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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市管理工作者教导乱摆卖摊贩 维护秩序忙
南宁讯&(记者赵超&通讯员吴希玉)&今日对全市主干道市政道路设施进行巡查,特别是道路围挡,道路坑洼,井盖缺失、松动,人行道破损等进行巡查,情况正常。&2月15日下午6时,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总值班的手机不断欢鸣,来自该局局属市政工程管理处、环卫处、城管支队、&数字城管&等单位的工作日报信息,几乎同一时间拥了进来。该局副调研员李旭才介绍说,春节7天长假,除了安排正常的值班,该局还安排了应急分队,处置每日的市政设施维护、道路保洁和垃圾清理、市容秩序管理等工作,保障了市容的整洁有序。2月9日除夕夜7时25分,两辆橘***的路灯维修作业车,悄然从葛村路照明管理处驶出。该处维修所所长陈俊杰跟随第一班组往东葛路方向行驶不到10分钟,就接到了照明监控中心的指令:&长湖东葛路口一杆高压钠灯不亮,立即检查修复。&到现场后,维修一班班长何群波,指挥维修车放好液压固定腿,关闭灯杆电路,跨入液压升降作业篮,冒着细雨徐徐升至12米高的灯具旁,熟练地换上新的高压钠灯。修复了长湖东葛路口的路灯后,巡查班又沿着长湖路、竹溪大道、民族大道巡检。一夜的巡检,维修一班共修复了5杆路灯不亮的故障。回到照明管理处,已经将近晚11时,除夕的鞭炮声逐渐密集起来。照明管理处副主任苏芸介绍说,春节期间夜幕来得更早,该处将路灯开启时间由原来的晚7时调整到了傍晚6时30分。景观照明(亮化)按重大节假日要求,开关时间为傍晚6时30分至次日零时。春节期间夜间分3个检修班组巡查,其中两个班从晚7时30分巡查至10时30分,主要是进行例行巡查,一般故障15分钟左右处理完成。另一个为夜巡班,从晚10时30分一直要巡查到次日清晨6时30分。2月15日,该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正在民族大道石门森林公园门前。该支队副支队长常正明说,春节长假期间,该支队每天安排20多名执法队员,配备3辆执法车辆,重点对公园门口、车站前的道路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城市道路进行巡查,对乱摆卖的小摊贩和占用人行道乱停车的司机进行教育和劝离。全市共清理了近200多摊违章占道经营的摊点。记者从&数字城管&了解到,春节期间,&数字城管&每天立案仍有2000多起,多为占道摆卖之类的案件,由于各部门和各城区的配合,处置结案率达到80%以上。其他如主干道路灯不亮等案件,处置结案率达到100%。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总值班处记录显示,7天时间,该局局属各单位共抢修道路坑洼、路灯不亮等21起,清理违章小广告100多处。
编辑:利雪娟&
作者:赵超 吴希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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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图集推荐城管科暂扣物品管理制度
来源:奎山街道
发布时间: 10:57:01
1、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要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严格执法,不徇私情。
2、在查处违法及违章案件时,各种法律文书的下达应(填)写清楚,处罚要依据条款要准确,并有两人以上方可进行。
3、暂扣物品要查验被扣物品质量,及时将暂扣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入库。并由专人进行保管。
4、违法案件、暂扣物品的处理,应由主要负责人处理,并签述处理意见。处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5、对暂扣物品的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预或自行处理,否则按物品价值的两倍处罚当事人。
徐州市泉山区门户网站城管以教育为主暂扣物品时限不超60天,罚款不超200元
10:18&&来源:贵州都市报&
小摊主,城管喊你取回被扣东西
城管以教育为主,暂扣物品时限不超60天,罚款不超200元
10月9日下午,贵阳市云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在浣纱桥一带巡逻时,发现摊主李老伯正在路边占道经营卖春卷。在进行劝退后,执法队员向李老伯开具了一张行政执法暂扣物品清单,并暂扣了他的推车。
根据法规暂扣摊贩物品
这是李老伯第一次被城管暂扣物品,他很担心自己的东西拿不回来。10月10日上午,在记者的陪同下,李老伯来到云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行政受理处置中心要回自己的推车。
李老伯向工作人员递交了***件,以及前一天收到的行政执法暂扣物品清单。工作人员在信息库里查询到李老伯是第一次被暂扣,交了50元的罚款,就让他把推车推走了。
十分钟左右就把取回物品的手续办好,但被罚款50元的李老伯还是很不甘心,他表示自己的推车被没收可以理解,但是达到教育目的了不该罚款。
据云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行政受理处置中心工作人员林海介绍,对李老伯进行暂扣和罚款都是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由于他是第一次被暂扣,所以按比较低的标准对他进行处罚,并且只暂扣他的物品一日,希望起到教育的作用。
拿着暂扣单把物品取回
虽然在暂扣时,执法队员都会向摊贩出具一张行政执法暂扣物品清单,上面会列明被暂扣的物品、暂扣的时间和取回时限,但跟李老伯有同样顾虑的人也不少,由于不了解城管处罚的情况,很多摊贩都担心被暂扣的物品无法取回,或被罚款太多,而迟迟没有到处置中心取回自己的物品。
林海告诉记者,对于一些多次被暂扣的摊贩,暂扣时间会更长一些,但都不超过规定的60天,罚款也不会超过《条例》中规定的200元上限。摊贩根据暂扣单上规定的时限到处置中心接受口头教育或者罚款,就能把自己的物品取回。
在处置中心门口,记者看到摆放着十多辆小推车,这些都是最近几天被暂扣的。据了解,云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还专门设有仓库存放保管日常巡逻时暂扣的物品,由于仓库只有七八十个平米左右,里面存放不少等待取回的手工制品、书报、桌椅等物品。
“仓库里有的东西已经放了十多天,有的两三个月,最久的甚至已经两年。其实取回的过程很简单。罚款和暂扣都不是我们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大家遵循城市管理相关法规,起到教育的作用。”林海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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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或者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设摊经营、兜售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经营器具。决定暂扣的,应当立即出具暂扣清单,要求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造成的损失,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不出具暂扣清单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李老伯推着取回的推车离开。(段昌婧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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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