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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o威尔逊 爱伦坡
我姑且自称做威廉&威尔逊。拿我的真名实姓糟蹋面前的这张白纸,那又何必呢?这姓名已经害得我的族人受尽轻蔑、厌恶和憎恨。难道愤慨的流言,还没把族人无比狼藉的声名传播到天之涯、海之角?哦,最自甘堕落的浪子!难道你对人间的一切已经心如死水?对尘世的荣誉、鲜花、美好的愿望永远不再眷顾?在你的希望和天堂之间,难道并不是一直阴云密布?
近年来,我遭遇了无法言说的不幸,犯下了不可宽恕的罪行,如果可以,今天就不在此详加描述了。在近些年这一段岁月里,我突然之间就坠入了深渊,现在,我只打算把原因交代出来。人们往往都是一步一步走向堕落的,而在我这里,所有的德行像披风一样,刹那间就从身上掉落了。我犹如迈着巨人般的步伐,越过微不足道的邪恶之境,陡然堕入比依拉加巴勒那类滔天罪行还要罪恶的深渊。(依拉加巴勒,约生于公元205年,是叙利亚以米沙太阳神庙祭司,218年被选为罗马皇帝,荒淫无耻,恶名远扬,于222年被侍卫杀死。&&译者注)究竟出于何种偶然&&出于何种事件,我会犯下这邪恶的罪行?请容我讲出来。死神一点一点地逼近;死亡的阴影反而使我的灵魂获得了安宁。我穿过朦胧的谷地,(意指临死的痛苦时分&&译者注)渴望着世人的同情&&我差点说成渴望世人的怜悯。我只求他们相信,我多多少少受了环境的摆弄,那是人力所控制不了的。但愿意他们看了我即将讲述的情节,能在茫茫一片罪恶的沙漠,为我找出那么一小块天命的绿洲。我想要他们承认&&他们无法不承认&&尽管以往也有过不小的诱惑,可是至少人们并没有经历过,当然也就没有这么堕落过。人们真的没经历过在这样的痛苦吗?难道我不是生活在梦里?世间的一切怪诞幻象都那么恐怖、神秘,难道不会把我吓得一命归西?
我们这族人,一直以想象力丰富,性子暴躁而闻名,在幼年时代,我就表现出了完全继承家族特征的秉性。随着我一年一年地长大,这种秉性益发显著。由于多种原因,搞得我的朋友焦虑不堪,我自己也备受伤害。我变得一意孤行,沉溺于胡思乱想,情绪常常失控。我的父母天性优柔寡断,而且患有我这样的先天虚弱症,所以,他们也拿我那与众不同的坏性情毫无办法。他们也曾花费过心力,但因为软弱,方法不当,终于还是一败涂地,而我当然是大获全胜的一方。此后,我的话便成了家法。在大多数孩子还得牵着走路的年龄,我就开始率性而为了,除了名义上有父母,其实一切都是自己当家作主。
我对学校生活的最早记忆,总离不开一幢结构不规则的伊丽莎白式大房子,(指伊丽莎白女王时代流行的建筑式样,特征为窗户巨大,回廊幽长,烟囱高耸,还有很多带形装饰&&译者注)房子建在伦敦一个雾蒙蒙的村子里,那儿有很多浑身疙疙瘩瘩的参天巨树,所有的房子都特别古旧。说真的,那个古老的小镇的确是个梦一般抚慰人心的所在。这一刻,在想象中,我体味着浓荫如盖的大街上那份沁人心脾的凉意,嗅着灌木林里散发出的芳香,听着低沉而空洞的教堂的钟声,我重新怀着说不清的喜悦颤抖了,钟声每隔一个小时就会冷不丁地敲响,阴森森的,在寂静的暗淡天光里回荡,那被岁月侵蚀的哥特式尖塔就掩映在暮色之中,沉沉而睡。
或许,详细追忆一番学校及相关的事,会给我带来莫大的喜悦,超过眼下任何的一切带给我的感觉。我现在特别悲惨&&悲惨,哦!千真万确&&原谅我软弱地写上一些杂乱无章的琐事,以寻觅些许暂时的慰藉吧。这些事情虽然特别琐细,甚至可笑,可在我看来,一旦跟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联系到一起,反而显出意外的重要来。我明白,正是在当时当地,命运第一次给了我模模糊糊的忠告,此后的年月,它一直如影随形。那么且让我回忆一下。
我说过了,那幢房子古旧而不规则。那里的院子广阔,围着一圈坚固的砖墙,高高的,墙头上涂抹着一层灰泥,上面插着碎玻璃。这监牢似的堡垒就是我们活动的有限领地;每周只有三次可以看到外面的世界:一次是星期六下午,在两个老师的带领下,才可以集体到附近的田野散会儿步;另外两次在星期天,早晚两次中规中矩排队到村里惟一的教堂做礼拜。我们学校的校长就是教堂的牧师。我常常坐在靠背长凳上遥望他迈着庄严的步子,缓缓走上讲坛,心中的惊奇和惶惑深得难以言表。这位牧师面容一派道貌岸然;法衣闪闪发光,飘飘扬扬&&只有牧师的法衣才这个样子飘扬;假发上扑满了粉,又坚硬又庞大。这就是不久前的那个人么?那会子他可是容貌酸腐,身着讨厌的制服,手握教鞭,严峻地执行着学院律令。哦,真是自相矛盾得无以复加,荒谬绝伦到无从解释!
沉闷的围墙一角,不甘不愿地开着扇笨重的大门。门上钉满大头铁螺钉,顶端耸着尖尖的铁钉。一眼望去,吓得不由倒退几步。除了刚才提过的三次定期出入,大门从不打开。因此,每当巨大的铰链嘎吱一响,无数奇妙的事物就闪现在眼前了&&一个庞大的世界,值得仔细观看,沉思再三。
宽广的院子形状并不规则,墙壁有很多地方都凹进去很大一块。最大的三四个壁凹连成了操场。地面平坦,铺着上好的硬沙砾。我记得很清楚,没有树,也没有凳子,没有任何可以坐的东西。当然什么都在屋后。屋前有个小花坛,种着黄杨及其他小灌木,不过说实话,只有赶上难得的机会,才能经过这片圣地&&比如第一次进校,最后一次离校,还有,就是在父母或朋友来找,我们兴冲冲地回家过圣诞或夏至节的时候。
可那幢房子是多么离奇有趣、古色生香呵!对我来说,它真是一座迷宫。回廊迂回曲折,没有尽头;房间多得不可理喻。无论何时,都分不清到底是在楼上还是楼下。从一间房到另一间房,免不了要遇到或上或下三四级台阶。套间也数不胜数,多到难以想象,一间套一间,我们对这幢房子的确切看法,和想到无限这个概念相去无多。我在里面住了五年,和其他一二十名学生住一间小寝室。五年中,我没有一次弄清过这间寝室究竟藏身于哪个偏僻的角落。
做教室的那个房间最大,我不由觉得,它是世界上最大的一间。房间狭长,屋顶很底,煞是沉闷。窗子是哥特式的,天花板是橡木的。在远处一个恐怖的角落,围出了个八九英尺见方的小屋子,那是一间密室&&是我们的校长,牧师勃兰斯比博士&授课时间&的密室。小屋结构坚固,房门厚重。即便主人不在,我们宁愿活活地处罚死,也不会开一下门。在另外两个角落里,还有两个相似的斗室,虽然远不及校长大人那间令人肃然,但也让人心生敬畏。一间属于&古典文学&教师,一间属于&英语兼数学&教师。教室里散布着课桌和凳子,横七竖八,数也数不清。桌凳都是黑漆漆的,老旧破烂。桌上乱糟糟地堆放着翻黑的书本、刻满缩写字母,有的连名带姓刻上长长的一串、还有希奇古怪的图案和用刀子刻了多次留下的记号。因此,早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已经彻底面目全非了。房间的一头,放着一只水桶,里面盛着水;另一头,是一个大得惊人的钟。
从十岁到十五岁,我一直在这个古老的学院里度过,不过倒也没怎么嫌恶。童年时代幻想丰富,用不着去琢磨外面的世事,也不必以此自娱自乐。学校生活沉闷、单调,这是明摆着的,可偏偏又无比热闹,后来较为成熟的青年时代的奢华生活,完全成年后的罪恶生活,都及不上那会子热闹。不过我必须这么认为,在我的心智初步发育的时候,一定有很多地方不同寻常&&乃至超越常规。普遍说来,成年后,人们很少能清晰地记得幼年时的生活。一切都是灰扑扑的影子&&记忆扑朔迷离,依稀可见&&记起的,是淡淡的喜悦和幻影般的痛苦。可我并非这样。童年的一切至今依然清晰如画,像伽太基奖章上的刻记一样分明、深刻而持久。想必在童年时代,我就像***那样有力地感受到了那时的一切。(伽太基,非洲古国&&译者注)
可事实上&&就是世人眼里的事实上&&有什么好回忆的呀!清晨梦醒起床,晚上熄灯睡觉;默读,背诵;定期的半天假,散步;操场,打闹,嬉戏,捣蛋&&因为早就忘记了,才在时光的魔法下,勾出不少特别动人而有趣的事件,荡起说不清的侬情我意,激情、惊心动魄的刺激也一波一波再次泛滥开去。哦,童年真是黄金时代!
说真的,我生性热诚、激情、专横,不久就在同学中出了名,渐渐地&&不过是自然而然地,年龄比我大不太多的人都听命于我了,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位同学尽管跟我不沾亲也不带故,但却与我同名同姓。其实这也没什么希奇的。我虽然出身贵族,但我的名字和很多普通的名字一样,根据时效权利,似乎随岁月的流逝,这名字早已为平民百姓所拥有。在这里,我自称作威廉。威尔逊,其实是个跟真名相差无多的假名字。&江湖&&&按我的同学的措辞&&之中,惟有那个跟我同名同姓的人,才敢在课堂里的学习方面、在操场上的打闹和运动方面跟我较劲儿,才敢拒绝盲从我的指令,才敢不屈服于我的意志&&说真的,无论我在哪方面武断地发号施令,他都敢横加干涉。如果说天下有什么至高无上的绝对专制,当属少年时代的孩子王对唯唯诺诺的伙伴的专制。
威尔逊不服气我,这让我很是困窘。尽管在大庭广众之下,我肯定会虚张声势,不吃他那一套,可越这样,我在私下里也就越怕他,我不得不承认,他能那么容易就和我打成平手,这证明他确实比我厉害。如果不想被他打败,就必须进行长久的斗争。其实,他比我厉害也好,与我平手也好,只有我一个人承认,不知怎的,同学全然看不出这一点,甚至连一丝疑心都不起。说真的,他和我较劲儿,尤其是放肆而又顽固地跟我作对,虽然尖锐,但更其私密。看起来,他既缺乏与我作对的野心,又少有激情四射的性子。我反倒占了上风。他和我较劲儿,或许纯粹出于一时性起的欲望,以阻碍我的专横,让我感到惊讶,或者让我克制自己。有时我留意到,他伤害我、凌辱我、反驳我时,极不合适地夹杂着一种柔情,的确令人讨厌到极致,我心里就不由升腾起愕然、自卑与愤怒的感觉。我只好这么想,他之所以有这种特别的举止,不过因为他极端自负,想摆出一副以保护人自居的庸俗样子罢了。
或许,正因威尔逊举止中的这点亲热,加上我们又同名同姓,刚巧又在同一天入校,所以,在高年级里就流传开我们是兄弟的说法了。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学生的事情,很少认真查究。其实,威尔逊和我家压根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一点,我在前面说过,我应该是说过的。如果我们是兄弟,那么准是双胞胎,因为在我离开勃兰斯比那个学校后,无意中得知,同名同姓的那个人生于一八一三年一月十九日&&这真是惊人的巧合,因为那一天,正好也是我的生日。
尽管威尔逊总和我较劲儿,可似乎有点奇怪的是,他那叫人忍无可忍的反驳精神,虽然令我时时感到焦虑,却没有勾起我对他的恨意。我们自然是几乎天天吵架,可当着人的面,他总是让我赢,可一边又能想办法让我感觉到,赢家应该是他。不过,由于我的自尊心以及他那份真正的尊严,我们总是保持着&泛泛之交&,与此同时,我们有很多地方又性情相投。这让我意识到,可能是我们所处的位置,才是我们成为朋友的障碍。要想给我对他的感情下个定义,那真是太难了,甚至描述一下,都不易。这感情错综复杂,一言难尽&&有几分任性的仇视,却也并非仇恨;有着尊重,多的是敬意;害怕的成分不少,却又好奇得心神不宁。对道德家来说,倒没必要补上一句,我和威尔逊是难分难舍弃的好同伴。
无疑,我和他的关系很反常。所以,我对他不遗余力的攻击&&攻击很多,明的暗的都有,总是表现为半真半假的嬉笑怒骂,而非清坚决绝的敌对。但我的玩笑,却总刺痛他的心。不过我在这方面纵然是煞费苦心,机关算尽,也难免有闪失的时候,因为那同名同姓的人,天性谦逊、宁静、严肃,表现在欣赏自己那套辛辣的笑话上,他那份严肃真叫无懈可击,无论如何都是绝对不肯被人嘲笑的。说真的,我只在他身上找到一个弱点,他身上有个特征,或许这是先天性的疾病&&我的对手的咽喉***,或者说发音***有毛病,无论何时都提不高嗓音,总像是微弱的耳语。他的任何冤家,不像我那样被他逼得黔驴技穷的,从不就此伤害他;我可不会放过这上苍赐予的大好机会。
威尔逊对我的报复五花八门。最灵验的一招是让我大伤脑筋。他那么睿智,开头何以发现耍一耍这个雕虫小技就能惹恼我?这一点我永远弄不明白。不过他一旦发现了这一招,就频频使用,害我生气。我一向厌恶自己平庸的姓氏,还有这普通透顶的名字&&如果没流为平民百姓所用,倒也罢了。这姓名一钻进我的耳朵,就好像是灌进了毒液。我第一天到校时,另一个威廉。威尔逊也来了。我对他无比愤怒,他怎么也叫这个名字?于是,我对这姓名又增加了一重厌恶,因为一个陌生人居然也以威廉。威尔逊命名。而他,就是使这个名字被双倍喊叫的人。他会经常在我眼前闪现;在学校生活的日常事务中,总会不可避免地把我们两人混为一谈。
所以,当这个冤家对手跟我在精神或肉体上有雷同之处时,我就会暗火乱窜,越烧越旺。开头我还没发现我们同庚这一惊人事实,但我看出了我们个子一样高,体型和面部轮廓都出奇的相似。一听到高年级里风传我们是亲戚的话,我就恼羞成怒。总之,只要有人提一句我俩性情相似、容貌相仿,都会搅得我大为烦心,虽然一再小心掩饰,但我知道,没什么比这更能乱我心意了。可说实话,我根本没理由相信,高年级同学议论我俩如何相似了&&他们甚至都没有亲眼看到这一点。他们只不过说了说我们是亲戚,而这一点还是威尔逊自己说的。很显然,他看到了我们两个在各个方面的相似之处,完全和我一样心里有数。他在这种情况下,居然发现了如此令人烦恼的相似性,这只能归功于他一贯的睿智。
他的一言一行,都对我模仿得神形毕肖,他演得真是太完好了。穿衣打扮可以轻松模仿,步态举止模仿起来也不费劲;尽管他的嗓子天生有缺陷,可他还要模仿我的声音。当然,我的高声大嗓他没试着模仿,但语调上却学得一模一样,他那非同常人的低语,成了我话语的回声。
我不敢去形容,看到这么惟妙惟肖的模仿,我是多么烦恼。因为,这不仅仅是讽刺漫画。惟一的安慰是,他的模仿显然只有我一个人注意到了。我也只能忍耐那同姓同名者会心又异常嘲讽的笑容了。看到自己的计谋在我的心里发了酵,他满足了,似乎为我的刺痛感而暗地里吃吃地笑。他如此机智的模仿,肯定能博得众人的喝彩,可他偏不在意这个。全校学生没一个觉察出他的花样,谁都没发现他已大功告成,所以也没人跟风嘲笑。这真是个谜,我忧心忡忡地过了几个月,还是没揭开谜底。或许因为他是一点一点、循序渐进地模仿的,所以大家才不容易看出。或者说,我没落人笑柄,很可能由于模仿我的人神气活现,不屑做表面文章(如画上形式的东西,愚钝的人也看得出),而是只流露出对我全部精神的戏仿,让我暗自沉思,独自懊恼。
我已经不止一次地说过,他总爱对我摆出一副保护人的可恶嘴脸,而且常常多管闲事,与我的一直相左。常常是不合人意地劝告我一番,不是公然建议,而是给个暗示,迂回包抄。我接受了他的&好意&,可心里却很反感,随着我一年一年地长大,反感也越来越强烈了。不过事隔多年,我还是对他说句公道话吧,我承认,我那冤家对头年纪轻轻,看上去经验不足,可我不记得他的建议有哪一次是错的或者愚蠢的;我也承认,如果说他的聪明才智和世故人情不比我高明,但至少,他的道德感,却远胜于我;我还不妨承认,如果他意义深长的耳语里所包含的金玉良言,我不是常常弃置不顾,那么今天,我或许就是个比较善良、比较快乐的人,可当时,我却对他的劝告恨之入骨、轻视至极。
最终,他那令人讨厌的监督,使我失去了耐心。他的自以为是真让人受不了,我对他的愤恨变得一天比一天露骨。我说过了,在和他同学的头几年里,我对他的感情不难成熟为友谊;可学校生涯的最后几个月,无疑地,他平日爱管我闲事的脾性减轻了几分,尽管如此,我心中的恨意,反而增加了几分。有一回,我想他是看出来了,从那以后他就躲避我,或者说假装躲避我。
如果我没记错,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跟他大地吵了一次。那一次他一反常态,他抛弃了警惕性,公开跟我叫板,敢做敢为。我发现,或者说我自以为发现,他的口音、神情、外表中不知蕴涵着什么,一开始让我惊愕,继而深感兴趣。我的眼前居然依稀呈现出婴儿时期的事&&混乱的往事排山倒海地疯狂涌来,那时,我还没有记忆。我无法更好地描绘出这份压迫我的感情。不如这么说吧,我好不容易才摆脱的一个心思是,我早就认识这个站在面前的人了,那是在很久远的过去,久远到没有尽头。可这个幻觉来得快,去得也快。我提到这一点,不过是想说明,就是在那一天,我跟那啊个同名同姓的人最后谈了一次话。
在那幢古旧的房屋及其不计其数的房间里,有几个彼此连通的大房间,那是大多数学生的宿舍。当然,房屋里面也有不少小角落,小壁凹,其他零零碎碎的结构。一座大厦设计得这么笨拙,难免会有这样的所在。不过是储藏室一样的小空间,只能容下一个人而已,可勃兰斯比博士精打细算,竟把这样的地方也布置成宿舍了。其中一间就住着威尔逊。
大约在我第五年的学校生活快结束的时候,一天晚上,就在上文提到的那次吵架后不久,每个人都已酣然入梦,我从床上爬起来,手里提着灯,穿过一道狭窄的走道,悄悄溜到了冤家对头的寝室。我早就想使出一个恶毒的花招,拿他寻寻开心,好让他尝尝我的厉害,可一直没有得逞。现在,计划就要付诸实施了,我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我对他的怨毒,早已是山高海深。到他的小屋门口了。我把灯留在外面,扣上罩子,蹑手蹑脚进了门。我朝前走了一步,倾听着他安静的呼吸。确信他真的睡着了,我折身出去,取了灯,再次走到他的床边。床的四周密密实实地挂着帐子。要实施计划了。我慢慢地把帐子掀开。当明亮的光线照在睡着的人身上时,我的眼睛也落在了他的脸上。一望之下,顿时浑身麻木,好似兜头泼了盆冷水。我心口狂跳,膝盖颤抖,无缘无故地,惊骇得受不了。我直喘大气,我无声地把灯又放低了些,低到要挨着他的脸。这就是&&这就是威廉。威尔逊的面容么?我真切地看到,他就是这副模样,可一想到他仿佛长得并不是这样,我就止不住发疟疾一样颤抖起来。这副容貌怎会把我吓得魂不附体呢?我凝视着他&&我的脑子如同塞进一团乱麻,各种念头鱼贯而来。他醒着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样子,绝不是这个样子。同名同姓!同样的面容!同一天进学校!接着,他莫名其妙而又无比顽固地模仿我的步态、我的声音、我的习惯、我的举止!他一贯模仿我,难道这具有讽刺意味的模仿,真的使他变成我现在所看到的模样?我被敬畏的感觉击中了,周身战栗,灭了灯,悄悄走出房间,马上离开了古旧的学校,从此再没有跨进去一步。
我闲散在家,打发了几个月。不觉间,已成了伊顿公学的一名学生。短短一段日子过去,有关勃兰斯比那个学校的记忆淡了,至少,再想起的时候,心情上有了明显的变化。真相&&悲剧&&烟消云散了。现在,我有机会去质疑自己的理性了。不过,如果不是奇怪人们何以那么容易上当,暗笑自己何以秉承那么活灵活现的想象力,我很难会想到去质疑自己。在伊顿公学的生活也不会使这种怀疑有所减轻。一到那里,我马上就不顾一切投身于荒唐的涡流之中,除了往昔泡沫般的琐细事,一切都荡涤一空,铭刻在心头的重要印象,都给席卷走了,记忆中剩下的,惟有从前那十足的轻浮。
不过,我可不准备在此描述我那可悲的放荡生活&&放荡到躲开校方的注意,公然向法律挑衅。三年的时间白白耗费掉了,没有任何得益,只是害得我沾染上根深蒂固的恶习。另外,就是身材长高了,高得都有点离谱了。过了一个星期放浪形骇的日子后,我把一小拨荒淫透顶的学生请到我的房间,偷偷举办了一个盛宴。我们于深夜时分碰头,打算寻欢作乐混个通宵。我们狂饮无度,也并非没有别的或许更危险的诱惑。我们的狂奢极欲达到了高潮,彼时东方已白。天亮了。我满脸通红,醉醺醺地玩着纸牌,一边还极其无耻地嚷着再干一杯。突然看到房门一下子给推得半开,一个仆人急火火的声音在门外响起。他说,有人想要我到门厅谈话,看样子很急切。
我酒劲十足,听到有人找,飞弹不吃惊,反而挺高兴。我马上踉踉跄跄出发了。只走几步路就到了宿舍楼的门厅。又矮又小的门厅里没有灯。那么晚了,根本不许开灯,惟有几线微弱的曙光,从半圆形的窗户照进来。我刚一脚踏上门槛,就看到了一个年轻人。他和我身材相仿,穿着件雪白的开司米晨衣,式样裁剪得很新潮,与我当时穿的那件一个样。我是借着朦胧的亮光,看到这些的,但他的容貌却看不清。我一进门,他就赶紧一个箭步来到我跟前,一把攥住了我的胳膊,一看就知道很焦急。他在我耳边低声吐出几个字:&威廉。威尔逊!&
酒意顿消。我完全清醒了。
看这陌生人的样子,看到亮光中他举起手指竖在我眼前,颤抖不止,我不由感到万分惊讶,但并没受到太大的触动。那古怪低沉的嘶嘶声里,总是流溢出严肃的警告意味,尤其是,一听他耳语般吐出那几个简单而熟悉的字眼时,那音质、语调、特征,如同强电流一样震摄心魂。过往的记忆不期而至。没等我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他已经走了。
虽然这事在我混乱的脑海里留下了鲜明的印象,但它也渐渐消散了。说实话,开头一连几个星期,我始终在认真地探问,或者说陷入了病态的猜测。我不能假装自己不认识那个怪人,正是这个人,总是不屈不挠地干预我的私事,不厌其烦地暗示我一些忠言。但这个威尔逊到底是谁?他是干什么的?他从哪里来?他究竟想怎样?这些我统统解答不了。关于这个人,我只知道,他家突遭变故,所以,在我从兰斯比出逃的那个下午,他只好也离开了那里。可没过多久,我便不再思虑这些,只想着动身去牛津大学的日子了。不久我就到了那里。我父母虚荣得紧,给我准备的用具很排场,一年的花销也很充足。我可以尽情地过奢华日子了&&这样的生活真是可亲可爱啊。这样,我也就能与大不列颠那帮傲慢的豪门子弟一比肆意挥霍的能耐了。
我兴致盎然,因为我有了堕落的本钱。我的天性喷涌,且变本加厉。我拼命寻欢作乐,毫无节制,一点颜面都不顾及。如果在此细述一遍我的孟浪,那可真荒唐。我单提一笔就够了。在挥霍方面,比起希律王,(希律王,耶酥诞生时的犹太王,以暴虐著称。&&译者著)我甚至犹有过之而不及。若是将那么多新奇的勾当一并列出,那么,在这所欧洲最荒淫的大学那串长长的罪行录上,我所干的坏事就有不短的一串。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我恰恰是在这所大学,我彻底从绅士阶层堕落为下流赌棍,我千方百计熟悉职业赌棍那套卑劣的骗术,精通之后,常常在低能同学那里大显身手,屡次给自己本来很丰厚的钱财添砖加瓦。这就是确凿的事实。无疑,我一次又一次犯下如此大错,是因为违背良心,丧失德行,如果说这不是惟一的原因,那也是主要的原因。我那帮自甘堕落的同伙,谁不愿意替我辩护?他们谁也不会说我的思想有问题;在他们眼里,快乐、率直、慷慨的威廉。威尔逊,牛津大学最高贵、最磊落的自费生,他的荒唐不过是年轻人的荒唐,是突发奇想的荒唐&&他的错误只因突发奇想,他的无知的恶性,不过无意中的浮华的孟浪。
迄今为止,我在赌场上成功地耍了两年花招,知道大学里来了个暴发户,一个叫葛兰丁宁的贵族。据说,他跟希律士。阿蒂克一样富有,(希律士。阿蒂克,(101-177),希腊修辞学家,诡辩家。曾***财产装饰雅典城及别的希腊城市。&&译者注)财富也照样来得很容易。很快我就发现,他智商不高。我自然把他当作是大展绝技的好对象。我经常怂恿他玩牌,还故意使出赌徒的惯用伎俩,让他赢走数目相当可观的一笔钱,以便更行之有效地让他掉进我的陷阱。我的计划终于成熟了。我在同样是自费生的普雷斯顿的宿舍,跟他见了面。我满心眼里转着一个念头,这次会面是最后一次,也是决定性的一次。普雷斯顿先生和我们俩的关系都不错,不过,公平地讲,他丝毫没怀疑我是怀揣巨大阴谋的人。为了让这次交手更有声色,我假惺惺地特意召集一班人马,大概八九个的样子,小心翼翼装成是顺便提及玩牌这事,和我预期的一样,那个傻瓜立刻上钩了。要想简略地说一说那件缺德事,卑劣的手段绝对不可遗漏。在赌博中,人们常常耍手段,奇怪的是,怎么还有人稀里糊涂就中了招。
夜很深了,我们还没散场。最后,我的阴谋终于得逞了,葛兰丁宁成了我惟一的对手。我们玩的是我最喜欢的埃卡特!(埃卡特,纸牌的一种玩法。可供两个人玩。每人各发五张牌,第十一张为王牌,满五分成一局。&&译者注)其他人对我们一掷千金的气势大感兴趣,都扔掉自己手里的牌,站在我们旁边当了看客。这暴发户上半夜在我的诱骗下,喝了很多酒。眼下,他洗牌、发牌、打牌都紧张得要死,我想,他确实喝多了,不过也不是绝对如此。一会儿工夫,他就输给了我一大笔钱。我沉着到等着,果不其然,他灌了一大口葡萄酒后,提出将赌注再加一倍,其实原先的赌注已是个很大的数字了!我装出很勉强的样子假意推脱。我再三拒绝,把他惹恼了,对我破口大骂起来。如此,我才假装是出于怄气答应的他。当然,结果不过证明,这个猎物完全落进了我的圈套中。不到一个钟头,他的债就翻了四倍。一段时间里,他那原本喝得通红的脸上,一丝红润都不见了。让我惊讶的是,他居然面如死灰,可怕极了。我说过了,我很惊讶。我仔细调查过了,据说葛兰丁宁富得流油,他输的这笔钱在别人眼里固然不小,可是我想也不至于苦恼成这样啊,更不该反应这么激烈。一个念头闪现了:酒刚一落肚,他就醉了。我正要坚决主要不赌了&&这倒不说出于无私的动机,而是为了在同伙面前保持自己的人格&&忽然注意到周围人的表情,听到了葛兰丁宁万分绝望的叹息。我明白了,我已害他倾家荡产。这般境况下,大伙都同情起他来,即便是恶魔,也不会忍心对他下手。
我当时成了怎么一副模样?可真是不好说。受我愚弄的人的可怜情形,使所有的人都面带愁容,窘迫不安。一时间,周遭寂然无声。这伙人里面,那些不那么浪荡的,向我投来轻蔑、责备的目光,烧得我的脸火辣辣的。我甚至愿意承认,有一瞬间,我焦虑得快撑不住了。不过,随之而起的意外事件,倒使我心里暂时松了口气。又宽又重的折门咣地一声大开了,冲力又猛又急,房间里的烛火犹如受到巫术操纵,全都熄灭了。将熄未熄时的一线亮光,刚好让我们看到进来了一个陌生人。那人身高与我不相上下,身上紧紧裹着件披风。房间里一片漆黑。我们感觉得到,他就站在我们中间。他这么粗蛮地闯进来,我们不由大惊失色,还没恢复镇静,就听得这入侵者说话了。
&各位,&他说,嘶嘶的声音低沉、清晰,那让人毕生难忘,吓得我连骨头缝里都渗入了凉意,&各位,我不想为自己的行为道歉,我这么做,是为了尽我的责任。今晚这个人玩纸牌赢了葛兰丁宁爵爷一大笔钱,不用说,对他的本性,你们并不了解。所以,我给大家提一个迅捷有效的办法,以便认清真相。你们要是有空,请检查一下他左袖口的衬里,那件绣花晨衣的大口袋里,或许就藏着几小包东西。&
他说话的时候,四下里静得出奇,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能听到。说完,他马上离开了。来无影去无踪。我的心情,可以描述么?要描述么?难道得说我被这该死的家伙吓坏了?确信无疑的是,我已经没时间思量了。大伙七手八脚把我当场揪住。烛火霎时间又亮了。搜身开始了。玩埃卡特时必不可少的花牌从我袖口的衬里中翻出来了。在晨衣的口袋里,也翻出了几副纸牌,跟我们在牌局上用的一模一样,只是,这几副都是术语叫做&鼓肚子&的那种,大牌的上下两边微微凸起,小牌的左右两边微微凸起。如此部署,当受骗者按照惯例竖里砌牌,必然发现,自己发给对手一张大牌;赌棍则是横里砌牌,当然不会发给对手一张计分的大牌。
发现真相后,不管大伙多么义愤填膺,对我都一点影响也没有;沉默不语或者冷冷的讥讽,反而会刺伤我。
&威尔逊先生,&房主普雷斯顿开口了,同时弯下腰,从脚下取出一件毛皮稀有的豪华披风,&威尔逊先生,这是你的东西。&(天冷,离开自己的房间时,我在晨衣外披了件披风,到了牌场才脱下)&我看,还得搜一搜这件披风,(他脸上挂着抹冷笑看着披风的褶皱)再给你那套把戏找出些证据。说真的,证据已经够了。希望你明白,你必须离开牛津大学&&无论如何,必须马上离开我的宿舍。&
当时,我虽然很卑微、很卑微,都低到尘埃中了,可要不是思绪被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攫住了,听到这番难堪的话,我肯定马上大动肝火。我穿的披风是用稀有的皮子缝的,稀有到无从描述,具体值多少钱,我也不敢说。它的式样也是我本人别出心裁的发明。我酷爱打扮,虚浮轻狂,在衣饰上挑剔到可笑的田地。所以,当普雷斯顿先生从折门附近的地板上拾起一件披风,交到我手上时,我吃惊到近乎恐惧了,我发现自己的披风已经搭在了手臂上。我自然是无意间搭上的。递给我的那件,与我手臂上的这件完全相仿,连最细微的地方,都如出一辙。我记得,那无情地揭露我的怪人身上,是裹了件披风的。而我们这伙人中,除了我谁都没穿披风。我没露声色,取了普雷斯顿给我的那件披风,悄悄放在自己的那一件上面,怒容满面,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里。次日,天还没亮,我就离开了牛津,匆匆踏上奔赴欧洲大陆的旅途。心里又是恐惧,又是羞耻,苦恼得难以言喻。
逃也是瞎逃。厄命仿佛一直得意洋洋得追随着我,真的,这证明了,厄运如此神秘得摆弄我,只不过是个开头。我还没在巴黎站住脚,就看出了新的迹象,这个威尔逊又管起我的闲事了。真是可恶。年复一年,我心里的弦一直绷着。坏蛋!&&在罗马,他对我的雄心横加干涉,闲事管得多么不合时宜、鬼鬼祟祟!在维也纳也是,在柏林,在莫斯科,都是如此!说实话,我在哪里不对他怨声载道,不在心里咒他不休?他匪夷所思的苛刻管束,总是让我最后仓皇出逃,像是逃避瘟疫。可纵然是逃到天涯海角,终归也是瞎逃一场。
我一次又一次地暗自寻思,冲着自己这么发问:&他是谁?&&他来自何方?&&他到底想干什么?&可就是想不出***。接着,我万分仔细地观察起无故监督我的形式、方法、主要特征来,但从这里也看不出个究竟来。确实,他最近常常跟我作对,每一次,都想着要阻碍我的计划、扰乱我的行动。如果我的计划得以实施,结果难免造成的痛苦的灾祸&&对于神气活现的大亨来说,这个理由真的很苍白;对于独断专行的天性来说,就算碰到无礼而执拗的横加干涉,这理由也保障不了什么。
我不由看到,那长久折磨我的人,一直有个怪念头,就是小心谨慎、灵敏机巧地穿着和我一样的衣服,每当想干涉我的意愿,总是竭力不让我看到他的脸。不管他是不是威尔逊,这样做都氏族做作,十足愚蠢。在伊顿公学忠告我的,在牛津大学毁我名誉的,在罗马不让我如愿,在巴黎妨碍我复仇,在那不乐斯阻挠我热恋,在埃及不让我满足欲望&&他诬称之为贪婪,难道一时之间,他以为我认不出这个心腹大患、邪恶的天才就是我小学时代的同学威廉。威尔逊?难道我认不出他就是那个与我同名同姓的人,我的伙伴、冤家多头&&那个勃兰斯比博士的学校里可恨又可怕的冤家对头?不可能!让我赶紧把这出戏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场唱完吧。
至今我还被威尔逊控制在掌心中。我一贯认为他人格高贵,智慧不凡,这让我深深敬畏,他无处不在、无所不能是本事,让我深深敬畏;他的某些天生和假装的特性,又让我害怕。由此可知,我是多么软弱,多么无助;我也由此明白了,尽管不想痛苦地勉强屈服于他的专断意志,但还是盲从为好。可最近,我彻底彻底沉湎于酒乡,酒精使人发疯,它刺激了我祖传的脾性,害得我越来越焦躁,难以控制。我开始低声抱怨&&踌躇&&反抗。促使我相信自己一天比一天坚定,折磨我的人一天比一天疏离的,难道只是纯粹的想象?即便如此,我也渐渐开始感觉到炽热的希望汩汩喷涌,最后,那不顾一切的决定终于孕育而成。我不愿再受别人的奴役。
罗马。18XX年。狂欢节。我去参加那不勒斯公爵德。布罗利奥府的化装舞会。我比平日里还要纵饮无度。房间里人潮滚滚,空气窒息,这让我恼火得不行。我我穿过闹哄哄的人群,费劲极了,我的火气一点都没退,因为我在寻找年老昏聩的德。布罗利奥那青春、放荡、美丽的妻子。别让我说出自己那卑鄙的动机吧。她先前就恬不知耻地私下里跟我说过,她会化装什么样子。现在,我看到她了。我马上急匆匆地朝她走去。这当口,我感到一只手轻轻搭上肩头,那难忘的、该死的低语在耳边响起。
我怒不可遏。一个急转身,狠狠揪住与我作梗的人的领子。果然不出所料,他打扮得跟我一模一样:西班牙式蓝天鹅绒披风,猩红的腰带,腰带上挂一把长剑,脸上蒙着黑色的丝绸面具。
&恶棍!&我叫道,愤怒得声音都哑了。每吐出一个字,怒火都要旺盛几分,&恶棍!骗子!可恶的大坏蛋!你不该&&你不该这样把我缠个死!跟我来,不然我一剑刺穿你!&我拽着他就走,我们穿过人群,离开舞场,来到隔壁的小会客厅。
一进屋,我就猛地把他搡了出去。他跌跌撞撞退到墙边。我骂了一句,关上了门。我让他拔出剑来。他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幽幽地叹息一声,默默拔出剑,拉开了防御的架势。
决斗的时间实际上很短。我受了各种刺激,狂怒不已,只觉自己的一条胳膊力大无穷。几秒钟之内,我使出全部力气,把他逼到墙壁跟前。他陷入了可怜的境地。我残忍地一剑刺中他的胸口,一剑,又一剑,捅了很多下。
那会子,有人想把插销弄开。我慌忙堵在门上,不让任何人闯进来。然后马上回身走向对手。他快死了。可看到呈现在眼前的景象,心中的惊讶,恐惧,人类的哪种语言能够贴切地描绘出来?我的视线不过转移了短短的一瞬,就在那一瞬,房间上首或者说远处的布景就起了明显的变化:房间里居然立了面大镜子,原先可没有。开始我还以为是看花眼了。我恐惧极了,一步一步朝镜子走去,自己的影像迎面走来,面色苍白,血迹斑斑,步态凌乱,虚弱地摇晃着。
那是我的影像,我刚才说,其实不是。那是我的对手&&是威尔逊!他奄奄一息,痛苦地站在我面前。面具和披风扔在地上,如今还在地上摊着。他衣服上的每一个针脚都像我的&&他脸部触目而奇特的面部特征,哪一点都像我的,甚至与我绝对相同!
那是威尔逊,但他不再用耳语般的声音说话,他开口了,我还真以为是自己在说:
&你赢了,我败了。不过,从今以后,你也死了&&对人间、对天堂、对希望来说,都死掉了。我活着,你才存在;我死了,看看这影像,这正是你自己,看你把自己谋杀得多彻底。&
西班牙旅行笔记
作者:&林达 《西班牙旅行笔记》记述了作者在西班牙旅行的经历。面对西班牙既充满异域风情而又绚丽多彩的历史、艺术、人物和宫殿、教堂、城堡等文化精华,作者在描述其无与伦比的人文及艺术价值外,更把上千年来发生在这块土地上的故事一一糅进漫游的行程&&使帝王将相、战火烽烟、山川景物,尤其是它走向现代国家的进程贯穿于全书,不但能让读者领略西班牙迷人的风貌。更能深入西班牙幽深的历史,洞悉它深刻而富于启示的社会演化过程。
阿兰布拉的传说格拉纳达,是&石榴&的意思。它是阿拉伯人在西班牙将近八百年的统治所留下的最成熟?最美丽的果实。而阿兰布拉宫则是这个果实里最精华的部分。背靠冰雪皑皑的内华达山脉,下临格拉纳达的城池,被迤逦的城墙和塔楼所围绕,阿兰布拉宫错落地分布在起伏的山丘上。公元1231年,穆罕默德一世创立了纳斯尔王朝;他的儿子,穆罕默德二世,开始了阿兰布拉宫外墙的修建;此后逐年增修,直到穆罕默德五世在位期间,才建成其主要建筑。从外面看,阿兰布拉宫嵯峨的城堡式样的建筑,俭朴而单纯,使你根本想象不到里面的辉煌和优雅。事实上,阿兰布拉宫坚固的外观,和它城楼与堡垒所显示出来的磅礴的力量,也与建造它的王朝不相吻合。从创立之初开始,纳斯尔王朝就充满了不稳定的因素。13世纪的时候,阿拉伯在西班牙的势力日渐式微,科尔多瓦和塞维利亚相继落入基督教君主的手里,只有格拉纳达的纳斯尔王朝凭借灵活的外交政策和运气,在风雨飘摇中坚持了两个多世纪。所以,阿兰布拉宫是阿拉伯文明留在西班牙土地上的最后一抹晚霞,但这一抹晚霞确是那样的壮丽,那样的震撼人心。
&十分庆幸我们事先的精挑细选,我们住的旅馆离阿兰布拉宫很近,宫中的城堡就在上面俯视着我们旅馆所在的小巷。从格麦雷斯坡道(Cuesta de Gamerez)往上走,阿兰布拉宫的城墙就在边上,但到达入口却要你走上将近半个小时,几乎是绕过了半个宫殿。或许这是有意的安排,让游客们能在进入阿兰布拉宫之前见识一下其巍峨的城墙,走在这个路上你会不由地对阿拉伯的宫殿展开自己的想象,天方夜谭在此时向你一步步走来,神灯?飞毯?藏有魔鬼的宝瓶?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辛巴达的航海故事&&终于到了正义门(Puerta de la Justicia,也有的译作&审判门&),这是阿兰布拉宫最著名的大门。正义门的外层拱顶上雕刻着一只伸出的手掌,内层拱顶上则雕刻着一枚钥匙。传说最早建立阿兰布拉宫的国王是一个魔法师,也有人说他把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因此,整个阿兰布拉宫都在他的魔咒控制之下。多年以后,其他的阿拉伯宫殿早已化为废墟,只有阿兰布拉宫仍巍然屹立。这一魔咒的力量,将一直持续到门上的手抓住那枚钥匙,然后整座城池就会轰然倒塌,而摩尔人的宝藏就会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本来以为我们事先预订好了阿兰布拉宫的门票,时间会很充足。但后来才发现,原来进入阿兰布拉宫的核心部分纳斯尔王朝宫的时间是有限制的,当我们匆匆赶到纳斯尔王朝宫,规定时间已经所剩无几。我们几乎是&撞入&这个神秘的宫殿中的了。五扇小窗子,两扇神秘的门;小小的,金色的院落;中间一个圆形的水池。这就是金庭(Cuarto Dorado or Sala del Mexusr,也称&梅斯亚尔庭&),这里是国王执行行政和司法职权的地方。从外面来到这里,一下子安静下来,人的心情也随之平静。过了一扇门,经过暗淡狭窄的通道之后,豁然开朗,我们进入了科马雷斯宫(Comares)。长春藤院(Patio de los Arrayanes,也有的译作&姚金娘中庭&)内长方形的水池,倒映出巍峨的科玛利斯堡,周遭是白垩的墙壁和花纹繁复的拱门。微风吹来,轻轻扰动了水池的静谧,使它碎成细小的涟漪。恰似建造阿兰布拉宫的纳斯尔王朝,你似乎看到了它的一切,却又忽然随风而逝。使节堂(Salon de Embajadores)是阿兰布拉宫最宽敞恢弘的殿堂,堂皇,静穆,华美,它是宫中的正殿,是摩尔国王会见大臣,接待来访使节的地方。满栏满壁的全是硬石膏的细密镂花纹饰,几何状的图纹配合花边草叶,繁复异常,而更神奇的是那些阿拉伯文,它们天生就是图案,在能工巧匠的手里,它们在墙壁上翻云覆雨,变幻出难以言状的魔力,令人目不暇接。纳斯尔王朝宫里最具传奇色彩的当属狮子中庭(Patio de los Leones)了。蔓延无限的浮雕,连环优美的拱门,124根洁白的大理石柱,围抱着四条交叉成十字的清流。十二只石狮子已经被移出原址,但那个血腥的传说仍在:因为被怀疑不忠,一个月黑风高之夜,阿本&塞拉基家族的骑士们,被阿拉布拉宫当时的主人阿本&奥斯密召进宫去,进去一个,杀掉一个,进去一个,杀掉一个,一共有三十六名最勇敢?最忠心的骑士被斩首。血污渗入洁白的大理石地面,渗入细碎的石子路面,几百年不褪。至今,到了午夜,仍然可以在这里听到冤魂的叹息。围绕着狮子中庭的是名臣殿(Sala de los Abencerrajas)?国王厅(Sala del Rey)和两姊妹宫(Sala de los Dos Hermanas)。传说居住在两姊妹宫中的两姊妹,因为窥视到花园中的一对情人缠绵爱抚,而死于得不到满足的欲望。这里拥有阿兰布拉宫最华美的画壁,最灿烂的穹窿,而当你走进宫中,它的拱窗却又诱使你走近前去,向外眺望。你可以想象这样的夜晚,月光入牛奶般洒向宫中,树荫反衬出银色的光辉,窗外阿尔拜辛的灯火交映,如何能不叫人心潮澎湃。&
&经过国王浴场(Bano),我们来到了帕塔尔花园(Jardines de Partel)。本来这里也有四面围合的建筑,现在只剩下了一面,因而显得更为通透。一泓方池之外,这里是花的海洋:百合?玫瑰、槐花?素馨、天竺葵、绣线菊?迷迭香&&你知道名字的花,你不知道名字的花,都在这里竞相怒放。花草之外,更令人惊绝的是宫殿对水的利用。阿拉伯人认为:不能把水视为普通的物质。水是真主的恩典,是生命的源泉,是智慧的液体。阿兰布拉宫对水的利用可谓奇思巧构。通过沟渠,通过管道,通过喷头,水在一个个不同的场合出现,它会是长满睡莲的池水,它会是轻淌着水流的水钵,它会是晶莹的喷泉,它会是淙淙的溪流&&如果没有了水,阿兰布拉宫什么也不是。无处不在的水是柔性的,巍峨的城堡则是刚性的。气魄恢宏、固若金汤的塔楼和外城,掩盖了阿兰布拉宫柔弱纤细的内部。但是,这些碉楼本身的故事却更多联系着一些凄美动人的传说。在这些碉楼里有一座公主塔(The Torre de las Infantas)。传说很久以前,在这座高塔里,住着三位美丽的摩尔公主:扎雅达、卓蕊达和卓拉海达。还在她们幼年的时候,占星家就预言她们将来会被异族男子带走。为此,老国王把她们幽禁再次,不让她们见到任何人。但是她们还是爱上了三位被俘的天主教骑士。在奶娘的帮助下,她们从高塔上用绳梯缒下,和她们的情人私奔了。只有最小的妹妹卓拉海达因为缺乏勇气、不舍得离开熟悉的家园和上了年纪的父王而单独留了下来。
&阿兰布拉宫的另一部分是赫内拉利费花园(Generalife),由于这里离开阿兰布拉宫的主体有一段距离,所以往往也把这座园林视为独立的一个花园。跟所有的阿拉伯花园一样,这座花园也要穿过起居房间才能进入。首先进到的第二层台地,叫做里亚德院(Court of Riath),顺着院子的纵轴,是一条宽不到二米的水渠,渠岸上摆着盆花,两侧种着黄杨?柏树?灌木和各色鲜花,茂盛葱郁,无限的生机在这里欢快地升腾。两排喷嘴,用水柱在水渠上达起了闪光的?游动的拱顶。她们敲打出玻璃般的清脆声响,使院落更加宁静。这里又叫做水渠中庭(Patio de la Acequia)。从背后的走廊向外眺望,阿兰布拉宫的城堡映衬着格拉纳达富饶的谷地,壮丽而开阔。据说以前极目远望,能够看到巍峨的内华达山脉,白雪皑皑,排开湛蓝的天空,扑面前来。不知道是季节的原因,还是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的温室效应,我们没有能够看到如此壮丽的景色。在里亚德院东侧,有另外一座园中园里面同样有水渠和喷泉,只是规模稍小。院子里有一株千年古柏,传说格拉纳达的末代君主波伯迪尔的王妃经常在这里和她的情人,骑士哈梅特幽会,这里就叫做&王后的柏树院&(Court of the Sultana&s Cypress)。而这座花园美得实在容易诱人越轨。与传统的欧洲花园大相径庭,赫内拉利费花园没有大理石,没有雕塑,没有青铜的大型喷泉;甚至也与阿兰布拉宫大不相同,没有华丽纤巧的柱廊,建筑物甚至可以说是简陋粗糙的。赫内拉利费花园自有其独特的美,朴素?和谐?恬适,以及四处洋溢着的生趣。
&因为美丽,帕塔尔花园和赫内拉利费花园是阿兰布拉宫里最受游人们钟爱的部分。我们可以在这里想象那些住在摩尔王后宫里的嫔妃,其中大量是金发碧眼的欧洲人。如此几代以后,王子们都要把头发染黑,以表明自己纯正的阿拉伯王室血统。在格拉纳达王朝最后的岁月里,后宫里已经打得不可开交。老国王哈桑有了新宠,而新宠恰恰是一个金发女子。王后恼怒,老国王就把王后和小王子幽禁起来。两大家族为了支持不同的女人,整整十年打得不可开交。后来,性情刚烈的王后把幼年的王子从幽禁他们的高塔上悬吊下去,交给了忠心于他们的人马。不久王后也出逃,组军讨伐丈夫哈桑,最终小王子被母亲推上了王位。这个小王子,就是格拉纳达最后的摩尔君主波伯迪尔。他似乎从幼年起来就注定了悲剧的一生。他被母亲推上王位的时候,原来的基督教盟国已经别父亲惹翻,转而前来进攻。等到摩尔家族意识到危险,要停止内斗联合抵御外敌,已经为时晚矣。而他自己的性格被动懦弱,不会拼死而战。他面对的是如日中天的天主教帝国的双料君王费尔南多和伊莎贝尔。格拉纳达注定只有投降。据说在投降时,波伯迪尔因为无颜面对被他抛弃了的臣民百姓,决定不走必经格拉纳达城的正义之门。他决定从一道小门出去,从后向人迹罕至的陡坡下山,悄悄离开阿兰布拉宫。他向胜利者提出,他最后离开宫殿的那扇门,永远不能再有人穿越。费尔南多和伊莎贝尔答应了他,并实践了承诺。波伯迪尔离开后,那道门被下令用石块封死在墙内。后来,拿破仑军队入侵西班牙的时候,这道石墙被炸毁,那扇&出走之门&被埋葬在石块之下,真的再也不可能有人通过了。波伯迪尔走出宫外,爬山了今天被叫做&眼泪峰&的山峰,在一块巨石面前,留下了&摩尔人最后的叹息&&&&在这里,那位恨铁不成钢的母亲,对他说出那句千古流传的绝情话:&你倒是该像女人一样哭泣,哭的是没能够像男人那般战斗&。而费尔南多和伊莎贝尔的外孙查理五世则说;&假如我是他,我宁可让阿兰布拉宫成为我的坟墓,也不愿失去王国流落阿尔夏布拉&。然而,后人给予波伯迪尔这一个悲剧人物更多的是同情。
&在纳斯尔王朝宫和碉楼城堡的中间,另外有一座体量庞大的卡洛斯五世宫(Palacio de Carlos V)。他的建造者正是前面提到的查理五世(西班牙称&卡洛斯一世&)。他是在1526年新婚旅行中为了停留在阿兰布拉宫中方便而决定建造这座宫殿的。这座外方内圆的宫殿显得非常结实和封闭,其内部是一圈两层的柱廊,采用当时时兴的文艺复兴式样。从单体建筑来看,宫殿还是不错的,但是它显然出现在了一个错误的地点。如此庞大点点建筑体量,却出现在细致精巧到极致的纳斯尔王朝宫边上,而且风格相悖,让人大感诧异。查理五世是不仅从他母亲那里继承了西班牙的王位,也从他父亲那里得到了哈布斯堡帝国,他所管辖的神圣罗马帝国的疆土几乎包括了大半个欧洲,他当然是志得意满。正是这个查理五世,批准了科尔多瓦清真寺改建成教堂,毁掉了一座前所未有的伟大建筑。现在,这里是一座博物馆,狮子庭院里的狮子也被移来此处。
&在阿兰布拉宫的宫殿建筑中隐着一个旅馆,很奇怪的叫做&美国旅馆&。但转念一想,也就不奇怪了。因为使阿兰布拉宫开始闻名世界的,正是一个美国人,华盛顿&欧文。华盛顿&欧文是19世纪初美国建国早期的人,可以说是西班牙人最熟悉的美国人。在他之前,西班牙是一个并没有很多人感兴趣的地方,是欧洲世界的边缘乡下而已。但华盛顿&欧文却为这片土地所深深着迷,是他向世界讲述了这片土地上神奇的故事,让世界了解了西班牙。
1826年,华盛顿&欧文被任命为美国驻西班牙公使随员,之后又担任了四年的西班牙公使。他开始在西班牙旅行并写作,而他尤其迷恋摩尔人西班牙的历史。1829年,他更是有幸住进了阿兰布拉宫,虽然当时这座宫殿已经颓废不堪。然而,居住于此地的他却真切地触摸到了历史。可贵的是,来自新大陆的欧文对欧洲纷争的历史保持着距离,也没有宗教种族上的偏见。所以在他的笔下,摩尔人王朝的终结,更有了一种历史宿命的悲怆感觉。而正是有了欧文,欧洲和世界才重新认识了格拉纳达和阿兰布拉宫,认识了摩尔人西班牙这一段不平凡的历史。忽然又想起了1492年。这一年,格拉纳达被攻陷,阿拉伯人对西班牙八百年的统治宣告结束;也在这一年,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它将成为后来的华盛顿&欧文的故乡。历史划了怎样的一个大圆圈!
《梨俱吠陀》的神界
吠陀神界的构成要素,大致上可以说是吠陀诸神乃是天然现象之神格化。
梨俱吠陀(Rgveda)中主要的神?如婆楼那(Veruna司法神),因陀罗(Indra 雷霆神),阿耆尼(Agni火神)都是天然现象的某部分。
西元前五世纪时,耶斯卡(Yaska)所著的尼录多(Nirukta)一书中,有对诸神详细的分类。依诸神的性质,可分为支配天空地三界,即天位(Dyuathana),空位(Antriksasthana),地位(Prthivisthana)三位。
宇宙是诸神活动的舞台,总共分为三界,即天界(Div),空界(Antariksa),地界(Prthivi)。
天界是光明的世界,即天国,在人的肉眼所看不见的地,又名大虚(Vyomon),又名光明(Rocana)。天界分为三部分:顶上(Sanu),高处(Vistap),背部(Prstha),合称三光明界(Trirocana)。天界底下就是空界,即人肉眼可见的天空,由于空界界于天界和地界之间,故又称为中间界,天界和空界交界处有一天棚,称为穹窿(Naka)。
空界分为两部分,靠进天界的部分称为天分(Divya),靠近地界的部分称为地分(Parthiva)。地界与天界距离很远,飞行要千曰才能到,又称为Bhuni,Ksaim,Ksa,Gma。
地界分为前方(Purastat即东方),后方(Pascat 即西方),上方(Uttarat 即北方),下方(Adharat即南方),因此地界又称四极界(Caturbhrsti)。
梨俱吠陀中所定的诸神等第
第一位 因陀罗(Indra 雷霆神) 阿耆尼(Agni 火神) 苏摩(Soma 酒神)。
第二位 阿须云(Asvin 耦生神) 马尔殊(Maruts 风神) 婆楼那(Veruna 司法神)。
第三位 乌舍(Usas 晓神) 沙维特利(Saviitr 阳神) 布拉斯帕蒂(Brhaspati 祈祷主)。
第四位 伐尤(Vayu 风神) 特耶瓦布替维(天地) 维西鲁(曰神) 鲁陀罗(Rudra 荒神)。
第五位 阎摩(Yama 焰摩死王) 巴尔加鲁耶(Parjanya 雨神)。
天界之神格
1.特尤斯(Dyaus)和希腊的宙斯(Zeus),罗马的朱比特(Jupiter)为同一神格。Dyaus的名字来自发光Dyu,是由光明神格化而来的神?。乌舍(Usas晓神),阿须云(Asvin 耦生神),苏里耶(Surya),阿迭多(Aditya),马尔殊(Maruts 风神)等都是他的子女。
2.婆楼那(Veruna)吠陀神界最有力量的神,与希腊的乌拉诺斯(Uranos)及拜火教的Ahuramazdah性质类似。Veruna的名字来自包容Var,是由天空神格化而来。他穿着金色衣服,时常乘着马车在天空中巡视,是全知之神。他是规律的保护者(Rtasyagopa),在自然界支持天空第三界,掌管四季昼夜的运行。
3.密特拉(Mitra)此神与拜火教之Mithra相当,神力和智慧与婆楼那(Veruna)相当,有宇宙之王(Samraj)及规律之主(Rtasyagopa)等尊号。后来此神格与婆楼那(Veruna)同化。
4.苏里耶(Surya)相当于拜火教的Hvare,希腊的海利澳斯(Helios),是由太阳本身神格化而来。其能力为使用天之眼监视下界众生的行动,用其光明除去夜的黑暗。他乘着由七匹马牵引的车,从东边出来,由西边下去。是晓之女神乌舍(Usas)之子。
5.沙维特利(Saviitr)由太阳的活动神格化而来,其名字是[鼓舞者]之意。他的外貌全部都是金色的,头发是金色,舌头手腕眼睛手臂都是金色的。他乘着金色的车,由两匹发着光的马牵引,来往于上下界之间,主要的工作是举起他金色的史手腕,让人们从睡眠中起而活动,到了傍晚再使他们睡着。他的神力可以让神和人不死,可以驱除恶鬼魔物,驱逐人的恶梦,引导死者的灵魂升天,他的力量就连因陀罗(Indra)和婆楼那(Veruna)也无法抵抗。
6.布咸(Pusan)即[营养者]之意,是太阳滋养万物的神格化。他是畜牧的保护神(Psaupa),手中拿着金***和刺铬,乘着由羊牵引的车,能为旅行者驱逐猛兽和盗贼,也能引导死者的灵魂到达天国。在日本称为[道祖神]。
7.毗湿奴(Visnu)在印度教中与湿婆(Siva)同为中心神格,但是在梨俱吠陀(Rgveda)的地位颇低,后来在阿闼婆吠陀(Atharvaveda)及夜柔吠陀(Yajurveda)中才慢慢提高地位,到了梵书中才确定其主神的地位。
8.阿迭多(Aditya)为[无限无缚]之意,为太空神格化而来。这是一位女神,其神力在于能给予人自由。
9.乌舍(Usas)的名字来自发光vas,为晓之女神。相当于希腊的海澳斯(Heos),罗马的阿乌诺拿(Aurora),在吠陀当中被赞誉为诸神当中最美的女神,擅长文学,为天父特尤斯(Dyaus)之女,夜之女神拿德利(Ratri)之妹,曰神苏里耶(Surya)之母。她穿着灰色如舞姬般的衣服,年龄虽然很老,但是每天都会重生,外貌永如少女一般。她的工作是打开天的门户,除去夜的黑幕,驱逐恶魔与黑暗。
10.阿须云(Asvin)为耦生神,头戴莲花冠,吠陀只说他外貌美丽,并无其他描述。
空界之神格
1.因陀罗(Indra)由雷霆神格化而来,是吠陀神界中最重要的神,为喜见城(Sudarsana)之主。他全身都是茶褐色的,手中常拿着金刚杵(vajra)作为武器,驾着由两匹茶褐色的马牵引的马车。风神马尔殊(Maruts)和伐尤(Vayu)都是他的随从。其有名的事迹为降服恶龙乌里特那(Vrtra),乌里特那(Vrtra)因为阻断河流,又妨碍降雨,因而惹怒了因陀罗(Indra),于是因陀罗(Indra)用金刚杵讨伐之,最后乌里特那(Vrtra)战败,像大树一样倒在地上,天地因此震动。这个传说的由来是因为降雨时雷电交加,因此认为是因陀罗(Indra)和乌里特那(Vrtra)在打斗。他也曾经征服有九十九只手和三头六眼的怪物拿拉(Urana)。因陀罗(Indra)不单是雷霆之神,也是印度民族中武士族之军神。
2.鲁陀罗(Rudra)他在梨俱吠陀(Rgveda)中并没有显著的地位,后来在阿闼婆吠陀(Atharvaveda)和夜柔吠陀(Yajurveda)当中才慢慢演变成后来的湿婆(Siva)。他手持弓矢为武器,后来的吠陀中说他有千眼,有黑色的腹部和红色的背部,脖子是青色的。当他发怒时会以其武器,即霹雳之矢杀害人畜,损伤草木,可说是破坏神。但其并非全然的恶神,他又会治人畜之病而被尊为Jalasa-bhesaja(治疗者之意)。
3.马尔殊(Maruts)由暴风神格化而来,鲁陀罗(Rudra)是他的父亲,云(Prsni)是他的母亲。他全身都是红色的,身周的光芒像火一样,肩上背着***,胸前有金色的饰物,穿着金色的盔甲,乘坐金色的车,行动时如狂暴的猛兽。
4.伐尤(Vayu)的名字由Va(吹)而来,由风神格化而来。伐尤(Vayu)是诸神当中速度最快的。有一说认为他是吠陀三神之一:天-苏里耶(Surya),地-阿耆尼(Agni),空-因陀罗(Indra)或是伐尤(Vayu)。因此他在吠陀中也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其能力在于替人治病以及让人长生。
5.巴尔加鲁耶(Parjanya)由雨云神格化而来,是降雨之神,他用桶(Kosa)或水囊(Drti)降雨于地界,灌溉草木。
&6.其他空界的小神
&德利陀阿布德耶(Trita aptya)其性格可称为小因陀罗,是驱退恶魔之神,住在瓦罗城(Vala)。后来其神格被因陀罗合并而成为伴神。水之子(Apam napat)身上有光,为水灵。
7.马德里须温(Matarisvan)与希腊的普罗米休斯(Prometheus)类似,是由天上把火传到地上的神,是阿耆尼(Agni)的异名。
地界之神格
1.阿耆尼(Agni)是由火神格化而来,在吠陀中地位颇高。阿耆尼(Agni)主要的能力在于破除黑暗。
&2.布拉斯帕蒂(Brhaspati)祈祷主,为地上之祭坛之神,有一说认为他是阿耆尼(Agni)的祭官,手持铁斧,立于规律之车上。
&3.苏摩(Soma)为酒神,也是祭坛中重要的神,主要工作是制作诸神饮用的饮料。梨俱吠陀(Rgveda)中记载他是月神,并与太阳女神苏里耶(Surya)结婚。
&4.萨拉维蒂(Sarasvati)是地界三大神之外最有名的女神,是河川之神。到了梵书中她又兼为语(Vau)之神,为智慧之保护神。此神格后来发展成梵天之妻吉祥天女(Laksmi)。
1.阿修罗(Asura)与拜火教的最高神阿诃罗(Ahura)为同一神格,但在吠陀中阿修罗(Asura)逐渐成为恶神,擅长变化。后来到奥义书中演变为苏罗(Sura)为天,阿修罗(Asura)为非天之说。
&2.罗刹(Raksas)始于梨俱吠陀(Rgveda),到了阿闼婆吠陀(Atharvaveda)描述越来越多,是恶鬼的一种。阿修罗(Asura)与天界为敌,罗刹(Raksas)则与人类为敌,擅长画作各种形象危害人类,常作犬形或是秃鹰,或是枭,或是其他鸟类,有时又会化作兄弟或是爱人或是丈夫的外貌,喜食人肉,马肉。
&3.毕舍遮(Pisaca)又称为食尸者(Kravyad),可视为无人祭祀之幽魂,又称饿鬼。
这些神不像魔神会害人,也不像主神会保护人,因此称为次级神
1.梨布斯(Rbhus)又称为利巴瓦斯(Rbhavas),擅长工艺,所造之车没有马也能行走,也能使老人返老还童。他本来不是神,后来因诸神宠爱而获得神位。为人类祖先摩努(Manu)之子孙,这也表示人类在某条件之下也可以成为神。
2.干闼婆(Gandharva)与拜火教的干闼列瓦(Gandharewa)为同一神格。外貌为卷发,手持发光的武器,身穿有香味的衣服。干闼婆(Gandharva)和巴尔加鲁耶(Parjanya)曾经抚养苏摩(Soma)。有传说干闼婆(Gandharva)颇好色,除了恋人阿布沙罗斯(Apsaras)之外,也和人类的妇女有来往。
3.阿布沙罗斯(Apsaras)在梨俱吠陀(Rgveda)中还没有很明显的描述,后来经过夜柔吠陀(Yajurveda),阿闼婆吠陀(Atharvaveda)和梵书,阿布沙罗斯(Apsaras)已经成为重要的天女,其名字为[动于水中]之意,与希腊的水之仙女(Nymph)为同一神格。她住在河边,喜欢在榕树(Nyagrodha)及菩提树(Asvattha)等树下吹笛,唱歌,舞蹈和游戏。又喜欢赌博而能保佑赌博者有好运。阿布沙罗斯(Apsaras)是干闼婆(Gandharva)之妻。
4.小守护神吠陀诸神中,有许多有Pati(主)知名,最初只是对于神的能力的尊称,后来则独立为单一神格。
&(1)住家主(Vastospati)为去病及给人幸福之神,也有一说认为他是盖新屋必须祭祀的神
&(2)地主(Ksetrasyapati)地之神,给予人类家畜,使水及植物有甜味的神。有一说认为他是垦地时必须祭祀的神
&(3)西陀(Sita)为谷物之守护神。
优美的安娜贝尔?李 寒彻颤栗早逝去
& & & 《优美的安娜贝尔&李 寒彻颤栗早逝去》讲述的是一位幼时惨遭美国军人蹂躏的日本电影女明星在绝望中寻找希望的非常人生。& & & &十二万字的小说,像七层琉璃宝塔,架构和语言令人目眩神迷。
节选:  序章 怎么,你竟然会在这种地方?&  1&  肥胖的老人左手提着沉甸甸的弹力红色树脂拐杖快步行走着,肥胖的中年男子提着弹力蓝色树脂拐杖行走在他的右侧。老人的右手之所以空着,是为了在腿脚不便的中年男子失去重心时,好去搀扶他的身体。对于在狭窄的散步小道上错身而过的行人表现出的好奇,提着弹力树脂拐杖的这两人并不在意,继续往前行走&&&  老人(也就是我)被查出脉律不齐而停止游泳时,俱乐部的教练建议我尽量做行走锻炼,我也希望顺便训练儿子纠正拖曳着腿脚走路的习惯,便欣然接受了建议。教练送给我两根拐杖,说是拿着这拐杖行走,公子的腿脚或许会自然而然地抬起来,&老先生您本人嘛,也曾看到他在游泳池旁被绊得摔个大跟头&&&&  我和儿子光大致等到黄昏时分,便从居住的高台走下坡道,前往运河河畔那条散步者已见稀少的小道。闲置多年的湿地上已开发出成片的公寓,年代久远的堤岸也得到修整,对人数业已增加的居民们开放了这里。&  两人分别提着红、蓝两色拐杖行走着,也会有人向这对父子打招呼。尽管智力障碍给行走也带来了影响,可光自从学会说话以来,那种郑重其事的文章体语言却从不曾混乱。这一天的训练结束后,在攀爬通往高台的那条坡道前照例坐在长椅上小憩时,光这样说道:&  &刚才问话的那孩子,说是原先怀疑爸爸已经有一百岁了。&&  &看到还算年轻,就吃惊了,是吗?&&  &有人问,爸爸还在写小说吗?&&  &可能对方认为,这么问总比说&还活着吗?&要好些吧。&&  &是个上了岁数的人。&&  刚开始写小说那几年里,虽说还没在电视上露过面,却也常有陌生人向自己打招呼。顾忌到自己说的是四国森林中的方言,加之发音又不太清晰,因而不能立即予以回答。在被编辑带去的一家小酒馆里。就因为这么一点儿误会而发展为暴力冲突。&  后来上了年岁,也是考虑到抵抗力的衰退,对一般打听虽说不是视而不见,可在思考问题时若被拉到意想不到的会话中去,其后要想再回到先前思考的问题上来就要花费一些时间了。真是岁月不饶人啊。为了使得话语不那么复杂,倒不如&如实&地回答问题。&  &距离一百岁还有一段时间。小说也是这样,较之于主题,只要找到新的形式就打算写。&&  &也有可能直到最后也发现不了吗?&&  &那是可能的吧。&&  &即便这样,你说还是要作为小说家生活下去&&&&  &打算就那样结束自己的生涯。&&  就在这天,新的方法出现了。从背后传来沉重脚步声的那个行人,使得光踏入柏油路边冬日里的枯草丛中。回首瞥去,此人像是少年,却用老人的声音招呼道:&  &What!are you here?&&  这是日本人说出的英国口音的英语。我重新打量那位说了这句英语后便挨到身旁的人,却是一个让我大为&意外的人物。然而我随即意识到,就在前些日子,我们父子在众人面前周章狼狈之际,围观我们处境的人群中就有此人,当时顾不上进一步确认,便一直延续到了今天。我还回想起,当时尽管恍若看到幻影一般,面对发生在他身上的巨大变化,我对他的那种感觉却是一如既往。&  &怎么,你竟然会在这种地方?&&是这句话吧?&&  &就知道你会如此回答,才故意这么说说看的。&&  &你还是老样子呀,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有多少年没见面了?&&  &有三十年没见了。&眉宇问白皙的皮肤上堆挤着皱纹(这也与往昔一般无二),刚一停下话头,就打量起我们父子俩。&  接着,他唐突且颇有气势地说了起来:&  &当时呀,都找不到一个稳妥的方法向你打招呼,因为竟然发生了那样的事,最终,让你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徒劳无功&&这可都是大实话。不过,你也承认咱算是尽了力吧?只是让你&&甚至让千鲣和光都被卷入丑闻。自那以后经过很长时间,又发生了墒吾良跳楼自杀事件,在面临比那次更严重的丑闻之际,把你和你全家都拉了出来,这是事实吧?虽然把你们推到那种危险境地的,也是咱&&&  &在那个事件中,且不说当事者那几位少女,当我前去探视遭受比其他人更为严重的伤害、住进精神病医院的樱时,她在病情稳定的时候总是挂在嘴边的,就是你的事情、千鲣以及光的事情。咱呀,当然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即便对于樱,咱也是如此。&  &总之,与引发那个事态的几个家伙签订合同,把他们拉进&米夏埃尔&科尔哈斯①电影&制作团队的,就是你&&&  &其后我很快就去墨西哥学院大学担任教职,离开那个充满火药味的地方紧急避难去了。樱是直接被卷人事件中去的受害者,说到你嘛&&至于你在那个事件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仍然持保留态度。&&  对方再度沉默下来,他身穿藏蓝色长天鹅绒上衣(在我的记忆里,还记得他为拉开与自己的差距而说的&照你们的说法,这是长天鹅绒织品,可咱却叫plush&。),露出里面宽松的白色丝绸衣领。虽然不好说与此完全相同,可他身上的装饰风格却是与时尚取向比较接近。甚至半个世纪之前,这种装饰风格就已经在驹场校区①的教养学系大放异彩了。不过,刚才的谈话中提到的三十年前大学毕业后我们原本并无交往,恢复见面后很快就达到密切的程度。在那时,这家伙的服装简直就是一副国际电影制片人的派头。&  因此,跳过那个时期而感受他的装束的一贯性,大概只能说明我这记忆的暖昧程度罢了。不过,木守有的那种只能称之为独特的风姿,却是现在的(也是青春时期的)这种风格的印象而排斥了其他一切。目前,这尊肉体上清晰显现出来的老人模样,意味着正以极快的速度超越年龄自然增长的进程(如此说来,我也同样如此)。比如说,丝绸衬衣的衣领处看上去软乎乎的那堆东西并不是围巾,而是垂挂下来的喉头处的皮肤。然而,小巧面庞上的光泽和纯净的眼神,都让人直接回想起他十八九岁时的模样。不过如果细细打量的话,还是可以看出那是化,妆的缘故。&  &好吧,关于整体情况,如果连你也有那种意愿的话,那就好好说说吧。&  &&&咱先要说几句与那件事没有关联的话,对于咱刚才打的招呼呀,你还是和过去那样,随即用日语做了回复。是西胁顺三郎①的译文吧?而且,在那个句子之后,艾略特②的后续诗句也涌现在你的脑海里了吧?咱说的是《小吉丁》。如果是英语文本的话,咱还能想起那么几行。不过,咱恭听与原文诗句相配的、你以前经常背诵的那些为你所挚爱的日文译诗,还是等进一步稳定下来之后再说吧,如果你同意今后时常会面的话。&  &可是,今天你和光的步行训练才刚刚开始吧?光,让你停下训练,真是不应该呀(光好像在某种程度上激活了三十年前曾被木守抱过的那种亲近感,应承地说了句&别客气!&)。&  &谢谢!已经完全是一个成年人了。看到你这么精神,咱也很高兴。就连纽约也在销售你的CD哪,所以咱也经常听你的音乐。尤其是樱阿姨,听了你的CD后才能自然人睡。光,让咱们一起走上一会儿吧,好不容易才遇上你爸爸,所以即便只有今天这点儿时间,也有很多积攒下来的话想要和他说!&&  2&  就这样,我们开始一同行走起来。我记得,无论在驹场的校园里,还是在毕业后第一次见面时已是壮年的他的身上,都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木守看上去身材瘦小,确实比较纤弱,可一旦肩并肩地一块儿行走,且不说个头,步幅却与我相差无几。然而,现在他却明显在调整自己,以适应光摆动着弹力树脂拐杖行走的步伐。就这一点而言,早在木守经常来家里的那段时期,这便是妻子和光都对他抱有好感的原因。&  有一段时间,我们就这么沉默不语地走着。木守刚才说的可能在我头脑里涌现而出、由西胁顺三郎翻译的艾略特的诗句,是下面这一节:&  在暮色渐淡的黑暗中俄直盯盯地打量那低俯 的面庞/仿佛用锐利的目光审视陌生人/突然,醒悟到这面庞/与我熟识却已故去的一位大师相似。(中略)&  晒黑的褐色面庞上/亲切和复合的幽灵的眼神/亲密且难以辨认。/因而我扮演了双重角色,一面喊叫,/一面听着对手的喊叫之声&&/&怎么,你竟然会在这种地方?&而我们此前并不在这里。
& & &《功利主义》是John Stuart Mill的名作,详细阐述了边沁的最大幸福原则。尽管在元伦理学领域,功利主义已被后进的诸多流派所超越,但是看看这位西方哲学家的思想过程,这本身就非常有趣。本书分概论、功利主义的含义、功利原理的终极约束力、功利原理的证明、功利与正义几部分。
& & & 这是很薄的一本册子,下面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的链接:& & & & & & 下面呢,有一篇选自豆瓣的书评,反驳了本书的一些漏洞。& & & 功利主义伦理对强权政治的支持及其后果& & & 这里首先应该解释一下什么叫功利主义,严格意义上而不是随便说说的。首先功利主义是一个伦理学的概念,它是在休谟和康德分别创立互相对立的两大伦理学流派以后,由边沁和穆勒分别提出理论的另一伦理学流派。他们的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是greatest happiness principle:&  We should always perform those actions that bring the most happiness or,failing that,the least happiness to the most people.(取自utilitarianism第七段,by john stuart mill,我手里只有原版的,怕翻译有差错,就直接引了过来)说白了就是,只要一件事增加了overall happiness,就应该去做;如果减少了,就不能去做。(注意这两个词,&应该&和&禁止&并不是相反的,&禁止&只和&容许&相反)。另外值得说明的一点就是在他们的概念中happiness是可以量化的。至于他们得出greatest happiness principle之前的几个premise因为和本文无关就不讲了。我们分析一下这个principle蕴涵的内容,它对行为的评判是只看它的结果,而不管它的动机,所以功利主义又叫后果主义。乍看起来,它的简单的标准可以克服kant的generalization而得到的imperative中的种种荒谬,又可以消除hume的common interest中的那些令人不愉快的地方。但utilitarianism有其自身的固有缺陷,就是只重视happiness的总数,而不重视它的分配,所以在实际用这个标准行事时就会各种各样的问题。&  为了看清它的逻辑后果,我们举几个这方面的例子(注意这些例子会引出下面用来类比的政治行为):&  第一个例子:一个银行职员利用公务之便把每一个帐户上的一分钱利息占为己有,在别人的happiness没损失的前提下(因为根本不能发现),他成了百万富翁。那么根据这个principle,他这么做不仅是可以的,而且是应该的,因为他成为百万富翁这件事使overall happiness增加了。但我们都会同意,信用机构是应该讲信用的,这样是破坏信用的行为,是禁止的。&  第二个例子:有五个人某个***坏了(坏的是不同的),就要死了,除非有一个人愿意***。但此时正好没有,路上走着一个人,医生把他杀了,救活了五个人,增加了overall happiness。因此他的行为也是应该的。但这显然和common sense矛盾,当然也可以认为谋杀这个行为可以大大增加社会的unhappiness。那么在下一个例子中,我们来看看究竟这样能不能使情况变好。&  第三个例子:如果你走在森林里,发现一起将要发生的谋杀案,又看到将要有五个孩子被野兽吃掉。情况危急,你只能救一个,你救哪一个?根据谋杀会大大增加unhappiness的原则,宁可让五个孩子被吃而去制止谋杀?这显然不成立。&  正因为以上不可克服的缺点,功利主义作为一个meta-ethics的流派,早已式微了。但它的原则在今天依然被政治家们津津乐道,成为政治运作和国际关系的准则。让我们先看看这背后的原因。&  它的背景是民主政治的发展,民主政治使人们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它的悖论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人们可以牺牲他人的利益。最明显的例子在古希腊就有了,雅典人杀死了socrates.所以政治家可以利用这一点去玩他们的功利主义原则。&  在国际层面上,大国比小国拥有更大的利益和权力,这是国际关系中存在的功利主义的事实基础。&  我们因此可以看它的政治后果。&  回到我们的三个例子,看他们分别在现实国际政治中的情况或者称变体:&  第一个例子&:大国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全利益,互相之间举行秘密会议,这种会议中,小国的利益往往被忽略。但因为小国并不知道他们的过程和内容,并没有感到自己的利益有任何的损失。在功利主义原则下,大国可以有两种理由为自己辩护:&  1,自己的安全得到保障了,世界才会稳定,小国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因此他们的行为使overall happiness增加了,因此是应该做的。&  2,自己比小国有更多的利益,也就是有更多可能的happiness,大国的利益得到保证了,也保证了更多的happiness,因此是应该做的&  这不就是以雅尔塔会议为代表的大国对世界未来进行规划的会议的逻辑么?&  第二个例子&:在大规模战争中,所谓的正义方屠杀邪恶方一个城市的居民,使邪恶方投降。或是一个大国或大的民族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合并小的民族或国家。按照功利主义原则,它们也是应该做的。&  这正是为什么美国投下原子弹世界没有谴责,美国炸死无数无辜的反恐战争却被认为是正义的,多民族国家中的统治多数为了自己的统治稳定就去迫害那少数放弃自己的价值观和阻止他们独立,最大的例子是塞尔维亚在科索沃所做的它的人民却支持,更早的例子是维也纳体系。因为多数人是利益的受益方,多数人受到了overall happiness增加的益处,而少数人受的损失在总数上被忽略了,不管个体的损失有多大,每个人都只有一个声音,那一声只为自己。这正好使功利主义的原则得以实施。&  第三个例子&:在介绍这个例子之前,我们先看看西方政治传统中的一些关键点。Happiness从来都是西方政治的目标,但什么叫happiness在西方传统的政治学中的理解和我们是不大一样的。从aristotle开始就认为happiness就是virtue的实现,这个virtue是什么是一个虚指,他的实指在不同时代不同的人群理解的是不同的。我们可以认为prior virtue就是在功利主义范畴中那个增长最多的happiness的东西,在第三个例子中,维护人有不被谋杀的权利就是prior virtue.把这个变一变,就发现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政治上强调人权的功利意义了,也就是说为了保证个别人的人权不被践踏,他做什么都应该,这就是伊拉克战争和任意轰炸那些人权记录不好的国家的逻辑。因为这样阻止了overall happiness的降低。&  以上是我通过读mill的utilitarianism之后的一些很不成熟的想法,先写在这里。&& & & (盗链勿怪)
晓上空泠峡 王?运
猎猎南风拂驿亭,五更牵缆上空泠。惯行不解愁风水,瀑布滩雷只卧听。(图片非空泠峡)
你往何处去
第一篇,不好意思全抄豆瓣,自己写点东西吧。《你往何处去》是我感兴趣的历史小说,又正好碰上钟爱的罗马时代,更是显克微支的名作,照说早该读读的,但是拖到去年末我才了结,掩卷了懊悔相见恨晚实在是活该。仔细想想,我是被第三点,作者的名头,给吓到了。显克微支的深沉和历史感深重,和他一部又一部的悲剧(暂且这么叫)一结合,反而让我敬而远之。这于我不是罕事,读完《罪与罚》,《卡拉马佐夫兄弟》就只能呆在书单上,我顶多敢翻翻宗教大法官章。阴郁消沉的俄罗斯大作家好些就是因为这样荒谬而可怜的理由与我擦肩,不,连擦肩的机会也没有。好在这次非主流的封面,给了我《十字军骑士》后再读一读他的勇气。然而阅读《你往何处去》实在是一种既痛苦又快意的历程,痛苦自不待言,这个堕落的城市,野兽的巢穴,大火之前就道德败坏到难以忍受的程度,而火灾和暴乱中嚎叫的整座城市,殉教时基督徒望向穹顶的虔诚和无畏,一次次把我带回那个沾满血腥的年代。然而,显克微支的文字中自有一种戏剧的节奏,油画般的笔触。言辞华丽的廷臣,小丑般荒唐而自命风流的尼禄,命途多舛的情人,虔信的使徒,卑劣但死前醒悟的法学家,汇聚在这个涅?中重生的上帝之城大幕前。一定要提取关键词的话,首先是信仰。&主啊,你往何处去?&&我要回罗马再钉一次十字架。&这是彼得和耶稣在罗马城外的对话,于是彼得回到了罗马,重新在这邪恶、堕落的土地上建立基督的教会,给一切痛苦的、无聊的、可怜的人们带来主的福音,并最后失去了自己的生命。&这个城市和这个世界!&死之前他这么说。&残暴的皇帝会死去,火后的城市会重建,蛮族的入侵也会过去,但是这个老人将永远统治这里,只是因为他们愿意为爱人类而再钉一次十字架。&另一个例子是基朗,这个卑劣的告密者,最后在爱和正义的感化下改过自新,直面残暴的皇帝,最后从容平静而有尊严的走向十字架。第二是爱情,然而本书里的爱情是与宗教密切相关的。因为信仰的力量,原来维尼兹尤斯对莉吉亚肉欲的感情,蜕化成精神上也紧密相连的伟大的爱情。不得不提一下鲁迅的评价&如波兰的显克维奇警拔,却又不以失望收场,有声有色,总能使读者欣然终卷。&可谓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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