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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种类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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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种类和任务
龙井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文件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种类和任务根据未来反空袭作战消除空袭后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求,以及中外人民防空(民防)建设的实践经验,人民防空通常应建立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防疫、通信、运输等专业队伍。其主要任务是:战时担负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火灭火、防疫灭茵、消毒和消除沾染、保障通信联络、抢救人员和抢运物资、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平时协助防汛、防震、防疫等部门担负抢险救灾任务。为了适应信息化局部战争的需要,有条件、有任务的单位,还应当建立伪装防护、信息防护、特种救援等专业队伍。抢险抢修专业队伍1、主要任务 &(1)实施工程抢险抢修 &在信息化局部战争条件下,空袭手段具有多样性,敌可能使用精确制导武器,对首脑工程和重要目标实施重点打击,破坏和危害程度显著增大,工程抢险抢修中队必须对重点工程实施快抢快修,或者先抢后修,迅速抢救被掩埋的人员和重要物资,协助防化、医疗救护等专业队伍及时地抢救受伤人员。 &(2)实施给排水抢险抢修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城市一旦断水,居民则无法生活,就会引起恐慌和混乱。给排水抢险抢修中队应对城市供水设备设施进行抢险或者更换,保证城市正常生活的运转。如城市出现大量积水,应立即排水,以免造成严重损失。 &(3)实施供电抢险抢修城市居民供电设施已成为敌人打击的重要目标,从科索沃战争到伊拉克战争,美军都使用石墨炸弹对供电设施进行重点打击,造成城市断电,居民不能正常生活。供电抢险抢修中队应对供电设施、设备实施抢险抢修,恢复供电,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4)实施燃气抢险抢修 &燃气是城市居民不可缺少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几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如果没有燃气,居民生活和社会稳定将受到严重影响。燃气供气站和供气管线,分布在整个城市,一旦遭到空袭,不仅会给居民带来生活上的困难,而且会引起大面积的火灾和次生灾害。燃气抢险抢修中队应在消防专业队伍的配合下,对燃气供气站和供气管线快抢快修,保证城市居民正常生活,控制和减少次生灾害。 &(5)实施道桥抢险抢修道路、桥梁是未来空袭的重要目标,对方为了瘫痪城市,切断城市与外部的联系,很可能对城市及其周围的道路、桥梁和交通枢纽实施重点打击。道桥抢险抢修中队应集中力量快抢快修,恢复道路和桥梁,保障运输线的畅通。&2、组建与编***民防空抢险抢修专业队伍,是一支专业性很强的救援力量,通常编组工程抢险抢修、给排水抢险抢修、供电抢险抢修、燃气抢险抢修、道桥抢险抢修等专业中队,由城建、公共管理、电力等部门共同组建。其中,工程抢险抢修中队由市建设局负责组建;给排水抢险抢修中队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组建;供电抢险抢修中队由市电力总公司负责组建;燃气抢险抢修中队由市燃气总公司负责组建;道桥抢险抢修中队由市政公司负责组建。 &人民防空抢险抢修专业队伍的编成要与任务相适应。通常一个百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平时编抢险抢修大队;通常每个大队下辖工程抢险抢修。给排水抢险抢修、供电抢险抢修、燃气抢险抢修、道桥抢险抢修中队各1个,约1500人。 &&3、主要装备为完成战时消除空袭后果和平时抢险救灾的任务,抢险抢修专业队伍应装备装卸、吊装、运输、挖掘、推土、打井、铺路等机械设备和有关专业设备。&医疗救护专业队伍 1、主要任务 &(1)现场抢救 &尽快查明遭袭受灾的伤亡人数、伤类、伤情,迅速组织抢救工作,采取应急措施,妥善救护。 &(2)转移后送 &在做好伤病员现场救护的基础上,尽快把伤病员安全转送各级医院、救护所。 &(3)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战时医疗救护任务艰巨,情况复杂,必须充分发动群众,教会群众紧急抢救方法,动员群众在第一时间搞好自救互救。 &(4)卫生防疫 &组织防疫力量,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和扑灭疫情,保障城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卫生防护 &为预防和减少核、化学、生物武器对人员的伤害,与防化防疫专业队伍密切配合,做好侦、检、消、防、治等卫生防护工作。 &&2、组建与编成 &医疗救护专业队伍由卫生部门负责组建。按照遂行任务的需要,通常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平时编1至数个医疗救护大队;中小城市可编医疗救护中队或分队。 &医疗救护专业队伍主要通过组织抢救组、开设救护站和战场医院达到医疗救护目的。 &抢救组是伤员救护的基本力量,是分级救治的起点,它对伤员的抢救和后续治疗有着决定性影响。抢救组的主要任务是寻找、运送和隐蔽伤员;按救治范围对伤员及时急救,并做好群众自救互救的指导工作,迅速转送伤病员;做好负责区内的卫生管理和防病工作;请领分发急救药材。抢救组医疗救治范围主要是:及时包扎伤口;迅速止血;骨折固定;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窒息;对呼吸心跳骤停伤员,进行有效的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止痛、防休克;对大面积烧伤进行适当处理;对化学灾害致伤人员,及时急救和消毒处理,迅速后送。 &救护站是伤员救护的第二级救治机构。伤员经抢救后,一般都要经过救护站的进一步救治,然后再将较重的伤病员送往指定的医院治疗。救护站一般设分类处置组、重伤急救组、后勤保障组。救护站的主要任务是:实施现场抢救;接运、转送伤病员;按救治范围对伤病员进行分类、补充救护;开展防疫、防病工作;做好伤病员和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及时请领、分发急救药材。救护站的救治范围主要是:止血、包扎、固定;防止休克;对窒息伤员施行环甲膜穿刺或做紧急气管切开术;普通口服或注射抗生素;对化学灾害致伤人员进行补充救治;对脊髓伤有尿潴留者可行耻骨上膀胱穿刺或留置导尿术。 &战场医院是伤病员的紧急和早期救治机构,通常开设在有一定抗毁能力的地下工事内,或者战争法规定不容许袭击的地面建筑物内,主要任务是接收重伤员的救治。 &&3、主要装备为完成战时防空和平时抢险救灾的医疗保障任务,医疗救护专业队伍应装备以野战救护为主的医疗器械、设施。&消防专业队伍 &&1、主要任务 &(1)扑灭火灾 &战时敌对我空袭可能使用燃烧弹等空袭炸弹,加之城市建筑物密集、易燃易爆物多,极易引起大面积火灾,消防专业队伍应当及时扑灭火灾,保卫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2)消除次生灾害 &由于城市化学有毒危险品集中,空袭火灾往往引起化学有毒次生灾害,对人民的生命造成极大威胁,消防专业队伍应当及时消除次生灾害。 &(3)协助防化防疫专业队伍进行洗消 &一旦敌对我进行核、化学武器袭击,可能造成大面积沾染,消防专业队伍应当积极配合防化防疫专业队伍进行洗消作业。 &&2、组建与编成 &消防专业队伍主要由武装***消防部队负责组建。通常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平时编消防大队;中小城市可编消防中队或分队。 &&3、主要装备消防专业队伍的主要装备除现有装备外,还应当根据战时防空和平时防灾的实际需要,不断改善和发展。随着信息化空袭武器的发展,针对城市高层建筑、地下设施增多的实际情况,特别应当配备扑灭高层建筑、地下设施火灾的器材与设备。& &治安专业队伍建设 &&1、主要任务 &(1)警卫重要目标 &对城市首脑机关、通信和交通枢纽以及“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实施警戒防卫,确保安全。 &(2)实施交通管制战时敌可能对城市交通进行大规模破坏,造成拥挤堵塞,甚至发生交通事故,使城市交通运输极为困难。治安专业队伍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办法,实施交通管制,确保交通顺畅。(3)维护社会秩序 &空袭和自然灾害,容易引发社会秩序混乱,治安专业队伍应当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疏导遭袭受灾人群,维护社会秩序。由于高技术武器装备之敌空袭作战向全时域拓展,治安专业队伍还应加强城市灯火管制,防止暴露目标。 &&2、组建与编成 &治安专业队伍由公安机关负责组建。按照遂行任务的需要,通常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平时编治安大队,通常每个大队下辖重要目标警卫、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秩序等中队;中小城市可编治安中队或分队。 &&3、主要装备由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统一配备治安专业队伍的警戒防卫、交通管制等装备器材。& &防化防疫专业队伍 &&1、主要任务 &(1)实施核、化学、生物灾害的观测 &观测专业分队应根据实际需要,在不同方向和距离上设2~3个观测哨,组成观测配系,实施周密观测。主要观测敌核袭击的时间、爆高、爆炸方位以及闪光与巨响的时间,确定爆心投影点,估算瞬时杀伤因素的破坏半径和放射性沾染的范围,为组织核防护提供依据。 &(2)实施核、化学、生物灾害的侦察 &侦察专业分队应当完成化学侦察、辐射侦察和沾染检查任务。化学侦察,重点查明受染道路或地域有毒物质的种类、浓度、染毒密度、染毒范围;指导群众的防护,并标志毒区,以防群众误入。辐射侦察,重点查明地面放射性沾染的照射率,确定沾染范围,并标志沾染区,指导群众防护,防止群众误入沾染区。沾染检查,重点查明物体表面的沾染程度;查明水源中的放射沾染浓度和粮袜、食品中的沾染比度;指导群众消除放射性沾染。& (3)实施核、化学、生物灾害的洗消 &洗消专业分队应当对道路、地域、物体表面消毒或消除放射性沾染;指导群众洗消。 &&2、组建与编成 &防化防疫专业队伍,通常编组观测、侦察、洗消等专业分队,由环保、卫生、化工等部门负责组建。防化防疫专业队伍的编成要与任务相适应。通常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平时编防化防疫中队;中小城市可编防化防疫分队或小队。 &&3、主要装备为完成消除核、化学、生物武器袭击后果的任务,防化防疫专业队伍应当装备观测、侦察、洗消等专业设备。&通信专业队伍1、主要任务 &(1)无线电通信的组织与抢修 &无线电通信是人民防空斗争的重要通信手段。无线电通信中队主要担负接收和传递空袭和灾害警报;开设应急无线电通信台站,接替遭破坏的通信网;组织人口疏散和各专业队伍遂行任务时的机动通信;抢修抢通被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 &(2)有线电通信的组织与抢修 &有线电通信是人民防空的主要通信手段。有线电通信中队主要担负人民防空斗争指挥、警报等有线电通信的维修、保障任务;抢修抢通被破坏的有线电通信设备和线路;根据人民防空斗争需要;架设临时通信线路,开设应急有线通信站,实施应急通信保障。 &&2、组建与编成 &通信专业队伍,通常编组无线电通信、有线电通信等专业中队,由电信、邮政部门负责组建。通信专业队伍的编成要与任务相适应。通常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平时编通信大队;中小城市可编通信中队或分队。 3、主要装备 &为完成战时防空和平时防灾的通信保障任务,通信专业队伍应当装备以野战通信为主的无线电、有线电等专业设备。 &运输专业队伍 &&1、主要任务 &(1)运输人员 &主要负责运输疏散人员,确保迅速、安全疏散;运输遭袭受灾的人员,确保人口安全转移和伤员转运和后送;运输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确保按时机动和到位。 &(2)运输物资 &主要负责运输需要转移和疏散的重要物资和关键设备,人民防空救援物资、器材,遭袭受灾群众不可或缺的生活物资等。 &&2、组建与编成 &运输专业队伍,由交通部门负责组建。通常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平时编运输专业大队;中小城市可编运输专业中队或分队。 3、主要装备为完***员和物资的运输任务,运输专业队伍应当装备各型货运车辆、客运车辆和特种运输车辆。&&民防的任务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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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的任务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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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市人民防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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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民事防护的简称,是民众在政府和军队领导下,为抵御战争灾害、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所采取的防护行为。
民防任务是指旨在保护平民居民不受危害,和帮助平民居民克服敌对行动或灾害的直接影响,并提供平民居民生存所需的条件的某些或全部下列人道主义的任务。
这些任务是:
&&& (一)发出警报;
&&& (二)疏散;
&&& (三)避难所的管理;
&&& (四)灯火管制措施的管理;
&&& (五)救助;
&&& (六)医疗服务,包括急救、和宗教援助;
&&& (七)救火;
&&& (八)危险地区的查明和标明;
&&& (九)清除污染和类似保护措施;
&&& (十)提供紧急的住宿和用品;
&&& (十一)在灾区内恢复和维持秩序的紧急支助;
&&& (十二)紧急修复不可缺少的公用事业;
&&& (十三)紧急处理死者;
&&& (十四)协助保护生存所必需的物体;
&&& (十五)为执行上述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计划和组织的补充活动;
&&& 二、民防组织
&&& 民防组织是指冲突一方主管当局所组织或核准以执行所载的任何任务并被派于和专门用于执行这类任务的机构和其他单位。
&&& 国际民防组织是在1931年成立的“日内瓦区国际协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72年后成为政府间组织。目前共有49个会员国和10个观察员国。
&&& 国际民防组织旨在加强和协调全世界防止和减轻平时自然灾害,或战时使用武器造成后果的组织方法和技术发展与改善。我国于1992年加入该组织后,即当选并连任执行理事会成员至今。1996年10月,我国当选为该组织副主席国。
  第十一次世界民防大会通过面对二十一世纪的灾害,为各国人民提供保护的《北京宣言》()。《宣言》开宗明义,指出“考虑到在遭受自然和人为灾害时提供保护和帮助,如同保护生命和健康一样,是基本的人权。” 《宣言》强调在灾害发生前、其间和之後,由多方面组成的民事防护结构是为拯救生命、财产和环境而开展各类行动的最适当的管理机构;强调发展政策和计划必须将预防作为一个重要的部分包括在内;还强调在灾害管理及总的民事防护领域内开展和加强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在这方面,知识、资源和技术领先的国家应帮助发展中国家。
&&& 三、民防的起源
&&& 起源于:“炸”出来的民防意识。国外民防工程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与空袭长期斗争相互推动发展的过程。民防萌芽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随着飞机技术性能的提高,特别是轰炸机的出现,空袭后方城市、工业区、交通枢纽成为敌对双方经常性的战斗行动,“要地防空”便应运而生。最早组织要地防空的是英国。在德国空军的不断轰炸下,为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英国在伦敦建立了独立的防空指挥机构和专门的防空部队,并在市区实行灯火管制、构筑防空洞、疏散居民、建立空袭警报系统等。这些消极防空措施,称得上是民防的萌芽,而被飞机轰炸“逼”出来的防空洞则成了国外民防工程当之无愧的“始祖”。
  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的20年间,特别是自1930年以后,随着军事航空工业和技术的迅猛发展,轰炸机的数量急剧增加,空袭威胁明显增大,欧洲许多国家相继建立“城市防空体系”,民防工程也因此得到了迅速发展。当时英国各重要城市、掩蔽所、防毒室比比皆是,基本上人人有洞可藏。法国则大力构筑掩蔽所,仅巴黎就构筑了2万个,可容纳170万人,约占巴黎人口的2/3。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由于双方都把削弱或保护战争潜力作为赢得战争胜利的重要手段,空袭的规模和范围达到了空前程度。因此,参战各国更加注重城市防空的基础设施尤其是民防工程建设,以有效地保护居民和经济目标,减少空袭造成的损失。整个二战中,英国本土落弹7万余吨,伤亡仅14.7万人,大大低于第一次世界大战。而德国在战前就构筑了大量防护工程,因而德国虽然从1941年开始即遭到美英两国的战略轰炸,但直到1944年,其军火生产还在稳步上升。即使是遭到原子弹袭击的日本长崎,搬进坑道内的造船厂和鱼雷车间,不仅没有人员伤亡,而且照常开工。
  冷战结束后,民防工程的地位作用不仅没有降低,反而随着高新武器装备在战争中的大量运用,显得更加重要。海湾战争中,伊拉克的巴格达和巴士拉等大中城市,正是由于建成了数量较多、标准较高的防护工程,才在多国部队42天的狂轰滥炸中,保证了较低的军民伤亡率。科索沃战争中,弱小的南联盟,面对以美国为首的强大北约长达78天的高强度轰炸,仍然保存了85%以上的军事实力,不能说与其平时构筑的大量的民防工程不无关系。它充分说明,对付现代高技术空袭,民防工程仍然是主要的、基本的防护手段。
&& &四、民防的建设
&&& 建设在于平时的投入。国外不少专家在分析民防工程的发展历史后认为:花在民防工程计划上的费用具有很高的价值。因民防工程具有防空抗灾双重功能。因此,不少国家投入较多资金用于民防工程建设。前苏联每年用于民防工程建设的投资为50?60亿美元,截至其解体前总投资超过2000亿美元。美国的民防工程投资每年约10多亿美元,近几年仍在不断增加。英国、芬兰等国家的年度民防工程经费预算也都在1亿美元以上。有了充足的经费作保障,国外民防工程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普遍发展较快,一些国家人均占有防护工事甚至达到了4平方米以上。在具体做法上,各国则各有所长。  美国民防建设的重点是修建掩蔽设施。可以说,美国的地下军事设施是世界上最先进的。例如,在核战情况下指挥北美方面战争的斜阳岭指挥所,坑道贯穿花岗石山体的一半,成为一个庞大的人造地下宫。在1.8公顷面积的地下城中,共建有15栋三层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其中还设有一所医院和一座水库,并储备有30天的给养。这项工程堪称是世界上最大、最好和最坚固的核防护设施之一。此外美国还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因地制宜地建设民防工程。对全国的地下建筑、天然洞穴以及住宅的地下室进行全面调查,以确定它们做为防护工事使用的可行性。二是鼓励私人建造简易掩蔽部。对那些在建设工业企业和居民住宅过程中附带构筑地下掩蔽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在财政上给予部分支持。三是制定法律、法规,为民防工程建设提供法律保障。1996年至1999年,克林顿总统专门签发了《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等多项总统行政命令。这些措施极大地刺激了美国民防工程的建设。其结果是,建成了大约60万个基本适用的掩蔽部,城市中75 %的建筑物都有地下室,总面积达6亿5千平方米。
  南联盟由于长期受战争威胁,且国土面积较小,经不起战争的长时间消耗,因而对民防工程建设的重视程度不亚于军队建设。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南以 “像100年不打仗那样进行建设,像明天就打仗那样进行准备”的态度,在全国修建了大量坚固的民防工程。如深埋地下30米以上、装有先进电子设备、掩体可抗 3000度高温的首脑指挥工程;有4英尺厚的砼防护层、2英尺厚的钢筋砼防爆门、用以掩蔽飞机和导弹的防护工程;城市地下四通八达的道路网和商业街等。这些工程内生活设施齐全,密闭性能良好,儿童甚至可以在外面漫天的轰炸中安然入睡。这次南联盟面对北约的空袭断然解除宵禁和灯火管制以显示其不屈的决心,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他们对自己防护工程的自信。
  瑞典是北欧唯一没有参加北约的一个中立国家,采取“武装中立”政策已达 170年之久,长期处于和平环境之中。但瑞典却从来没有放弃过增强国家整体防御力量的努力,它将民防与军事防御、心理防御、经济防御等同作为其总体防御的重要组成部分。瑞典认为,从缩短隐蔽需要的时间和尽量减少损失的角度看,数量多、规模小的掩藏部,比数量少、规模大的掩蔽部理想。至今,全国已建有民防地下掩蔽所6.6万多处,600多万床位,可容纳700万人,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 85%。目前,瑞典仍以每年5.5亿瑞典克朗的资金用来修建掩蔽部,使掩蔽部的数量以每年15-20万个的速度增加。
建设寓于平战结合之中。民防工程建设通常耗资巨大,维护保养任务繁重。为在保证民防工程总数量的增加的前提下尽量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各国普遍采取了“平战结合”的建设方针,使民防工程最大限度发挥社会和经济效益。除少数专用的军事设施外,大多数国家的民防工程都是平战两用的,战时作为掩蔽部,平时为生产、生活服务。
  日本政府认为在未来战争中城市防空最理想的方法是实现地下化,建设地下城市。因此,日本通过国土开发计划和城市建设计划,采取平战结合的方法,大量构筑地下街、地铁、地下停车场以及地下发电厂、地下油库等地下工程。其中,地下街已经成为日本城市建设的一个突出特点。日本地下街的建设是由政府作出规划,通过招商由私人公司本着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进行投资建设,政府给予优惠政策或低息贷款。目前在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建有100多条地下街,总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尤其是东京、大阪、名古屋、京都等大城市发展最快。如东京地下街遍布全城,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地下街就有17条,其中东京火车站前的八重洲地下街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为便于管理,日本较大型的地下街都设置有地下救护中心监控室,通过闭路电视监视系统,温感、烟感报警系统,燃气报警和通讯系统等,对地下活动掌握得一清二楚,一旦发生意外,能及时进行处置。
  德国历史上经历过许多战争,并且二战后东、西德长期对峙,所以对民防工程的“平战结合”功能考虑得比较周全。就一般私人住宅防空设施来说,除具备 “三防”功能外,其他功能亦很齐全。为防坍塌,在设计和建造上要求民防设施具有较好的稳定性,横向跨度不能太大,而且两侧要留有出口。再如为防火灾,建造材料特别是门窗必须用防火材料。还有对地下室空气过滤要求非常严格,各种紧急出口通道设计比较合理。对于公共防空设施则要求更高。波恩市的一所地下医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设有460张床位,编制126名医务人员。该医院完全按战时需求设计和建造。消毒间、手术室、病房、婴儿室、饮水处理站、污水泵站、空气净化室、制冷设备房间、电力机房、物资仓库等各种医疗救护和勤务保障设备一应俱全,并且具备“三防”功能。像这样的地下医院德国共有92所,其中还有几所拥有上千张床位。它平时能部分接治病人,战时能在接到命令后的 24小时内全部投入使用。
&&& 五、民防的发展趋势
&&& 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特别是80年代以来,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民防既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遏制战争,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屏障,也是国家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能够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因此,在二次大战结束后的几十年中,尽管国际局势趋向缓和,世界爆发大规模战争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可是进行民防建设的国家和地区却从二战时期的十几个国家上升到了现在的100多个,而且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水平越来越高。据国外公布的资料,美国目前修建的人防工程可容纳1.2亿人,占总人口的57%,前苏联修建的人防工程可容纳1.8亿人,占总人口的68%,瑞士、瑞典修建的工程可容纳总人口的85%以上,以色列修建的工程则能够容纳全国人口的100%,而日本仅修建的地下商业街和大百货商店的地下售货场,总面积就达200多万平方米。总起来看,当前世界各国对民防工作都十分重视,其发展大致呈现出以下七大特点:
&&& 1、把民防建设置于重要的战略地位。世界各主要国家认为,民防是“现代战争条件下求得生存的重要战略措施”,是“战时的决定性战略因素”和“有效的威慑力量”,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苏联强调,民防是保卫国家安全的最重要战略措施,它直接影响着对抗双方力量的相互关系,影响着战时优势的获得和战争的结局;美国则认为,核时代威胁的可靠性不仅取决于国家的战略进攻能力,而且取决于保存自己的能力;西欧诸国虽然依靠美国的核保护伞和北约联盟的集体防护,但仍按“军民兼顾”的总体防御战略积极发展民防;瑞士和瑞典虽长期处于和平环境,但始终把民防与军事防御、心理防御、经济防御视为总体防御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战略高度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 2、不断加大对民防建设的经费投入。国外不少专家通过分析认为:用在民防建设上的费用比花在战略军事系统上的经费更有价值,加上民防具有战时防空平时抗灾等双重功能,因此,不少国家在经费投入上十分舍得。如1982年,美国为了到1985年能将民防应急疏散计划的生存率增至80%,共投入26.4亿美元用于该计划的实施。即便是现在,美国每年投入民防的经费亦在8-10亿美元;前苏联自60年代至解体前的20多年间,每年用于民防建设的经费在10-20亿美元。英国近几年来用于民防的经费几乎增加了1倍。瑞士在年的29年中,计划用于民防的经费为30亿美元,平均每年高达1.05亿美元。德国、瑞典、芬兰等国的年度民防经费也在1亿美元以上,其中芬兰的民防经费占到国防开支的20_。
&&& 3、重视民防立法执法工作。早在30、40年代,英国、丹麦、比利时、瑞典等国就制定了民防法。此后,美国、挪威、法国、芬兰、苏联、瑞士等国相继颁布民防法,并不断修改完善。其中不少国家还根据民防法,制定了具体的民防法令和条例。如法国自1959年以来,陆续制定了《民事保护防务部队法》等40多个有关民防的法规;瑞典从国家到市政区都有一套比较完整的民防法规。按内容分,除民防法外,还有人员掩蔽、救护、训练等17种法规。各国的民防法及法规对民防的性质、体制、职责、权力以及各项民防建设内容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如丹麦新民防法规定,所有年龄在16-65岁的丹麦男女国民,均有执行民防勤务的义务;新加坡《人力物力征召法》规定,民防可随时征调民防人员集合,对违反民防工作征召者,可判以徒刑;比利时民防法规定,各省市必须根据民防办事处及消防队需要,或按当地民防法规定,提供土地、场所、物资及必要的补给品作为民防之用。此外,有的国家还规定了不少有利于民防发展的具体措施,如规定修建城市地面建筑必须附设地下室,并规定了开发地下空间可享受优惠的政策,等等。
&&& 4、强调民防建设长期化、经常化。二次大战结束后,不少国家曾以较快的速度建成了较完善的民防体系。如瑞士在60?70年代的10年间,修建了可供掩蔽400多万人的民防设施。但近几年来,许多国家认识到民防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只要战争、特别是核战争的威胁存在一天,民防建设就必须存在一天。因而,在方针上,各国普遍确定了长期经营的指导思想,既不搞突击,也不能断线,把民防建设纳入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的总体规划,使之成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任务。如瑞士为确保民防建设的长久不衰,制定了长达15年的发展规划,而美国也制定了7年计划等,以求对较长时间内民防的发展有一个基本设想,避免反复,防止浪费。
&&& 5、着力提高总体防护能力。战后各国的民防工程主要是随着核武器的发展而发展的,因而核防护一直是各国民防& 工程建设的重点。但新型武器系统的出现和发展也对民防工程提出了新的要求。有鉴于此,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加强了民防工程对新型武器的防护准备,特别是对高技术常规武器的防护。同时,各国还着眼于提高救生效率,制定了应急疏散计划,建立完善的民防通信警报系统,加强民防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民防教育训练和各种民防演练,以全面提高民防的综合防护能力。
&&& 6、实现民防工程的效益化、商业化。7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普遍减少了单纯为战时防护而修建的民防工程,强调平战结合,突出民防工程平时的经济效益。许多国家把地下掩蔽部用作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地下娱乐场等,发挥了民防工程平时的效益。与此同时,各国民防坚持了民防发展与城市建设的一体化,把融民防和城市建设为一体,作为民防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为此,首先按民防的要求规划和发展城市建设,把民防工程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如修建地下车间、地下粮库、地下发电站、地下停车场、地下旅馆等,既满足了民防的需要,又可适应城市的发展。
&&& 7、坚持防空与防灾相结合。80年代以来,民防建设与城市防灾抗灾相结合,已成为各国民防发展的共同趋势。1979年,美国国防部民防准备局与其他4个机构合并,成立了联邦紧急应变管理局,负责民防战备建设和平时防灾抗灾工作。为了应付自然灾害和突发工业事故,前苏联民防部门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在世人震惊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中,民防部门在处理灾害后果时做出了卓越贡献。德国政府则明确规定,民防任务范围不仅是对战时那些异常的灾害情况采取防卫措施,而且平时一旦出现极其严重的灾害,民防也将对此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日本根据风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多的特点,在总理府设“中央防灾会议”,各地设有地方防灾组织,统管民防和防灾救灾工作,通过平时的防灾活动推动民防的基本建设。瑞典于1986年7月1日建立了新的民防权威机构“国家民防、救援与消防勤务局”,这个新机构继承了前“瑞典民防局”的职责,并受权承担有关救援勤务方面的其他职责。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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