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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建了地下室,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怎么计算?
时间: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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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向国土委咨询的。
问题是,有一规划建设项目,是在日以前协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也就是“8.31”大限之前取得土地使用权。按当时的规划建设条件,已经建成了了第一期。第二期,经开发商提出,在每栋低密度住宅(偷换概念吧,躲避国家不允许建设别墅的规定)加建了地下室。注意:是加建了地下室。而地下是不算容积率的,而且土地使用权***是在日以前取得的,土地出让经是如何算的????
问题来了:就是加建地下室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如果补交,而土地又是“8.31”大限之前取得的,土地出让金怎样算??值得肯定一点的是,开发商肯定地下室收钱,不白送?
有一规划问题,请教高手?
我也觉得很简单 04年的地 是否过了建设期限有待商榷
这二期项目现在才开?
加建地下室,是指推翻原来的方案,申请调整新方案,加入地下室?
如果前提都是理想状态的话,那么按地方面积计算规则或者容积率计算规定来,没有强制条文不准建地下室。
有一规划问题,请教高手?
说句题外话,土地出让金与我们规划无关,我们规划也不必去操心土地出让金收没收到,收了多少,有没有少收。
有一规划问题,请教高手?
8.31大限之前,协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是不是只是甲、乙双方之间的交易,国有部门不参与(但是也不对啊,你取得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啊,国有政府部门也参与啊,是以神马方式参与,是收取甲、乙双方的交易税吗?),还是土地方面的政策,哪位国土资源局的大神给说说???
有一规划问题,请教高手?
楼上感谢,回帖。
-----------------------国土资源委的事,确实不该规划局管。但是,如果,规划核发了增建的地下面积的建设工程证,不不觉得有问题吗??
加建了地下室,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怎么计算?
江苏-xiaoliu:当时土地出让,地方政府帮助开发商进行了违规,其实在大限将至的时候应该以有利于政府,而不是有利于开发商,所以从源头上产生了矛盾。
其次,开发商存在捂盘行为,2004年拿地,目前才开发第二期,可以由国土部门介入将土地收回。将矛盾化解(存在操作性不足的可能)。
最后就是土地出让金、规费的问题,部分地区对于地下商业,或者出让部分的地下设施、空间是收规费的(看你们地方是否有规定)。土地出让金则不涉及地下问题。当然也可以这样认为,你们不同意他增加地下,他违规后,规划部门按照地下空间销售的出让合同金额,全部罚没,这样开发商无利可图,也就不建设地下了。
——来自国匠城规划管理人员实名qq群
有一规划问题,请教高手?
谢谢版主。
没有推翻原来的方案。就是二期增建地下室。开发商要求规划给增建地下室。规划也答应了。其中有啥猫腻就不说哦额。
-----------你说的,国旗的问题,我也注意到了。就是人家开发商一直在哩哩啦啦的一直在建,一直施工至2012年,开始建设第二期。
加建了地下室,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怎么计算?
“规划核发了增建的地下面积的建设工程证”,这句话我不理解,是不是说原来的许可没有地下室,现在自己擅自增加了地下室?
1.规划许可都发了,现在还没有动工,想改,这个看地方规定,比如广州,一旦规划许可发出来,就不允许更改。
2.规划许可了,也没有按规划许可建设,进入处罚程序吧。
有一规划问题,请教高手?
过期。而且卖的很火了。所谓的低密度住宅是偷换概念。栋与栋之间施工图上加了连廊。实际上,是独栋别墅。
------------国家严谨别墅供地,北京周边遍地是别墅,怎么没见查处?是天子脚下。呜呼哀哉。
加建了地下室,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怎么计算?
本身国土部门对别墅的定义都没有统一的标准,而且我们居住区设计规范和省标准中就有低层住宅一类,只要不是独栋的,问题应该不大。
只是如果这个项目是地上建完,偷偷建地下室,胆肥啊,典型的肉多不怕斩,罚他!
加建了地下室,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怎么计算?
谢谢,版主回复。
------------------这个偷换概念咱暂且不管。反正是已经审批核发了一期、二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是在已经核发的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基础上(二期规划条件是地下一层),开发商又要求二期增建地下室二层。规划目前已经答应给核发增建的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加建了地下室,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怎么计算?
栋单体与栋之间施工图上加了连廊。实际上,是独栋别墅。把连廊打掉,肯定是独栋别墅,规划局的人都得进去。蒙人耳目,才在施工图上加了连廊。其实,连廊就建了个顶。
加建了地下室,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怎么计算?
低密度住宅和低层住宅不一样,低层是指1至3层。中间加个连廊,肯定是别墅。连廊就一个玻璃顶。就是一个过道。而低层就1个进户门两个车库。
加建了地下室,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怎么计算?
1.是在已经核发的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对下二期的规划许可时间和有效期。
2.已核发的规划许可能否更改,这个看地方规定,建议你们真要发的话,内部会议通一下,分担下责任,别到时候都归集在个人身上。
加建了地下室,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怎么计算?
都集中头一个人身上了。住宅楼和小区门市房的地下室的建设需要建设部门审批吗?-政民互动群众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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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和小区门市房的地下室的建设需要建设部门审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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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和小区门市房的地下室是否需要建设管理部门的审批才能建设。如果需要审批都需要哪些部门的审批以及取得哪些证件才可以建设。没有经过审批的地下室是否属于违建,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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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没有取得规划许可,可以提请综合执法局处理。
【非常满意】民心网凌源站的联络员非常负责任,把我的诉求直接转给了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局找到我们当事人双方进行了调节,我与另一方达成了协议,在此非常感谢民心网凌源联络站的工作人员。& 19: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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