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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四义与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行政监督一审行政判决书 - 崇法判决书查询系统
黄四义与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行政监督一审行政判决书
汉川市人民法院&&&&&&&& &&&&浏览:1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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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7)鄂0984行初46号
原告黄四X,男,汉族,住汉川市。
委托代理人熊敏,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代为提起诉讼、申请回避,代为增加、变更、放弃、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
被告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住所地: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中洲大院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林,该农场场长。
委托代理人张国才,该农场司法所所长。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委托代理人张皓,湖北松竹梅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原告黄四X与被告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一案,原告黄四X于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熊敏,被告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的委托代理人张国才、张皓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黄四X诉称,日,原告委托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熊敏律师向被告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日,被告作出回复函告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对象错误,望你向法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申请。日,原告又一次向被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日,被告作出回复函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与客观事实不符,申请内容不明确。日,按被告要求再一次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日,被告作出回复函告知: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公开信息。原告认为,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被告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其拒绝向原告公开,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1、责令被告针对原告申请公开事项重新作出答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2、责令被告公开政府土地回收决定及回收公告;3、责令被告公开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许可文件、附图及附件;4、责令被告公开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回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5、责令被告公开回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6、责令被告公开回收土地经农场和所涉及的职工确认的现状调查结果;7、责令被告公开回收土地的各项费用支付情况;8、责令被告公开土地回收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调查登记结果及确认结果;9、责令被告公开原告被回收土地的面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具体数量。10、判令诉讼费用由本案被告承担。
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
1、EMS全球邮政快递单(2),快递查询单;
回复函(日);拟证明原告向被告申请过政府信息公开,被告回复函内容违法。
2、EMS全球邮政快递单(5),快递查询单;
回复函(日);EMS全球邮政快递单(5)快递查询单;EMS全球邮政快递单(8)快递查询单;回复函(日)
拟证明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拒绝向原告公开政府信息。
3、中洲农场关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中洲段经营田回收及房屋拆迁的实施方案;统计表格。拟证明原告申请的信息,是被告制作或获取的信息。
被告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辩称,一、原告历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农场领导个人及其被告给予的答复符合实际情况。二、原告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被告公开的信息。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被告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为支持其答辩意见,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
1、***孝感市委办公室文件孝办法(2003)1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国营中洲垸农场委员会、市中洲垸农场管理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2、***汉川市委办公室文件川办发(2004)39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委员会、市中洲农场管理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拟证明孝感市政府和汉川市政府授权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的行政职责。3、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川段建设协调指挥部文件武环川指(2015)1号,发文日期日。4、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办公室文件中洲场办文(2015)5号《中洲农场关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中洲段经营田回收及房屋拆迁的实施方案,发文日期日;5、中洲农场《关于高速公路建设致全场农工朋友的公开信》发文日期日;6、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瑞丰大队《关于在高速公路瑞丰八队段面实行收地放线的通知》发文日期日。拟证明被告已将有关信息的公开。
经庭审举证、质证,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的质证意见:证据1、2证明被告有土地征收、征用的行政职责;证据3是原告在本次诉讼中,由被告提供;证据4的合法性、关联性不予认可;证据5、6都是在本次诉讼中知晓的。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明目的不予认可。对原、被告双方无争议的证据,本院确认其证据效力,对有争议的证据,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符合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要求,其证明目的即原告曾多次向被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予以采信。
经审理查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建设需要征用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的部分土地,原告黄四X系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冯家口队农工,其耕种的部分经营地也在被征用之列。为知晓被征用土地的补偿情况,原告于日至日三次委托律师向被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原告对被告的答复不服,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如前所述。
另查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诉讼请求第2、3、4、5项内容已通过其他途径知晓,原告诉讼请求第6、8、9项内容,被告用书面表格形式通过本院向原告等10人邮寄告知,原告诉讼请求中第7项内容因表述不明确,经庭审原告释明为: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建设对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的土地补偿资金的支付情况,被告同意在能够获取信息的范围内向原告答复。
本院认为,根据《***孝感市国营中洲垸农场委员会、市中洲垸农场管理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委员会、市中洲农场管理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两个文件精神,被告有部分土地征收、征用、补偿的行政职责。通过案件审理,原告申请被告政府信息公开的部分内容,是被告制作或者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对此部分信息,在原告委托律师向被告申请信息公开时,被告应当明确告知,对与其职责无关的内容,因对申请事项涉及的职责分工与处理部门比原告更具有专业判断能力,按照公正、高效、便民的权利行使原则,应当尽可能指出正确的职能部门方便原告获取政府信息。被告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答辩意见没有法律依据,不予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黄四X公开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建设对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的土地补偿资金(截止时间为本判决生效之日)的支付情况。
本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张鸿冰
审 判 员  朱少华
人民陪审员  黄伏军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何婵月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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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
案件类型: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中洲农场】历史_中洲农场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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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农场】历史收藏
湖北汉川中洲农场中洲农场1957年底创建于中洲湖区,是一个正县级国有农业企业。该场位于汉川市境内西北部,地跨东径113度26分至113度33分、北纬30度37分至30度41分之间,西与天门市净坛乡接壤,天门南支河横穿其间。农场东西跨度13.5千米,南北最大纵距7千米,总承雨面积55.6平方千米,耕地5.3万亩。辖区土壤母质为河流冲积物和湖面沉积物,酸碱度适中,富含有机质、速效钾,碱解氮较丰富,略缺磷。场区距汉川城关50千米,距省会武汉105千米。农场现有人口20678人,国内生产总值13366万元,年财政收入1200万元。  2001年10月,按照属地关系,中洲农场由省农垦总公司管理改为孝感市管理;2002年3月,设立“孝感市中洲农场管理区”,管理区与“湖北省国营中洲垸农场”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区内设机构为: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国土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2004年5月,中洲农场下放汉川市管理,同年9月,设立“汉川市中洲管理区”,与“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内设机构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2005年8月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内设机构统一规范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管理区事业编制35名,另核定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农场设有企业服务中心、城建环卫中心、中洲职工医院、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畜牧与肉食品管理中心、水利排灌公司。  管理区主要职责为: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制定各项具体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的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职权范围内的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负责群团工作。  3、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4、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的规划、建设管理以及土地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工作。  6、负责辖区内财政、审计、物价、统计、劳动、人事管理工作。  7、统一规划和管理辖区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8、负责辖区内文化教育、计划生育、民政优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武装和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设在辖区内的派出机构。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洲农场在上个世纪5、60年代,主要是围湖建场;70年代实行田、林、路、渠综合治理,发展农业机械化;80年代大办工业,农业联产承包、形成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90年代发展市场经济,进行结构调整;2000年后,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创下历史优异成绩。  【 农业结构不断调优】 经过几年探索,近10年来,中洲农场按照“一稳三扩”的原则着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一稳”,即从1 997年开始,引进、试种、发展湘杂棉,面积逐步稳定在4万亩左右。“三扩”,即扩大水稻种植,确保面积7千亩;扩大套种面积,减少满幅黄豆和芝麻,以棉套西瓜、大豆、甜玉米为主,复种指数达175%以上;扩大多种经营面积,实现水产养殖800亩,红薯,芋头等蔬菜相对集中,联片种植,形成板块。从2001年开始,农场农业连年丰收,甩掉了连续9年亏损的帽子。通过精耕细作、配方施肥、化调化控,棉花平均单产由过去的200 千克提高到250千克。  中洲农场土地丰富,资源调动能力强。2002年9月底实施“三田制”,即责任田、经营田、退养田。2004年元月,取消“退养田”,改“三田制”为“两田制”。“责任田”根据户口所在地,按人头人平1.5亩分给;“经营田”进入市场,拍卖承包,租赁经营,使土地资源逐步向资本大户、种田能手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06年,全场实现农业总产值10516万元,农民人平纯收入3824元。
  【 工业经济集优重组】 通过关停并转,盘活存量,集优重组,对原有14家场办工业实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买断经营和股份制改造,到2005年止,场办工业全部民营化。2001年初,成立湖北华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由武汉华山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洲制药厂共同组建的股份制现代制药企业,2003年12月,通讨国家GMP认证。该公司是国家**监督管理局、中国中医药管理局、湖北省**监督管理局定点生产龟甲胶、鹿角胶、阿胶的大型专业厂家。龟甲胶、鹿角胶先后荣获省优、部优和消费者信得过产品称号。该公司拥有固定资产近3000万元,员工148人,6个生产车间,可生产6个剂型25个品种的中成药,2001年,隆重推出“老中医”牌系列中成药,其中“川贝雪梨膏”、‘‘龟鹿二仙膏”、“胃炎宁冲剂”系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公司年利税200多万元。2004年3月,总场棉花公司改制,成立“昌丰棉麻公司”,置换职工身份,化解社会风险与矛盾,扩大就业范围,市场越做越大,越做越强。2006年,全场实现工业总产值4824万元。  【基本建设全面启动】 10年来,国家和农场累计投入3643万元,用于农场基本建设。道路交通建设:投资2327万元,用于道路交通建设。新建南支河大桥,沟通汉川西北交通大循环;兴修水泥路30千米、柏油路13.27千米、田间碎石路14.4千米;建装配式T形梁桥2座。市政建设:投资248万元,用于场直市政建设。利用原第一砖瓦厂地形地貌,建设西峰寺公园;利用原多种公司苗圃基地,建设中洲广场,集休闲、娱乐、健身、绿化于一体;***路灯154盏,使场区亮化起来;建暴汽池一座,改善自来水质量;硬化中洲正街,修建下水道,解决场直居民出行难问题;利用原玛钢厂废旧厂房,兴建农资市场,服务广大农工;增建公厕5座,方便人民群众。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1068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0年来,累计投资763万元用于清淤和开挖沟渠,土方达156万立方米;投资196万元用于修复水毁工程;投资41万元修建衬砌台渠;投资68万元,新建角洲泵站,增建50泵房,实施中柱、梅角等泵站节能改造,提高抗排能力。  【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近5年来,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405人,2541人先后进入低保动态管理,15462人参加农场医保和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争取上级拨款和农场投放资金248.9万元,实行社会救助,开展民政优抚工作,5年接济弱势群体、慰问烈军属达24670人次;建设中心福利院,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办法,解决70余人老有所依的问题; 2005年,为工商企业下岗职工1214人分得责任田1800多亩,保持了社会稳定;加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力度,制定紧急预案,成功阻截非典和禽流感的蔓延,5年累计查螺灭螺5万亩,查血吸虫病7500人次,治疗血吸虫病2200人次,预防乙脑、乙肝、麻疹、腮腺炎等流行传染病25000人次;计划生育由全市后进单位跃入全市先进行列;教育取得丰硕成果,5年累计向重点中学输送优秀学生53人,高中正取生入学率达45%;坚持主办“中洲植保”;农业科普日益深入人心;电视、通讯网络事业发展迅速,10年新增有线电视用户1500多户,宽带进入农家;从2002年起,一年一度的“中洲文化体育节”活动如期举行;**工作专人专管,规范运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平安中洲基本形成。  补充资料:  1958年1月,建瑞丰、赤壁两农场,均属孝感专员公署农场管理委员会领导。同年10月,两场合并为中洲农场,隶属汉川县农场管理委员会领导。日,该场随孝感地区并入武汉市而属市农场管理委员会领导,次年6月复归地、县领导。日,本场直属省农垦厅领导。日,该场下放,,由汉川县代管。1971年8月,本场隶属武汉军区湖北生产建设兵团领导。1972年12月,兵团撤消,本场属省农垦局领导至2001年10月,后下放孝感市管理……  中洲农场历届领导任职名录  王建洲 1957年12月--1959年11月,先后任瑞丰、中洲农场党委副书记兼场长。  雷立天 1958年1月--1959年3月,先后任瑞丰、中洲农场党委书记。  赵公伦 1958年1月--1958年9月,任赤壁农场党委书记兼场长;1958年10月--1959年10月,任中洲农场副场长。  廖震荣 1959年10月--1984年4月,历任副场长,场长,场**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兼场长。  郑章启 1959年11月--1961年,先后任场长,党委副书记。  羡怀恩 1959年11月--1961年3月,任党委书记。  夏华英 1961年3月--1981年12月,先后任党委书记,场**委员会副主任,主任。  马德发 1963年7月--1979年3月,先后任场长,场**委员会副主任。  周普香 1968年2月--1969年,先后任场**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张艮海 1970年2月--1984年11月,先后任场**委员会副主任,副场长,党委副书记,书记,顾问。  樊端阳 1975年8月--1978年9月,任党委第一书记。  刘尧林 1981年4月--2004年11月,先后任副场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书记,党委书记、场长,正场级调研员。  童恒元 1984年4月--1992年2月,先后任场长,党委书记兼场长,党委书记  杨福凯 1991年3月--1993年12月,任党委副书记、场长。  李生权 1998年12月--2007年6月,先后任党委副书记、场长,党委书记、场长、中洲管理区主任。
好长啊辛苦了,我觉得标题用简介要好点,你觉得呢,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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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中洲农场张文华当厂长时还是好风光的,他走了,就跌没了。现在好像他已经去世了。
难道非要十五字才有经验有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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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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