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安地列斯没有任务了非法进口后没有任务了

为什么我侠盗列车圣安地列斯任务做到入土为安就没有任务可以接了?_百度知道浅谈如何认定经营无合法进口来源证明的进口商品的违法行为
浅谈如何认定经营无合法进口来源证明的进口商品的违法行为
&文章来源:芳村区工商分局&&作者:谢玉华&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迅猛发展,外向型经济在整个经济中已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经济结构的变化也带来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市场流通领域经销无合法进口来源证明商品的现象时有发生。
那么,如何认定经营无合法进口来源证明的进口物品呢?笔者结合平时工作实践,略作浅析。
日,国务院根据当时市场流通领域出现的逃避海关监管的货物不断增多的境况,颁布实施了《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它自实施之日起,就成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惩治各种法律未明确界定的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投机倒把违法行为的锐利武器。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物品不等同于走私物品,但走私物品却肯定是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商品。因此,通过禁止购销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商品就能加强对进口商品的监管的力度和拓宽监管面,抑制“走私物品”在流通领域的交易行为,以打击在市场流通中的贩卖走私物品的违法行为。
在执法实践中,将销售无合法来源证明物品认定为违法,是禁止走私物品在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需要。走私物品逃避了海关的监管,属违法物品,禁止其进入市场交易,是国家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的现实要求,应受国家权力管制。但在流通领域里,要查证交易双方交易的进口物品是否走私物品,异常困难,因为这是由走私行为与持有没有合法来源证明进口物品的不同特性决定的。走私行为是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只限于进出境环节,具有即时性,实施该行为的主体就是走私分子。而以走私手段进出境的走私物品,它因走私分子实施走私行为的违法性,转换为市场流通物品的违法属性。无论谁持有,它始终是违法物品,具有恒久性。但持有它的主体不一定是走私分子,持有行为不一定就是走私行为。因此,流通领域存在走私物品,但没有走私行为。不过二者是紧密相联的,走私物品始于走私行为而产生,走私行为是逃避国家边境监管转移“走私物品”所有权的唯一手段。基于二者的区别与联系,国家设置的监管体系也是不同的,海关查处走私违法犯罪行为,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则查处在流通领域走私物品的交易行为。
虽然走私物品不因交易环节改变其违法属性,但要在流通领域收集证据证明其由走私而来是极其困难的。因为走私行为不在流通领域,而是在国家边境监管环节,但是不能任“走私物品”在流通领域进行交易使其合法化。为了不超出职能而又能满足现实管理的需要,有必要将查证走私物品行为转换为禁止购销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的行为,这就赋予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查处职责。那么,怎样才能认定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商品呢?我们认为,在执法实践过程中,可以从如下三种途径进行查证:
一、查证该批货物有否合法有效的进口手续在执法中,如果当事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来源手续,即证明其不能举证所持有的进口物品为合法进口物品和界定属于国家限制自由***的物品,因而可以认定其为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物品,是违法的进口物品。另一种情况是违法行为人利用进口其它商品的进口许可证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伪造或涂改批准进口的商品名称、数量,以此作为其购销涉案标的物的合法进口证明。调查取得这种许可证和海关单证后,可以根据单证上的海关编号,向进入口岸海关调取与该海关编号一致的海关单证底单,核对单证的内容是否与当事人提供的许可证、海关单证一致。如发现两者不相符,则证明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是伪造或涂改的。另外还可以从购销涉案标的物的经营主体和涉案标的物的进口手续或证明两方面来调查,需获取的证据主要有涉案主体的营业执照、进口许可证、进口贸易合同、委托进口代理合同、装箱单、成交确认书、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进口货物加工手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海关完税证、海关放行单等单证及销售***等。
二、查证***专用***的真假我们在查处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案件中发现:由于违法行为的发生多以偷逃国家税收为目的,因此销售方作假手段多体现在***处理上。通过虚开、***、伪造***专用***等途径给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在国内市场流通交易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因此如何查验***的真伪成为查办此类案件的关键。
(一)真假***的鉴定。执法人员从购货方取得进项***后,将***原件送出票方税务机关的***管理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无外乎两种:一种是真票,一种为假票。假票的形式包括两种:一是当事人伪造***;二是进项***还在税务机关的票库里,还未被纳税申报人领售。
(二)查证属于真票的,还要进一步查证是否属于合法使用:
1阴阳***的查证。阴阳***又称比对不符的***,首先看被查***是否在税务机关如实按时申报,假如未如实申报,经核对其第三联(抵扣联)与第四联(记账联),如税务申报金额远低于记账联金额的,基本上可以判定为大头小尾的阴阳票,属于虚开范围。
2虚构进项的***。如被查当事人进项***未发现异常,如有必要可查其供应商的进项***获取情况,这就一定要查核进项申报明细表,从明细表中获取供货单位的税务登记号码。税务登记号码由十五个代码组成,前六位代表行政区划,后九位代表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通过行政区划代码可以知道是哪个省、市、区、县的税务机关,然后再去当地核实。假如不存在这个纳税号码的话,为保险起见,可再根据后九位组织机构代码去质检部门核实。经核实如也无此代码,即可以证明无此纳税单位,也就可以证明当事人提供的进项***是虚构的。
3******的查证。***是流转税的一种,有出就有进,有进才有出。购货方购进无***的进口商品后,为达到税收抵扣的目的,通常会采取由销货方以外的第三者为其***进项***的方法来伪造“合法”的进项。另外对开票单位的经营范围、经营内容进行分析,看其是否与***所显示的业务相符,如果是超出其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和业务能力的大***,一般来讲就有******的嫌疑。办案中应注意被查对象可能通过伪造出入库单据和收付款凭证来制造存在购销关系的假象。
三、查证当事人提供的拍卖行拍卖证明或已经被行政执法机关处罚而出具的处罚决定书的真伪实践中,被查处的当事人一般情况下会采取各种方法来证明其经销的进口商品的合法性,手段五花八门。办案中,当事人既不能提供该批商品的相关的进口手续和合法有效的***,又不能提供合法的拍卖证明,其经销的进口商品的合法来源就存在极大的嫌疑。但如果当事人提供的是拍卖行的拍卖证明(后补),根据经验,仍需对该拍卖证明进行真实性的仔细调查。调查可以从以下方面展开,首先将当事人提供的拍卖证明与出具该拍卖证明的拍卖行进行比对其拍卖物品名称、型号、数量、拍卖日期等,如调查该拍卖行根本就没有出具该拍卖证明书或经核对名称、数量、型号不相符,即可以证明当事人提供的拍卖证明是伪造或虚构的。如果办案人员获取的是当事人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就应当立即与出具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机关取得联系,核对其真伪,核对的内容包括:案发时间、地点、货品名称、数量、进口国、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办案人员等。如果不相符即证明当事人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伪造或虚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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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局印发《山东省进口食品市场销售规范》,今年6月1日实施
日  来源:生活日报
  《规定》要求预包装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签。     记者 董昊骞 摄
  □记者 董昊骞  生活日报5月12日讯 还记得火遍朋友圈的越南酸奶吗?因为其价格低、口味新成了不少水果店、鲜奶吧的“标配”,但却被查出这些酸奶是不允许进口到中国的。5月11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山东省进口食品市场销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日实施。按照该规范,今后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专栏”,就可查询到哪家企业的哪种产品才是合法进入到我国的。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签  该《规范》从适用范围、进口食品经营者资质、进口食品合格证明查验、进口食品准入查验、进口企业资质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中文标签和说明书、经营场所及设施等八个方面对进口食品经营者市场销售行为作出规定。  “进口食品经营者必须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调研员周海亮介绍说,三证齐全的同时,还要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摆放,但是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另外,市场销售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内外包装应当使用无毒、无害的材料,完好无破损;内外包装上应当标明产地国、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分装销售肉类产品,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明示“进口食品”字样,方便消费者选购。网上经营者同样受到监管  《规范》对于实体经销商做出了各种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负责人王蕊介绍说,对于网上销售者的监管,仍然要满足《规范》中的要求。  “关于网上销售,食安法里也有规定,第三方平台的管理者要查看入网平台经营者提供的许可证明,其中包括经营许可证,其他包括进货查验、资质查验等,和零售的经销商是一样的。”王蕊说,食药监局则对三方平台和经营者都进行监管,如果从网上经营进口食品的是家企业,其硬件条件、人员配备、制度实施情况等都是监督部门监管的对象。  那么,为什么要制定这个《规范》?周海亮指出,实际上源于三个方面的需要,首先是进口食品市场监管资质的需要,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其次是贸易全球化的需要,进口食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喜爱,进口食品贸易化越来越多,因而也需要食药监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第三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目前食品安全是全球性问题。网站根本查不到越南酸奶  12日,记者登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点开网页右下角的“快捷通道”栏内右侧倒数第二条的“进口食品企业注册”后,就可以查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该名单共分为乳品(婴幼儿配方乳品、乳制品)、肉类(肉类生产加工企业、肉类冷藏储存企业)、水产品和燕窝四大类,每类产品都按照大洲先行划分,每个大洲内又按照国家进行具体查询。  记者在乳制品的亚洲生产企业注册名单中,只找到了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泰国共4个国家,也就是说,越南酸奶并未被允许进口到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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