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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
上述材料向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双务合同中,当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前有违约行为存在时,应选择何种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由于该问题涉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方面的内容,因此,与此相关的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及预期违约的规定,将成为我们解决问题的主要依据。
不安抗辨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之一方应向他方先为给付者,如他方之财产于订约后显著减少,有难为给付之虑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出担保前,得拒绝自己之给付的权利。预期违约则包括两种情况: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前者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不履行合同。后者则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由此可知,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与默示预期违约在。构成要件,上存在相似之处,即二者都是在合同订立后至履行期届满之前,一方未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但另一方根据客观情况预见其有时不会或不能履行的危险时所引发的。
因此,解决材料中的问题就存在以下两种方法:其一,根据合同法对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有较为详细的规定,当宏达公司能够证明金飞公司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则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暂不履行先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待金飞公司提供担保并使履行符合合同规定时,再行履行合同义务。其二,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默示预期违约的具体判断标准,但通过比照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宏达公司可以以金飞公司不可能在交货日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纱布已构成默视预期违约为由,解除该购销合同的。
也就是说,对于本题中问题的解决,宏达公司可以选择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也可以选择直接解除合同。如果选择暂时中止履行,当金飞公司于合同约定交货日仍不能恢复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时,再由宏达公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将会给宏达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如不能尽快向他人订货而耽误生产或造成与第三方的违约。如果选择直接解除合同,则会造成金飞公司的损失,并且会在资源利用上产生不必要的浪费;同时,轻易地解除合同,会使交易关系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因此,我们认为,为了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和良好发展,应先选择行使不安抗辩权,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给予金飞公司弥补其过失和提供担保的机会。如果其最终仍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则再对金飞公司以必要的惩罚,即要求其承担因违约而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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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案例分析问答题:
兰天厂因建职工宿舍采购电梯,委托本厂采购员张某外出采购。张某手持厂长全权委托书于2000年5月与红星电梯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红星公司为兰天厂提供电梯两台,每台单价12万元,共计价金24万元。两台电梯由供方于2001年12月托运至兰天厂。合同还规定,兰天厂预付定金5万元,其余货款等收货后1月内付清。供方不能交货或需方中途退货均需向对方支付20%的违约金。采购员张某当即预付定金5万元。红星公司如期履行合同,遭兰天厂拒收和拒付。案件于2002年6月诉至法院。经查:(1)因采购员张某的失误,合同所购电梯型号与实际需要型号不符;(2)兰天厂厂规规定:对签约金额超过10万元的须报厂长批准,否则合同不生效。法院内部就此案处理发生意见分歧:有的认为应按重大误解处理;有的认为应按有权代理处理;有的认为应按代理权授权不明处理;有的认为应按无权代理处理。 问:
此案的被告应为兰天厂还是兰天厂与张某为共同被告?
***解析: 2小题>
法院内部的四种处理意见哪一种正确?该购销合同是否有效?
***解析: 3小题>
若电梯为通用产品,兰天厂拒收电梯拒付货款,红星公司也不坚持对方必须收货。本案应如何处理?
***解析: 4小题>
若电梯为专用产品,兰天厂经法院劝告接收货物支付货款。本案如何处理?
***解析:第&2&题:案例分析问答题:
2003年元月28日,甲信用社与乙公司和丙养殖场签订了一份抵押借款合同,约定:乙公司从信用社借款700万元,月息12.6&,期限自2003年元月28日至2004年元月27日。丙养殖场以自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从日至日,甲信用社先后6次向乙公司发放贷款872万元。乙公司贷款账号设立在甲信用社处。日至6月19日,甲信用社负责人李某从乙公司账户上先后6次提取2 001 775元。在取款凭条上的签名均为&李某 (代)&。乙公司称其并未委托李某代取存款,甲信用社也提供不出为何向李某支付乙公司账户存款的证据。日,甲信用社负责人李某以个人名义从乙公司借款50万元。日、3月13日,一位署名王某的人以甲信用社的名义向乙公司收取贷款息差共3万元。甲信用社不承认王某系其单位职员,乙公司也无证据证明王某确切身份。日,某市南岗公安分局以涉嫌票据诈骗为由,立案侦查甲信用社负责人李某诈骗南岗区民政局200万元之事。当年6月16日,在南岗公安分局人员监控下,李某以甲信用社的名义从乙公司收回了100万元贷款,该款南岗区公安分局经手归还了南岗区民政局。2004年2月甲信用社负责人李某被调离原单位。此后,甲信用社多次向乙公司催收贷款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公司偿还借款本金872万元及利息、罚息和本案诉讼费,丙养殖场承担连带责任。另查,丙养殖场是经某省司法厅劳改局批准成立的省属劳改(教)事业单位。丙在签订抵押合同时,隐瞒了自己事业单位的&身份&。 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信用社与乙公司和丙养殖场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后果如何?
***解析: 2小题>
甲信用社负责人李某的行为如何认定,后果应由谁承担?
***解析: 3小题>
3万元利息差应当如何处理?
***解析:第&3&题:填空题:
案情:甲公司等欲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其拟定的基本构想包括以下内容:
(1) 为了吸引外资,开拓国际市场,7个发起人中有4个住所地在境外的发起人,这为公司的国际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2)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8000万元,其中 7个发起人认购2500万元,由于公司所选项目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其余的5500万元向社会公开募集;
(3) 由于是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所有的出资必须是货币;
(4) 本公司设立时已经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因此对外募集股份无需再经审批;
(5) 由于发起人认为发行工作很重要,因此决定成立专门小组,自己发行股份、自己收款;
(6) 为了保证股份公司设立成功,认股人在缴纳股款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要求发起人返还股款;
(7) 创立大会可以根据需要,结合市场情况由发起人决定召开的时间;
(8) 如果公司不能设立,发起人和缴足股款的认股人会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甲公司拟定的基本构想中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第&4&题:填空题:
某市A区甲股份有限公司与该市B区乙有限责任公司于日签订了一份购销水泥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购买乙公司水泥1000吨,每吨价格400元,总货款40万元,交货时间为日,交货地点为甲公司指定的工地;如果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合同订立后,公司向乙公司支付8万元预付款。日,乙公司发传真给甲公司,说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没有从他处购得水泥,不能按期交货,要求延期4个月履行合同。甲公司拒绝延期履行合同,要求乙公司按期交货,乙公司予以拒绝,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甲公司诉称: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水泥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我公司购买乙公司水泥1000吨,每吨价格为400元,总货款40万元,交货时间为日,交货地点为我公司指定的工地;我公司向乙公司交纳预付款8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日,乙公司发传真给我公司,说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没有从他处购得水泥,不能按期交货,要求延期4个月履行合同。我公司不同意延期履行合同,要求乙公司按期交货,但是遭到乙公司的拒绝。乙公司已经违约,故起诉要求:1.乙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2.乙公司退还预付款8万元;3.解除合同;4.乙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乙公司辩称:我公司的确与甲公司达成了***水泥的合同,但是来曾考虑到资金紧张的问题,依据公平原则,不能让一个本来处于困境的公司承担不利后果,况且在履行期限尚未到来甲公司就要求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与法不符,我公司并未违约。事实上,我公司并没有说不履行合同,只是延期4个月,这表明甲公司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甲公司已经违约在先,故要求:1.甲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2.我公司拒绝退还预付款8万元;3.甲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根据以上案情制作一份判决书。
***解析:第&5&题:填空题: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位于淮河之滨的某市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向淮河上的过往船舶收取治安费和气象服务费等费用。该行为直接违反国务院关于禁止&乱收费&的规定,引起航运企业的不满,损坏了政府的形象及行政行为的公信力,已被勒令取缔,将其所收费款没收归于财政。然而,上述措施虽然剥夺了乱收费机关不该取得的利益,救济了社会秩序,却未予受害当事人以民事救济,引起人们的质疑。
请用民法学知识分析:上述乱收费行为究竟属侵权行为还是不当得利?试从法律要件入手,说明理由。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解析:
做了该试卷的考友还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