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州县逐卜乡老战士农绍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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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龙州县逐卜乡
地名:逐卜乡隶属:行政代码:代码前6位:451423长途区号:0771 邮政编码:532200车牌号码:桂F行政级别:乡人口数量:约1.78万人人口密度:80人/km2辖区面积:221.56平方公里 逐卜乡相关网站:··············
  逐卜乡位于龙州县中北部,东北面与大新县交界,西南面与响水镇、上龙乡、金龙镇相邻。乡政府所在地距离县城中心48公里。全乡现有11个村委会,124个自然屯,2003年人口17840人。全乡土地面积221.56平方公里,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生活用水用电均可满足要求。
逐卜乡自然资源丰富,地处国家级弄岗自然保护区,该区系经国务院1980年国发(80)323号文件批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珍稀动物黑叶猴、犀鸟和珍贵植物枧木、金丝李、金花茶名贵药材等。
逐卜乡有1所中学,8所小学。逐卜乡黑皮果蔗已成为区内外品牌,近几年热销湖南、湖北、贵州、广东等省。果蔗品质优良,节长匀称、脆甜可口,耐贮运,深受外商喜爱。
    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盛产甘蔗、水稻、蔬菜、鱼类、生猪、鸡鸭、木材等,乡镇柏油路直通往县城,全乡124个自然屯均能通汽车,交通较便利。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发展较快。联通通信、移动通信已开通,通讯便利,基础设施较好。年财政收入400多万元。.
以下地名与逐卜乡面积相当:
逐卜乡区划 220 牌宗村
220 三叉村
220 广合村
220 崇德村
220 锦阁村
210 逐卜村
220 板要村
220 卫国村
220 峪阳村
220 立信村
220 弄岗村
逐卜乡网友签到处↓ 元芳,你对逐卜乡怎么看? ---说两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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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州县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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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政办发〔2016〕12号
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州县推进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州县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 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2016年8月9日
龙州县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发展实施方案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7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产业融合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转方式、推融合、强产业、促跨越”为总体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突出绿色生态优势,突出产村和农旅融合,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乡村休闲旅业,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为“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农村产业与特色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新农村建设与特色城镇协调推进,农村产业集聚与城乡规划发展统筹布局。
&&& 2.坚持多种业态与多元主体融合发展,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与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发展壮大,加大创新业态发展与培育新型主体力度,切实增强龙头示范带动与增加社会资本投入。
&&& 3.坚持市场导向与利益共享融合发展,既要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要发挥新型主体带动,又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同时,注重推进区域特色发展与农村产业链延伸,注重提升内生动力与机制体制创新能力。
&&& 4.坚持平台支撑与社会服务融合发展,着力于重大项目建设与财政倾斜支持,着力于信息平台建设与成果综合利用,着力于金融保险发展与人才科技条件支撑。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我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逐渐形成,推动我县一二三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使农业与加工业、旅游业、边境贸易、服务业联系日趋紧密,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二、产业融合发展主要任务
(一)推进特色生态城镇建设。将农村产业融合与城镇规划建设有机融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各乡镇及产业园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等集中。加强城镇规划标准建设、技术指导和市场开发,找准城镇优势基础,整合专项资金,依托企业投资,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观光、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形成特色产业与小城镇建设的深度融合,带动上下游多个产业发展。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重点推进龙州镇、水口镇、下冻镇、金龙镇、上金乡、上龙乡、逐卜乡等乡镇以及一批乡级、村级试点示范工作。升级风貌改造工程,2016--2020年,结合旅游强县建设,组织创建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6个乡镇建设示范工程。突出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乡镇的进城落户的户籍准入条件,全面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多措并举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口岸办〈商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负责)
(二)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推进农林牧结合和种养加一体,实施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10+3”提升行动,打造一批亿元大产业,带动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加快绿色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着重抓好农作物秸秆、农田残膜、植物残叶和畜禽粪便等生态循环资源利用,立足资源优势,发展“猪--沼--果”、“稻鱼共生”、“一蔗两用”等生态循环模式。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开展左江河流域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试点。加快推广生猪全程高架网床+有益微生物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鼓励发展林下养鸡、中草药种植及蔗海养鸡等林下生态经济。完善县、乡、村级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全程监管质量追溯制度。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强化与越南等东盟国家为重点的开放开发,深化县域及周边区域农业合作。(县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科技局等负责)
&&& (三)延伸农业产业链。大力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加工园区建设,建立财政补贴和政策扶持精深加工企业发展,引导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和优势主产区集聚发展。鼓励扶持糖料蔗、坚果、果蔬、桑蚕、茶叶、中药材、水果、牛羊、鱼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构建农产品跨区域流通体系,加强水果、蔬菜等大宗时令农产品的冷链物流系统建设,加快农贸市场建设规划,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大力推广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和农校对接,鼓励支持企业开设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组织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农业展、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等展销促销活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口岸办〈商务局〉、供销社、农业局、投资促进局等负责)
&&& (四)拓展农业多功能。大力推进上龙乡、下冻镇、逐卜乡等乡镇现代农业建设,以服务乡镇、富裕农民为中心,以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抓手,以特色产业发展为基础,创新推动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科普农业发展,加快农业产业优化升级,探索形成以设施、生态、观光休闲、旅游等为特征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我县生态长寿乡、民俗民情多样、山水风光秀美等特色优势资源,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生态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开拓山水田园、农家乐、休闲养生、旅游互补、科普、渔乐休闲、节庆休闲等富有我县特色的经营模式,加快发展长寿养生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弄岗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注重彰显壮乡壮韵,实施12个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对相关传统村落文化进行保护发展。推进红色旅游建设,积极开发建设国家湿地森林公园、上金国际旅游度假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山岩画文化景观,努力建成生态保护、资源培育、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性标杆。挖掘传承农耕文化和特色民俗文化,做好“那”文化、上金人间仙境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纵深推进“美丽广西?清洁田园”乡村建设,深入开展生态乡村活动,大力推进产村融合、农旅融合,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县农业局、旅游发展局、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乡村办、民政局等负责)
&&& (五)创新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大力创新应用互联网、大数据、农业云、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合理运用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遥感航拍规划,对农业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实行全程监测,建立信息预警体系。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快建设邮政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和“乐村淘”商务配送中心,完善综合服务网络。推动发展大型机械租赁、乡村旅游设施设备和物业租赁等生产租赁业务。鼓励发展农产品定制服务、众筹农业、创意农业、会展农业等新型业态。(县农业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口岸办〈商务局〉、林业局等负责)
&& &(六)引导产业聚集发展。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科学开展区域产业功能布局。推进“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引导和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档升级我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2016年基本建成1个自治区级、1个市级、1个县级和1个乡级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加大产业发展指导规划,扶持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依托我县生态资源优势和农产品地理标识,突出针对果、菜、茶、药等特色产业,打造一批具有我县生态特色、地域标识特色和壮族产业特色的大品牌。创新科研体制机制,依托示范园区和整合当地农业科研院所、创新技术团队等技术力量,培育壮大一批育种育苗、栽培管理等领域的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应用企业集群。(县农业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财政局、口岸办〈商务局〉、林业局、广西农垦国有龙北总场等负责)
&&& (七)支持贫困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广西扶贫攻坚“十大行动”,重点针对全县47个贫困村开展产业扶贫行动,做好贫困村产业发展规划,整合各部门资金和资源等,大力支持发展贫困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长寿产业、生态产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推进贫困村农村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和贫困村电商,加强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模式,让贫困农户更多参与产业增值收益分配。寻求发达地区与我县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合作。(县发展改革局、扶贫办、农业局、口岸办〈商务局〉、金融办、旅游发展局等负责)
三、产业融合发展保障措施
(一)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开展乡村旅游、发展农产品加工和电商销售等经营活动。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鼓励土地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带动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和鼓励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用于扶持的项目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直接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直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至经营主体账户。支持新型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土地托管、联耕联种和种苗繁育、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实施龙头企业成长计划,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林业、农场、水产畜牧重点龙头企业,加强龙头企业“产--加--销”一体化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一批大品牌,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县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等负责)
(二)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加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合作方式、农村金融体系、联合社治理机制等方面创新。深入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加快对网络空白和薄弱地区的网点布局。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辐射带动系统发展的社有企业,培育有实力的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全流程、综合***务。创新发展新型业态,搭建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拓展经营服务领域,由主要从事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延伸,大力开展乡镇综合超市、农资配送中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新兴产业经营服务,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把县级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县供销社等负责)
(三)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加快推动我县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改革发展。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培育发展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建设完善一批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行业自律、教育培训、品牌营销、组织交流、信息发布、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转移、委托、授权职能和购买服务,将质量检测、信用评估等适合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移交行业协会。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教育机构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共同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品牌创建、统一营销等多种联盟方式建设。(县农业局、科技局负责)
(四)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我县特色种养业,利用农村“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实行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同等对待。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可以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要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口岸办〈商务局〉、林业局、旅游发展局等负责)
&&& (五)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探索制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探索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的收益。(县农业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口岸办〈商务局〉、工商和质监局、金融办,农业银行龙州县支行,龙州农村商业银行等负责)
&&& (六)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与农业保险、担保等相结合,探索构建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防范机制。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巩固和完善“合同帮农”机制,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县农业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司法局、工商和质监局、金融办,农业银行龙州县支行,龙州农村商业银行等负责)
&&& (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以县为基础,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互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在线技术支持体系,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其他创业服务。引进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到我县开展农技服务,鼓励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为创新创业提供支持。积极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所,引导其健康发展。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县农业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口岸办〈商务局〉等负责)
&&& (八)健全财税支持机制。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县级财政要整合统筹涉农资金,保障对农村产业融合的投入,年度预算内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农村产业融合领域。(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等负责)
&&& (九)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完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广“信贷贴息”模式,力争在各行政村建立“‘三农’金融服务室”,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推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服务全覆盖。加大财税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将更多资源投向“三农”,加大农业农村重点领域金融供给,实现涉农信贷投放规模持续增长。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含林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合作关系,以产业链金融模式支持农村产业整合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发展农业保险,扩大糖料蔗等农业保险品种和覆盖面,加快推进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范围。(县金融办、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发展改革局等负责)
&&& (十)强化基础支撑。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完善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推动清洁乡村、生态乡村活动常态化、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着力推进改房、改水、改厕、改能、改路“五改”工程。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旅***务中心等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强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人才和科技支撑,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到农村创业。鼓励科研人员到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支持农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农产品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科技创新。(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口岸办〈商务局〉、科技局、农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旅游发展局,中国电信龙州分公司等负责)
& &&(十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要有抓手有平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尤其要以“10+3”农业特色产业提升行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糖料蔗“双高”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等载体为抓手,多措并举,落实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措施,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创造性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县农业局要牵头抓好试点工作,并会同各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每年底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等负责)
四、明确职责
各职能部门按本实施方案的分工和要求,各司其职,注重协调配合,全力推进全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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