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8480',
container: s,
size: '180,60',
display: 'inlay-fix'
屠夫杀猪不成 反被猪拱坠而亡
&&&&&&& 猪场动力网:日常生产生活,一定要注意安全,杀猪也不例外。
屠夫受雇杀猪,不料被猪拱坠而亡,家属七人齐起诉。近日,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趁着国庆长假原、被告双方都在家中,承办法官便在假期中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并当场促使原告与被告谢国城达成赔偿协议。
原告诉称,死者艾某受被告谢国城雇请为其宰杀生猪。案发当日凌晨四时左右,被告将杀猪凳、桶等工具放置在猪圈门口宽约1.5米小道中间。该小道一侧为猪圈,一侧为3.26米的石壁土沟。在杀猪过程中,艾某被猪踢中小腹,并后倾摔至边上的土沟中。艾某受伤后被送至江西省人民医院抢救,因抢救无效死亡。经相关部门调解,被告支付了原告全部医疗费及丧葬费。由于双方未就死亡赔偿金等其他费用协商一致,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共计16万余元。
被告谢国城称,本次事故是艾某疏忽大意所致,被告对于艾某的死亡并无过错,且已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7万元。
10月4日,承办法官召集原、被告双方调解。通过调解,被告谢国城同意补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7000元,且已当庭履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这起因为杀猪引发的赔偿纠纷及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窦沛杰]
想进入动力微讲堂的养猪朋友请添加以下动力讲堂助手的微信号:
徐记者:LY
张记者:zhping
陶记者:zhupinhui2015 播放列表加载中...
正在载入...
分享视频:
嵌入代码:
拍下二维码,随时随地看视频
文孟傅:屠夫当街杀猪,另一头猪目睹惨案!
上 传 者:
内容介绍:
唐吴转屠夫当街杀猪,另一头猪目睹惨案!。
我来说点啥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京网文[0号 |
| 京公网安备: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京)-非经营性-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403号
在线人数:
src="///img/blank.png" data-src=""/>
src="///img/blank.png" data-src=""/>
没有数据!
{upload_level_name}
粉丝 {fans_count}
{video_count}
{de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