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梧州市塘源路车祸视频

【 】关于塘源一号路建设征用地范围与补偿标准
网友:匿名网友
领导您好&&&&&我是塘源一号路征地征到的农户,问题一,一号路建设征用土地的具体规划有多少亩?包不包含废弃土堆放区的土地征用?废弃土堆放区的土地是不是要求必需要征用?现在我们所能见到的领导给我们的答复是“即使一号路没有用到的土地,我们都要征用,你同意征用也要征用,你不同意征用也要征用。”问题二,关于一号路征地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哪个标准来补偿的?目前我们所了解的是只有村委给我们的一个数据,这个数据是根据那那个文件来定的?我们所能接触到的领导没有一个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也没有明确的文件给我们看。问题三,在还没有被征用的土地上强行动工,土地使用者是不是可以有权利阻止施工方对土地使用者的利益侵害?现在我们所遇到的情况是这样,在没有和我们协商过的情况下,直接恐吓我们说“你们再阻止施工的话,我们就直接找公安和武警过来强制性清场,抓你们几个去拘留你们就老实了。”请问领导遇到这种情况我们改怎么去处理?我们农民的利益又该如何去保障?(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回复单位:市委办网络发言人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一、关于规划问题。塘源一号路是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起步区开发建设的重要干道,也是自治区重点项目之一。该道路全长7.5公里,路宽36米,双向6车道。该项目已经获得了梧州市国土局《关于梧州市塘源一号路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批复》(梧国土资函〔号)等相关文件的批复,项目建设用地为2613亩,包含塘源一号路红线范围和8个弃土场土地的征用。但在实际征地过程中,大部分村民要求对塘源一号路红线范围内及附近和8个弃土场范围周边的边坡和小山头一起征收。&&&&二、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目前,梧州市城区征地补偿仍按2009年的征地文件执行,即《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市区2009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价格的通知》(梧政发〔2013〕37号)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梧州市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梧政发〔2013〕32号)。在推进项目的征地过程中,万秀区征地工作组人员、梧州市国土局技术服务站测绘技术人员与村民一起上山,确认清楚各户山地界址,得出每个村民各自的地类和面积后,征地工作组再次上户就其被征的地类、面积和征地补偿的标准进行了说明和宣传解释,塘源村上源1、2、3组涉及被征地的每户还进行了签字确认,接着,村民小组组长召集全体村民小组会议,会议通过后对征地的面积等进行了公示,最后村民小组组长签订征地协议,待征地款拨付到位后,每个村民小组根据村民投票表决决定征地款的分配方式,目前万秀区已将市粤桂办拨付的征地补偿款6256.16万元,全部拨付到旺步村旺地、山头儿、横石口组和塘源村上源1、2、3组6个村民小组,并分配完毕。整个征地的过程都是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也获得了绝大部分村民的支持,每个村民都很清楚各自被征地的地类面积和补偿标准。&&&&三、关于未征地强行施工问题。万秀区在征地过程中,始终做到“文明征地、和谐拆迁”,各个工作组上门做征地动迁工作能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宣传粤桂合作实验区对塘源村经济建设带来的好处,使大部分村民深受鼓舞,大部分村民还主动提出要求工作组将征地红线范围附近的边坡地也一起征收。对于个别村民想借征地之机,企图扰乱征地和施工正常秩序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万秀区征地工作组、法律组和维稳组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宣传政策讲解法律法规,坚决制止、打消他们的念头,确保项目施工得以顺利开展。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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