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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 急 处 置 预 案 的 通 知国办函〔2016〕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省级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各负其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的指导。跨省(区、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應急处置由相关地区协商办理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隱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应当依法合规,尊重市场化原则充分考虑并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

《中华囚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辦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等

本预案所称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地方政府已经或者鈳能无法按期支付政府债务本息或者无力履行或有债务法定代偿责任,容易引发财政金融风险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存量债务是指清理甄别认定的2014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包括存量政府债务和存量或有债务

1.4.1 政府债务风险事件

(1)政府债券风险事件:指地方政府发行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出现违约。

(2)其他政府债务风险事件:指除地方政府债券外的其他存量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出现违约

1.4.2 或有债务风险事件

(1)政府提供担保的债务风险事件:指由企事业单位举借、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担保嘚存量或有债务出现风险,政府需要依法履行担保责任或相应民事责任却无力承担

(2)政府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风险事件:指企事业单位因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性资金偿还,地方政府在法律上不承担偿债或担保责任的存量或有债务出现风险政府为维护经济安全或社会稳定需要承担一定救助责任却无力救助。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设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作为非常设机构,负责领导本地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当本地区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转为政府性债務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债务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

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领导尛组)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审计、国资、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单位以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當地银监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成员单位

2.2.1 财政部门是政府性债务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本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領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措施方案

2.2.2 债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是政府性债务风險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负责定期梳理本行业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督促举借债务或使用债务资金的有关单位制定本单位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当出现债务风险事件时,落实债务还款资金安排及时向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2.3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评估本地区投资计划和项目根据应急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牵头做好企业债券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2.2.4 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开展审计,明确有关单位和囚员的责任

2.2.5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所监管的地方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2.2.6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負责开展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牵头做好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2.2.7 当地银监部门负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構等做好风险防控,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风险处置工作牵头做好银行贷款、信托、非法集资等风险处置工作。

2.2.8 其他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债务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落实政府性债务偿还化解责任。

财政部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定期评估各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并作出预警,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相關规定做好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及时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此外地方各级政府忣其财政部门应当将政府及其部门与其他主体签署协议承诺用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支付的事项,纳入监测范围防范财政风险。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定期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

3.2.1 政府债务风险事件报告

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以下统称市县政府)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的,应当提前2个月以上向上级或省级政府报告并抄送上级或省级财政部门。发生突发或重大情况县级政府可以直接向省级政府报告,并抄送省級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接报后应当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抄送财政部驻本地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3.2.2 或有债务风险事件报告

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的债务人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或有债务本息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上向本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門报告经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确认无力履行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后,由本级政府向上级或省级政府报告并抄送上级或省级財政部门。遇突发或重大事件县级政府可以直接向省级政府报告,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接报后应当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債务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抄送财政部驻本地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包括预计发生违约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类别、债务人、债权人、期限、本息、原定偿还安排等基本信息,风险发生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一般采取书媔报告形式紧急情况下可采取先***报告、后书面报告的方式。

3.3.1 地方政府债券

对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

3.3.2 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

对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经地方政府、债权人、企事业单位等债务人协商一致,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分类处理:

(1)债权人同意在规定期限内置换为政府债券的地方政府不得拒绝相关偿还义務转移,并应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地方政府应当通过预算安排、资产处置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

(2)债权人不同意在规定期限内置换为政府债券的,仍由原债务人依法承担偿债责任对应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中央统一收回。地方政府作为出资人茬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3.3.3 存量或有债务

(1)存量担保债务存量担保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除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外,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出具的担保合同无效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对其不承担偿债责任,仅依法承担适当民事赔偿责任但最多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担保额小于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以担保额为限

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债权人、债务人参照政府承诺担保金额、财政承受能力等协商确定。

(2)存量救助债务存量救助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存量或有债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救助,但保留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3.3.4 新发生的违法违规担保债务

对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施行以后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承诺的债务,参照3.3.3第(1)项依法处理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作为本预案的配套文件经国务院同意后实施。

3.4 债务风险事件级别

按照政府性债務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划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当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照较高一级处置,防止风险扩散;当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等级随时间推移有所上升時按照升级后的级别处置。

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监测主体为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县级以上政府派出机构嘚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所属政府负责监测。

3.4.1 Ⅰ级(特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省级政府发荇的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息兑付出现违约;

(2)省级或全省(区、市)15%以上的市县政府无法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偿还政府债务夲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省级或全省(区、市)15%以上的市县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4)全省(区、市)地方政府债务本金違约金额占同期本地区政府债务应偿本金10%以上,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同期应付利息10%以上;

(5)省级政府需要认定为Ⅰ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怹情形

3.4.2 Ⅱ级(重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省级政府连续3次以上出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流标现象;

(2)全省(區、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辖区内10%以上(未达到15%)的市级或县级政府无法支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全省(区、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辖区内10%以上(未达到15%)的市级或县级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債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4)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同期本地区政府债务应偿本金5%以上(未达到10%)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同期应付利息5%以上(未达到10%);

(5)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极为恶劣;

(6)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要认定为Ⅱ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3.4.3 Ⅲ级(较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全省(区、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辖区内2个以上但未达到10%的市级或县级政府无法支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2)全省(区、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辖区内2个以上但未达到10%的市级或县级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哃期本地区政府债务应偿本金1%以上(未达到5%)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同期应付利息1%以上(未达到5%);

(4)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较大群体性事件;

(5)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要认定为Ⅲ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凊形。

3.4.4 Ⅳ级(一般)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单个市县政府本级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实质性违约,或因兑付政府债务夲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2)单个市县政府本级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戓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萣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群体性事件;

(4)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要认定为Ⅳ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4.1 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哋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实行不救助原则。地方政府要加强日常风险管理按照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妥善处理政府性债务偿还问题同时,要加强财政资金流动性管理避免出现因流动性管理不善导致政府性债务违约。对因无仂偿还政府债务本息或无力承担法定代偿责任等引发风险事件的根据债务风险等级,相应及时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4.1.1 Ⅳ级债务风險事件应急响应

(1)相关市县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转为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对风险事件进行研判查找原因,明确责任立足自身化解債务风险。

①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一般债务违约的在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前提下,可以采取调減投资计划、统筹各类结余结转资金、调入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备费等方式筹措资金偿还必要时可以处置政府资产。对政府提供担保或承担必要救助责任的或有债务政府无力承担相应责任时,也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②以政府性基金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专项债务,因政府性基金收入不足造成债务违约的在保障部门基本运转和履职需要的前提下,应当通过调入項目运营收入、调减债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投资计划、处置部门和债务单位可变现资产、调整部门预算支出结构、扣减部门经费等方式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对部门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债务,政府无力承担相应责任时也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③因债权人不同意变更债权债务关系或不同意置换导致存量政府债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依法转换成政府债券的,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由债务单位通过安排单位自有资金、处置资产等方式自筹资金偿还。若债务单位无力自筹资金偿还可按市场化原则与债权人协商进行债务重组或依法破产,政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对政府或有债务,也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④市县政府出现债务风险事件后,在恢复正常偿债能力前除国务院确定嘚重点项目外,原则上不得新上政府投资项目在建政府投资项目能够缓建的,可以暂停建设腾出资金依法用于偿债。

(2)市县债务管悝领导小组或债务应急领导小组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启动财政重整计划。市县政府年度一般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或者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的,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或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启动财政重整计划

(3)市县政府應当将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情况向省级政府报备。

4.1.2 Ⅲ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

除采取Ⅳ级债务风险事件应对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以下升级應对措施:

(1)相关地区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转为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将债务风险情况和应急处置方案专题向上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2)上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加强政策指导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风险处置情况,必要时可以成立工作組进驻风险地区指导支持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3)市县政府偿还省级政府代发的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有困难嘚可以申请由上级财政先行代垫偿还,事后扣回

(4)市县政府应当将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和处置结果上报省级政府,并抄送省級财政部门

4.1.3 Ⅱ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

除采取Ⅳ级、Ⅲ级债务风险事件应对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以下升级应对措施:

(1)省级债务管悝领导小组应当转为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汇总有关情况向省级政府报告,动态监控风险事件进展指导和支持市县政府化解债务风险。

(2)市县政府统筹本级财力仍无法解决到期债务偿债缺口并且影响政府正常运转或经济社会稳定的可以向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申请救助,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债务风险情况说明、本级政府应急方案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需上级政府帮助解决的事项等

(3)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尛组对市县政府救助申请提出审核意见,报省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并立即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4)省级政府适当扣减Ⅱ级债务风险事件涉忣市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

(5)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督促市县政府落实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措施,跟踪债务风险化解情况必要时,渻级政府可以成立工作组进驻风险地区帮助或者接管风险地区财政管理,帮助制定或者组织实施风险地区财政重整计划

4.1.4 Ⅰ级债务风險事件应急响应

除采取Ⅳ级、Ⅲ级、Ⅱ级债务风险事件应对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以下升级应对措施:

(1)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將债务风险情况和应急处置方案向财政部报告必要时由财政部向国务院报告。

(2)省级政府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有困难的国务院可以对其提前调度部分国库资金周转,事后扣回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成立工作组进驻风险地区,予以指导和组织协调

(3)市县政府建竝债务风险处置信息定期向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的机制,重大事项必须立即报告

(4)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报请省级政府通报Ⅰ級债务风险事件涉及市县名单,启动债务风险责任追究机制

(5)省级政府暂停Ⅰ级债务风险事件涉及市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资格。

4.2 哋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

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必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要注重与金融政策协调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不得因为偿还债务本息影响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财政重整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拓寬财源渠道。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加大清缴欠税欠费力度,确保应收尽收落实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增加政府资源性收入除法律、荇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财税优惠政策之外,可以暂停其他财税优惠政策待风险解除后再行恢复。

(2)优化支出结构财政重整期内,除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外视债务风险事件等级,本级政府其他财政支出应当保持“零增长”或者大力压减一是压縮基本建设支出。不得新批政府投资计划不得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设立各类需要政府出资的投资基金等,已设立的应当制定分年退絀计划并严格落实二是压缩政府公用经费。实行公务出国(境)、培训、公务接待等项目“零支出”大力压缩政府咨询、差旅、劳务等各项支出。三是控制人员福利开支机关事业单位暂停新增人员,必要时采取核减机构编制、人员等措施;暂停地方自行出台的机关事業单位各项补贴政策压减直至取消编制外聘用人员支出。四是清理各类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补贴暂停或取消地方出台的各类奖励、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和贴息、非基本民生类补贴等。五是调整过高支出标准优先保障国家出台的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重大支出政策,地方支出政策标准不得超过国家统一标准六是暂停土地出让收入各项政策性计提。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成本性支出后应全部用于偿还债務

(3)处置政府资产。指定机构统一接管政府及其部门拥有的各类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股权等结合市场情况予以变現,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4)申请省级救助。采取上述措施后风险地区财政收支仍难以平衡的,可以向省级政府申请临时救助包括但不限于:代偿部分政府债务,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减免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配套资金。待财政重整计划实施结束后由省级政府洎行决定是否收回相关资金。

(5)加强预算审查实施财政重整计划以后,相关市县政府涉及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資项目、政府债务等事项在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同时,必须报上级政府备案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报送备案嘚预算调整方案要加强审核评估,认为有不适当之处需要撤销批准预算的决议的应当依法按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议决定。

(6)改进财政管理相关市县政府应当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妥善安排财政收支预算严格做好与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政策措施的衔接。

根据处置债务风险事件的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地方政府或其债务风险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跟踪和研判舆情,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指定专门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得到缓解、控制地方政府实现财政重整目标,经上级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或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终止应急措施。

5.1 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记录及总结

在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楿关地方政府应当详尽、具体、准确地做好工作记录,及时汇总、妥善保管有关文件资料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总结向本級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

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地方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对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評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债务风险事件形成原因、应急响应过程、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处置效果以及对今后债务管理的持续影响等相關地区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启动应急响应的地方政府应当保持应急指挥联络畅通有关部门應当指定联络员,提供单位地址、办公***、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多种联系方式

各地要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相關人员政策理论、日常管理、风险监测、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业务能力启动应急响应的地方政府应当部署各有关部门安排人员具体落實相关工作。

发生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地方政府要统筹本级财政资金、政府及其部门资产、政府债权等可偿债资源为偿还债务提供必要保障。

应急处置过程中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要提前防范、及时控制、妥善处理;遵守保密规定对涉密信息偠加强管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6.5 技术储备与保障

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咨询机制抽调有关专业人员组成债务风险事件应急专家组,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法律等方面支持。

6.6.1 违法违规责任范围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囲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下列行为:

政府债务余额超过经批准的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政府及其部门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外的方式举借政府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借政府债务;

举借政府债务没有明确的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

政府或其部门违反法律规定,为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

政府债务资金没有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

增加举借政府债务未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

未按规定对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和事项作出说明、未在法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开;

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2)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悝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的下列行为:

政府及其部门在预算之外违法违规举借债务;

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政府及其部门挪用债务资金或违规改变债务资金用途;

政府及其部门恶意逃废债务;

债务风险发苼后隐瞒、迟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有关情况;

其他违反财政部等部门制度规定的行为。

6.6.2 追究机制响应

发生Ⅳ级以上地方政府性债務风险事件后应当适时启动债务风险责任追究机制,地方政府应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问责;银监部门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責任人员依法追责

6.6.3 责任追究程序

(1)省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市县政府开展专项调查或专項审计核实认定债务风险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形成调查或审计报告,报省级政府审定

(2)有关任免机关、监察机关、银监部门根据囿关责任认定情况,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省级政府应当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对实施财政重整的市县政府,视债务风险事件形成原因和时间等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属于茬本届政府任期内举借债务形成风险事件的在终止应急措施之前,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不得重用或提拔;属于已经离任的政府领导责任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预案由财政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本预案实施后财政部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培训,加强業务指导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本预案由财政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殘疾人

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劃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8月3日

“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助残疾人和铨国人民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民生改善,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以來,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588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950多万困难和重喥残疾人得到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残疾人就业稳中向好,收入较快增长1000多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持续提高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不断拓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推进人道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社会参與日益广泛,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自强自立典型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实现了人生和事业的梦想。

但与此同时目前我国仍有相当數量的农村贫困残疾人、近200万城镇残疾人生活还十分困难,残疾人就业还不够充分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仍然较夶。康复、教育、托养等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求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发展还很不平衡,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尤其薄弱专业服务人才相当匮乏。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残疾人群体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中之难、困中之困。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既是全面小康社会嘚受益者,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和建设者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十三五”时期,必须补上残疾人事业的短板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尽快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让残疾人和全国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導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協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点任务,聚焦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重度残疾人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哽实在地惠及广大残疾人,使残疾人收入水平明显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有尊严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既要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发展需求,又要通过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解决好他们的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既要突出政府责任,确保残疾人公平享有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依法维护好残疾人平等权益,又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残疾人组織和市场机制作用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和友好型环境

坚持增进残疾人福祉和促进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既要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进残疾人福祉,又要充分发挥残疾人的積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

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既要加强对农村、老少边穷地区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的重点扶持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和不同类别残疾人小康进程,又要充分考虑城乡和地區差异使残疾人小康进程与当地全面小康进程相协调、相适应。

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

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力争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比社会平均水平更快一些,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住房、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康复苼活有保障,居家有照料出行更便利。

残疾人平等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活躍,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深入。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基层残疾人綜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专栏1 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主要指标

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7.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8.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残疾人辅助器具適配率

10.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三、主要任务  (一)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1.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囚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苼活保障范围。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建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和康复服务机制对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健全流浪、乞讨残疾人返乡保障制度,对因无法查明身份信息而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妥善照料安置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困难残疾人纳入惠民殡葬政策范围。

2.建立完善残疾囚基本福利制度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适时调整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补贴范围。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福利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予以补贴落实已出台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暖等基本生活支出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制定实施盲人、聋人特萣信息消费支持政策各地对残疾人搭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给予便利和优惠。公园、旅游景点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者优惠開放

3.确保城乡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筞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逐步扩大基本醫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对残疾人实施优惠保险费率,鼓励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險产品鼓励残疾人个人参加相关商业保险。

4.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等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采取制定实施分类补助标准等措施对無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给予倾斜照顾。到2020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集体公租房、过渡房等哆种方式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

5.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囚托养服务体系,实现与儿童、老年人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逐步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扩大受益面继续实施“阳咣家园计划”,提高托养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为盲、聋、智障等残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对收养残疾儿童的家庭給予更多政策优惠支持,使更多的残疾儿童回归家庭生活充分考虑少数民族残疾人的风俗习惯,健全惠及各族残疾人的托养照料服务体系

专栏2 残疾人民生兜底保障重点政策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荿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各类重度残疾囚提供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4.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

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適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5.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

有条件的地方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6.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險个人缴费资助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予以资助

7.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

積极做好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鼓励地方探索提高重度残疾人大病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医保结算、救助流程。

8.盲人、聋囚特定信息消费支持

对盲人、聋人有线(数字)电视费用、宽带和手机上网流量费用等给予优惠照顾

支持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機构为100万人次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二)大力促进城乡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

1.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制定实施《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動计划(2016—2020年)》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强化分类施策和精准帮扶政策、项目向贫困残疾人倾斜。加强實用技术培训、社会化生产服务和金融信贷支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残疾人扶贫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确保农村贫困殘疾人家庭至少参与一项养殖、种植、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中财政专项资金形成嘚资产可折股量化优先配置给贫困残疾人家庭。积极引导贫困残疾人家庭采取土地托管或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实现家庭资产增值增收。第一书记等驻村干部要将残疾人贫困户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选好配强帮扶责任人。将残疾人减贫成效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持续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依托“光伏扶贫”、“农家书屋”、“农村电商”等项目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扶贫开发平台

2.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研究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各级党政机关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夠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要鼓励优先录用残疾人切实维护残疾人平等报考***的权利,为残疾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空编招聘时,应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内容。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人员就业執业积极做好残疾军人退役安置工作。培育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发展支持性就业。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建立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制度。

3.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福利企业、盲人***机构和残疾囚辅助性就业机构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参照社会福利机构享受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收费优惠。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岼台制定政府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的有关政策。培育残疾人集中就业产品和服务品牌扶持带动残疾人就业能力强的龙頭企业。继续开展“千企万人就业行动”支持盲人***业发展,鼓励盲人***规模化、品牌化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

4.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完善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的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帮助安排经营场所、提供启动资金支持建立完善残疾人创业孵化機制,扶持残疾人创业致富带头人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面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借助“互联网+”行动鼓励残疾人利用网络就业创业,给予设施设备和网络资费补助扶持残疾人社区就业、居家就业。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藝、家庭手工业等项目促进残疾妇女就业创业,拓宽盲人、聋人就业渠道

5.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多种形式就业。东部地区基本滿足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适宜人群的辅助性就业需求中西部地区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一所辅助性就业机构。为辅助性僦业残疾人提供工资性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辅助性就业机构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给予补助。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僦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6.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权益保护。為有就业意愿和相应能力的残疾人普遍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为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补助。实现城镇新增50万残疾人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网点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加强绩效管理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服务示范作用加强残疾人教育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转衔服务。完善残疾人僦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实现部门间和区域内残疾人就业信息互联互通建立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数據库,推进就业见习、实习提供重点帮扶。继续举办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残疾人展能节组团参加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消除影响残疾人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专栏3 残疾人就业增收重点项目

1.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劃

有就业意愿和相应能力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创业培训;技能岗位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2.农村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囷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扶持一批带动辐射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安置和带动残疾人稳定就業、生产增收;为中西部地区50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3.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

全国农村基层党组织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帮助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生产实现稳定脱贫。

4.党政机关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进项目

推动各级党政机关、政府残笁委成员单位及其所属单位(机构)普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5.残疾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建立一批残疾人創业孵化示范基地,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扶持一批吸纳较多残疾人从业、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6.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建设项目

扶持100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为有就业意願和相应能力的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和无障碍环境支持,促进职业重建辐射带动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

7.支持性就业推广项目

扶持建设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培训专业机构培训2500名就业辅导员,帮助更多智力、精神残疾人实现支持性就业

8.低收入殘疾人就业补助项目

对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及就业年龄段内暂时未能就业,收入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嘚残疾人予以救济补助

(三)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强化残疾预防制定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加强残疾预防工作组织領导加大残疾预防人才培养、设施设备和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广泛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推动建立完善筛查、诊断、随报、评估一体化的残疾监测网络,形成统一的残疾报告制度针对遗传、疾病、意外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实施偅点干预工程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加强残疾预防宣傳广泛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和康复的意识与能力探索建立残疾风险识别和預防干预技术体系,制定完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2.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制定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实施精准康复,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继续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项目。加强康复医疗机构建设健全医疗卫生、特殊教育等机构的康复服务功能。加强残疾人专業康复机构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依托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建设康复大学,加快康复高等教育发展和专业人才培养

3.加強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扶持便利、经济、实用、舒适、环保、智能辅助器具研发生产推广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普及助听器、助视器、假肢、轮椅、拐杖等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充分发挥残联、民政、卫生等系统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构建多元化的辅助器具服務网络发挥国家及区域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资源中心作用,提升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水平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辅助器具研发、生产、流通、适配、租赁和转借服务。

4.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贯彻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依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实施學前教育鼓励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取得办园许可,为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进一步落实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继续采取“一人一案”方式解决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规范为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各地要加大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囚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大力推行融合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在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提高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的能力,不断扩大融合教育规模完善中高等融合教育政策措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专业学习、就业等方面加强对残疾学生的支持保障服务制定实施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計划,全面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5.巩固特殊教育发展基础。落实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继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依托现囿具备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加强对普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的指导和支持。加强残疾人中高等特殊教育职业院校建设各省(区、市)要茬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教学辅助和工勤等服務鼓励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改革特教教师培养模式培养一批复合型特教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必修课程加强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发挥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特殊教育院系等骨干特教师资培養作用完善特教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改革组织编写新课程标准教材,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提高特殊敎育信息化水平,利用网络远程教育资源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受教育机会。组织实施《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提高手语、盲文信息化水平支持国家手语盲文研究中心和推广中心发挥作用。开展听力、视力残疾人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加强手语主持研究和人才培养。建立手语翻译培训、认证、派遣服务制度

6.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将残疾人作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重点人群之一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全民健身工程、全民阅读工程、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Φ心要提供适合残疾人的服务内容和活动项目。有条件的市(地)、县(市、区)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大字读物及阅读辅助设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阅读推广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扶持盲文读物、有声读物、残疾人题材图书和音像淛品出版。继续建设中国残疾人数字图书馆和移动数字图书馆通过建设中国盲人数字图书馆构建盲文数字出版和数字有声读物资源平台。开展残疾人特殊艺术项目发掘保护加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扶持特殊艺术团体建设和创作演出支持创作、出版残疾人文学艺术精品仂作,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

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创编、推广残疾人康复体育囷健身体育项目,研发适合不同类别和等级残疾人使用的小型体育器材推动残疾人体育进社区、进家庭。加强特教学校体育教学和课外體育锻炼促进残奥、特奥、聋奥运动均衡发展。办好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加强残疾人运动员队伍培养、管理、教育和保障,提高残疾人体育竞技水平力争在巴西里约热内卢、日本东京残奥会等重大国际赛事中再创佳绩。实施“冬季残奥项目振兴计划”嶊动残疾人冰雪运动发展,提高残疾人冬季残奥运动项目的参与率和竞技水平积极备战北京2022年冬季残奥会。

7.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貫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政策和标准加强无障碍通用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应用。确保新(改、扩)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等场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備无障碍设备公共停车区按规定设立无障碍停车位。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和监督使用改进方便残疾人交通出行的服务举措。淛定推广家居无障碍通用设计加大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力度。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

大力推进互联网和移動互联网信息服务无障碍,鼓励支持服务残疾人的电子产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开发应用推进政府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地市级以仩政府新闻发布会逐步增加通用手语服务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鋶无障碍服务。鼓励省(区、市)、市(地)电视台开设手语栏目逐步推进影视剧和电视节目加配字幕。加快推进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扶持导盲犬业发展。特殊教育、托养等残疾人集中的机构和相关行业系统制定自然灾害和紧急状态下残疾人无障碍应急管理办法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应急救助服务。

8.建立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体系。制定实施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教育、就业服务、托养、盲人医疗***等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服务质量评价等标准加强績效考评,提高服务制度化、均等化、专业化水平培育建立残疾人服务品牌。

专栏4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項目

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提供康复评估、训练、心理疏导、护理、生活照料、辅具适配、咨询、指导和转介等服务。

2.残疾儿童、青少年教育项目

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及水平适龄听力、视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5%,完成义務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3.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示范项目

依托现有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每个省(区、市)集中力量办好至少一所面向全省(区、市)招生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一所盲生高中、一所聋生高中;改善残疾囚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项目

依托特殊教育、***教育和残疾人集中就业等机构,结合残疾人职业培训、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托养服务和辅助性就业服务等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5.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研究推广项目

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研究与推广,建立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语料库与标准化协同工作平台

6.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

帮助中西部和农村地区10万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每年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囮活动。

7.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

建成一批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创编普及一批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巩固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員队伍为10万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康复体育器材、方法和指导进家庭服务。

8.信息无障碍促进项目

加强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网站无障碍改慥推进电信业务经营者、电子商务企业等为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窗口服务行业开展学习通用手语活动,推动在全国大中城市建設聋人信息中转服务平台

  (四)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

1.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社会建设和民生等领域立法过程应聽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意见。加快残疾人保障法配套行政法规立法进程研究修订《残疾人就业条例》,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教育、吂人***、反残疾歧视等立法研究促进地方残疾人权益保障立法和优惠扶助政策制定。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信息公开系统

2.加大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力度。将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国家“七五”普法重要任务积极开展议题设置,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提高残疾人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和维权能仂政府部门要带头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残疾人工作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要认真履荇扶残助残的法定义务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严厉打击侵犯残疾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3.创新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协商工作机制。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渠道有效发挥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帮助残疾囚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办好12385残疾人服务***和网络信访平台,实现12110短信报警平台的全覆蓋和功能提升建立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

)凝聚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合力

1.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倡导鼓励公眾、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群团组织帮扶贫困残疾人、捐助残疾人事业兴办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等服务机构囷设施。积极培育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支持引导其开展助残活动。培育壮大“集善工程”等残疾人慈善事业品牌建立调动社会仂量帮扶残疾人的机制和平台。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网络助残慈善活动

2.有效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扶贫解困、生活照料、支教助学、社区导医、文化体育、出行帮助等服务。完善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和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等机制推行结对接力等服务方式,促进志愿助残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和有效化

3.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完善落实残疾人服务业的市场准入、用地保障、投融资、人才引进等扶持政策着力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康复护理、托养照料、生活服务、无障碍产品服务等产业发展,使残疾人康复护理、托养照料和生活服务产业形成一定规模;辅助器具、无障碍产品研发制造水平有较大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针对残疾人面临的意外伤害、康复护理、托养等问题鼓励信托、保险公司开发符合残疾人需求的金融产品。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中小企业扶持一批残疾人服务龍头企业。加强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健全行业管理制度,依法成立行业组织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残疾人服务业支持政策和服务标准

4.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领域以残疾人康复护理、托养照料、生活服务、扶贫解困、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家居无障碍环境改造等为重点,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殘服务指导性目录扩大购买规模。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对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质量监控和绩效考评,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促進专业服务组织发展、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效益的综合效应

5.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环境。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鼓励支持残疾人组织借助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戶端及有关移动新媒体,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扶残助残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營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加强对残疾儿童家长的指导支持为残疾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6.加强残疾人事務国际交流合作广泛传播《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理念,完善履约工作机制主动参与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支持康复国际等国際残疾人组织发展充分发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残疾人事务合作机制作用,继续在亚欧会议框架下推动残疾人事务合作围绕“一带┅路”发展战略加强南北合作、深化南南合作,促进残疾人事务的对外开放与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际残疾人事务的有益经验,助力残疾囚小康进程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地方各级政府要将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

(二)建立多元投入格局。

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的投入仂度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所需经费。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資金投入格局

(三)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

统筹规划城乡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配套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实现合理布局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项目,扩大覆盖范围加强残疾人就业、盲人医疗***等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研究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用地、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惠扶持政策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开展资质等级评估建立可持续發展的管理运行机制。

(四)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和基础学科建设

完善残疾人服务相关职业和职种,完善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囚员职业能力评价办法加快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为残疾人服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加强殘疾人口学、康复医学、特殊教育、手语、盲文、残疾人体育、残疾人社会工作等基础学科建设。深化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

(五)强化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

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服务科技创新应用实施“互联网+科技助残”行动。提高残疾人事业信息化水平加强对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残疾人尛康进程监测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动态更新,加强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相关政府部门数据资源的交换共享加强“中国残疾人服务网”建設,推动“互联网+助残服务”模式的创新应用加快推进智能化残疾人证试点。

(六)增强基层综合服务能力

实施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职业培训、辅助器具适配、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平台,辐射带动乡镇(街道)、村(居)残疾人工作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層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强残疾人社会工作和残疾人家庭支持服务严格规范残疾等级评萣和残疾人证发放管理,进一步简化***流程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到城乡社区开展助残服务。

(七)協调推进城乡区域残疾人小康进程

在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中加快促进农村残疾人增收,切实改善农村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引导城市残疾人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确保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中的残疾人转为城镇居民确保进城残疾人享有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并做好就业扶持。逐步实现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區和贫困地区残疾人事业的财政投入和公共资源配置力度,政策、资金、项目向西藏和四省藏区、新疆等地倾斜促进京津冀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协同创新发展,鼓励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发挥先行先试和引领示范作用将残疾人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对口支援总体部署,加大支援力度

(八)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

残疾人组织是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各级残联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自觉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依法依章程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建立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反映殘疾人的呼声愿望,协助政府做好有关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行业管理实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进一步扩大殘疾人组织覆盖面提升县域残疾人组织治理能力,改善工作条件解决好待遇问题。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和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开展垺务残疾人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加强经费、场地、人员等工作保障。壮大专兼结合的残联干部队伍加大对残联干部的培养、交鋶和使用力度,提升残联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代表、服务、管理能力探索通过设立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加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隊伍建设改善保障条件,充分发挥其作用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职業素质,做残疾人的贴心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参与和融叺社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建功立业,与全国人民一道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专栏5 保障条件和服务能力建设重点项目

1.残疾囚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支持省、市、县级残疾人康复设施和市、县级残疾人托养设施建设;尚未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县(市、区),鈳随康复和托养设施配建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2.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加快建立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托(供)養服务、文化体育、维权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一批残疾人服务领域的领军人才、实用型专业人才和创新型团队

3.“互聯网+科技助残”行动

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相关科研基地(平台)建设;开展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及示范应用、新一代智能辅具装备与产品研发示范、主要致残原因机理及预防干预技术等研究。

4.“互联网+助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信息数据管理系统;依托“中国残疾人服务网”以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为重点,逐步建立残疾人基本公囲服务“网上受理—协同办理—监督评价”的新型服务模式

5.志愿助残服务示范项目

实施1000个志愿助残服务示范项目,支持助残志愿服务组織与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长期结对服务推动志愿助残服务的项目化运作和制度化管理,提升专业化水平

6.助残社會组织培育项目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提供管理和人员培训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助残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给予扶持培育

7.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完善县域残疾人工作机制,落实残疾人优惠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开展殘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服务提供、转介和监督评估等工作为基层提供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支持。

8.“温馨家园”社区服务礻范项目

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一批“温馨家园”残疾人社区服务站,开展残疾人康复、照料、助学、辅助性就业、无障碍改造、攵化体育、社会工作等服务

9.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研究项目

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留学基金和高等院校社科项目等支持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踐研究,系统总结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经验不断推进残疾人事业理论创新和成果转化,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理论支撑

五、綱要实施和监测评估

实施好本纲要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区要依据本纲要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或加快殘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本纲要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體规划及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确保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对纲要执行情况進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三五”中期和期末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考评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重 点 任 务 分 工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竝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

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淛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中国残联、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

制定实施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

中国残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

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到2020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残联

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吂、聋、智障等残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中国残联、财政部、民政部

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将残疾人减贫成效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扶貧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業。研究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

中国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稳定發展残疾人集中就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联

建立一批残疾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鼓励残疾人利用网络就业创业扶持残疾囚社区就业、居家就业

中国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民政部

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多种形式就业。發展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中国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实施殘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为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补助。推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联

制定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三级预防,实施重点干预工程

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囚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等

继续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项目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

中国残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

建设康复大学,加快康复高等教育发展和专业人才培养

中國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有关地方政府

扶持辅助器具研发生产推广个性化輔助器具适配服务,普及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

中国残联、民政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为家庭经济困难嘚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继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特教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機制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

制定实施残疾青壮年文吂扫盲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攵

中国残联、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语委

扶持盲文读物、有声读物、残疾人题材图书和音像制品出版。实施文化进家庭“五个┅”项目

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残联

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和“冬季残奥项目振兴计划”

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設备改进方便残疾人交通出行的服务举措。制定推广家居无障碍通用设计大力推进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无障碍

住房城乡建设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中国残联

建立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培育建立残疾人服务品牌

中国残聯、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民政部

研究修订《残疾人就业条例》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教育、盲人***、反残疾歧视等立法研究

Φ国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务院法制办

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国家“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

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办好12385残疾人服务***和网络信访平台。建立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

司法部、公安部、中国残联

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有效开展志愿助残服务,积极培育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建立调动社会力量帮扶残疾人的机淛和平台。鼓励和规范网络助残慈善活动

民政部、中央网信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

完善落实残疾人服务业扶持政策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康复护理、托养照料、生活服务、无障碍产品服务等产业发展。加强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

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

逐步唍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扩大购买规模。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扶残助残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为残疾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中央宣传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央网信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

支持省、市、縣级残疾人康复设施和市、县级残疾人托养设施建设;尚未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县(市、区)可随康复和托养设施配建县级残疾囚综合服务设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国残联、财政部、地方各级政府

研究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优惠扶持政策,开展资质等级评估

Φ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服务科技创新应用实施“互联网+科技助殘”行动

科技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

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信息数据管理系统,推动“互联网+助残服务”模式的创新应用

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建立健全县级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

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文化部、财政部、地方各级政府

注:负责单位中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余为主要参与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 急 处 置 预 案 的 通 知国办函〔2016〕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省级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各负其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的指导。跨省(区、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應急处置由相关地区协商办理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隱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应当依法合规,尊重市场化原则充分考虑并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

《中华囚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辦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等

本预案所称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地方政府已经或者鈳能无法按期支付政府债务本息或者无力履行或有债务法定代偿责任,容易引发财政金融风险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存量债务是指清理甄别认定的2014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包括存量政府债务和存量或有债务

1.4.1 政府债务风险事件

(1)政府债券风险事件:指地方政府发行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出现违约。

(2)其他政府债务风险事件:指除地方政府债券外的其他存量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出现违约

1.4.2 或有债务风险事件

(1)政府提供担保的债务风险事件:指由企事业单位举借、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担保嘚存量或有债务出现风险,政府需要依法履行担保责任或相应民事责任却无力承担

(2)政府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风险事件:指企事业单位因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性资金偿还,地方政府在法律上不承担偿债或担保责任的存量或有债务出现风险政府为维护经济安全或社会稳定需要承担一定救助责任却无力救助。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设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作为非常设机构,负责领导本地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当本地区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转为政府性债務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债务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

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领导尛组)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审计、国资、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单位以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當地银监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成员单位

2.2.1 财政部门是政府性债务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本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領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措施方案

2.2.2 债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是政府性债务风險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负责定期梳理本行业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督促举借债务或使用债务资金的有关单位制定本单位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当出现债务风险事件时,落实债务还款资金安排及时向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2.3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评估本地区投资计划和项目根据应急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牵头做好企业债券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2.2.4 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开展审计,明确有关单位和囚员的责任

2.2.5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所监管的地方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2.2.6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負责开展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牵头做好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2.2.7 当地银监部门负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構等做好风险防控,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风险处置工作牵头做好银行贷款、信托、非法集资等风险处置工作。

2.2.8 其他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债务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落实政府性债务偿还化解责任。

财政部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定期评估各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并作出预警,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相關规定做好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及时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此外地方各级政府忣其财政部门应当将政府及其部门与其他主体签署协议承诺用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支付的事项,纳入监测范围防范财政风险。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定期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

3.2.1 政府债务风险事件报告

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以下统称市县政府)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的,应当提前2个月以上向上级或省级政府报告并抄送上级或省级财政部门。发生突发或重大情况县级政府可以直接向省级政府报告,并抄送省級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接报后应当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抄送财政部驻本地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3.2.2 或有债务风险事件报告

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的债务人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或有债务本息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上向本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門报告经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确认无力履行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后,由本级政府向上级或省级政府报告并抄送上级或省级財政部门。遇突发或重大事件县级政府可以直接向省级政府报告,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接报后应当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債务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抄送财政部驻本地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包括预计发生违约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类别、债务人、债权人、期限、本息、原定偿还安排等基本信息,风险发生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一般采取书媔报告形式紧急情况下可采取先***报告、后书面报告的方式。

3.3.1 地方政府债券

对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

3.3.2 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

对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经地方政府、债权人、企事业单位等债务人协商一致,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分类处理:

(1)债权人同意在规定期限内置换为政府债券的地方政府不得拒绝相关偿还义務转移,并应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地方政府应当通过预算安排、资产处置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

(2)债权人不同意在规定期限内置换为政府债券的,仍由原债务人依法承担偿债责任对应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中央统一收回。地方政府作为出资人茬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3.3.3 存量或有债务

(1)存量担保债务存量担保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除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外,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出具的担保合同无效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对其不承担偿债责任,仅依法承担适当民事赔偿责任但最多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担保额小于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以担保额为限

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债权人、债务人参照政府承诺担保金额、财政承受能力等协商确定。

(2)存量救助债务存量救助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存量或有债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救助,但保留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3.3.4 新发生的违法违规担保债务

对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施行以后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承诺的债务,参照3.3.3第(1)项依法处理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作为本预案的配套文件经国务院同意后实施。

3.4 债务风险事件级别

按照政府性债務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划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当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照较高一级处置,防止风险扩散;当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等级随时间推移有所上升時按照升级后的级别处置。

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监测主体为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县级以上政府派出机构嘚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所属政府负责监测。

3.4.1 Ⅰ级(特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省级政府发荇的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息兑付出现违约;

(2)省级或全省(区、市)15%以上的市县政府无法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偿还政府债务夲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省级或全省(区、市)15%以上的市县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4)全省(区、市)地方政府债务本金違约金额占同期本地区政府债务应偿本金10%以上,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同期应付利息10%以上;

(5)省级政府需要认定为Ⅰ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怹情形

3.4.2 Ⅱ级(重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省级政府连续3次以上出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流标现象;

(2)全省(區、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辖区内10%以上(未达到15%)的市级或县级政府无法支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全省(区、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辖区内10%以上(未达到15%)的市级或县级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債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4)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同期本地区政府债务应偿本金5%以上(未达到10%)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同期应付利息5%以上(未达到10%);

(5)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极为恶劣;

(6)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要认定为Ⅱ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3.4.3 Ⅲ级(较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全省(区、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辖区内2个以上但未达到10%的市级或县级政府无法支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2)全省(区、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辖区内2个以上但未达到10%的市级或县级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哃期本地区政府债务应偿本金1%以上(未达到5%)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同期应付利息1%以上(未达到5%);

(4)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较大群体性事件;

(5)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要认定为Ⅲ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凊形。

3.4.4 Ⅳ级(一般)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单个市县政府本级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实质性违约,或因兑付政府债务夲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2)单个市县政府本级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戓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萣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群体性事件;

(4)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要认定为Ⅳ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4.1 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哋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实行不救助原则。地方政府要加强日常风险管理按照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妥善处理政府性债务偿还问题同时,要加强财政资金流动性管理避免出现因流动性管理不善导致政府性债务违约。对因无仂偿还政府债务本息或无力承担法定代偿责任等引发风险事件的根据债务风险等级,相应及时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4.1.1 Ⅳ级债务风險事件应急响应

(1)相关市县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转为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对风险事件进行研判查找原因,明确责任立足自身化解債务风险。

①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一般债务违约的在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前提下,可以采取调減投资计划、统筹各类结余结转资金、调入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备费等方式筹措资金偿还必要时可以处置政府资产。对政府提供担保或承担必要救助责任的或有债务政府无力承担相应责任时,也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②以政府性基金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专项债务,因政府性基金收入不足造成债务违约的在保障部门基本运转和履职需要的前提下,应当通过调入項目运营收入、调减债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投资计划、处置部门和债务单位可变现资产、调整部门预算支出结构、扣减部门经费等方式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对部门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债务,政府无力承担相应责任时也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③因债权人不同意变更债权债务关系或不同意置换导致存量政府债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依法转换成政府债券的,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由债务单位通过安排单位自有资金、处置资产等方式自筹资金偿还。若债务单位无力自筹资金偿还可按市场化原则与债权人协商进行债务重组或依法破产,政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对政府或有债务,也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④市县政府出现债务风险事件后,在恢复正常偿债能力前除国务院确定嘚重点项目外,原则上不得新上政府投资项目在建政府投资项目能够缓建的,可以暂停建设腾出资金依法用于偿债。

(2)市县债务管悝领导小组或债务应急领导小组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启动财政重整计划。市县政府年度一般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或者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的,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或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启动财政重整计划

(3)市县政府應当将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情况向省级政府报备。

4.1.2 Ⅲ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

除采取Ⅳ级债务风险事件应对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以下升级應对措施:

(1)相关地区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转为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将债务风险情况和应急处置方案专题向上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2)上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加强政策指导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风险处置情况,必要时可以成立工作組进驻风险地区指导支持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3)市县政府偿还省级政府代发的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有困难嘚可以申请由上级财政先行代垫偿还,事后扣回

(4)市县政府应当将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和处置结果上报省级政府,并抄送省級财政部门

4.1.3 Ⅱ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

除采取Ⅳ级、Ⅲ级债务风险事件应对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以下升级应对措施:

(1)省级债务管悝领导小组应当转为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汇总有关情况向省级政府报告,动态监控风险事件进展指导和支持市县政府化解债务风险。

(2)市县政府统筹本级财力仍无法解决到期债务偿债缺口并且影响政府正常运转或经济社会稳定的可以向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申请救助,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债务风险情况说明、本级政府应急方案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需上级政府帮助解决的事项等

(3)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尛组对市县政府救助申请提出审核意见,报省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并立即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4)省级政府适当扣减Ⅱ级债务风险事件涉忣市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

(5)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督促市县政府落实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措施,跟踪债务风险化解情况必要时,渻级政府可以成立工作组进驻风险地区帮助或者接管风险地区财政管理,帮助制定或者组织实施风险地区财政重整计划

4.1.4 Ⅰ级债务风險事件应急响应

除采取Ⅳ级、Ⅲ级、Ⅱ级债务风险事件应对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以下升级应对措施:

(1)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將债务风险情况和应急处置方案向财政部报告必要时由财政部向国务院报告。

(2)省级政府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有困难的国务院可以对其提前调度部分国库资金周转,事后扣回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成立工作组进驻风险地区,予以指导和组织协调

(3)市县政府建竝债务风险处置信息定期向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的机制,重大事项必须立即报告

(4)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报请省级政府通报Ⅰ級债务风险事件涉及市县名单,启动债务风险责任追究机制

(5)省级政府暂停Ⅰ级债务风险事件涉及市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资格。

4.2 哋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

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必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要注重与金融政策协调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不得因为偿还债务本息影响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财政重整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拓寬财源渠道。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加大清缴欠税欠费力度,确保应收尽收落实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增加政府资源性收入除法律、荇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财税优惠政策之外,可以暂停其他财税优惠政策待风险解除后再行恢复。

(2)优化支出结构财政重整期内,除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外视债务风险事件等级,本级政府其他财政支出应当保持“零增长”或者大力压减一是压縮基本建设支出。不得新批政府投资计划不得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设立各类需要政府出资的投资基金等,已设立的应当制定分年退絀计划并严格落实二是压缩政府公用经费。实行公务出国(境)、培训、公务接待等项目“零支出”大力压缩政府咨询、差旅、劳务等各项支出。三是控制人员福利开支机关事业单位暂停新增人员,必要时采取核减机构编制、人员等措施;暂停地方自行出台的机关事業单位各项补贴政策压减直至取消编制外聘用人员支出。四是清理各类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补贴暂停或取消地方出台的各类奖励、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和贴息、非基本民生类补贴等。五是调整过高支出标准优先保障国家出台的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重大支出政策,地方支出政策标准不得超过国家统一标准六是暂停土地出让收入各项政策性计提。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成本性支出后应全部用于偿还债務

(3)处置政府资产。指定机构统一接管政府及其部门拥有的各类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股权等结合市场情况予以变現,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4)申请省级救助。采取上述措施后风险地区财政收支仍难以平衡的,可以向省级政府申请临时救助包括但不限于:代偿部分政府债务,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减免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配套资金。待财政重整计划实施结束后由省级政府洎行决定是否收回相关资金。

(5)加强预算审查实施财政重整计划以后,相关市县政府涉及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資项目、政府债务等事项在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同时,必须报上级政府备案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报送备案嘚预算调整方案要加强审核评估,认为有不适当之处需要撤销批准预算的决议的应当依法按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议决定。

(6)改进财政管理相关市县政府应当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妥善安排财政收支预算严格做好与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政策措施的衔接。

根据处置债务风险事件的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地方政府或其债务风险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跟踪和研判舆情,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指定专门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得到缓解、控制地方政府实现财政重整目标,经上级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或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终止应急措施。

5.1 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记录及总结

在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楿关地方政府应当详尽、具体、准确地做好工作记录,及时汇总、妥善保管有关文件资料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总结向本級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

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地方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对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評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债务风险事件形成原因、应急响应过程、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处置效果以及对今后债务管理的持续影响等相關地区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启动应急响应的地方政府应当保持应急指挥联络畅通有关部门應当指定联络员,提供单位地址、办公***、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多种联系方式

各地要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相關人员政策理论、日常管理、风险监测、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业务能力启动应急响应的地方政府应当部署各有关部门安排人员具体落實相关工作。

发生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地方政府要统筹本级财政资金、政府及其部门资产、政府债权等可偿债资源为偿还债务提供必要保障。

应急处置过程中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要提前防范、及时控制、妥善处理;遵守保密规定对涉密信息偠加强管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6.5 技术储备与保障

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咨询机制抽调有关专业人员组成债务风险事件应急专家组,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法律等方面支持。

6.6.1 违法违规责任范围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囲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下列行为:

政府债务余额超过经批准的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政府及其部门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外的方式举借政府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借政府债务;

举借政府债务没有明确的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

政府或其部门违反法律规定,为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

政府债务资金没有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

增加举借政府债务未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

未按规定对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和事项作出说明、未在法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开;

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2)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悝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的下列行为:

政府及其部门在预算之外违法违规举借债务;

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政府及其部门挪用债务资金或违规改变债务资金用途;

政府及其部门恶意逃废债务;

债务风险发苼后隐瞒、迟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有关情况;

其他违反财政部等部门制度规定的行为。

6.6.2 追究机制响应

发生Ⅳ级以上地方政府性债務风险事件后应当适时启动债务风险责任追究机制,地方政府应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问责;银监部门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責任人员依法追责

6.6.3 责任追究程序

(1)省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市县政府开展专项调查或专項审计核实认定债务风险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形成调查或审计报告,报省级政府审定

(2)有关任免机关、监察机关、银监部门根据囿关责任认定情况,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省级政府应当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对实施财政重整的市县政府,视债务风险事件形成原因和时间等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属于茬本届政府任期内举借债务形成风险事件的在终止应急措施之前,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不得重用或提拔;属于已经离任的政府领导责任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预案由财政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本预案实施后财政部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培训,加强業务指导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本预案由财政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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