以保证传动管不会因冷凝水结冰堵塞。101、防护冷却为目的的水喷雾系统主要适用于以下范围:1.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卸、使用设施和装置的防护冷却。2.火灾危险性大的化工装置及管道,如加热器、反应器、蒸馏塔等的冷却防护。102、 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可设置在以下场所:1.建筑内燃油、燃气的锅炉房,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自备发电机房;2.单台容量在40MW及以上的厂矿企业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W及以上可燃油油浸电厂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W及以上的独立变电所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103、用于灭火控火目的时,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35MPa;用于防护冷却目的时,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2MPa。104、用于灭火控火目的时,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45s;用于液化气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的防护冷却目的时,系统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用于其他设施的防护冷却目的时,系统响应时间不应大于300s。105、通常情况下,喷头的工作压力越高,其水雾滴粒径愈小,雾化效果越好,灭火和冷却的效率也就越高。当水雾喷头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时,能获得良好的分布形状和雾化效果,满足防护冷却的要求;在压力大于或等于0.35MPa时,能获得良好的雾化效果,满足灭火的要求。106、水雾喷头常见的雾化角有45°、60°、90°、120°、150°等五个规格。107、雨淋阀一般有角式雨淋阀和直通式雨淋阀两种。108、水喷雾系统的管道分为雨淋阀前管道和阀后管道两部分。阀后管道应采用内外热镀锌钢管,且管道上不应设置其他用水设施。系统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系统管道的连接,应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或螺纹、法兰连接。镀锌管道不得采用电焊、气焊挖孔、热煨弯或其它破坏镀锌层的操作。系统管道采用钢管时,管径不应小于25mm;采用铜管时,管径不应小于20mm。系统管道的最低处或水容易聚集的地方应设置泻水阀。109、细水雾是指在最小设计工作压力下,经喷头喷出并在喷头轴线下方1.0m处的平面上形成的雾滴粒径Dv0.50小于200μm,Dv0.99小于400μm的水雾滴。110、细水雾的灭火机理主要是表面冷却、窒息、辐射热阻隔和浸湿作用。111、全淹没式系统:是指向整个防护区内喷放细水雾,并持续一定时间,保护其内部所有保护对象的系统应用方式。全淹没式系统适用于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的火灾。112、局部应用式系统:是指直接向保护对象喷放细水雾,并持续一定时间,保护空间内某具体保护对象的系统应用方式。局部应用式系统适于扑救大空间内具体保护对象的火灾。113、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范围1. 细水雾灭火系统不能直接用于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火灾。2.细水雾灭火系统不能直接应用于可燃气体火灾,包括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化气体的场合。3.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可燃固体深位火灾。114、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基本设计参数应根据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特性和防护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喷头的最低设计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20 MPa。115、细水雾灭火闭式系统的作用面积不宜小于140m^2,每套泵组所带喷头数量不应超过100只。116、细水雾灭火开式系统的设计响应时间不应大于30s。采用全淹没应用方式的瓶组式系统,当同一防护区内采用多组瓶组时,各瓶组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应大于2s。117、系统应按喷头的型号规格存储备用喷头,其数量不应小于相同型号规格喷头实际设计使 用总数的1%,且分别不应少于5只。118、常用的气体灭火系统有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热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几种。119、管网系统又可分为组合分配系统和单元独立系统。120、 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建筑物构件耐火时间(一般为30min)包括:探测火灾时间、延时时间、释放灭火剂时间及保持灭火剂设计浓度的浸渍时间。延时时间为30s、释放灭火剂时间对于扑救表面火灾应不大于1min;对于扑救固体深位火灾不应大于7min。121、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122、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123、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每小时5次。124、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5MPa。125、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者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126、目前我国二氧化碳储存装置均为储存压力5.17MPa规格,储存装置为无缝钢质容器,它由容器阀、连接软管、钢瓶组成,耐压值为22.05MPa。127、容器阀按其结构形式,可分为差动式和膜片式两种。容器阀的启动方式一般有手动启动、气启动、电磁启动和电爆启动等方式。128、泡沫灭火系统一般由泡沫液、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压力容器、泡沫产生装置、火灾探测与启动控制装置、控制阀门及管道等系统组件组成。按喷射方式分为液上喷射、液下喷射、半液下喷射129、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选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单罐容量不大于5000m3的甲、乙类固定顶与内浮顶油罐和单罐容量不大于10000m3的丙类固定顶与内浮顶油罐,可选用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130、非水溶性液体储罐液下或半液下喷射系统,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5.0L/(min.m2),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40min。131、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0min;泡沫混合液与水的连续供给时间之和应不小于60min。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手动功能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机械手动启动力不应超过180N。132、普通干粉灭火剂:灭B、C、E类火灾,又称BC干粉灭火剂(碳酸氢钠类)。多用途干粉灭火剂扑救A类、B类、C类、E类火灾,因而又称为ABC干粉灭火剂。(磷酸盐)专用干粉灭火剂扑救D类火灾,又称为D类专用干粉灭火剂。(石墨类、氯化钠类、碳酸氢钠)133、注意事项:1)BC类与ABC类干粉不能兼容。2)BC类干粉与蛋白泡沫或者化学泡沫不兼容。因为干粉对蛋白泡沫和一般合成泡沫有较大的破坏作用。3)对于一些扩散性很强的气体,如:氢气、乙炔气体,干粉喷射后难以稀释整个空间的气体,对于精密仪器、仪表会留下残渣,用于粉灭火不适用。4)干粉灭火系统是重要的灭火设施,不是考虑了这种灭火手段后,就不必考虑其他辅助设施。例如易燃可燃液体贮罐发生火灾,采用干粉灭火系统扑救火灾的同时,消防冷却用水也是不可少的。其次,在防护区的设置上,应正确划分防护区的范围,确定防护区的位置。全淹没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大于30s。全淹没灭火系统喷头布置,应使防护区内灭火剂分布均匀。防护区应设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134、135、13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组成。 137、系统分类及适用范围:(一)区域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适用于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二)集中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适用于具有联动要求的保护对象。(三)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一般适用于建筑群或体量很大的保护对象,这些保护对象中可能设置几个消防控制室,也可能由于分期建设而采用了不同企业的产品或同一企业不同系列的产品,或由于系统容量限制而设置了多个起集中作用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等情况,这些情况下均应选择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138、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间距要求2)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火灾探测器的***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间距的1/2。3)点型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4)点型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5)点型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139、探测区域的每个房间应至少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不应小于式(3--9--1)的计算值,即N=S/KA式中
N----探测器数量(只),N应取整数;S----该探测区域面积(m?);A----探测器的保护面积(m?);K----修正系数,容纳人数超过10000人的公共场所宜取0.7~0.8;容纳人数为人的公共场所宜取0.8~0.9,容纳人数为500~2000人的公共场所宜取0.9~1.0,其他场所可取1.0。140、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出入口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141、火灾警报器应设置在每个楼层的楼梯15、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等处的明显部位,且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火灾警报器设置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142、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25m,走道末端距最近的扬声器距离不大于12.5m;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0W。壁挂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143、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3)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4)消防控制室内严禁有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5)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144、多层建筑优先采用自然排烟方式,高层建筑受(室外风速、风压、风向等)影响一般采用机械排烟方式较多。 145、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场所不应设置百叶窗,不宜设置可开启外窗。146、2)人防工程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①建筑面积大于50m?,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大厅。②丙、丁类生产车间。③总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④电影放映间、舞台等。3)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小于1000m?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可选机械排烟系统)。需要注意的是,在同一个防烟分区内不应同时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和机械排烟方式,因为两种方式相互之间对气流造成干扰,影响排烟效果。147、当采用金属风道时,管道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采用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s;当采用土建风道时,不应大于10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148、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 s内联动开启同一排烟区域的全部排烟阀(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应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149、疏散走道、楼梯间的建筑空间高度不大于8m的场所,应选择应急供电电压为安全电压的消防应急灯具;采用非安全电压时,外露接线盒和消防应急灯具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54的要求。150、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设计应能保证系统具有实时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151、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设置,地级及以上城市应设置一个或多个远程监控系统,并且单个远程监控系统的联网用户数量不宜大于5000个。 监控中心设置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中。152、监控中心的电源应按所在建筑物的最高负荷等级配置,且不低于二级负荷。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有主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自动切换装置。备用电源的电池容量应能保证传输装置在正常监视状态下不少于工作8h。153、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低于额定充装量的95%就应进行检修。在距燃烧处5m左右,放下灭火器,先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握在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处。 扑救电气火灾时,如电压超过600V,应先断电后灭火。154、单位配置灭火器的最小灭火级别Q=KS/UQ--最小灭火级别(A或B)2S--单元保护面积(m)22U--A类或B类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的最大保护面积(m/A或m/B)K--修正系数。15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备用电源种类:不适宜应急发电机组、适宜消防应急电源。156、其他建筑、场所的火灾特点:(一)具有火灾爆炸的高危性(二)具有火灾危险源的流动性(三)具有火灾规模大的危险性(四)具有灭火救援的艰难性(五)具有火灾损失无法估量的可能性。157、石油化工火灾特点:(一)爆炸与燃烧并存,易造***员伤亡(二)燃烧速度快、火势发展迅猛(三)易形成立体火灾(四)火灾扑救困难。158、罐区防火设计: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等,应设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设置在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存放。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当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带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平坦、开阔等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带。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159、车站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当地下多线换乘车站共用一个站厅公共区时,站厅公共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0m?。设备管理区应与公共区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公共区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m?。设备管理区的防火分区位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位于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160、车站的每个站厅公共区均应设置不少于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且两个安全出入通道口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0m。161、1)公共区单向通行人行楼梯宽度不应小于1.8m,双向通行不应小于2.4m。2)设备、管理区房间单面布置时,疏散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双面布置时,不应小于1.5m。3)区间通向站台的人行楼梯宽度,不应小于1.1m。162、附属构建物(用房)应靠近隧道出入口或疏散通道、疏散联络道等设置。附属构建物(用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建筑构件,其隔墙上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163、双层隧道上下层车道之问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设置疏散楼梯,火灾时通过疏散楼梯至另一层隧道,间距一般取100m左右。164、隧道内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隧道内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洞口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30L/s,消火栓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严寒地区隧道洞口处消火栓给水干管宜设置保温设施。165、长度大于1000m的其他交通隧道应设置应急照明系统。应急照明应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方式,并保证照明中断时间不超过0.3s。166、加油加气站平面布局:1)车辆人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2)站区内停车位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站内车道或停车位宽度应按车辆类型确定。CNG加气母站内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5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9m;其他类型加油加气站的车道或停车位,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6m。②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③站内停车位应为平坡,道路坡度不应大于8%,且宜坡向站外。④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停车位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167、1)加油加气站内的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0.25h,顶棚其他部分不得采用燃烧体建造。4)加油岛、加气岛及汽车加油、加气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或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168、169、170、飞机库的分类(一)1类飞机库: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一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为m^2的飞机库为I类飞机库。(二)Ⅱ类飞机库: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一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3001m^2小于5000m^2的飞机库为Ⅱ类飞机库。该类型飞机库仅能停放和维修1~2架中型飞机。(三)Ⅲ类飞机库: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一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等于或小于3000m^2的飞机库为Ⅲ类飞机库。该类型飞机库只能停放和维修小型飞机。171、飞机库内不宜设置办公室、资料室、休息室等用房,需设置少量这些用房时,宜靠外墙设置,并应有直通安全出口或疏散走道的措施,办公室、资料室、休息室等用房与飞机停放和维修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l.50h的顶板隔开,隔墙上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墙。172、按照停车数量和建筑面积分类1) I 类汽车库:停车数量大于300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 000m^2的汽车库为I类汽车库。2)Ⅱ类汽车库:停车数量大于150辆小于等于300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5 000m^2小于等于10 000m^2的汽车库为Ⅱ类汽车库。3)Ⅲ类汽车库:停车数量大于50辆小于等于150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2 000m^2小于等于5 000m^2的汽车库为Ⅲ类汽车库。4)Ⅳ类汽车库:停车数量小于等于50辆或总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 000m^2的汽车库为Ⅳ类汽车库。173、根据修车库车位数和建筑面积(停车场)1)Ⅰ类修车库:修车库车位数大于15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修车库为I类修车库。(车数>400)2)Ⅱ类修车库:修车库车位数大于5辆小于等于15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小于等于3000m^2的汽车库为Ⅱ类修车库。(400≥车数≥251)3)Ⅲ类修车库:修车库车位数大于2辆小于等于5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小于等于1000m^2的修车库为Ⅲ类修车库。(101≤车数≤250)4)Ⅳ类修车库:修车库车位数小于等于2辆或总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0m:的修车库为Ⅳ类修车库。(≤100) 174、汽车库、修车库之间及汽车库、修车库与除甲类物品仓库外的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单位:m)176、洁净厂房符合下列要求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1)甲、乙类生产厂房每层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m^2,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员总数不超过5人2)丙类生产区的建筑面积不超过250m^2,且同一时间内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3)丁类生产区的建筑面积不超过400m^2,且同一时间内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177、当信息机房与其他性质的用房设置在同一幢建筑内时,宜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内的第二、三层,并应尽量避免与商场、宾馆、餐饮娱乐等影响机房安全的场所设在同一幢建筑物内。数据中心内放置设备计算机的机房不宜超过5层。 17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179、古建筑内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消防安全警示标志。180、4)古建筑内严禁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和电炉等电加热器具,不准使用荧光灯和大于60W的白炽灯。如确需***照明灯具和电气设备,应严格执行有关电气***使用的技术规范和规程。灯饰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且不得靠近可燃物。5)古建筑内的电气线路,一律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并采用阻燃聚氯乙烯穿管保护或穿金属管敷设,不得直接敷设在梁、柱、枋等可燃构件上。181、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残疾人员活动场所。医院病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人防工程内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人防工程内地下商店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182、工程内设置有旅店、病房、员工宿舍时,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并应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分区,其疏散楼梯不得与其他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共用。183、人防工程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应大于500m^2。当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局部设置时,增加的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①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采用A级装修材料装修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2。②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m^2。当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也不得增加。184、1)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灭火剂储瓶室、变配电室、通信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可燃物存放量平均值超过30kg/m^2火灾荷载密度的房间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墙上如设门应设置常闭的甲级防火门。2)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墙上应设置常闭的甲级防火门,并应设置高150mm的不燃烧、不渗漏的门槛,地面不得设置地漏。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隔墙上如设门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185、
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且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容纳人数不大于30人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有仅用于采光或进风用的竖井,且竖井内有金属梯直通地面、防火分区通向竖井处设置有不低于乙级的常闭防火门时,可只设置一个通向室外、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也可设置一个与相邻防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3人的防火分区,可只设置一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一个疏散出口。186、火灾风险评估可分为:预先评估和现状评估。187、火灾风险评估的基本流程:1、前期准备2、火灾危险源的识别3、定性、定量评估4、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评估5、确定对策、措施及建议6、确定评估结论7、编制火灾风险评估报告。188、第一类危险源是指产生能量的能量源或拥有能量的载体。(可燃物、火灾烟气及燃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约束、限制能量屏蔽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因素。(防止火灾发生、减小火灾损失采取的消防措施中的隐患)189、火灾发展过程:起火(阴燃或明火引起)、增长、充分发展、衰退直至最终熄灭等阶段。190、消防工作的主要对象就是围绕五要素进行控制。控制分2类:对存在生产生活用燃烧的场所,将燃烧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控制的对象就是时间和空间;除此之外的任何场所,控制不发生燃烧。控制的对象是燃烧3要素,即控制这3要素同时出现的条件。191、火灾引起的客观因素:电气引起火灾、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火灾、气象因素引起火灾。全国火灾统计中,电气火灾居于火灾原因的首位。爆炸一般是由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的。192建筑被动防火:1、防火间距2、耐火等级3、防火分区4、消防扑救条件5、防火分隔措施。建筑主动防火:1、灭火器材2、消防给水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防排烟系统5、自动灭火系统6、疏散系统。 193、事件树的编制程序:1、确定初始事件2、判定安全功能3、绘制事件树4、简化事件树。194、人员安全疏散分析目地是通过计算可用疏散时间(ASET)和必需疏散时间(RSET),判定人员疏散过程是否安全。 195、人员疏散时间必须确定人员疏散时关于人数、行走速度、比流量、有效宽度等相关参数。196、疏散走道和出口的净宽应按下列要求计算:1、对于走廊或过道,为从一侧墙到另一侧墙之间的距离。2、对于楼梯间,为踏步两扶手间的宽度。3、对于门扇,为门在其开启状态时的实际通道宽度。4、对于布置固定座位的通道,为沿走道布置的座位之间的距离或两排座位中间最狭窄处之间的距离。百度搜索“就爱阅读”,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就爱阅读网,您的在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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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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