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步阅读第六自然段的最后一句话和第七自然段的第一句话,如图反映的自然灾害是出了人物什么样的品质

[解析]A项可参考第一自然段倒数第二句.C项可参看第四段第一句.D项可参看第五段最后一句话.而B项来自最后一段第一句话.从“只有母亲的声音才能够让腹中胎儿从母腹内的背景噪声中鲜明地听出来.而外界的声——精英家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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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A项可参考第一自然段倒数第二句.C项可参看第四段第一句.D项可参看第五段最后一句话.而B项来自最后一段第一句话.从“只有母亲的声音才能够让腹中胎儿从母腹内的背景噪声中鲜明地听出来.而外界的声音则`消逝’.听不见“一句可以看出. B项颠倒了条件关系.[***]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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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类文本阅读(25分)&阅读下面的文字清词第一人纳兰性德有人说,十七世纪的北京,既是康熙大帝的,又是纳兰性德的。一个乃一代英主,雄韬伟略;一个是御前侍卫,却诗才俊逸。只是纳兰性德英年早逝,令北京城的晴空黯淡了许多。纳兰性德,字容若,号楞伽山人,其显赫家世足以令世人瞠目。他的父亲,旧时权倾朝野的武英殿大学士明珠,而纳兰性德本人也是少年英才,十八岁中举人,二十二岁时参加进士考试,中二甲第一名。康熙当即龙颜大悦,钦点其为御前侍卫,很快就由三等晋升为一等,可算是少年得志,前途无量了。世人皆知纳兰为清代的大词人,且清词以他为最,似乎无人能出其右。但这位豪门公子不但能文,而且还是个武将。既然是御前侍卫,武功定是十分了得。满族尚武,在马背上打天下,所以纳兰性德也被父辈们授以武功,从小练就了一身搏击之术,并精于骑射。纳兰性德倒是个文武全才。当然,纳兰骨子里还是个文人。由于家庭出身的原因,他没有李白那种“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豪迈气概,也不可能拒绝“皇恩浩荡”,他还是捧着文房四宝上了天子的船,一边为皇帝保驾,一边做着职业以外的工作:吟诗填词。而他的不务正业照样赢得了皇帝的宠信。康熙爱读性德的诗词,经常赏赐给他金牌、佩刀、字帖等礼物,以资鼓励。纳兰性德是个真性情的人,他对“侍卫”这个职位其实并没有什么兴趣。他得到过皇帝无数次的赏赐,但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苦于仕途漂泊,厌恶进阶伫立的侍卫生涯。率真的诗兴遭遇浑浊的政治,自然是徒增“胸中块垒”。纳兰性德能入康熙法眼,外表应该也是个很重要的因素。他的人同他的词一样纯任灵性,纤尘不染,当得起玉树临风一词,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同是康熙皇帝的侍卫,和纳兰性德是同事关系,曹寅在一首诗中这样写道:“忆昔宿卫明光宫,楞伽山人貌姣好。”楞伽山人就是纳兰性德的号。人长得帅,骑术、剑术、武技都很高超,诗词文章也堪称一流——这样的人生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但纳兰性德过得并不快乐,有人曾做过这样一个数字统计:在纳兰性德现存的三百多首词里,“愁”字出现了九十次,“累”字用了六十五次,“恨”字使用了三十九次,其他如“断肠”、“伤心”、“惆怅”、“憔悴”、“凄凉”等字句,更是触目皆是。按他自己的话说,他是“斗鸡人拨佛前灯”,在滚滚红尘中寻找残月西风、衰草枯杨。曾经有人说,纳兰性德就是《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原型。纳兰与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同为康熙皇帝的侍卫,相处了八年,交情很深。曹寅曾为纳兰性德词集作序,纳兰去江南游历时到了南京,专门为曹寅赋词两首《金陵》和《满江红·为曹子清题其先人所购楝亭,亭在金陵蜀中》,曹子清就是曹寅。后来,曹雪芹写《红楼梦》,稿未完而人先亡。和珅将文稿呈献给乾隆皇帝,乾隆阅后说了一句:“此盖为明珠家事作也。”虽说此说有捕风捉影之嫌,但纳兰性德与贾宝玉确有许多相似之处,而曹雪芹的《红楼梦》也确实受到了纳兰性德词的影响。《饮水词》中有这样的词句:“今宵便有随风梦,知在红楼第几层?”“因听紫塞三更雨,却忆红楼半夜灯。”“此夜红楼,天上人间一样愁。”词中多次提到“红楼”,这对《红楼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在祖父的影响下,曹雪芹自幼熟读纳兰性德词,熟悉纳兰的遭际,对纳兰性德深感同情。《饮水词》中多次咏竹,而林黛玉爱竹,别号“潇湘妃子”,曹雪芹又为他的居处潇湘馆安排了“凤尾森森,一片翠竹环绕”的环境,这也绝不是巧合。而且更关键的是,纳兰性德也有一段愁云惨雾的爱情往事,和《红楼梦》中宝、黛、钗三人的关系十分相似。当所有的富贵功名皆成尘土,那一本《纳兰词》读来还是令人唇齿流香,三百年都不曾消退,因为他“不是人间富贵花”,当围绕在他身边的繁华如云烟般散尽之后,诗人如愿以偿地回归到诗人本身——也许,这才是世上最幸运的事情。【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A.纳兰性德不仅才貌出众,文武兼备,而且还是清代享有盛名大词人,但纳兰性德生前过得并不快乐,而他的《纳兰词》却流传后世。B.纳兰性德二十出头就成为皇帝身边的御前侍卫,是令人羡慕的少年英才,但“斗鸡人拨佛前灯”的诗句却反映了他常人所不理解的心境。C.纳兰性德骨子里是个文人,所以他“苦于仕宦漂泊,厌恶进阶伫立的侍卫生涯”,率真的诗兴遭遇浑浊的政治,便徒增“胸中块垒”。D.文章为了表明纳兰性德过得并不快乐,他的词句尽显多愁善感,列举了数字和“愁恨”“断肠”“伤心”“惆怅”等字句。E.他还是捧着文房四宝上了天子的船,一边为皇帝保驾,一边做着职业以外的工作:吟诗填词。幽默的语言表现了纳兰性德对文学的挚爱。【小题2】文章从哪些方面介绍纳兰性德的?结合文本分条概括。(6分)【小题3】“曾经有人说,纳兰性德就是《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原型。”这一说法有一定的依据。结合文本,加以分析。(6分)【小题4】本文采用多种手法塑造纳兰形象,请就其中一种手法,结合文本加以分析。并说说本文对你的写作有何启示。(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你必须做出选择 (奚同发)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考试,他整装而坐。同学们的琴声从耳边飘过,那一刻,他眼里噙满泪水。算算从儿时6岁练琴至今近二十年,他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拉琴。连他自己都想不明白,一个人竟然可以做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么久!上了音乐学院,他仍然是那种很规范的学生。老师一再对他说,你的技术真不错,可小提琴是门艺术,仅仅靠技术是不够的。他知道,主要是没感情。虽然与一把琴相伴了这么多年,但他对琴真的缺乏感情。儿时练琴,是在父亲一次次强迫下开始的,迄今为止,都弄不明白为什么父母那么逼着他拉琴。甚至,父亲上班后,还专门用摄像机对着他,看他是否在练琴。多年来,练琴似乎成了他与父亲之间的一次次智力较量。他从来没有办法战胜父亲,比如说,家里为什么父亲在时就有电,父亲外出就没了电,直到考上音乐学院附小他才弄清楚,是父亲把门外的电闸关了。想趁父亲不在家看电视或打电脑游戏,根本不可能。那时候,每天除了上学,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练那该死的琴,就连做梦都是如此。也曾上台演出,也参加了全国比赛,也获得过掌声和鲜花,但这一切并不能让他因为小提琴而快乐起来。一旦拉琴,一种从心底浸漫过来的忧郁,让他无法进入真正的音乐世界。老师多次提示他,如果能够把这种感觉融入拉琴,一定会有不凡的表现。但是他所有的情感只能存在于拉琴前后,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起初见到他的教授们,一个个对他都充满信心,这么小的年龄就有这么好的技术,完全可以调整过来。直到他从附中考入音乐学院,大家才失望地说,可惜了,可惜了。没有人能改变他。他成了学院众所周知的“另类”。不过,大家都在关注他,人们实在想看看,他到底会变成个什么样子……终于站在老师们面前,这是他在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拉琴,毕业考试的最后一项是自选曲目。当老师用目光示意他可以开始后,他的弓子一反常态地先是在琴弦上一碰,发出了很响的一震。继而,徐徐进入,不久已是琴声四溢,灌满了音乐室的角角落落。从来没有这样放松地拉过琴,时而弓飞如雨,时而间滑如泣,揉弦、双音、拨奏,悦耳、辉煌、明亮、阴柔,他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春光明媚鸟语花香,暴雨狂风无奈无助,大开大合往来飞梭。他的琴声,述说着一个琴童哀求抗争、淋漓尽致的甜酸苦辣和喜怒哀乐……没有什么名曲,也没有用现成的曲目,他拉的是自己的曲子,拉的是自己多年来不愿学琴的历程。起初他只想着随便拉一拉,毕竟是最后一次学校考试——他一生考了多少试啊!没想到,他拉得停不下来,拉得那样忘情,泪飞如雨,就连在座的同学和老师也随之动容。直到最后一刻,他的右臂发麻,弓子脱手而出,琴弦上定格的是铿锵有力的一个回响——“咚”……音乐室内一片寂静。继而,从老教授开始,掌声如潮。学院最有身份的老教授鼓着掌站起来,身后立刻有两名学生扶住教授,三人一起慢慢走向他。拉得太好了,这才是小提琴艺术。孩子,你是这批毕业生中最优秀的一位。老教授这样说时,脸上写满了兴奋和喜悦。见他无语,教授身边的同学提醒道:这就是说,你的毕业成绩是全校最优秀的,你可以毕业了。他的脸涨得通红,嘴张了半天说不出话。全场的掌声终于停下来,安静得可以听到人的呼吸。泪再一次流下来,牙咬着下唇哆嗦着,他突然双臂向空中一扬,身体像展翅飞翔的大鹏,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我终于,可以不拉琴了……那声音拖得很长,在音乐室内不断地叠加,传递,回响。【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A.“他”既在痛苦磨炼中掌握了熟练的演奏技巧,又能在曲子中融入自己的感情,而最后一次“他”拉响的是内心控诉的乐章,技巧与情感的结合使他取得巨大成功。B.“他”是一个内心压抑、痛苦而又具有叛逆个性的人。“他”对拉琴没有兴趣,是在父亲的逼迫、强制和严格监督下练琴的,积久的压抑爆发,酿成“他”叛逆的个性。C.第二人称“你”,只能指小说中的“他”,“必须选择”以肯定的语气加以强调,又引发对“选择”的多种思考。标题醒人耳目,深化了主题。D.教育者可以把自己的理想强加到孩子头上,但不能以自己的模式去打造孩子。E.这篇小说腾挪跌宕,张弛有度,开篇由“他”在最后一次考试的考场上展开,运用了倒叙的方式;小说在故事高潮处骤然转折,瞬间“引爆”,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小题2】谈谈你对小说标题“你必须作出选择”的理解。(6分)【小题3】这篇小说用了很多篇幅写“他”最后一次拉琴的情形和听众的反应。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情节?(6分)【小题4】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说主题,并谈谈你所得到的启示。(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5分)你必须做出选择(奚同发)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考试,他整装而坐。同学们的琴声从耳边飘过,那一刻,他眼里噙满泪水。算算从儿时6岁练琴至今近二十年,他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拉琴。连他自己都想不明白,一个人竟然可以做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么久!上了音乐学院,他仍然是那种很规范的学生。老师一再对他说,你的技术真不错,可小提琴是门艺术,仅仅靠技术是不够的。他知道,主要是没感情。虽然与一把琴相伴了这么多年,但他对琴真的缺乏感情。儿时练琴,是在父亲一次次强迫下开始的,迄今为止,都弄不明白为什么父母那么逼着他拉琴。甚至,父亲上班后,还专门用摄像机对着他,看他是否在练琴。多年来,练琴似乎成了他与父亲之间的一次次智力较量。他从来没有办法战胜父亲,比如说,家里为什么父亲在时就有电,父亲外出就没了电,直到考上音乐学院附小他才弄清楚,是父亲把门外的电闸关了。想趁父亲不在家看电视或打电脑游戏,根本不可能。那时候,每天除了上学,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练那该死的琴,就连做梦都是如此。也曾上台演出,也参加了全国比赛,也获得过掌声和鲜花,但这一切并不能让他因为小提琴而快乐起来。一旦拉琴,一种从心底浸漫过来的忧郁,让他无法进入真正的音乐世界。老师多次提示他,如果能够把这种感觉融入拉琴,一定会有不凡的表现。但是他所有的情感只能存在于拉琴前后,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起初见到他的教授们,一个个对他都充满信心,这么小的年龄就有这么好的技术,完全可以调整过来。直到他从附中考入音乐学院,大家才失望地说,可惜了,可惜了。没有人能改变他。他成了学院众所周知的“另类”。不过,大家都在关注他,人们实在想看看,他到底会变成个什么样子……终于站在老师们面前,这是他在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拉琴,毕业考试的最后一项是自选曲目。当老师用目光示意他可以开始后,他的弓子一反常态地先是在琴弦上一碰,发出了很响的一震。继而,徐徐进入,不久已是琴声四溢,灌满了音乐室的角角落落。从来没有这样放松地拉过琴,时而弓飞如雨,时而间滑如泣,揉弦、双音、拨奏,悦耳、辉煌、明亮、阴柔,他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春光明媚鸟语花香,暴雨狂风无奈无助,大开大合往来飞梭。他的琴声,述说着一个琴童哀求抗争、淋漓尽致的甜酸苦辣和喜怒哀乐……没有什么名曲,也没有用现成的曲目,他拉的是自己的曲子,拉的是自己多年来不愿学琴的历程。起初他只想着随便拉一拉,毕竟是最后一次学校考试——他一生考了多少试啊!没想到,他拉得停不下来,拉得那样忘情,泪飞如雨,就连在座的同学和老师也随之动容。直到最后一刻,他的右臂发麻,弓子脱手而出,琴弦上定格的是铿锵有力的一个回响——“咚”……音乐室内一片寂静。继而,从老教授开始,掌声如潮。学院最有身份的老教授鼓着掌站起来,身后立刻有两名学生扶住教授,三人一起慢慢走向他。拉得太好了,这才是小提琴艺术。孩子,你是这批毕业生中最优秀的一位。老教授这样说时,脸上写满了兴奋和喜悦。见他无语,教授身边的同学提醒道:这就是说,你的毕业成绩是全校最优秀的,你可以毕业了。他的脸涨得通红,嘴张了半天说不出话。全场的掌声终于停下来,安静得可以听到人的呼吸。泪再一次流下来,牙咬着下唇哆嗦着,他突然双臂向空中一扬,身体像展翅飞翔的大鹏,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我终于,可以不拉琴了……那声音拖得很长,在音乐室内不断地叠加,传递,回响。【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A.“他”既在痛苦磨炼中掌握了熟练的演奏技巧,又能在曲子中融入自己的感情,而最后一次“他”拉响的是内心控诉的乐章,技巧与情感的结合使他取得巨大成功。B.“他”是一个内心压抑、痛苦而又具有叛逆个性的人。“他”对拉琴没有兴趣,是在父亲的逼迫、强制和严格监督下练琴的,积久的压抑爆发,酿成“他”叛逆的个性。C.第二人称“你”,只能指小说中的“他”,“必须选择”以肯定的语气加以强调,又引发对“选择”的多种思考。标题醒人耳目,深化了主题D.教育者可以把自己的理想强加到孩子头上,但不能以自己的模式去打造孩子。E.这篇小说腾挪跌宕,张弛有度,开篇由“他”在最后一次考试的考场上展开,运用了倒叙的方式;小说在故事高潮处骤然转折,瞬间“引爆”,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小题2】谈谈你对小说标题“你必须作出选择”的理解。(6分)【小题3】这篇小说用了很多篇幅写“他”最后一次拉琴的情形和听众的反应。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情节?(6分)【小题4】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说主题,并谈谈你所得到的启示。(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诗人食指:我这样写歌李翚 庄劲扬“我就是喜欢写诗,就是写了几首当时那个环境下年轻人比较喜欢的诗”。2009年10月食指在中国诗坛第一次专门为他举行的作品研讨会上,作了这样的一个开场白,希望与会的专家学者们不要用“大师”、“英雄”、“先驱”这样的词句来界定他。研讨会期间,食指大多时候都是低着头默默地聆听、记录,只是偶尔对专家们坦诚地对他的诗做出“文本还不够精美”、“部分诗歌在语言的美感方面还欠火候”这样的评价时,抬起头来频频点头。在历时近3个小时的研讨会结束时,主持人请他再次致辞,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朗诵了他的诗作《我这样写歌》:“这首小诗完成的一刻/结束了一切精神的折磨/别人以为是不修边幅/其实我早已失魂落魄/……一个人承受心灵的寂寞/年年如此,日月如梭/远离名利,远离污浊/就这样在僻静荒凉的一角/我写我心中想唱的歌”……诗人喜欢朗诵。南京大学的文学评论家傅元峰副教授说,食指是那种能背下自己所有诗的人。食指点头,“这都是我呕心沥血的作品”。食指在诗作《世纪末的中国诗人》中说自己是“自幼追求艺术的一生”。不过,如果不是因为中考失利,他很可能成为一名天文学家。“都是5分的特优生,居然没考上,只好学文了。”“我是从一些批判文章里偷学的”,食指有些狡黠地笑着谈到了他的诗艺学习之道。“文革”期间,几乎读不到什么书了,诗歌也都是政治口号语体。但食指却找到了自己的源泉。他从《文学评论》里读到了那些作为批判对象的外国诗歌,虽然大多只是片段,他也觉得太美了。食指偷学的第二个源泉是刘白羽的藏书。当时刘白羽已经被造反派打倒,书房被查封,里面有很多国外的诗歌集,食指就和伙伴们从天窗翻进去“借”书来翻阅。第三个源泉是当时能够公开出版的国外近代诗人的诗歌,普希金、拜伦、马雅可夫斯基等等,他都阅读吸收。而让食指感到尤为幸运的是在写诗的起步阶段得到了“高人指点”,这“高人”就是何其芳。何其芳是最早一批被打倒的“走资派”、“黑帮分子”,当时已很少有人敢去家里看望他。食指在中学课本里就学过他的诗,很仰慕他。食指回忆那天去何其芳家的情形时说,那是1967年夏天的一天,我穿一条短裤,一件背心,像小孩一样。何其芳的女儿何京颉在一篇文章里写道:“他们谈了很长时间,虽然当时郭路生只是个十八九岁的小青年,可父亲没有把他当成是小孩子,而视他为同辈人,与他滔滔不绝地谈着新诗的创作、发展,诗歌的韵律、语言等等,对郭路生所提的问题也一一做了认真细致的解答。”从那以后,食指就经常带着自己的诗歌去何其芳家向他请教。他说,“何其芳把我引向了正道”。遗憾的是,不久何其芳就离开北京,而食指也于1968年12月下乡去了……1966年——1969年,被称为“文化大革命”的第一阶段,“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论调甚嚣尘上,一派“全面内战”之势。食指却在这几年里完成了他“最为辉煌的青春期创作”,大部分代表作都是这几年写的,诗人林莽认为食指的这些作品“是对那些心灵命题的记录与回答”。《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是食指1968年12月作为知青去山西时,在火车上写成的。他写道:“北京车站高大的建筑/突然一阵剧烈的抖动/我双眼吃惊地望着窗外/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的心骤然一阵疼痛/一定是妈妈缀扣子的针线穿透了心胸/这时,我的心变成了一只风筝/风筝的线绳就在妈妈手中。”翻译家戈宝权的女儿戈小丽当时与食指一起下乡到了山西杏花村,她在回忆文章中说 “一次他朗诵《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当时的两个女生还没听完就跑出厨房,站在黑夜中放声大哭。”食指的诗很快就传遍了全国有知青插队的地方。食指觉得幸运的是,那时大家的注意力都只集中在他的《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相信未来》上,而没有完全解读他的那两篇长诗《鱼儿三部曲》和《海洋三部曲》。按那时的标准,这两首才是真正的“反动”诗,都直接指向了“文革”与红卫兵。“幸好我的诗只是在传抄,而且传到上面的是些短诗,躲过一劫”,食指这样说。1973年,在青春还在奔放地燃烧时,诗人却在理想幻灭爱情受挫的打击下精神抑郁,被诊断为“精神分裂”。从这一年第一次住进北京第三福利医院,直到2002年,食指在这家精神病疗养院断断续续住了12年。即使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食指仍然坚持思考,坚持写诗。“我知道进福利院是一种沉稳,于是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对待人生”。2002年他从福利院走了出来,有了新的家庭,也开始了新的生活。(有删改)【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A.食指的诗作《我这样写歌》中提到的“精神的折磨”指的是他在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后,在精神病医院里所受到的精神折磨。 B.在中考中,成绩本来很好的食指却意外没能如愿去学习自己喜欢的天文学,所以只好选择去学习自己并不怎么感兴趣的文学。 C.为了更好地创作诗歌,食指去何其芳家拜访,并与之从新诗的创作、发展谈论到诗歌的韵律、语言,一些疑问也得到了解答。 D.《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相信未来》都是食指的代表作,其中前者形象而又贴切地写出了远离家乡的知青的心情,广为传抄。 E.本文采用倒叙的手法,开篇通过食指参加作品研讨会的一些细节描写设置悬念,后文通过对食指下乡和生病的详细叙述揭开悬念。【小题2】从研讨会期间的言行,可以看出食指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小题3】在中考失利选择学文后,哪些因素使得食指一步步到达创作的巅峰?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小题4】诗人的笔名“食指”,意为“别人背后的指点绝损伤不了一个人格健全的诗人”。做诗人如此,做人亦应如此。请结合全文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2分)史铁生:与灵魂对话,命定寂寞曹飞跃不知死,焉知生 1972年,史铁生因先天性脊椎裂导致双腿残疾,返京养病。1974年,他进入北京新桥街道工厂务工,并开始文学创作, 1979年发表第一篇小说《法学教授及其夫人》。1981年,因急性肾损伤弃职归家,笔耕至病殁。他把自己的身体比作一架飞机,“两条腿(起落架)和两个肾(发动机)一起失灵,这故障不能算小,料必机长就会走出来,请大家留些遗言”;正因为“在最狂妄的年龄上”突遭此变,他孤愤悲忧,不得不常年遁世于地坛,自逐于那一片荒芜之地,他这样写地坛:“四百多年里,它一面剥蚀了古殿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园子,就再没长久地离开过它。我一下子就理解了它的意图,正如我在一篇小说中所说的:‘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曾有多少百无聊赖的时光,他观察“那些和我一样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的小昆虫”,蜜蜂、蚂蚁、瓢虫、鸣蝉,以及在草叶上滚动、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的露水;曾有十五年的光阴,他目睹散步的中年夫妇由盛及老,唱歌的小伙子在墙角整理歌喉,捕鸟的汉子在树丛中撒网,漂亮的兄妹在“灯笼树”下拾起“小灯笼”……而他仍然孤寂。在地坛的所思所系构成了史铁生余生写作的母题。他把孔子的话倒过来,说“不知死,焉知生”。众多跟他接触过的文坛朋友都明了,史铁生是“一个永远活在‘问题’里的人”,但在生死大悟之后,虽久卧病榻,也不妨乘物游心。 2010年5月,史铁生与作家周国平对谈,那也是他生平最后一次重复论及自己为何要写作的原因:“写作是怎么回事?其实我写作就是要解决自己的问题。苏格拉底说,要认识你自己,真是这么回事。没有别的原因……永不解决的问题是真正的问题,那你说这岂不是荒诞吗?最后你发现作为一个永恒的过程而言,只有美是它最终的解答。别的都很荒诞。只有美可以是不断超越的。”思辨的写作,命定的寂寞史铁生说自己从小就“怵窝子”,对世界有恐惧,如非横遭突变,可能永远不会做一个作家,而会在恢复高考后读理工科的大学,然后平凡度世;但是,他的命运并没有按照这一轨迹行进。 1998年,由于患有严重的尿毒症,史铁生开始“透析”治疗。2006年,《南方周末》记者夏榆探访尚在医院的史铁生,看到他的动脉血液经塑料管进入透析机,滤掉毒素之后再经静脉回到体内,把全身的血液过滤几十遍。……“长达九年、1000多次的针刺,就使史铁生的动脉和静脉点隆起成蚯蚓状”。史铁生自己也在《病隙碎笔》中写道:“躺在透析室的病床上,看鲜红的血在透析器里汩汩地走——从我的身体里出来,再回到我的身体里去,那时,我常仿佛听见飞机在天上挣扎的声音,猜想上帝的剧本里这一幕是如何编排。”每周三次、每次四个半小时的透析治疗,续命之余,也极大地消耗了他的身体。他的写作,因此只能局限在每周四个上午的几个小时,长篇小说《我的丁一之旅》即是他花了三年的所有上午写就的。他不参加活动,绝少接受采访,如果和朋友聚会,他要提前半天什么也不干,攒下精力和朋友说话。曾经有人评论说,“史铁生之后,谈生是奢侈,谈死是矫情”,但这未必合乎史铁生的自我体认。他曾说:“生病也是生活体验之一种,甚或算得一项别开生面的游历……刚坐上轮椅时,我老想,不能直立行走岂非把人的特点搞丢了?便觉天昏地暗。等到又生出褥疮,一连数日只能歪七扭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其实多么晴朗。后来又患‘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就更加怀恋起往日时光。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他尤其反对以身体的残缺来划分人群或者立场,自觉超越伤残者对命运的哀怜自叹,进而关切普遍性生存和精神伤残。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陈思和表示,史铁生的写作是跟灵魂对话,这命定是寂寞的,“他的寂寞是心灵发出的,不是装出来的;他的彻底个人化,也不是装给大众看的,因为他从不哗众取宠。在这个反潮流也能成为潮流的时代,史铁生应该是最能被包装的,但他永远不会被大家‘利用’”。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病隙碎笔》、《务虚笔记》等书曾经感动过众多读者,但并非所有人都喜欢他的笔法。此前他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有人说我的写作太过思辨,没办法,这可能就是我的命。大概我总是坐在四壁之间的缘故,唯一的窗口执意把我推向‘形而上’。”史铁生晚年住在金台路,由妻子照料,生活并不宽裕。作家陈村早年拜访,“除了同情他不能多抽烟,我和他的谈话与常人无异。残疾其实并不缺少什么,只是不能实现罢了”。为了预祝史铁生六十大寿,邻居王耀平送了他一个装蛐蛐的“拉子”(笼子),原本期望可以送蛐蛐伴他,不料竟成他去世前的唯一信物。史铁生曾无限流连于地坛,并因此感恩自己的命运。如今的地坛园林规整,无颓墙,无荒草,也没有雨燕自林中飞出,搅动这皇家祭坛的落寞;京城的初雪久候未至,2010年最后一次残阳夕照,唯有冷风凛冽中飘来几不可辨的气味,知史铁生者,遂了然那气味中,或亦有一缕是属于十数年前那个作家的,他坐在轮椅上,感知四季更迭,天地洪荒。(选自2011年《看天下》第01期,有删节)【小题1】下面对文章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3分)&&&&(&&&)A.这篇人物传记并非按照时间顺序介绍史铁生的生平,而是围绕史铁生的思想、特点并对其进行了诠释。B.文中详细地介绍史铁生有关“透析”治疗的过程,是细节描写,为后文引出长篇小说《我的丁一之旅》作铺垫,这又是“以小见大”,表现了他对朋友的真诚。C.文章通过史铁生的文坛朋友、周国平以及陈村等人的评论来表现史铁生深刻的思想以及他面对困境所展现出来的从容、坚强的品质。D.如今的地坛园林规整,不再荒凉落寞,它曾属于十几年前坐在轮椅上,感知四季更迭,天地洪荒的史铁生。【小题2】史铁生有一篇著名的散文《我与地坛》,联系本文分析史铁生为何对地坛情有独钟。(6分)【小题3】文章从哪些方面表现出史铁生的“与灵魂对话,命定寂寞”?(4分)【小题4】史铁生“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这句话给你哪些启示?结合你的人生阅历谈谈你的感悟。(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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