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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保护当好守护者传承人
古城保护当好守护者传承人
日 09: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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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苏州的核心竞争力,而以千年古城为重要载体的历史文化,是苏州文化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新阶段,苏州的古城保护面临着新的形势任务与使命担当。更好推进苏州古城保护、有机更新,是实现苏州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市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古城保护热点,畅所欲言,建言献策。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做好整体保护、特色塑造、业态转型、品质提升、民生改善等文章,当好古城的守护者和传承人。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提升六大工程,实施古城保护示范、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老旧住宅小区和背街小巷整治、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交通综合整治、河道截污清水等项目。深入推进虎丘地区综合改造、桃花坞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两河一江”综合整治和古建老宅保护修缮等工程,沟通城市肌理,延续历史文脉。
凸显规划引领
让古城保护有章法
古城保护项目不同于常规的城市建设项目,是个系统工程。一直以来,苏州结合实践不断探索,出台了古城保护一系列配套的详规、控规。2013年启动制定的《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更是全面、系统地明确了古城保护的具体内容与要求,对苏州的古城保护起到了引领作用。
王庆华代表认为,规划引领在古城保护中起着重要作用。古城保护既要承载当今社会各种功能,又要全面保护风貌,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
近年来,受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调整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古城人口结构老龄化、外来化日趋严重,古城文化环境和原生态居住方式遭受冲击,传统与现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日趋尖锐。去年,全体市人大代表一致通过了《关于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决定》,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以及全体市民对古城保护的共同愿望和责任。王庆华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加快古城保护立法的推进进程,做好对古城、片区、街坊的规划布局设计和功能调整设计,如规划好历史街区中直管公房的改建修缮,规划好街区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等,提升古城风貌。
历史街区在古城中最能体现原汁原味的“苏州味道”,展现的是百姓原生态的生活写照。张英缨代表建议,在对古城历史街区的规划中,政府可以有计划地用腾迁的方式,适当迁出一些居民,将保留的原有房屋进行统一规划,改造成民宿或景点。这样不仅可以优化古城居住人员的结构,也可以消除目前直管公房群租带来的一系列安全隐患。另外,政府还可以保护修缮古建老宅,规划设置民生文化展示阵地,打造“社区博物馆”或“民生博物馆”,加快发展历史街区旅游
理顺体制机制
让责权利更清晰
2012年10月,“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成立,提升了古城保护层次。保护区成立以来,围绕古城保护更新,苏州市在体制机制上作了很多探索。2015年,《关于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意见》“十七条”出台,就古城保护方面理顺市与区的体制关系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李杰委员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古城保护的体制机制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仍存在许多改革不到位、体制交叉、机制不顺等矛盾问题。为此,他在《关于进一步理顺古城保护市、区管理体制的建议》的提案中表示,理顺管理体制,关键要从实际出发,寻求各方利益的最佳结合点,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他建议,一是从实际出发合理下放相关职能。市相关部门可排出下放职能的清单,与保护区逐一对接,实行责权利、人财物整体下放。比如,园林周边的停车场、环城河水上游项目和市直管公房管理等职能。二是探索以资源整合为主的属地管理。具体以改革景点票务管理为切入点,组建市属景点票务国资公司,19.2平方公里历史城区范围内各景点实行联票机制,票务收益由市财政按照所有权限分配。三是同步推进区级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转换,理顺区机关部门的职能定位。以平江片区综合执法管理试点为契机,探索市、区协同,重心下移的综合执法机制。对于涉及19.2平方公里历史城区的街道办事处,可强化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职能,淡化经济指标考核。
姑苏古城不仅是苏州的,它也是全国的,是全世界的。陈浩代表认为,2015年,市财政设立了古城保护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亿元用于古城保护和修缮。可对于面广量大的古城保护任务,投入的资金依然十分有限,远远无法满足保护的需要。他建议,市委、市政府可向省委、省政府争取,支持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补偿机制,对保护区财政的省体制固定上解集中基数减免10亿元。同时,建议成立古城保护专项资金,由省、市两级财政,每年各注入资金5亿元,并维持若干年,做大资金盘子,强化古城保护的资金保障。
随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明确机构职责十分重要。杨跃代表建议,将生态保护、市场监督管理等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专业技术要求适应的执法事项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将市市容市政局承担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及行政强制权等执法事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设置户外广告审批”“城市道路挖掘及临时占道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及环卫保洁管理事项下放至姑苏区;将市级部门承担的旅游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政监督检查权及行政强制权下放至姑苏区;进一步明确街道的管理和执法主体资格,调整派驻城管中队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加强城市管理,
提升古城生活品位
古城是苏式生活的聚集地,古城保护“既要见物、也要见人”。在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大量的本地居民迁出,原生态的苏式生活方式日渐消散。由于居住人口结构变迁、规划管理滞后等原因,目前,古城中的交通秩序、违法建设、违规经营、市容环境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加强管理势在必行。
王庆华代表表示,姑苏区、保护区要行动起来,积极推进实施古城保护示范、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老旧住宅小区和背街小巷整治、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交通综合整治、河道截污清水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提升六大工程。通过全面加强城市管理,争取用三五年时间,使古城整体环境、人员结构、产业结构都能得到提升改善。
徐寄洪委员针对目前古城保护管理方面的不足和困惑,也提出以居民的生存需求、发展要求、公平诉求为导向,将古城范围内的基础和公共配套设施纳入保护范围,既要保护风貌、又要满足实际使用功能。加强古城秩序日常管理,开展交通秩序、违法建设、违规经营、非法群租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周春良代表认为,古城保护是每个生活在这座城市中的市民的责任。基层政府更要发挥作用,激发基层干部的工作激情和能动性,加强街道、社区各项工作的管理,提升市民爱护、呵护古城的意识。他建议,可将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到具体辖区、细化到人,并与年终绩效挂钩、与考核目标结合。记者 胡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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