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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网友咨询小编:“公司员工家属过世,公司给该员工送去一定金额的吊唁金和慰问金。公司是否应为其代扣代缴?这种吊唁金和慰问金是否属于第四条第四款提到的福利费或?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要交个人所得税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从单位领取的家属丧葬费,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免缴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字(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发(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7)抚恤金、救济金(指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9)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10)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11)我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2)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其超过规定的部分应当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13)按照国税发(1999)43号文件规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营业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务服务的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第1年免税期满后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14)按照国税函发(号文件规定,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15)根据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对受害人依法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16)按照国税发(号文件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律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执行***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补贴;&③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发给的误餐费)。(17)按照财税字(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18)按照国税发(号、财税字(号文件规定,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体育彩票,凡一次中奖收人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19)按照(94)财税字第020号文件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①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得到的奖金;&②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③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④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20)按照财税字(号文件规定,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有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格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①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的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并纳入专户存储。②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退还相应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金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③个人出售现住房后一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人国库。④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⑤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是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21)按照国税发(号文件规定,科研机构(指按照中编办发(号文件规定设置审批的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机构)、高等学校(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专门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必须时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在编正式职工)个人的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奖励单位或获奖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部门根据《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科发政字(号]和《〈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办法》(国科发政字(号)出具的《出资人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企业登记手续及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评估机构的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报告和确认书。&不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享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获奖人按股份、出资比例获得分红时应对其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获奖人转让股权、出资比例,对其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原值为零。(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①残疾、孤寡人员和烈属的所得;②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③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国税函(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上述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寡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其他所得不能减征个人所得税。(2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所得可以按照应纳税额减征30%。(24)对个人从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取得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收入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报请政府确定,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5)按照(80)财税外字第196号文件规定,对于从海外汇入的下列外汇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①华侨从海外汇入我国境内其家属的侨汇;&②继承国外遗产从海外调入的外汇;&③取回解冻在美资金汇入的外汇。(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税发(号文件的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①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27)按照(94)财税字第020号、国税函发(号、国税发(197)054号等文件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①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应由纳税人在首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对于搬迁费,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②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此类补贴,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③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探亲费,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对于语言训练费和子女教育费,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给予免税。④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⑤符合国家规定的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是指:a.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往”指世界银行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世界银行支付该外国专家工资、薪金。该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当提供其与世界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和其工资、薪金所得由世界银行支付、负担的证明。b.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往”指联合国组织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联合国组织支付该外国专家工资、薪金。联合国组织是指联合国的有关组织,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技术合作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该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当提供其与联合国组织签订的有关合同和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联合国组织支付、负担的证明。c.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d.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e.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相关漫画个人所得税相关漫画f.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g.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8)按照规定,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9)&国税函(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得》规定: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务局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②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③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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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个人所得税
1. 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 在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中,个人取得不同项目的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所得的,应按照各项所得分 别减去相应费用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 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每个人应当就其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 去费用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 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5.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速算扣除法(元)
不超过500元的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8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800元,则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0=72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75=1065元。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支付人负责代扣代缴,支付人是 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
6. 个人从单位取得住房、电脑、汽车等实物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实物所得,如住房、电脑、汽车等,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购买住房、电脑、汽车的实际支出金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个人参加单位组织的免费旅游以及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其雇主处取得的折扣或补贴等,也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7. 个人从非任职单位取得的奖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非任职单位取得的奖金,除免税的奖金外,不论其来源于何处,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应按偶然所得或其他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8. 单位以劳务费名义发放的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些单位除向职工正常发放工资、薪金以外,还根据职工从事本单位其他专项工作情况,以劳务费等名义发放所得。这种所得实际是职工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应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9. 个人取得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10.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例如:李某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4400元,当月工资为900元,就直接将一次性奖金额除以12,余额为12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25=141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900-800)×5%-0=5元;最后,李某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415+5=1420元。
&&&&如果李某当月工资为700元。费用扣除额800元与工资的差额为100元(800-700),奖金减去这个差额后的余额为14300元,14300元除以12等于1191.67元,对照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4400-(800-700)]×10%-25=1405元。
11. 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人,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平时按月取得的生活费或部分工资,应按月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取得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2. 内部退养(或提前离岗)人员取得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中,未达到离退休年龄,提前离岗且未办理离退休手续(内部退养)的职工,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提前离岗)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然后再将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照已确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一次性内部退养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3.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所在省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并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为: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减去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再减去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用此余额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再乘以年限数,就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例:张某在振华钢厂工作20年,现因企业不景气被买断工龄,振华钢厂向张某支付一次性补偿金16万元,同时,从16万元中拿出1万元替张某缴纳“四金”,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8万元,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按以下步骤计算: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1+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00=96000元。
&&&&将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进行分摊,张某虽然在该企业工作20年,但最多只能按12年分摊,9-800=7200元,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75)×12=12780元。
&&&&(2)退职费收入。对于个人取得的退职费收入,可按照上述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安置费收入。对于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纳个人所得税。
14. 个人离退休后返聘取得工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离退休后返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以及离退休后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属于个人离退休后重新受雇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5. 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补充医疗保险金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补充医疗保险金属于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从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
16. 外籍人员在中国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人员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是否由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企业或雇主支付或负担,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除依照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条约、签定的税收协定或者有关政策规定可以免税或减税以外,都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人员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与中国公民相同。但是,外籍人员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每月8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的基础上,再减去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
17. 哪些外籍专家在中国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18.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例如:王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万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20%=32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20%×50%=00元。
19. 如何确定取得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的次数?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对于跨地域取得劳务报酬的,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区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报酬的总和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20. 个人担任董事职务而取得董事费,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本企业的职工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本企业董事所取得的董事费,应与其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1. 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去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减去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可以免纳30%的税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例如:孙某在某美容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稿酬3000元,孙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0%×(1-30%)=308元。
22. 如何确定个人取得稿酬所得的次数?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所得,其在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缴纳个人所得税。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的,同样处理。
23. 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4. 个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个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以扣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税率。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如:叶某发明一项自动化专利技术,2004年8月转让给A公司,转让价15万元,A公司8月支付使用费6000元,9月支付使用费9000元;9月,叶某将该项使用权转让给D公司,获得转让费收入8000元,叶某转让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叶某此项专利技术转让了两次,应分两次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转让给A公司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1-20%)×20%=2400元
&&&&转让给D公司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1-20%)×20%=1280元
&&&&叶某转让此项专利技术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80元
25. 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或复印件公开拍卖所取得的收入,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6. 个人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以每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卫某年初取得单位集资款的利息收入1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00元
27. 个人取得非现金方式支付的股息、红利,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分配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所派发红股的票面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溢价部分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溢价以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向个人转增股本,视同对个人股东的利润分配,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8. 个人储蓄存款利息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我国境内存储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每次取得的利息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利息全额×20%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储蓄机构在向储户结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9. 个人储蓄存款自动转存所取得的利息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储蓄存款自动转存时,应由储蓄机构对自动转存的储蓄存款利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0. 个人取得企业债券利息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铁路债券、电力债券和三峡债券等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债券兑付机构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1. 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借款长期不还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2. 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33. 个人教育储蓄利息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教育储蓄是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指定银行开户、存入规定数额资金、用于教育目的的专项储蓄。个人取得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34. 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合理费用-费用扣除标准
&&&&合理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1)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教育费附加,可凭完税凭证,从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并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的支出,以每次扣除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可以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收入的20%。
&&&&财产租赁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0%。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35. 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以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不管分多少次支付,均应合并为一次转让财产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确定财产原值,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二是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三是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四是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五是其他财产原值,参照以上四种办法确定。上述财产原值的确定,个人必须提供有关的合法凭证;对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合法凭证而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税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其财产原值。
&&&&合理费用是指个人在卖出财产时按有关规定所支付的费用,如营业税及其附加、中介服务费、资产评估费等等。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36. 个人在集体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取得量化资产,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可以将有关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
&&&&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在量化环节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缴纳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去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7. 个人取得中奖、中彩等偶然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如:叶某参加电视台举办的有奖竞猜活动中奖,获一台价值8000元的电脑,应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600元
38.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中奖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中奖获取的所得,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叶先生购买体育彩票获得价值15000元的摩托车一辆,同时购买福利彩票获得奖金30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3000元
39. 个人获得见义勇为奖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颁发的奖金或奖品,经税务部门核准,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40. 个人因举报获得的奖励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41. 个人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将其所得向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准予扣除的部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向在中国境内的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2)必须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组织进行,不得直接捐赠;
&&&&(3)除特殊规定外,捐赠金额不超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30%。
&&&&另外,对符合下列捐赠方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个人捐赠,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向老年活动机构、教育事业的捐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
&&&&例如:公民李某2005年3月取得工资收入4000元,将其中200元直接捐赠给四川省某贫困山区失学儿童小红,通过S区教育局将其中1000元捐赠给P学校;李某同月在A培训中心讲课取得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将其中2000元捐赠给中国红十字会;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为800元,李某当月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1)李某直接对失学儿童的捐赠200元不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通过教育局对学校的捐赠,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允许扣除。李某本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0元,工资、薪金所得可扣除的捐赠限额=%=960元。
&&&&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5%-125=211元;
&&&&(2)李某对红十字会的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1-20%)=6400元。
&&&&当月应纳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额=()×20%=880元。
&&&&李某当月共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11+880=1091元。
42. 个人购买住房需要缴纳哪些税?
&&&&个人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等),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1)契税
&&&&个人购买住房应该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契税税额按照住房的成交价格计算缴纳,计算公式为:
&&&&应纳契税税额=住房成交价格×适用税率
&&&&其中,住房的成交价格是指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买房人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等。适用税率为3%至5%,具体的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幅度范围内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另外,如果个人购买的是自用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享受此项优惠政策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购房人只能是个人;第二,购房的用途是自用;第三,这里的“普通住宅”指按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民住房。目前,国家对“普通住宅”标准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印花税
&&&&个人购买住房还需按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商品房销售按销售额的万分之五对***双方征收印花税。
43. 个人用拆迁补偿款买房需要缴纳哪些税?
&&&&个人用拆迁补偿款买房,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在缴纳契税时,可以享受一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另外,还需要按照购房合同缴纳印花税。
44. 农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如何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并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算出的耕地占用税税额减半缴纳。
&&&&计算公式为:
&&&&应纳耕地占用税税额=占用耕地面积×适用税额
&&&&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分以下四种情况:
&&&&(1)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2元至10元;
&&&&(2)人均耕地在1亩至2亩(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6元至8元;
&&&&(3)人均耕地在2亩至3亩(含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3元至65元;
&&&&(4)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元至5元。
&&&&各地的适用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当地的情况具体核定。
45. 个人受赠或继承土地、房屋权属,需要缴纳哪些税?
&&&&个人受赠或者以获奖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个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缴纳契税有两种情况。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用缴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另外,如果个人是通过签订产权转移书据继承或受赠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房屋权属的,还需要缴纳印花税。
46. 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缴纳哪些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1)营业税
&&&&首先对租金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计算公式为:
&&&&每月应纳营业税税额=月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如果出租的是营业用房,适用税率为5%;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适用3%的优惠税率。
&&&&(2)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有三个档次:个人所在地为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个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适用税率为5%;个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适用税率为1%。
&&&&(3)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为: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3%
&&&&(4)房产税
&&&&房产税的税额按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计算公式为:
&&&&每月应纳房产税税额=月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如果出租的是营业用房,适用税率为12%;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适用4%的优惠税率。
&&&&(5)印花税
&&&&个人出租门店签定的合同,签订合同的双方(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还需要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1‰。计算方法为:
&&&&应纳印花税税额=月租金收入×租赁期限(月份数)×适用税率
&&&&(6)个人所得税
&&&&扣除上述缴纳的税费(包括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后,就是个人出租房屋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还需要就这一所得额按照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优惠税率10%。
47. 个人出售住房应当缴纳哪些税?
&&&&个人出售房屋取得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出售房屋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1)要按照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计算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适用税率为5%。从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2)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要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
&&&&(4)由于出售房屋属于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还需要按照出售房屋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土地***。
&&&&(5)扣除房屋原值、合理费用以及缴纳的上述税费以后,就是个人出售房屋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还需要就这一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8. 个人可以享受哪些土地***优惠政策?
&&&&(1)个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纳土地***。普通住宅的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纳土地***;
&&&&(3)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免纳土地***;
&&&&(4)个人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转让到所投资企业中的,暂免缴纳土地***。个人转让自有普通住宅的,暂免缴纳土地***。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非普通标准住房,经税务部门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纳土地***;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缴纳土地***;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
&&&&(5)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
49. 个人出售住房,可以享受哪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个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税务部门缴纳。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税务部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2)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50. 个人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51. 个人进行房屋、土地交换时,应当如何缴纳契税?
&&&&个人之间进行房屋、土地交换,双方的房屋、土地权属均发生了转移,应该缴纳契税。
&&&&如果交换的价格相等,交换双方都免缴契税。如果交换的价格不等,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
52. 个人***股票需要缴纳哪些税?
&&&&个人***股票,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双方要按照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印花税税额=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金额×适用税率
&&&&目前适用税率为1‰。
&&&&个人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上市公司股票获取的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53. 个人购置并使用车辆需要缴纳哪些税?
&&&&个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使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和农用运输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
&&&&个人购置车辆暂不能使用的,只需缴纳车辆购置税,可以暂不缴纳车船使用税。使用前应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车船使用税。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经缴纳过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必再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没有缴纳过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应当补缴车辆购置税和滞纳金。
54. 如何计算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
&&&&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计税价格×10%
&&&&计税价格分别按以下情况确定:
&&&&(1)从国内市场上购买自用的车辆,计税价格是购买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税款。
&&&&(2)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车辆,计税价格是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车辆,如果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是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55. 哪些情况下个人购买车辆可以免纳车辆购置税?
&&&&(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的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
&&&&(2)个人购买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农用三轮车;
&&&&(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的1辆自用小汽车。
56. 个人车辆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在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退税?
&&&&(1)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
57. 个人转让二手车要缴纳哪些税?
&&&&(1)如果二手车的转让价格低于车辆原值,不需要缴纳***,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二手车的转让价格超过原值,应当按照2%的征收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同时,对个人转让二手车取得的所得,应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8. 如何确定和计算车船使用税税额?
&&&&个人使用各类车辆、船舶,每年需要缴纳固定数额的车船使用税。车辆和船舶的适用税额表如下。
车辆税额表
60元至320元
按净吨位每吨
16元至60元
二轮摩托车
20元至60元
三轮摩托车
32元至80元
1.20元至24元
包括三轮车及其他人力拖行车辆
&&&&注:车辆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船舶税额表
每吨1.20元
按净吨位计征
151吨至500吨
每吨1.60元
按净吨位计征
501吨至1500吨
每吨2.20元
按净吨位计征
1501吨至3000吨
每吨3.20元
按净吨位计征
3001吨至10000吨
每吨4.20元
按净吨位计征
10001吨以上
每吨5.00元
按净吨位计征
每吨0.60元
按载重吨位计征
11吨至50吨
每吨0.80元
按载重吨位计征
51吨至150吨
每吨1.00元
按载重吨位计征
151吨至300吨
每吨1.20元
按载重吨位计征
每吨1.40元
按载重吨位计征
&&&&例如:某个体运输户拥有各种车辆6辆,其中小轿车2辆,面包车1辆(10座),载货汽车2辆(每辆净吨位5吨),二轮摩托车1辆。假设该个体户所在地车辆税额标准:乘人汽车九座以下每辆120元,十座至十九座每辆144元,二十座以上每辆180元,载货汽车每个净吨位45元,二轮摩托车每辆36元。每年该个体户应纳车船使用税税额为:
&&&&面包车:144×1=144元
&&&&小轿车:120×2=240元
&&&&载货汽车:45×2×5=450元
&&&&二轮摩托车:36×1=36元
&&&&应纳车船使用税税款合计=144+240+450+36=870元
59. 哪些情况下个人使用车船,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1)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可以免纳车船使用税。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可以享受减半纳税的优惠,计税依据为拖拉机挂车的净吨位,适用税额为机动载货汽车适用税额的50%;
&&&&(2)为便利残疾人行动、专为残疾人使用而特制的车辆,免纳车船使用税;
&&&&(3)个人自有自用的自行车和其他非营业用的非机动车船,是否缴纳车船使用税,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60. 已缴纳车船使用税的个人车辆丢失后是否可以办理退税?
&&&&机动车辆丢失后,个人可以凭车船使用税完税凭证和公安部门出具的车辆丢失证明,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还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退税额按月计算,退税的起止时间从机动车辆丢失的次月起至纳税年度终了的当月止。丢失车辆办理退税后又找回并物归原主的,个人应从公安机关出具的丢失车辆发还证明的次月起计算缴纳车船使用税。
61. 个体工商户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如何计算?
&&&&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应当缴纳***。
&&&&缴纳***的个体工商户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方法是: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其中,销售额为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款项除以(1+征收率),即由含税价换算为不含税价。征收率分为4%和6%两档。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和以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个体工商户适用4%的征收率;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和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个体工商户适用6%的征收率。
&&&&个体工商户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需要缴纳***,达不到起征点的不用缴纳***。
&&&&***起征点:
&&&&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元至5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元至3000元;
&&&&按次(日)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元至200元。
&&&&***起征点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范围内确定。
&&&&2对于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等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销售上述农产品为主的个体工商户,其***起征点一律确定为月销售额5000元,按次(日)纳税的,起征点一律确定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62. 个体工商户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营业税?如何计算?
&&&&个体工商户提供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的,应当缴纳营业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营业税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具体税率见下表: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一 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建筑业建筑、***、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三 金融保险业
四 邮电通讯业
五 文化体育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八 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九 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注:目前娱乐业中台球和保龄球减按5%的税率缴纳。
&&&&个体工商户缴纳营业税,其销售额必须达到营业税的起征点,达不到起征点的不用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的起征点:
&&&&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月营业额1000元至5000元;
&&&&营业税按次(日)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各地的营业税起征点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部门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63.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其中,收入总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各项收入应当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
&&&&成本、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速算扣除数(元)
不超过5000元的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述计税办法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于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64. 演职人员取得报酬,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演职人员是指参加演出(包括舞台演出、录音、录像、拍摄影视等)而取得报酬的个人。
&&&&演职人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为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
&&&&演职人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为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演职人员取得报酬后按规定上交给单位和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费以及收入分成,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演职人员取得报酬为不含税收入(指税后收入)的,分两种情况:
&&&&(1)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作为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公式为:
&&&&不含税收入额低于336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不含税收入额高于336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向演职人员支付报酬的单位或个人,应该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演职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65. 出租车司机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司机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的,出租车司机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司机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出租车司机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出租车司机的,出租车司机从事客货运输取得的收入,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6. 律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年度经营所得,作为出资律师的个人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其经营所得时,出资律师本人的工资、薪金不得扣除。
&&&&(2)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将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不高于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内,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去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6)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的法律顾问费或其他酬金,均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7. 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取得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以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卫生院、医院等医疗机构形式从事疾病诊断、治疗及售药等服务活动,应当以该医疗机构取得的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自行连续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取得所得,无论是否有经营场所,要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医生承包经营由集体、合伙或个人出资的乡村卫生室(站),经营成果归医生个人所有,承包人取得的所得,按照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乡村卫生室(站)的医务人员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受医疗机构临时聘请坐堂门诊及售药,由该医疗机构支付报酬,或收入与该医疗机构按比例分成的人员,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所得为一次,税款由该医疗机构代扣代缴。
68. 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取得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9. 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应当缴纳哪些税?
&&&&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取得收入以后,要按照文化体育业税目适用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2)要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扣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后的余额,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举办学习班、培训班而取得的收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70. 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应当缴纳哪些税?
&&&&(1)保险营销员为保险公司的非雇员的,取得佣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取得收入以后,保险营销员要首先按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同时还要按照营业税税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保险营销员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劳务报酬所得,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后,可按其余额扣除不超过25%的营销费用,再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保险营销员为保险公司雇员的,只需就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71. 个人投资者用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用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以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应当看作是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作为投资者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应当看作是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72.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必要费用
&&&&其中的必要费用是指每月800元。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见下表)。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速算扣除数(元)
不超过5000元的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 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另外,如果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 承包人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税务部门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和缴税方式。
73. 个人从事建筑***业取得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程承包人、个体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建筑***业,包括建筑、***、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取得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建筑***业工程承包人取得所得,有两种情况:一是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者按承包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承包人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事建筑***业的个体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业工程作业的建筑***队和个人,以及建筑***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业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事建筑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应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74.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规定?
&&&&(1)对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凡从事个体经营的(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网吧、氧吧除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凡在2005年底之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免缴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直至期满为止。
75. 个体工商户纳税的方式有哪些?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76.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如何建账?
&&&&按照规定必须建立账簿的个体工商户,应及时、如实建立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并依据所建账簿反映的经营额和所得额按时申报纳税。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
&&&&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的;
&&&&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的;
&&&&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
&&&&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账:
&&&&请帮工2人以上5人以下的;
&&&&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销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
&&&&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77. 哪些个体工商户可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纳税?
&&&&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的方式征收税款。这些个体工商户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但必须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并完整保存纳税资料,以接受税务部门检查。
&&&&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业户自报。定期定额户要按规定将预计生产经营情况和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向税务部门申报,并填写《年(季度)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申请核定表》。
&&&&(2)典型调查。税务部门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并按行业、地段、规模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户,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填制《经营情况典型调查表》。
&&&&(3)定额核定。税务部门根据业户自报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典型调查情况,参照同行业、同规模、同地域业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应纳税额,采用《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方法核定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填写《年(季度)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申请核定表》。
&&&&(4)下达定额。税务部门将核定表报县级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填写《定额核定通知书》,下达定期定额户执行,并同时张榜公布其定额。
78. 哪些个体工商户可以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纳税?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可以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7)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
79.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和合伙企业的每一个合伙人都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
&&&&(2)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每一个投资者应纳税所得额(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和合伙人数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计算每个投资者应承担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80. 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以下情况:
&&&&(1)定额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税务部门依法核定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按期缴纳。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应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应税所得率表
应税所得率(%)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
饮食服务业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81. 个人投资两个或两个以上独资、合伙企业的,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两个或两个以上独资、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个人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税务部门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主要有两种情况:
&&&&(1)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分别向各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税务部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其投资的全部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各个独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合计数
&&&&本企业投资者应纳税额=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各个独资企业应
&&&&纳税所得额的合计数
&&&&本企业投资者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本企业投资者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本企业投资者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
&&&&(2)投资者兴办企业中有合伙企业的,将投资者在合伙企业中应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其投资于独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合并,确定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税务部门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对于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经营管理所在地办理汇算清缴,并且在5年内不得变更。
82. 哪些人必须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1)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如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以及从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等。
&&&&(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这种情形下,即使有扣缴义务人并在支付时已经扣缴了税款,个人也应自行申报纳税。在申报纳税时,已扣缴的税款可持完税凭证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3)有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没有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83. 个体工商户应当如何申报纳税?
&&&&(1)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所确定的申报纳税期限按时申报缴纳税款,并报送有关纳税资料。
&&&&(2)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经税务部门批准,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委托银行划缴等其他方法申报纳税。
&&&&(3)定期定额户依照税务部门核定的定额和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视为已申报。
&&&&(4)具有一定情形的定期定额户,可以申请将纳税期限合并为季、半年、年的方式缴纳税款,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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