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0/(1+3%)*3%=125.46.53.194 8888是几个点的税?

友情链接(站长QQ:)中国哪些税属于明显的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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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问题。@的***说得都是实情,但是我有另外的看法。同样一笔支出,譬如买了一台电脑,当我们以公司名义购买的时候,不仅能够抵扣17%的***,还能抵扣25%的所得税,这优惠力度远远超过过去未来任何可能的商城促销活动。当我们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时候,请记住,你在购买之前----事实上是在发工资的时候,已经为其支付了5%--45%不等的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人稍微有点脑子并且有资源,的确倾向于把所有个人的支出都以公司名义购买。他巴不得叫***都以公司的名义,想想看,如果全世界的东西都打75折,多美好。----做到这一切的唯一条件,就是你有/能控制一家公司。所以公司高管/股东,尽可以把自己的日常支出,譬如买电脑买车打的吃饭,统统都挂在公司头上,自己可以少拿点工资,少交个税,需要实际支付的时候叫公司买单即可。公司和个人都可以少付一笔税款,两全其美。----这种税收漏洞,当然是被最高***的税务工作者视为恶法。可是存在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所得税,不论是「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都是针对「所得」进行征税。所谓「所得」,是指:收入减去「必要的支出」。收入很容易理解,必要的支出则很烦。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有一系列的调整事项来计算所谓的「必要的支出」:譬如占工资总额14%的福利费是「必要的支出」,超过14%不予认可;譬如占收入总额的15%的广告费是「必要的支出」,超过15%不予认可;譬如业务招待费的60%并小于收入0.5%部分是「必要的支出」,超过不予认可;譬如为员工支付的社保是「必要的支出」,为其支付的商业保险不予认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我们也有两道门槛来计算所谓的「必要的支出」:中国居民是一个月3500。(如何定义居民有另外一套计算方法)外国居民是一个月4800。就这么简单。(详细吐槽见排名第一***的自问自答:)之所以个人所得税出现这样的简单粗暴的情况,无非是因为我国征税机构的力量/我国的信用体系不足以仔细核算每个居民的「必要的支出」。之所以出现上述企业所得税的灰色地带,无非也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判断某一项支出是属于个人受益还是公司受益。一个富豪老板吃饱喝足,让公司给他买一台外星人专门用来打DOTA,也算企业的「必要的支出」,因为你税务局没办法证明不是,虽然原则上这样做是违法所得税精神,但是基于可操作性原则,只能这样,所以这是「恶法」。一个企业职工如果养一个全职太太和两个孩子,税务局也认为你每个月的「必要的支出」只有3500,因为你税务局没办法证明不是。虽然原则上这样做是违法所得税景色的,但是基于可操作性原则,你认为「能有一个全职主妇的家庭其收入在国内收入水平中很考前了,没钱的人家基本上都不可能有全职主妇,咱们的妇女就业率和生存压力都不是欧美可比的,认清现实就不要矫情」。所以我想,你只谈企业所得税少缴税的一面,不谈个人所得税多缴税的另一面,是不合适的。我想这也不算什么「恶法」,这只是税务局的无奈罢了。这是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问题。税法本身就是一部令人厌恶的法律,CPA教材《税法》第一章就写明了征税机构和纳税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后天》里面一群高才生困在图书馆,迫不得已要烧书取暖,第一本被烧的就是税法书。从征税机构的角度,所谓的税法恶法,是不能做到「劫富漏贫」的税法,即没有达到「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的效果的税法。而对于纳税人来说,征税机构是否规定了「游艇豪宅不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并不重要,规定了,就少买点游艇,没规定,就多买点。真正重要的是:你得让我知道你会怎么做。如果用企业买游艇买汽车买电脑的人日益增多,税务局终于看不过去了,出条「暂行办法」,说大额资产性支出必须到税务局申报及审核备案,备案不通过不予税前列支。那样,一个公司本年应该缴纳多少所得税,已经完全由税务局决定了,这种:「为了让税法更方便执行,所以采取了使得征税机关明显主动且有利的方法」,才是真正的「恶法」。
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消费不进行限制,导致个人所得税主体为工薪阶层,真正高消费的股东高管反而不缴纳个税而且消费还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作为费用扣除。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在费用扣除方面向来是比较宽松的,例如企业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务旅行之类,从来就没有什么限制条款。特别是财税(2013)37号文之后,企业自用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都可以抵扣***了,这是全世界税法中都几乎没有的奇葩,不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总得与生产经营有关吧,小汽车,摩托车还都勉强忍了,什么生意必须要用自用游艇去做啊,这种赤裸裸的奢侈性娱乐消费竟然在***和企业所得税中都可以扣除,我也就醉了。是不是把一个吐槽的问题给弄严肃了?T^T就像***的三公经费90%以上被领导使用一样,企业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务旅行,自用游艇之类绝大多数都是股东和高管在享受,由于这些消费可以在税前扣除,所以他们更愿意将其计入公司支出,这样既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又可以减少工资薪金所得逃避个人所得税两全其美。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有钱人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原因,因为他的吃穿住用行全部都可以从公司走账。 下面以一辆零售价117000元,10000元车购税,每年消耗11700元汽油,5000元保险的车辆使用十年为例计算一下个人使用和企业使用的成本差异(相关数字设定是为了方便计算***)。 从上表可以看出同样的车辆同样的使用时间,自用比挂靠企业少抵扣的税费达到了使用总成本的三分之一。 如果再去计算上少缴的个人所得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号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那么股东B由于使用公司车辆减少的成本计入股息红利,平均每年要缴纳*20%(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税率)=5880元,十年合计58800元。两项合计避税157800元,占总成本.67%。也就是说由于该股东使用公司车辆而没有将该笔费用计入分红,比与其同样收入自费买车的人要节约157800元税款,占车辆成本与使用费用合计的53.67%。这就是股东高管高消费低税负的秘密,他们将消费计入企业成本,通过***,企业所得税进行抵扣和税前扣除同时又逃避了相应个人所得税。所以全国缴纳个税人数不到3000万,其中超过12万自主申报的不到200万,与大家的常识不符,不是因为个税起征点的问题而是由于股东高管消费全从企业成本中支出,工资极低,根本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统一回复,询问如何可以改变这种状况的,请看鄙人在【】中的回答,本文摘抄自该文。
特定目的税里面的所有税。 很诧异,没有一个大V谈及此税种分类。
税收按照对象可以分为流转、所得、财产行为、资源和特定目的。
但是唯独,特定目的是一个很异类的分类。其中,包含了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按照CPA税法书上所说,城建税是为了城市建设和维护而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是为了加快地方教育事业和扩大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专用基金。 但是大家要明白一个道理。以某种目的来征税,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对公民而言,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荒谬在于,所有的税款征收都是为了满足社会公众需要,如果再为某种公众目的的需要而征收税款,显然就会导致二次收税。而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事实上就是税上税。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我们在制定税法的时候,不应当去考虑税款征收上来之后,具体去干嘛。这个问题实际上应当是财政支出应当考虑的,是每年中央,地方在预算编制时进行博弈的。有人可能会说,特定目的税的作用就在于,把财政支出忽略的,以税收的形式强制考虑并支出了。如果你真的在乎城建,在乎教育,其实这个问题完全可以,以固定特定财政支出比例的形式去完成。其次危险在于,当我们赋予政府以特定目的来征税的权利之后,我们可能无法阻止政府为了各种各样的目的而设置税种进行征税了,最后一定会演变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税,社会主义人民强身健体税,社会主义脑残治疗税,形形***的为了某个高尚的目的,而去进行税收征收,至于最后是否真的用于这些项目这些目的了,很难说。这种看似良好出发的目的,一定会变成邪恶归宿的载体。这,才是真正恶税。他的恶,不在于高赋税对企业的压迫,也不在于横向比较的不公平,而在于它可能成为政府滥用税收征管的缺口,在于它可能变成权利牢笼的一个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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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一下,税要不恶,不管国外有没有这些税,但最起码应该合法。根据日公布实施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第八条第六项:“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的规定,所有税种都必须制定法律。多谢提醒,现在把老版新版以及修改部分都更新链接在此:老版:新版:新版修改部分:(新版居然首发百度文库!!!百度文库阅读全文要付费,我……无力吐槽了)看好,是必须制定法律,不是行政法规。那么,现在有哪些税是制定了法律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这些都称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其他的,都称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xxx税暂行条例》,比如这个我们切身相关的《》另外还有一个区别,所有法律,是“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也就是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xxx号”的,而行政法规,是“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也就是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xxx号“的。那么,按照该规定,我国真正意义在法律上能称之为“税”的,只有这三个税种。那么,被称之为暂行条例的行政法规和法律有什么利害关系呢?法律的制定,必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按照详细的立法程序进行;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自行制定,可以无需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程序由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甚至草案是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是由国务院自行决定。看出区别了吗?要是还没明白,那么大家回忆两个鲜活的例子感受一下,其一,2011年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终通过,在通过之前,从草案到最后的发布实施,历经起码2年时间,同时社会各层人士全都知晓并参与其中(不管参与是否起作用);其二,今年初的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调整,前后不超过一个月,没有任何社会人士参与,没有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一句话,调了就调了。那么,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呢?根据198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文件,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国务院对相关方面,可以制定规定或者条例(这就是一直用“暂行条例”而不用“法”的原因)。立法法第九条“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从这两个文件来看,由国务院制定相关税种及税率的规定等事项,应该是合法的。但是!!!根据立法法最新修订版第十条:“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1985年到如今有几年?执行多年的暂行条例为何迟迟不正式提交人民代表大会使其形成法律呢?总结一下吧1、根据立法法,严格来说,除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其他税都没有立法,违背立法法的规定,同时违背“税”依法执行的特性;2、由行政机构制定行政法规“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也同样违背立法法规定。3、没有经过合法程序,而由行政机构断然更改税率,这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侵犯。4、如果一个税,没有法律支持,你们说是恶还是不恶呢?最后,尽管立法法于日刚刚修订公布,但是立法法却是在2000年开始正式实施,就算按照2000年的版本,其中也有很多槽点,就不多说了。不过,从修订案来看,不难发现,国家立法也不断的修正完善中,同时,也有计划2020年之前,所有税收暂行条例全部更改为法律的保证。恶还是不恶,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不是税但几乎要绝大部分人交的没法律依据的“罚款”才是最大的恶税。社会抚养费就是这个。计生罚款的丑恶和荒诞历史少有。过去有句笑话,说***收税巧立名目,可以对交税这个行为再收一次税。但这个笑话显然低估了我国官员的创造了。现在公民的生育自由也被剥夺了。生孩子要交罚款,也算是变相的税收。美其名曰“社会抚养费”。好像多生的孩子损害了大家的利益,增加了社会负担。那么好,这个钱交给你,按说负担遗憾没有了吧。然后政府会“很难过”得告诉你“养老这窟窿我填不上了,你们养老靠自己吧。都怪你们不生孩子。”。我估计以后我国鼓励生育不会发钱,而是把罚款换个名义----“少子税”。折腾老百姓已经成习惯了。特别是折腾不敢闹事的主体民族。
为什么我想到了“社会抚养费”?
下文来自于外网:A先生的故事A先生可能是我,可能是你,也可能是任何人,他是中国最普通的一个三口之家中的丈夫和父亲。在西方,“纳税人”的概念就等同于“公民”,突出的是纳税人对政府的义务和权利。而在以流转税为主要税种的中国,很多“税”被隐蔽在了商品的价格之中,和大多数人一样,A先生并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在“纳税”。只是很突然地,他想做一些改变。那是在今年5月,A先生刚从他的留学顾问郑莹莹的办公室里出来。A先生的儿子正在上小学,他希望再过几个月,能够直接送儿子去美国念书。郑莹莹让他准备一些材料,包括个人职业证明、银行存款……还有税单。“为什么要税单?”A先生很费解,郑莹莹告诉他,现在很多人的收入证明水分都很大,只有税单是最可靠的。就这样一件小事,仿佛突然打动了A先生一样,他打算了解一些有关税收的知识,弥补一下自己在这方面的掉以轻心。在浏览了N个网站之后,A先生发现事情有些蹊跷。在税收立法权、税种开征权等权限高度集中于国家层面的中国税制下,对于“我们现在究竟有多少个税种”的问题,竟然找不到一个统一的***。财政部网站是这样表述的:“目前,我国共有19个税种,其中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税由海关征收……”之后,并一一列举这19个税种的名目。而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在“税收宣传”栏目里是这样介绍的:“目前,中国共有***、消费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20个税种,其中,17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也就是说,我国共有多少个税种,财政部说是19个,而税务总局说是20个。而在包括北京地税局在内的更多的网站上还介绍称:“中国的税收制度共设有25种税,按照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八类……”尚未立法开征的遗产税和已经取消的农业税也囊括在内。国内一家媒体对此进行曝光后国家税务总局和北京地税局网站上的税制信息随即进行了变更,与财政部的19个税种的说法相统一。据该报道所述:“负责税收征管的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也是各不相同:有的说有30多种,有的说 20多种,有的拿出有关资料想一一列举,但边说边发现内容已经过期……”“税种这么大的问题,主管部门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那下面的征税岂不是乱套了?”A先生决定要重视这个问题,搞清楚自己到底交了哪些税,可不能让别人动了自己的税单。费了好大的周折,A先生终于从自己单位所在区主管地税局领到了个税税单。他目前的税前月薪为18000元,扣除社会基本保险后,税单显示他每月的纳税额为2337.64元,全年共缴纳个税28051.68元。假设自己以此收入水平为标准,工作35年,那上交的个人所得税,已经近100万元。A先生看着街道上的市政工程、环卫工人……第一次真实地产生了这样一种感觉:原来所有这一切,我都已经埋单。A先生又产生了一个疑问:如果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下,我是单身,每月18000元的收入,扣除个税后,应付生活十分宽裕;而如果我是一个家庭的唯一收入来源,并且还有年迈的父母久病在床,那要我同样缴纳近2500元每月的个税,未免过于残酷吧?其实在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随纳税人的申报状态、家庭结构及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没有统一的标准。也就是说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是按家庭实际支付能力,而不是总收入征税,更能体现量能征税的原则。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只要是月收入过了起征点的居民,不论家庭负担轻重,都要纳一样的税,即“一刀切”地以个人为单位征收所得税。这与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能力上,还不能够掌握纳税人的真实信息不无关系。国税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刘丽坚表示:“家庭联合申报必须具备很高的条件:第一是全社会纳税意识法制环境非常好;第二是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非常高;第三是这个国家的税制要实行综合税制,或者混合税制模式。”所谓的综合税制模式(或混合税制模式),就是个人要就全部所得算一个总账,然后找一个总的适应税率。A先生从他的美国亲戚处了解到,在美国,每个人都有一个与***相应的税号,个人的各种收入缴税,都会记入这个税号中。上到奥巴马,下到钟点工,无一例外。但这并不是正式的纳税。每年的元旦之后,雇员都会收到一张来自雇主的W-2表,上面列明了各种收入和扣税额。然后在4月15日前,纳税人把正式的报税表提交国税局。表中信息包括纳税人身份,被赡养的人口数,全年境内外总收入等。看应纳税与预扣税的差额,多退少补。A先生想到一个很直观的例子,他的弟弟正在上大学,弟弟暑期给一家日报社打工一个月,赚到了3000元的工资,并缴纳了440元的个人所得税(注:一次性劳务报酬的税率为20%,其中不满4000元的,应减去800元作为税基)。但是在其他月份,弟弟并没有收入。也就是说分摊到全年,弟弟月均收入低于300元,但按照中国现行的个税制度,也就是月收入300元以下也要纳所得税。A 先生的大学硕士论文已经出版成书,他当时得到稿酬20000元,按现行稿酬税率计算,需缴税2240元(注:稿酬低于4000元的个人所 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1-30%);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 ×(1-20%)]×20%×(1-30%)。但其实这本书是他用两年的时间完成的,如分摊到每个月,月收入则低于1000元。从事建筑、装潢、销售等行业的劳动者也是如此,他们并非每月都能得到固定劳务报酬,而把一次性劳务报酬按一个月所得计税,这种税制设计显然是不科学的。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它轻易地就引起了A先生的“税痛”。但A先生还不知道的是,个人所得税数额,仅占了中国税收总收入的6.6%。大部分个人承担的“间接税”,还隐藏在不易察觉的经济行为之中。Apple:(上海)白领Apple 使用的Chanel女士香水 100ml Chanel CoCo的市场售价为1480元。Apple并不了解,这个价格中实际上包含了17%的***251.6元,30%的消费税444元,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 48.7元。一款1480元的Chanel香水,所缴纳的税款就达到了744.3元,已经超过了商品的半价。2001年,王府井书店曾经为消费者搞了一个十分贴心的小创举,其在购物小票上,分列了价款金额和税款金额。比如标价100元的图书,小票清楚地标示:价款87元,税款金额13元。其实在国外,每单消费支出的税打在小票上,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出乎意料的是,这一做法遇到了麻烦,很多消费者质疑,买个书为什么还要纳税?是不是书店将企业税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最终王府井书店不胜烦扰,放弃了向购物者做纳税人教育的机会。连读书人都不能理解自己在消费活动中的纳税行为,更不用说其他商品了。A先生和他的妻子都是喜欢看书的人,也经常会给孩子买一些课外书。两人每个月几乎都会去一趟书店,就在几天之前,他俩又搬回了十几本书,花了近500元。A先生还另外挑了三张CD,总价200多元。在这笔总计700元人民币的消费中,A先生已经贡献了约100元的***(500 ×13% + 200 × 17%,图书的***税率为13%,电子音像制品***税率为17%)。所谓***,就是在原材料到商品成品的过程中,对每一个增值环节所征收的税。比如书是从一张张纸的生产开始,到作者一个个字写到几十万字, 再到出版社运作使其增值。***的基本税率为17%,A先生每月的购物支出在4000元左右,他每月的***支出就超过了600元。逛得累了,那么去餐馆吃顿饭吧。A先生喜欢吃日式料理,他的妻子则喜欢必胜客的比萨。每次餐饮消费一般在200元左右,这其中,又包含了5%的营业税,将近10块钱。“在交了***之后,还要再交营业税?”A先生对这些名目感到头晕脑胀。且看制定税法的人如何区分这两个税种,营业税适用的典型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也就是说,购物时缴纳的是***,去看电影、吃饭、打羽毛球,缴纳的就是营业税。虽然营业税的直接征收对象是企业,但这些税最终还是会转化成售价,转嫁给消费者。A先生每月花在这些方面的钱将近3000元,他每月缴纳的营业税(5%)差不多为150元。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出售不动产也要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A先生在去年曾以150万的价格卖出一套当初以100万元买入的房产,他先要缴 纳7.5万元营业税,还要缴纳4.5万元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出售不动产的所得税为差价的20%,但实际缴纳时通常按售价的1%-3%缴纳,胡怡健教授 注)。从整体上看,对营业税收入贡献最大的五大行业依次是:房地产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除此以外,中国还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加征消费税。其实正常的消费税的作用不仅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手段,它还能调节市场的供求,引导消费的方向,缓解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不均。由此可见,很多奢侈品或者是不利于环保的商品,是消费税重点照顾的对象。目前中国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商品包括烟、酒、鞭炮、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摩托车、小汽车等。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例如目前高档化妆品的税率为30%。A先生的妻子刚在屈臣氏买了露得清的***护肤品和雅诗兰黛的眼霜,消费近1000元,其中消费税就高达 300元。而这些化妆品,几乎在两三个月内就会用完。“幸好我自己烟酒不沾。”A先生庆幸地说,他们家现在平均每月的消费税支出为200元。有一天晚上,A先生躺在床上,看着妻子在梳妆镜前做皮肤保养,他情不自禁地感叹:“老婆,你这张脸为国家交了多少税啊?”在这个以流转税为主要税种的国家,“税”被隐蔽在商品的价格之中,所以大多数人只知道自己几乎每天“买东西”,不知道买东西时实际也在“纳税”。“我自己早就对含税的价格习以为常,现在告诉我商品的免税价格,我反而不太习惯。”A先生说。月,国内***实现收入15325.63亿元,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7.4%;营业税收入8356.61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4.9%;消费税实现收入4693.8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8.4%。事实上,在这三个税种的基础上,我们的每一次消费行为,还需缴纳1%-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例如在市区,买一套房为100元,其中***为17元,城市建设税为1.19元(17×7%)。小黑:(上海)白领小黑刚买一套近90万的二手小户型商品房,单 价18000元/平方米,总面积为50平方米。这个房价中,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土地***19万,营业税4.5万元,城建税0.315万(4.5 X 7%)。此外,小黑还要缴纳契税2.7万元,印花税450元,税款合计26.56万,约为房价的三成。安又琪:(北京)歌手为准备新歌《对味》的宣传,安又琪前段时间光买化妆品就花了2万多元。她不想知道国家到底从这些瓶瓶罐罐里收走了多少钱,只想问一个问题,“这是每个女人脸上 都要涂的东西,凭什么你说是奢侈品就是奢侈品,你说收多少税,就收多少税?”没事喜欢上一下网的A先生发现在微博上流传这样一张照片,一位大陆居民手捧着伪装成遗像相框的iPad,走过罗湖海关。对“税痛”的共鸣,让A先生对于网友逃税的手法拍案叫绝。网友沈立扬甚至在“深圳社区”论坛上发起来了“如何免税带iPad快速通关?遗像体创作征文活动”。在帖子里,有记者版、城管版、白领版等多种“通关秘籍”,例如白领版的四个步骤:1、穿一身工作服,通信、石油类企业的最好;2、把iPad调整到一张黑白正面人像照片,不推荐用自己的,推荐用你老板的;3、双手捧iPad在胸前,满怀悲戚;4、告诉海关人员,经理找石油或者架线的时候在巴基斯坦或者阿富汗被部落武装杀害。根据中国海关的规定,iPad属于笔记本电脑类产品,应该按照5000元的标准,征收20%即1000元人民币的税款。几天之前就曾爆出:一名香港籍男子携带2台iPad硬闯海关,最终海关出动多名警力将其擒获。关税是个非常特殊的税种,它不仅能组织财政收入,同时也是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枢纽。A先生对于iPad并不感冒,但他在2008年购买一辆斯巴鲁森林人时,却着着实实缴纳了一笔高昂的关税。A先生购买的2.0排量森林人到岸价为20万元,按照25%的关税税率,需缴纳关税5万元。此外,还要加上消费税1万元,在此基础上,再征收17%的***4.42万元,此时,这辆车的售价已经超过了30万。再把这笔钱交给经销商之后,A先生还面临着另外一项特别的税种,10%的车辆购置税。又是3万元。A先生非常不能理解,为什么已经缴纳了汽车消费税,还要再征收自己的车辆购置税?按照财政部的说法,汽车购置税是对买方征税,而消费税是对卖方征税。不过这个税最终将包含于汽车售价之中,成为价内税,间接由消费者埋单。提车回家之后,还没完,每年还要继续缴纳450元的车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中规定,我国车船税新政策将分为7个梯度按照排量进行征税,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负减轻,大排量乘用车税负则大幅增加。按照新规,A先生的2.0排量汽车可能是在第3档1.6-2.0,年车船税为900元;也有可能是在第4档2.0-2.5,年车船税则高达 1500元。而4.0排量以上的汽车,最高税额可能达到10800元。不少大排量汽车的车主,已经在考虑把自己的爱车送去乡下“避避风头”。A先生特别欣赏乘联会秘书长饶达的一句话,“目前汽车的税费政策之所以不合理,不是制定政策的人是外行,而是制定政策的人为了保护自己的个人利益的结果。”每个权力部门都把汽车当成“唐僧肉”来啃,A先生愤愤不平地说。至于原油开采的资源税,还有已经开征,但没有列入新税种的燃油税,更是一笔难以算清的账单。A先生现在所住的房子是在2008年购入,这是他的第二套房。当时的成交价格为140万,该价格中包含了5%的营业税7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4900元,以及由开发商缴纳的土地***约为20万元(土地***的具体计算与土地的增值额和房产面积有关)。而A先生在购买房产的同时,还需另外缴 纳3%的契税,税额高达4.2万元,再加上印花税700元。在老房子出售之前,A先生拥有两套房产,老房子当时正以3000元每月的价格进行出租,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对于非自住房,A先生要从房租中拿出12%作为房产税。每年的此项支出为4320元(3000×12月×12%)。在楼价疯涨,股市低迷的时候,A先生决定将房产***,进入股市。他以150万的价格出售了购入价为100万元的房产,并缴纳了7.5万元的营业税和4.5万元的个人所得税。除此以外,还有5250元的城市建设维护税和750元的印花税。最后A先生拿到手的现金约为135万元。他将这笔钱全部投入到了股市之中。然而最终证明这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原先的那套住房,到今年已经涨到了近180万元,而股市却始终在3000点左右徘徊。A先生欲哭无泪,追悔莫及。事实上,A先生手上的几只股票刚刚在前几个月止损。炒股炒了一年,却是个不赚不赔的结果。尽管如此,A先生还是支出了炒股印花税近5000 元。目前他已经将全部解套资金抽出股市,由于证券业的持续低迷,今年1至9月,证券交易印花税持续负增长,收入为362.23亿元,同比下降4.4%,占税收收入的比例也进一步下降为0.6%。原理上,只要有经济行为,政府就能征税。当代世界著名的经济学家R?A?马斯格雷夫()曾经制作过一个社会资金运动流程图,告诉政策制定者经济活动中金钱的流向,从而找到可以建“收费站”的最佳结点。在马斯格雷夫的描述中,社会货币经济活动分为两类,货币流和货币积。在货币流的经济活动中:无非是个人向单位提供生产要素,单位向个人支付货币收入;单位向个人提供商品和服务,个人向单位支付货币。在货币积的经济活动中,个人支付货币取得财产。于是,家庭收入、消费、储蓄或投资都是课税点,而对企业,无论其采购原材料还是销售货物,也都构成课税点。马斯格雷夫共找到16个课税点, 政府要征税,要么在资金的流动中,也就是流转税;要么在流入口,也就是所得税;要么在流出口,也就是支出税;要么干脆对静止的资本收税,也就是财产税,几乎无缝不入。A先生目前正处于持币观望阶段。为了保险起见,他打算还是先将手上的100多万现金存在银行。从日开始,国家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A先生来说,这也许是唯一可以躲避税收的避风港。A先生的家庭税单(单位:元)假设A先生的妻子税前月收入为12000元,扣除社会基本保险后,应纳税1221.64元。最后,让我们来统计一下A先生一家,从2008年到2010年,这三年的时间大约要支出多少税:A先生个人所得税:2337.64 × 12(月) × 3(年)= 84155.04A先生的妻子个人所得税:1221.64 × 12(月) × 3(年)= 43979.04***:600 × 12(月) × 3(年) = 21600营业税:150 × 12(月) × 3(年) = 5400消费税:200 × 12(月) × 3(年) = 7200关税:50000元(斯巴鲁森林人汽车)海关征收的消费税:10000元(斯巴鲁森林人汽车)海关征收的***:44200元(斯巴鲁森林人汽车)汽车购置税:30000车船税:450 × 3(年) = 1350契税:42000(购买不动产)营业税:70000(购买不动产)土地***:200000(购买不动产)房产税:4200(房屋租赁1年)营业税:75000(售卖不动产)个人所得税:45000(售卖不动产)印花税:700(买房) + 750(卖房) + 5000(炒股) = 6450城市建设维护税:(21600 + 5400 + 7200 + 10000 + 44200 + 70000 + 75000) × 7% = 16338税支出合计:84155.04 + 43979.04 + 21600 + 5400 + 7200 + 50000 + 10000 + 44200 + 30000 + 1350 + 42000 + 70000 + 200000 + 4200 + 75000 + 45000 + 6450 + 1.08A先生一家的总收入A先生3年收入:18000 × 12(月)× 3(年) = 648000A先生的妻子3年收入:12000 × 12(月)× 3(年) =432000出售不动产收入:0000 = 3500001年房租收入:3000×12(月) = 36000合计:648000 + 432000 + 350000 + 36000 = 14660003年税负占收入比
/ 1466000 = 51.6%(感谢上海财经大学胡怡健教授、黄天华教授、上海海阳税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邓女士、上海对外贸易学院金融学院潘渭河教授对本专题的帮助和贡献)目前中国的19个税种:1、*** 2、消费税 3、营业税 4、企业所得税 5、个人所得税 6、资源税 7、城镇土地使用税 8、土地*** 9、房产税 10、城市维护建设税 11、车辆购置税 12、车船税 13、印花税 14、契税 15、耕地占用税 16、烟叶税 17、关税 18、船舶吨税 19、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
看了许多***,学了不少税务知识。说一下我的想法。先生在他的***里说:这种奇葩收税方法世界独有。个人所得税主体为工薪阶层,真正高消费的股东高管反而不缴纳个税而且消费还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作为费用扣除。我想从设想中的统治者的角度说一下这事。从法律意义上讲,股东高管把个人消费纳入公司经营成本中扣除的行为是违法的。无论是从税务管理方面,还是从侵占公司财物方面,这种行为本身都是违法的,甚至涉嫌犯罪。所以可以说,我国在调整企业管理秩序方面,采取的是一种放任的态度。造成的现状就是:高收入者无人不违法,每人都可入罪。结果就是所有人的小辫子都在我手里,我想治谁就治谁!其实不仅是税务方面,这种现象体现在我们社会的方方面面。根本方针就是适当的放任富人犯法,然后对其加以掌控。这是一种完美的统治手段。你们控制财富,而我控制你们!这下你明白为什么有钱人要移民了吧。他们是在逃离头上的那把悬着的刀!
一切没有经过立法而由政府部门决定收的税都是“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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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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